【原文】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
【译文】
执持盈满,不如适时停止;显露锋芒,锐势难以保持长久。金玉满堂,无法守藏;如果富贵到了骄横的程度,那是自己留下了祸根。一件事情做的圆满了,就要含藏收敛,这是符合自然规律的道理。
【指导意义】
本章强调了“功成身退”的重要性;人生不可能一路走上坡,差不多就收手了,自己选择走那段下坡路,那是洒脱自在;运动员年龄大了,自动选择退役,不要等着俱乐部把你辞退了,这样就不好看了。体体面面的下来,甚至是下来之前,就已经想好退役之后该做些什么。比如说范蠡(lí)三聚三散的故事:范蠡辞去上将军后,到了齐国,更名改姓,耕于海畔;没有几年就积累家产数十万;齐国人仰慕他的贤能,请他做宰相。范蠡感叹:居家则至千金,居官则至卿相,此布衣之极也;久受尊名,不祥。于是就归还宰相印,将家财分给乡邻,再次隐去,这是二聚二散。行至陶,范蠡看到此地为贸易的要道,可以据此致富。于是,他自称陶朱公,留在此地,根据时机进行物品贸易;时间不长,就累积千万。后来,范蠡次子因杀人而被囚禁在楚国。范蠡说:杀人偿命,该是如此;但我的儿子不该死于大庭广众之下。于是就派少子前去探视,并带上一牛车的黄金。可是长子坚持要替少子去,并以自杀相威胁;没办法,范蠡只好同意。过了一段时间,长子带着次子的死讯回到家。家人都感到悲哀,唯有范蠡独笑:我早就知道次子会被杀,不是长子不爱弟弟,是有所不能忍也。他从小与我在一起,知道为生的艰难,不忍舍弃钱财;而少子生在家道富裕之时,不知财富来之不易,很易弃财。我先前决定派少子去,就是因为他能舍弃钱财,而长子不能;次子被杀是情理之中。
老子在这一章里,依然强调了谦虚的重要性,揣而锐之,不可长保;不要有那个锋芒,应该"和其光,同其尘";晚上市区里面汽车开个远光灯,搞得人家眼睛不舒服,讨厌你举报你,最终还是自己倒霉;在自己方便的时候,务必要考虑一下别人,利人利己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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