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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磨中国妇女千年妇女的缠足,近代的放足也是历经坎坷

南极狼人 2023-09-17 09:58:59

中国古代最大陋俗就是妇女的缠足,当时的男人们对小脚趋之若鹜,谁家的女人脚大,都会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笑柄,正是在这种风气下缠足之风日盛。

缠足相传始于南唐李后主的舞姬窅娘,李煜宫中宠妃很多,窅娘为了吸引他的注意,用三尺长绫缠裹自己的双脚,有点类似于现代的芭蕾舞一样,裹小的脚跳起舞来美如盼兮,深得李煜欢心,命人用金子为她打造莲台在上面起舞,从此女人的脚又被称为金莲,但这只是传说,并无真凭实据。

从后世挖掘的古墓来看,缠足之风也是在宋元之世才开始流传,但宋代之时,缠足也仅限于贵族舞妓等少数人等,而且也并不像我们看到的清末的三寸金莲那么纤小,用现代词来形容,就是微整形,对脚部的微整形,用布条控制不让脚长的过宽过大,稍加约束,穿上一种名为错到底的尖头秀鞋,这样看起来十分秀美,理学家朱熹特别推崇妇女缠足,认为这样对妇人易于控制,有利于推行三从四德。

元朝建立后缠足之风越刮越烈,元朝末年已经开始出现以大脚为耻的现象,朱元璋的皇后马氏因为没有缠足,被人制成灯谜嘲讽为淮西妇女好双大脚,进入明代以后,天下承平,文人墨客开始推崇妇女缠足,明代的着名小说《金瓶梅》里面就描写了很多西门庆和几位夫人丫鬟“玩莲”情形,

明朝末年,蜀中妇人流行一种厚底绣鞋,在鞋底抠出梅花图形,装上香粉,每走一步都会留下梅花烙,被称为步步娇,张献忠杀入四川,见这里的妇女个个都是金莲三寸,命手下士兵每人献小脚十对,转眼成都成了人间炼狱,大西兵见到妇人就直接砍脚,不到半天功夫就堆积如山,张献忠命人堆成宝塔形状,挑最小的一双做塔顶,然后命令放火焚烧,美其名曰“敬天烛”

到了清朝时期缠足更是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康熙皇帝屡次下旨禁止缠足,不但没有效果,反而越缠越烈,一些远在西北西南的少数民族也开始缠足,最后到了不缠足女子难以嫁人的程度,就算缠的脚稍大都会亲戚乡党传为笑谈,其母更是难以抬头以为耻,夫家也会觉得辱没门楣,女子则低颜自觉形秽,

1840年以后,清朝的局势动荡,1851年太平军在金田起义,为了适应战斗需要,太平天国反对女子缠足,他们攻占的城市开始强迫妇女放足,不论年龄大小一律解缠,编入女营,让妇女承担了割稻、收麦、挑砖、负米、劈竹签等重体力劳动。这让已经缠成小脚的妇女们苦不堪言,自尽者甚多,这种用暴力强制的放足运动随着太平天国的覆灭也烟消云散,

1870年后各沿海口岸有大量的传教士涌入,他们设立教会,在教会里他们劝导妇女放足,其中最着名的就是立德夫人,他在上海设立天足会,设立基金,筹集募捐,鼓励当时的妇女放足,她还沿长江向中国的中西部地区推行她的放足主张,但当时的国人对外国人都很排斥,立德夫人的行动只是在上海厦门收到一些效果,在一些小城没有人敢放下世俗的偏见给家里的女人放足,

1901年慈禧太后下旨,劝止妇女缠足,一些维新派开始让女人扔掉裹脚布,各地方督抚也都出台了政策,鼓励妇女放脚,并且分发宣传手册,进行大肆宣传,在大城市里很多妇女解放了双脚,但是其他地区仍然有众多妇人缠足,

1911年辛亥革命后,国民政府严令各地区妇女不得缠足,还成立了纠察队,下到乡里去检查谁家的女孩还在缠足,但习俗根深蒂固,乡间妇人都认为小脚最美,仍然不愿放足,乡间男子也爱娶小脚女子,直到20世纪30年代,在山东四川云南等地缠足风俗仍然流行,当地官长虽一再严禁, 却无实效,后来经过调查,这些地区流行童婚,即同年定亲,男方要求女家必须缠足,否则就不迎娶或者不送彩礼,这使得女方不得不继续缠足,

1949年新中国成立,云南通海地区还有妇女缠足,在政策的感召下和大环境的改变,终于使得缠足这一习俗在彻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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