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寡老人怎样申请住房
新版保障房申请指南,明确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应具备下列条件:申请家庭成员为合肥市区居民户口;申请家庭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元;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未婚者应与其父母共同申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合肥无直系亲属的未婚者,可以单独申请廉租住房。
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的家庭,由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社居委领取并填写《合肥市城镇住房保障申请表》等相关表格,签订住房保障申请承诺书,并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社居委不一致的,须先到实际居住地领取《合肥市社会救助事项入户调查表》,实际居住地社居委须在5日内完成入户调查、填写调查表并签署意见;申请人凭签署意见的入户调查表和规定的申请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申请。
阻碍孤寡老人阻碍以房养老的因素
事实上,与“卖房养老”一字之差的“以房养老”一再作为解决养老问题的重要途径被提出。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试点以房养老。那么张秀芹老人的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绕过户口问题、跟金融机构合作“以房养老”?答案可能还是不行。
以较早推出以房养老试点的中信银行为例,其采用的是最为典型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称“倒按揭”):房屋产权拥有者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后者在综合评估后,每月给房主发放固定资金,房主身故后,由该机构收回房屋进行销售、出租或拍卖,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升值部分归房主所有。
关于农村孤寡老人的政策
1、城市低保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16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生活不能自理的重残人,经户籍所在地区县残联审核确认,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本人或监护人可持确认证明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参照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对其按月发给生活补助。
2、粮油供应帮困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均享受每人每月40元的粮油供应帮困补贴。
3、农村低保
具有本市农业户口、上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均纳入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4、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人民助学金制度
革命烈士子女、享受社会优抚待遇家庭的学生和残疾学生,享受人民助学金的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条件由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城市低保对象患危重病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全年个人负担超过1000元以上,可申请享受医疗救助。
6、公有住房租金减免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其新增租金免交。
7、城镇廉租住房
实物配租主要针对烈属、孤老、重残等特殊情况的申请家庭,这些特殊对象家庭也可选择租金补贴。
8、城镇居民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工程中享受政府补助享受市政府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城市居民和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对按楼房平均每户300元左右、平房平均每户150元左右的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工料费由市政府补助解决。
9、法律援助
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灵溪镇保障房申报条件
一、具有项目征迁所在村常住户口和项目征迁所在村土地承包权或村经济合作社社员资格(以下简称社员资格)的居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除外)。
二、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之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婚;
2.年满25周岁未婚并经项目实施单位审查符合单独立户条件;
3.在本村,离异后无房产且未再婚(离婚须满10年或项目可申报最后期限时离婚已满5年)。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县范围内没有合法住房、宅基地或未获批个人建房的(含实际拥有住房但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相关权属证明的)。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符合住房保障其他条件的情况下,也可申报:
1.2005年1月27日《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县城拆迁范围内无房户和住房特困户住房困难有关问题的意见》(苍政发〔2005〕17号)文件实施前,父母原名下的房产已经依法登记在某个子女名下,导致其他子女没有实际住房的;
2.房产原系父母名下,经合理分家析产或继承后导致其他子女没有实际住房的;
3.申请人提交申请并经项目实施单位确认符合条件后,项目实施单位在1年内未落实申请人住房保障,1年期满后申请人购买了城镇国有土地上住房或商品房的。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自199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无出售或赠与房屋、宅基地的。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有违法建筑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无偿拆除或移交给项目实施单位。
第五条申请人在具备征迁项目住房保障申报条件基础上,存在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可以申报住房保障:
01、原属征迁项目村户籍,因参军、上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迁出后又重新迁入,且具有征迁项目村土地承包权或社员资格的。
02、原属征迁项目村户籍,因经商或其他等原因户籍迁出后,在项目启动3年前迁回征迁项目村,且拥有征迁项目村土地承包权或社员资格,并在居住地未享受过政府住房保障福利的。
03、原属征迁项目村户籍,因婚姻迁出户籍,现离婚后迁回征迁项目村,在原结婚地没有土地承包权或社员资格,在征迁项目村仍保留土地承包权或社员资格的,满10年或项目可申报最后期限满5年。
申请人具备征迁项目住房保障申报条件,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缓报:
01、户籍没有迁出而参军、上学、服刑外出的人员,在实际没有返回原居住地之前的。
02、因各种原因,户籍未迁出,而在外地结婚,配偶或子女又非苍南县户籍,在配偶子女户籍迁到项目征迁村之前的。
03、年满60周岁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单独申请;年满60周岁的孤寡老人,可以货币化或老人院赡养的方式进行补助。情况特殊的须经征迁项目实施单位集体研究决定。
现户籍在项目征迁村,但没有征迁项目村土地承包权或社员资格,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征迁项目实施单位申请优惠购买一定面积的住房:
01、原属征迁项目村户籍,因婚姻迁出户籍,现离婚已满10年且项目启动5年前迁回征迁项目村,但土地承包权或社员资格在原结婚地,在征迁项目村没有土地承包权或社员资格。如在本县没有合法住房,可以市场评估价70%申购80平方米住房,此后不再享受我县有关住房保障的待遇。
02、在征迁项目所在乡镇没有合法住房,但在其原户籍地有合法住房的,如已放弃原户籍地的合法住房或宅基地的,可以市场评估价70%申购80平方米住房;如不愿放弃或无法放弃的,可以市场评估价85%申购80平方米住房。
03、在征迁项目所在地,不符合条件,但唯一住房系违法建筑且被拆除的,可以向征迁项目实施单位以市场评估价90%申购80平方米住房。
有下列特殊情况或其他本办法没有规定等疑难问题,但确需解决征迁项目范围内个人住房保障问题的,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由征迁项目实施单位集体研究后提出意见,并报征迁项目住房保障认定小组作出认定,并予以公示:
01、姓名被冒用导致实际没有住房的。
02、本人或家庭直属亲属重度残疾或患重大疾病,将唯一合法住房出售用于治疗或其他特殊原因出售原有唯一合法住房导致无房或属于低保户、低收入家庭的对象。
03、独女户或多女户的未婚女儿申请申报的。
邢台市公租房日常轮候申请
一、申请方式
日常轮候采取网络申请和现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二、申请时间
自2022年1月4日起每日受理。
三、申请对象
市主城区范围内持有效的《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且未承租公租房的保障家庭。
首次轮候已公示但未成功配租的家庭不需再次申请,自动纳入轮候范围。
四、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
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
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
五、轮候积分评分标准
公租房轮候实行积分制,按照积分多少确定轮候顺序。每个家庭的基础分为60分。符合下列情况的加分,评分标准如下:
分值20分:年满65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重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
分值15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供养家庭、特困职工;
分值10分:现役军人,优抚对象,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邢台楷模·道德模范或先进人物,三、四级残疾人,失独家庭,成年孤儿,因较大灾难等特殊情况造成暂时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见义勇为人员,参加抗洪救灾或支援国内外抗击疫情人员;
分值5分:市主城区范围内的公交司机、环卫工人;
每增加一个轮候期加4分。
2018年1月1日-2020年7月31日期间,申请公租房但未配租成功的家庭,将其申请次数作为一个轮候期,每申请一次加4分。
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同时符合不同档次加分标准的,分值累积计算。
当申请家庭积分相同时,其轮候排序依次按照申请轮候时间、资格证类别、住房保障资格证发证时间、申请人身份证载明的出生日期先后确定。
轮候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配租意向小区房源的,其轮候分值核减16分,重新轮候排序。
六、申请和确定轮候顺序程序
申请
1.网络申请。申请家庭通过关注邢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中“轮候申请”,按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符合加分条件的,需勾选对应选项,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及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验证。
申请家庭提交资料前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不能重复报名。因填报信息错误造成报名无效的,不参加轮候。
2.现场申请。年满65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重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情况家庭可拨打市住房保障中心电话预约申请。没有提前预约的,现场不受理申请。按预约时间由本人到市住房保障中心递交书面申请。
轮候资格复核。市住房保障中心在轮候顺序公布前将申请家庭名单发区住房保障部门。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资格进行复核,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名单反馈市住房保障中心;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申请资格,按原申请途径退回申请。
轮候排序。市住房保障中心按照上述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将符合条件的家庭递补纳入轮候范围,连同前期已经纳入轮候范围的家庭,按评分结果排序,形成拟公布的当期轮候顺序。
轮候公示。市住房保障中心将轮候顺序结果和可分配房源在市级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邢台住建微信公众号及邢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确定轮候顺序。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纳入轮候范围,按轮候顺序组织选房;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轮候资格。
七、注意事项
轮候顺序每半年公布一次。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作为当期轮候时间节点,节点前报名的轮候家庭纳入当期轮候资格复核范围,节点后报名的纳入下一期轮候资格复核范围。
轮候期间,轮候家庭因个人原因,需暂停或退出轮候的,应向市住房保障中心申报,可保留并暂停变更其轮候积分分值。
轮候家庭的家庭成员、婚姻、工作等影响轮候排序的因素发生变化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在区住房保障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完毕后向保障中心提出修改轮候信息申请。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退出轮候范围。
因住房、收入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退出轮候范围的家庭,如重新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应重新提交轮候申请,轮候顺序重新认定。前期轮候次数不再计入轮候积分,取得住房保障资格时间按重新发放住房保障资格证时间认定。
轮候期间,符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家庭,可按规定申领住房租赁补贴。
轮候期间,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自动退出轮候范围。
廉租房的申请其实有很多种注意事项和标准,大家可能第1次没有太多经验,因此可以先关注当地有没有廉租房以及公租房申请流程。另外有些人是想要申请公租房的,也要看一下有哪些条件和注意事项,有些申请的条件比较高,那么大家要看一下自己能不能够达标,这样申请也许会有更高的效率。
有没有廉租房?
现在的廉租房很多,而且有很多人都能够申请成功,难度不大,主要的条件就是单身居民,然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等等。
廉租住房租赁期限为一年。已配租廉租住房的家庭,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如实申报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和上年度家庭收入情况,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共同对其申报情况进行核实。
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或单身居民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在本市居住,家庭成员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家庭成员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家庭成员含60周岁以上老人(含孤寡老人)或中重度残疾人(一、二、三级)或重点优抚对象。
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
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4、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上面的介绍就是有没有廉租房以及公租房申请流程,希望大家都能够了解清楚这些申请的注意事项以及流程。其实公租房和廉租房都是比较相似的,主要就是为了降低人们生活的经济压力,控制住房的成本。但是两种也有不同的地方,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考虑,那么租房的效率也许会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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