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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年间与荷兰爆发的料罗湾大海战

文社历史 2023-09-20 18:02:05

17世纪之时,欧洲的资本主义得到了较大的发展,荷兰人也因此迅速崛起,成为了着名的“海上马车夫”。在称霸了欧洲地区之后,将势力深入到了东方。

当时的明朝正处在海禁的时期,于是荷兰人企图以武力打开明王朝的大门,获得垄断明朝商品的贸易特权。由于当时的台湾处在不设防的状态之下,所以荷兰人轻而易举地占领了台湾。占领台湾后的荷兰人认为当时的明朝不堪一击,只要集中兵力攻下中国沿海地区,就能迫使明王朝投降妥协。

在这种情况下,荷兰军队于崇祯六年(1633年)7月开始进攻明王朝沿海地区。由于荷兰采用不宣而战的方式偷袭,战争初期明朝方面没有防备,有一定的损失。

荷兰人以为得手,于是派人和明朝方面进行谈判,提出了条件是“明朝需要停止和西班牙、葡萄牙等国的贸易,只能与荷兰人进行贸易活动。”但是明朝给予的回复是“荷兰人必须先赔偿明朝损失,然后退兵,才能继续谈判。”

双方达不到对方要求,于是再次开战。这时的明朝已经做好了准备,多次挫败荷兰人的进攻,最终双方集中了全部力量在料罗湾进行了一次大海战。

荷兰以8艘战船以及大海盗刘香的50艘帆船对阵明朝50艘战船、100艘火船。战役结果明朝以绝对优势取胜,刘香50艘海盗船全部沉没。生擒荷兰侵略者100余人,击沉荷兰战船5艘,俘获荷兰战船一艘。

此战之后,明朝停止了海禁政策。但是明王朝却没有真正控制海疆,反而是郑芝龙控制了整个东南海域。而且在崇祯九年(1636年)郑芝龙被明朝任命为福州都督,权势进一步提升。因此郑芝龙也被称为闽海王。

“说者皆曰:闽粤自有红夷以来,数十年,此捷创闻。”这次战役之后荷兰发现自己还难以用武力恫吓中国,就转而和郑芝龙进行合作贸易,双方的贸易一直延续到明朝灭亡。

料罗湾海战的战前准备

明崇祯六年(1633年)的荷兰,虽然还没有从西班牙的统治中独立,但航海和贸易已获得极大发展。已处于其历史上著名的“黄金时代”发端期。荷兰方面为夺占中国对外贸易权,禁止西班牙人、葡萄人介入与中国交易,打开与明政府贸易通道,荷兰方面认为攻击中国以先进的大炮武器,性能优异的快速战舰则十拿九稳。 当时,荷兰海军方面主力战舰共十一艘(Jacht,Bredam,Weiringen,deFluytWarmondt,Texcel,Weesp,Couckercke,Catwijck,Zeeburch,Kemphaen,Salm),由普特曼斯指挥,另有旗舰密德堡及一艘中国戎克船打狗号(Tavcoya),此外还包括海盗刘香带来的50艘海盗船。
荷兰海军主力舰均为盖伦船,这是一型极为优秀的帆船。通常拥有两层或多层甲板。为了追求更强的火力,西方在船舶设计方面开始追求更大的船型。盖伦船则成为这一造船思想指导下的产物。
中国战船,在当时的英语称中国帆船为“junk”,被音译成“戎克船”。经过宋朝与元朝改良后,中国帆船于15世纪-17世纪中,大量出现于中国近海。有证据显示,当时的中国帆船,长约100多米,宽度约50多米,称为宝船。以当年郑成功收复台湾的主力战船大青头(船体多饰以青色)为例:船长约10丈,宽2丈1尺,高l丈5尺,吃水8尺,载重三四千担,总共只配备2门大炮,前1后1。因此可以相信,料罗湾海战中,中国的水师,总体水平不会超过这种大青头。并且在明末,中国船舶已不再是明初下西洋时候那种艨艟巨舰。反而向小型化发展。这种船舶,必然不可能装载更多的火炮和兵士。总体战斗力也会比较弱。郑芝龙集中优势兵力,大量使用西式大炮对敌轰击,用火船贴身近战,打的确实漂亮。不过荷兰人的战舰仅九艘战舰,大多是当时最先进的铁甲巡洋舰,载炮只200门以上。郑芝龙的舰队主力仍是“戎克船”——当时西方人对中国帆船的统称,并以10倍的数量优势压倒了荷兰——中国海盗联合舰队。 荷兰的红夷大炮最突出的优点是射程,对重型火炮而言,射程是衡量其性能的重要环节,即使现今也不例外。
明朝自制铁火铳的最大射程不超过三里,而且要冒炸膛的危险;而一般三千斤的红夷大炮可以轻松打到七八里外,史籍记载最远可达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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