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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不争之德·黄紫檀老师点窍道德经

大道家园 2024-07-12 16:48:38

【原文】

善为士者①,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②;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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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士:武士,古代的武士也叫“士”。这里指将帅。

②不与:不与之争。

③极:标准、道理。

【译文】

善于带兵打仗的将帅,不崇尚勇武;善于打仗作战的人,不会轻易被激怒;善于胜敌的人,不与敌人正面冲突;善于用人的人,对人总是表示谦下。这叫作不与人争的“德”,这叫作运用别人的能力,这叫作符合自然的道理,是古代德的准则。

黄紫檀老师解读:

《道德经》六十八章,讲授的是上乘的养气之学。 精固气足谓之“士”,心动意至精耗谓之“武”;善养精气之士者,少用“武”。如遇修炼之难坎,更应该沉心待之,怒者,爆烈之武也,怒气一动,胎息远矣。每个念头背后,都有“我”之存在,故以念头喻“人”。于念头千百纷呈时,当沉气以“下”之,此乃“为下”之道。如此,则可不与念头抗争,顺应而将其化为“炁”――此正是化弊为利的“用人之力”之法。      如此久久,可入于无古今区别的地步,古之极,即“古始”,时间的开端也,无极之野也,太极之中也,神洲净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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