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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紫檀老师点窍道德经·第十一章 无之为用

大道家园 2024-06-26 18:20:06

【原文】

三十辐①,共一毂(gǔ)②,当其无,有车之用。埏(yàn)埴(zhì)以为器③,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yǒu)以为室④,当其无⑤,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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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辐:车轮上的直棍,有如自行车的钢丝。三十辐,是一个车轮直棍的数目。

②毂(gǔ):即车轮中心穿车轴的圆木.北方叫它“车头”。

③埏(yàn)埴(zhì):即用抟土和陶土做成饮食用的器皿。埏,借为“抟”,即抟土:埴,陶土。

④牖(yǒu):窗户。

⑤无:这一章三个“无”,均作“空虚”解。

【译文】

三十根辐穿在车头,中间必须留出空处,才能装上车轴,使车轮有转动的作用。踩打泥土做陶器,器皿中间.必须留出空处,器皿才能发挥盛放物品的作用。建造房屋,有了门窗四壁中空的地方.房屋才能有居住的作用。所以,“有”给人便利,“无”发挥了它的作用。

黄紫檀老师解读:

第十一章顿法之要害在于:

以真空为体,以有无为用。

其中,有和无既有“理”,也有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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