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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善为道者·黄紫檀老师点窍道德经

大道家园 2024-07-11 16:15:54

【原文】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①;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②。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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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贼:祸害。

②稽式:模式、法则的意思。

【译文】

古代善于遵行“道”的人,不是教导人民知晓智巧伪诈,而是教导人民淳厚朴实。人民之所以难以治理。乃是因为为他们使用太多的智巧心机。所以用智巧心机去治理国家,就必然会危害国家,成为国家的灾祸;不用智巧心机治理国家,才是国家的幸福。了解这两种治国方式的差别就是一个法则,经常了解这个法则,就叫作“玄德”。玄德深不可测,远不可及,和万物一起复归到道的真朴,然后才能极大地顺乎自然。

黄紫檀老师解读:

《道德经》第六十五章,民喻精。是组成人体这个“国家”的基本个体,人体一太极,每个“民”也是一个太极。让每个民众都可以元神主事、可以修炼悟道,则这个国家一切法令都可以不用――这是“国之福”。

元神主事的特点,就是淳朴至善至真――这个叫做“愚”。去智取愚,智生即断;断无可断,断想亦无――这就是楷式。由此深入,每个民众都会逐步“愚”起来,这样就达到深远而又极大顺应天理的“玄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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