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唐朝的选官标准很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讲了曹操所提出创立的九品中正制的很多弊端。那么在三国之后的人才选拔又是怎么样的呢?今天我们就来讲讲唐朝的选官制度。
到了隋唐的时期,隋文帝是一个励志改革的人。他就觉得这个制度太糟糕了,就将九品中正制改了,创立了科举制。隋朝问题出在哪里?不是一个没有制度的时代,而是一个有很好的制度,很好的法律,一个很好的时代。但是隋朝为什么垮了呢?说一套做一套,制度是好的,做的都是坏的。
隋朝倒了以后,唐太宗很聪明,把隋朝推翻,但是并没有推翻某些制度,把很多好的东西都留下了,把坏的东西去掉了,所以科举制到唐朝就发扬光大了。科举制最大的优点是向全社会开放人才的通道。一个国家,一个政治能不能稳定,就看支持它的这个社会阶层是不是广大。支持它的社会阶层越广大,这个国家以及政权就越稳定。唐太宗很知道这一点,所以就像全社会开放了人才的通道,只是我们要注意,唐朝在这个里面提出的口号和曹操不一样。唐朝提出的是唯贤是举,而不是唯才是举。虽然只改了一个字,但是整个精神都改了。
科举制把人才的大门打开,同时也伤害了官僚阶层的利益。因此科举制是一个过程,是一步一步建立起来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政治是一门管理的艺术,管理的艺术急不来,慢不得,最重要的是要让它不停地动,只要在动,就在发展,所以需要慢慢去完善。但是科举制造成了一种人才选拔的趋势,这个趋势一旦形成,那就是开弓没有回头箭,不可能退回来。科举制实行下去之后,中国从此就不会回到门阀世族的时代。
科举制开放了士人,学子报考之门。以前的考试主要是考经,经典,儒家的经典作为考题让考生背诵写出来,再把这个经典的意思解释清楚。科举制的重点不在背,主要考诗赋,特别是隋朝建立起来的进士科,后来成为科举的主流,最主要考的是诗赋。从语言学来说,要考音韵格律,写诗考你的辞章典故,考你的知识,更重要考你的个性。题目出来了,不用背诵,你尽管敞开把你的思想写出来,让你充分发挥,个性的挥洒,展现出来。所以这样的考题对有个性,有才华的人来说洋洋洒洒,如大鹏展翅,海阔天空任你翱翔。
唐玄宗时候就有一个有名的例子。有个大官的儿子叫张奭,科举考试那一年,考官想拍他爹的马屁,让他考了第一名。京城有上万的考生,一听说不通文墨的人竟然考了第一名,舆论大哗,沸沸扬扬的。这个声音就传到了玄宗的耳朵里,玄宗一听,科举作弊还了得?于是就亲自来考,上了花萼楼,把今年入选的人统统到这里来,当着他的面出题考试。张奭拿着那个卷子一个字都写不了,整整从开始到考试结束,坐在那里发呆,交了一个白卷。这既是有名的“曳白”。唐玄宗看到这个卷子,脸色铁青,当时就下了重罚,把这些舞弊的官员都给罚了。这个例子告诉我们,科举制的特点就是如果你没有才华,只是靠背,什么都答不上来。
或许有人会说,我们选拔的是做官的,干嘛要这么多有文学才华的人呢?其实这就是对唐朝科举制度的了解不够全面。唐朝科举制第一块是你个性的挥洒,接下来就是一个策问,这一部分是国家遇到的疑难问题变成考题让你来答,要回答的有文采,合乎制度,合乎法律,合乎民情,要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举个例子,隋唐时期,实行的是均田制,国家把土地分给农民,农民拿了土地种田给国家交税。这个制度挺好的,可是实行了一百年国家没有土地了,资源不够了,而每年有大量的劳动力成长,国家没有土地分配怎么办?就这样头痛的问题变成考题,考生告诉怎么来解决。所以科举考试加了这一块之后是有一个很实际的意义,并不是一个光考文学的空的东西。是把文学个性和从政紧密结合在一起。
这样子我们就知道,进士科其实是很难考的。很多人在考场是久经磨练,几年,十几年,二十几年才考上。唐朝有一句话,叫做“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可见难度是相当高,一旦考上就号称是登龙门,中举的人非常高兴。大家喜喜悦悦地到大雁塔下去题名,把自己的荣誉留下来。唐人写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唐朝的科举制度,你进士拿到了,喜悦还没完,还要重披战袍再上考场,这个考试只是礼部的考试,也就是文化部门的考试。通过了,只说明你具有当官的资格,而不是当官。
你想当官,第二道考试到吏部,组织部门去考第二道的考试。一进去,四只拦路虎就出来了。吏部考试考的四个方面:身,言,书,判。第一道,身,就是考你们的身材,唐朝是一个唯美主义时代,当官要一表人才,要有个子,有相貌,有气度,有气质。这一关是比较好过的。第二道就是言,说话,不会说话就把很多简单的事情激化了,变成矛盾了,所以要会说正经的话,而道理要讲到人家的心里头去。所以言这个考试非常重要。第三道,考书,就是写字,写书法,官员写字不许龙飞凤舞,要求字写得一板一眼,把字写得非常清楚,端正。因为所有的行政其实都是文书行政,是靠文件,文字来周转的,因此你的整个字要写得让人不会看错,不会出现差错,这就是一板一眼的书法。我们今天发现的唐朝的文书字都写得很端正。
这三道考试身,言,书,如果是对一个官员最基本素质的考试,那么 第四道考试判那就更难了。判就是对一个官员行政能力的考研,就是批公文,判案子,要写一篇好的判文,要求你写的有文采,还要求你要写的合理,合法,合情,合礼,要做到言情并茂,让人读 了之后深以为然,还真的不好写,它不是那种干巴巴的官文。
举一个有关唐朝判文的例子,有一个妇女,她的名字叫做阿刘氏,她的母亲原来是在一个姓蒋的叫做蒋恭家里做婢女,婢女怀孕以后出嫁,生下了孩子阿刘氏。蒋公蒋家依然把阿刘氏当做婢女,阿刘氏不服,说我母亲从蒋家出嫁以后身份已经提高了,变成客女了,所以你不能继续把我当婢女使。就这么一个故事,就是唐朝考试的一个试题,你要解开这个案子,就要明白唐朝的几个问题,第一个唐朝的社会制度社会阶层有严格的区分,叫做良贱制,一般的公民就是良人,公民之下的这种身份就叫做贱人,而贱人里面又分好几个等级。在我们刚刚举例中,最低的等级就是婢女,比婢女高的就是客女。婢女基本上是主人家的财产,可以把她和东西基本等同起来,完全没有什么身份的权力。婢女结婚了,生个女儿,这个女儿长大以后,婢女能不能把自己的女儿嫁出去呢?是不可以的。如果把女儿嫁出去,就叛你偷盗。但是客女不一样,客女也是贱人身份,但是她可以支配自己的私有物,可以把自己的女儿嫁出去。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到,这个试题里面设置了一个法律的模糊地带,阿刘氏的妈妈是个婢女,婢女怀孕出去以后身份变了,变成客女以后把女儿生下来,那么这个女儿到底是婢女还是客女?实际上问题的争执就在这里。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要求你这个判官能够合情合理合法,做出一个好的判决。
这个判官整个案子做了一个陈述,陈述之后做了几个判。第一,把这个案情写清楚了。第二,就说蒋家把这个阿刘氏当做婢女,根据是“指腹称贱,凭胎索婢”(《贞观政要》)这就是你的理由,但是这个理由是不合情理的。第三,从传统上找依据,他说历史上秦始皇是吕不韦和秦始皇妈妈有关系怀孕的,怀孕之后嫁给了秦始皇的爸爸。如果按照蒋家的道理秦始皇不能是秦朝的继承人,他应该是吕家的人。可是他确实是继承秦国的王位啊。所以从历史根据上你也不对。列了三条,把这个案子给否了,阿刘氏身份应该是客女,应该随她妈妈的身份。这就是从法律上有依据,历史上社会的情理上都找到一个根据,而且必须把这个判文写的很漂亮,都是四六骈文。
科举考试要的是这么一个全部的过程。从礼部的考到吏部的考,吏部的考不容易通过。因为我们不能把科举制等同于后来被阉割为考八股文的这种考试制度。有很多唐朝的高官当了很大的官还觉得很遗憾,就是没有从科举出身。说明社会特别尊重人才。通过这种选拔就堵塞了很多人通过溜须拍马,通过贿赂,从旁门左道入仕这么一条道路,使得唐朝官员的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通过科举考试,锻造了一批有理想,并且懂得依法治国的干部队伍。
选官制度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典章制度之一,是中央集权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其主要包括奴隶社会的王位世袭制、两汉的察举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和隋唐的科举制。
1. 王位世袭制
从禹的儿子启开始,禅让制的惯例被破坏,从此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王位世袭制的确立,是一次重大的历史变革,它标志着原始社会的“天下为公”为奴隶社会的“家天下”所取代。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它是历史的进步,其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
2. 察举制
秦朝以后,封建的选官制度有了发展。汉武帝时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官制度用来选拔人才,其内容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官的最主要途径之一。各方面人才的涌现是汉武帝时期出现鼎盛局面的重要原因。
东汉时期继续实行察举制,但前后有所变化。初期主要依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中期以后,豪强地主势力开始恶性膨胀,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在选官制度日趋腐朽的情况下,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后期,宦官把持用人大权,选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居面。
3. 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要选官制度。三国时开始实行,隋唐时被废除。东汉末年的军阀混战打破了原有的统治秩序,使汉代的察举制度无法继续实行下去。曹操为发展自己的势力,采用“唯才是举”的用人政策,曹丕当政时创立了九品中正制。具体做法是:中央选择“贤有识鉴”的官员兼任本州的中正官,察访士人,评列九品,作为官吏除授的依据;中正评定士人,家世、才能并重。曹魏后期,尤其到了晋朝,九品中正制发生了变化,不再是选拔人才的途径。由于中正官一职为世家大族所垄断,选官任人唯看门第家世,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等级森严的局面。九品中正制是东汉以来世家大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加速了魏晋以来士族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4. 科举制
第一,隋唐科举制的创立和完善。隋朝兴起: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使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吏;隋炀帝时开始设立进誓愫闷,科举制形成。唐朝完善:唐太宗时,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取士人数,还首创了武举和殿试;唐玄宗时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
科举制与九品中正制的明显区别是选拔官吏不再以家族名望而是以考试成绩为依据,选官的权力不在地方而是收归中央。科举制的创立是封建选官制的一大进步:它抑制了门阀世族势力,扩大了官吏来源,实质上反映了隋唐时期阶级关系的变化;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有利于政治的清明;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需要指出的是,科举制虽然扩大了官吏的来源,但它仍然是地主阶级的选官制度,是为地主阶级服务的。
第二,宋朝科举制的发展。宋代科举制比唐代有了进一步发展,而且具有自己的特色,这主要表现在殿试成为定制和“糊名法”的实行,采取的名额也比唐朝大大增加了。科举制的发展为地主阶级各阶层进入仕途开辟了道路,也进一步扩大了北宋的统治基础,还起到了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
第三,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的变化。明清时期实行八股取士,以四书五经的文句命题,解释以朱熹的集注为依据,文章格式为八股文,不能随意发挥。八股取士的实质是一种文化专制制度,它禁锢了人们的思想,严重地阻碍了文化科学的发展,是造成近代中国科学技术落后于西方的重要原因。清末戊戌变法曾改革科举制,废八股,改试策论。科举制在中国古代选官史上存在了近一千三百年,直到1905年才被废除。
在官僚系统中,地方官员,无论是临民之官,还是封疆大吏,如何选用,事关统治根基的稳固与否,受到历代统治者重视。纵观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之演进,地方官的选用,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从秦汉至隋唐以前,地方官选任以察举和荐举为主,以“贤能”为标准,地方权力较大。从选拔上看:在先秦时,实行乡里举荐的制度,在血缘与地缘政治相结合的情况下,基层举荐实际上跳不出“荐人唯亲”的框框。汉代实行察举制度,规定由地方主要长官每年推荐一定数量的人为官,推选的标准以德行、经学、乡闾清议为主。察举实行荐举者与被荐举者连坐的制度,制度之初还是比较严慎的,但由于察举的标准笼统,主观评价的成分多,容易出现请托舞弊,弄虚作假的现象,被举荐者多为“门生故吏”,无真才实学,随着吏治的败坏,到东汉末年此制也败坏不堪了。魏晋以后实行九品中正制,选拔推荐的权力不再交由地方官,而是由朝廷统一任命“中正”官,专门负责举士选才。这些中正官担任本籍州郡的大小“中正”,由他们把地方人才划分为九个等级,上报给中央,由中央任用。中正官评价人才的标准包括了察举制度所规定的内容,还增加了“家世”和“才实”等条目,注重品德与能力相结合,比汉代较为完善,一时间“儒雅并进”,起到一定积极的效果。但此制度也存在缺陷:一是选官的人,即“中正”官,多为本地的豪族大家所把持;二是选拔标准多以家世出身为重,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选才结果,阻塞了寒素人才入仕。
从任用上看:从秦代起地方上长史一级的官员就要由中央任命,以后历代一直延续,秦汉地方层级分郡、县两级制,地方主官,都由中央下派,郡守如此,县令也如此。但同时也规定,地方长官有自辟僚属的权力,郡守、县令都可以在自己所管辖的区域内选择任用官员。
第二阶段从隋唐至明清,选任方式以科举为主,以“考试”为标准,用人权完全收归中央。从选拔上看:隋唐实行开科取士,隋炀帝以科举制取代了九品中正制,成为选拔各级官员的主要方式。全国各地的士子不用通过荐举,直接报名考试,经过公开的逐级考试,由官府择优录取。士子在通过逐级政府和中央的笔试之后,要由吏部再进行面试,内容是考察“身、言、书、判”即身体容貌、言语应对、书法笔迹和判词书写。科举考试的内容以儒学为主,兼及见识才能。大致说来,科举考试由礼部考才学,吏部考能力。明朝中期出现八股文,这是一种严格的排偶分股的应考文体,考生易于掌握格式,评卷标准也较为客观。科举制度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有过立废之争,朱元璋就曾一度下诏停止科举,但始终未能找到一种超过科举的有效选官方式,所以,不得不在停科举九年后再次恢复。科举制度以相对公正、公平、公开的形式选拔和收揽人才,为整个政治机体输送新鲜血液,在政治发展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从任用上看:地方主官仍然由中央统一任用,这一点一直未变。变化的是,取消了地方主官自辟僚属的权力,地方官不能再自行任命属下官员,所有进入流品的地方官员都由中央政府任用,《文献通考》中记载,隋朝时“海内一命之官并出于朝廷,州郡无复辟署之事”。从隋朝起,地方主官的用人权被中央收回。
古代地方官员选任制度对政治的影响
地方官的选任,不仅仅是一项文官管理制度,它关涉到整个政治的兴亡存废。从秦始皇废除封建,建立郡县后,中国的政治问题,从结构上说,就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其中地方官的选任事关政治结构稳定与否的大问题。用好的用人方法用好人,则政治稳定,国家强盛;反之,则陷入分裂与争战,这是被漫长的历史发展无数次证明了的,可以说,地方官的选任制度是政治发展的生命线。
首先,大一统既是传统治理的前提也是目的,地方主官由中央选任,是实现大一统国家的客观要求。
从秦到清两千多年的吏治发展中,地方官员的选任制度不断演变,但有一点始终未变,那就是地方主官一律由中央任免。秦始皇结束封建割据的局面,海内一统,地方设置为郡、县两级,郡、县主印官郡守和县令都由中央任免,成为定制,以后历代尽管行政区划不断调整,地方官权力也时有伸缩,但地方主官一直由中央任命。之所以有这样的制度安排,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其一,大一统政权的建立必须有一个稳固的中央,有一套由中央统一安排的人事组织体系。中国的特点是民族众多,地域辽阔,区域间的差别较大,给大一统的实现带来挑战;但如果不实现大一统,四方割据,各自为政,就会使整个国家陷入杀伐争夺、混乱黑暗的灾难之中。要想保证大一统的政治体制稳定,关键问题,是要有一个稳固的中央政权体系,在用人上,要由中央统筹安排,特别是作为执政根基的地方政权,其人事任免要由中央掌握。
其二,大一统的维护,要由中央的权威宏观调控,避免陷入地方性。从汉代起就有地方官员任职回避的限制,就是说本郡县的人不能在本地为官,一方面是防止本族本亲的地方势力坐大,利用国家政权合法施暴;另一方面也为了避免各地方之间相互隔绝,不能很好的融合,陷入狭隘的地方性。为了增强不同区域间的融合、交流和发展,保证大一统的局面得以维持,就要推行全国范围内选才,异地为官的制度,而这一制度只有在中央的宏观调控下才能得以实现。
其三,大一统政权的存在,要求国家权力能有效制约地方势力。地方官是国家权力的代表,是政令下达和民情上达的关键环节,必须脱离地方豪强势力,并对其进行制约。中国古代的基层组织往往是在血缘和地缘结合的情况下建立的,人们依靠土地为生,很少迁徙,乡里组织从结构上讲一般比较稳定,地方豪强容易坐大。如汉代就有“宁负二千石(郡守),无负豪大家”之说。乡间豪族势力如不加控制,往往猖狂:兼并土地、荫庇人口、收养私从,当社会发生动荡时就会由患而生乱,与国家利益发生直接的冲突。所以,古代治理中十分强调慎选临民官,一方面是考虑到要对民众进行善治,另一方面就是要加大对地方豪族势力的控制。
其次,中央权威的树立是社会稳定的保证,中央掌握人事权,收回地方自辟僚属的权力,统一官制。
秦汉地方长官可以自辟僚属,实际上是将地方的部分用人权交给了地方主官。地方主官可以在所管辖的区域内选官,虽然还要经过考试,达到一定的标准,但由于是“自辟”,权力大,很容易使地方主官用自己的亲信组成官府体系,当地方割据时,就成为脱离于中央的职能机构。汉代的削藩、魏晋南北朝的战乱,都是因为地方权力太大,关键是地方有用人权,所用都是自己的人,中央是天高皇帝远的虚制,地方则是现用现管的实利,中央权威受到威胁。
从文官管理制度的角度讲,秦汉地方可以自辟僚属,选用之官虽然属于中央官制系列,但与地方官有更强的依附关系,出现管理的“双轨制”,政行两端,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减弱。隋朝时,中央收回地方自辟僚属的权力,统一了官制。可以说在地方官的选任上,古代社会至隋朝才开始走上中央集权的道路。隋朝推行了两项制度,使中央集权得到彻底加强。一是,科举制取代九品中正制,中央用制度化的标准选拔人才,地方大族不能再操纵选举;二是,取消州郡地方官自辟僚属权,由中央在选官后统一任命,升迁黜免依凭于中央统一考核。
用科举制度在全国范围内选官,继以铨选制度量能授官,再以考核制度评定政绩以供进退黜免,完善了统一的文官管理,既保障了中央的权威,又稳定了地方的秩序。
再次,制度化的选官标准,为实现长治久安的政治理想,提供了高素质的地方官队伍。从历史上看,地方官员的选拔,如果没有具体的、可执行的标准,就会被人为的好恶亲疏所左右,所以,传统治理的经验是选官标准明确化和制度化。凭借个人情感的选择往往是非理性的,容易出错和不稳定的;而制度化的标准则是理性的、公正的和稳定的。
如果人事选举不能公开进行,就会形成集团利益,进而使人事权不归于公门,而落入私家之手,必然会导致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人事混乱。隋唐发展起来的科举制度,则以统一的、客观的、制度化的标准,开放了政权,广泛吸收了人才。统一的测试标准为天下所有读书人提供了一个博取功名、进入仕途的机会,也为国家最大限度的制度化吸收人才搭建起一个平台。此外,全国集中考试,降低了政府在人才选拔上的成本。通过集中考试,以制度化的形式使社会精英在同一时间内以最大的可能聚集在一起,以供拔擢,实现最有效的制度化选才。唐太宗李世民在玄武门上看到士人成群结队地进入考场,兴奋地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公开选拔,广用贤能,也是旷古盛世之所以能在唐朝出现的关键。
历代重要的选官制度 汉朝以前,我国没有形成系统完整的选拔官吏制度。汉朝建立了察举、征召等一整套的选官制度;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从隋唐至明清一直实行科举制。1.两汉察举制的演变两汉时期,为了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的管理选拔制度。这套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等内容。其中察举又称选举,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是两汉选用官吏的主要途径。征辟是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的制度,主要有皇帝征辟与公府、州郡的征辟等方式。汉武帝即位以后,“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建立起人才选拔制度,孝廉成为士大夫做官的主要途径。选拔的对象有官有民,许多有才能之士和品德高尚的人被举荐为官。汉武帝还大规模征召察举有才之士,由官吏陪同进京,皇帝亲自召见,被看中的即委以官职。个方面突出人才的涌现,是汉武帝时期鼎盛局面出现的重要原因,例如卫青、霍去病、董仲舒、桑弘羊等。东汉时期,察举制注重孝廉一科。察举主要根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封建士大夫注意修饰品行,甚至矫揉造作。东汉中期以后,随着地方豪强地主势力的发展,封建国家的行政组织日趋瘫痪,声望影响被官僚家族所支配。门第族望成为选官的主要依据,累世公卿的世家大族逐渐形成并发展起来。察举制逐渐失去了它的作用。甚至出现了“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的笑谈。此外,汉朝任用官吏很有特色,例如规定地方官要回避本籍;罪犯及其子弟不得为官;任职时间没有规定,管理能否久任关键在于政绩等。 2.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曹丕220年建魏称帝以后,接受颍川世族陈群的建议,创立了九品中正制。九品是划分人才优劣的的九个等级,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中正是品评官,一般由中央有名望的官员兼任。中央有关部门依据中正对士人评定的品第——品和状,选拔官吏时授予相应的官职,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和才能并重;但是自曹魏末年以来,中正官一般由士族出身的官员担任,发展到西晋,主要看门第和家世,甚至成为唯一选才的标准。九品中正制东汉末年以来世家大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的实行,进一步促进了魏晋之际世族的形成以及西晋以后世族制度的巩固和发展。九品中正制成为世家大族垄断官吏选拔、培养私家势力、维系政治特权的工具。九品中正制必然随着世族门阀制度的衰落而消亡。3.隋唐至明清的科举制科举制是我国封建社会最重要的注意中选拔官吏制度。“科”指的是考试科目,“举”指的是选拔人才。科举制始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发展于北宋,衰落于明清。(1)隋朝:科举制的创立科举制创立的背景:随着世族门阀制度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魏晋以来选拔官吏注重门第的九品中正制,已经无法继续推行下去。西魏时期就出现了选官“罢门资之制”,不再主张士族门阀,开始主张吸纳人才,选官注重才干而不因门第高低为取舍。隋文帝即位以后,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他令“诸州岁贡三人”参加考试,合格者可以做官。隋炀帝于609年建立进士科,至此科举制正式形成。(2)唐朝:科举制的完善唐朝继承和完善了隋朝的科举制度。表现在:一是贞观时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二是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还首创了武举和殿试。三是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把诗赋作为进士科的主要考试内容,有利于唐诗的发展。隋唐科举制的创立和完善的历史意义,表现在:第一,科举制的创立是封建选官制度的重大进步,它冲破了士族门阀垄断国家政权的局面,起到了抑制门阀的作用。第二,它扩大了官吏来源,大批门第不高的庶族地主阶级知识分子,通过科举考试参加了国家政权,扩大了封建统治的阶级基础。第三,科举制把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从而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第四,科举取士把选拔人才权和任用官吏的权力,从地方豪门地主手中集中到中央政府手中,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总之,科举制把荐官制发展到考官制,这无疑是一大社会进步,并为以后历朝沿用,乃至对西方近代文官制度的形成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3)北宋:科举制的发展与改革①北宋初年科举制的发展北宋初年的科举制比唐朝有了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第一,严格了考试程序,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并且在武则天首创殿试的基础上使之成为定制,皇帝直接掌握录取权,进士及第者称为“天子门生”。第二,简化考试科目,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的科目。第三,在考试方法上实行糊名法,即将试卷上的姓名、籍贯密封,以防止考官舞弊。第四,扩大录取名额。例如宋太宗在位的二十多年间科举取士近万人。北宋科举制的发展,为地主阶级各阶层进入仕途开辟了道路,限制了豪门子弟对科场的控制与垄断,大大削弱了门第血统在科举考试中的作用,使科举考试向整个地主阶级乃至一般平民敞开了大门,使北宋的政权基础进一步扩大,也起到了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但也导致官吏人数激增。②王安石变法中对科举制的改革北宋中期,王安石在进行变法时,对科举考试的内容进行了改革。废除了死记硬背的明经诸科,进士科不再考诗赋,专考经义和时务策。设明法科,专考律令、断案等。王安石对科举制的改革是为其变法服务的。后来随着王安石变法的失败,这些对科举制改革的措施也被废除。(4)明清:科举制的衰落明朝沿袭前代的科举制,实行八股取士制度。为了严厉控制士人的思想,明朝科举制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科举考试只从儒家的四书五经里出题。答题必须采用程朱理学的观点,不能发挥自己的思想见解。经义的解释,如四书,以朱熹的经为准,考生只能“代圣贤立言”,背诵经书的内容,以注疏的语言解释经的意蕴。答卷的文体有严格的规定,分为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称为“八股文”。八股文是一种程式化、标准化、规范化极强的文体。该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明朝的科举制,严重束缚了人们的思想,扼杀了知识分子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精神,销蚀了人的个性,僵化了思想,窒息了整个社会,严重阻碍了我国科技文化的发展,是造成我国社会发展缓慢、近代科技文化落后的重要原因。 (5)清末:科举制的废除20世纪初,随着国内形势的巨变,封建的科举制度早已不适应形势的需要。1901年,清政府实施“新政”。1905年,清政府废除了科举制度。科举制在中国存在了1300多年。二、历代重视人才选拔的事例1.商朝末年,西方属国周的周文王,任用姜尚、周公旦等改革政治和军事,发展经济,使周成为西部强国,为后来周武王伐纣灭商奠定基础。2.古代思想家墨子提出“尚贤”,主张任人唯贤,反对王公贵族任人唯亲3.秦王赢政掌权后,广泛搜罗人才,部署统一全国的战略和策略。4.唐朝:唐太宗知人善任,虚怀纳谏。他认为“为政之要,惟在得人”,令臣下“广开耳目,求访贤哲”。他用人不避仇怨,不拘门第、民族,兼收并用,“量才授职”,因此贞观一朝,人才济济,有房玄龄、杜如晦、李靖、魏征等。武则天创立了“自荐”求官的制度,广揽人才。唐玄宗注重选贤任能,选拔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人担任宰相,如姚崇、宋璟等。注重定期考核官吏。唐朝得人则国兴。三、对中国古代选拔人才制度的几点认识1.在我国封建社会长期发展的过程中,历代统治者为巩固其统治地位,都十分重视培养和选拔人才,并逐步建立了一套考试和选官的制度。尽管在不同历史时期,统治者选拔人才的标准及方法途径不尽相同(主要有德才、门第之分),但它们有相同的历史作用,即对维护地主阶级的统治地位,促进封建社会发展有着巨大作用。2.两汉时期,封建大一统局面的实现,迫切需要一种使中央集权正常运作的选官制度,两汉时察举制度应运而生。但由于两汉时期尚处于封建社会的初步发展阶段,察举制作为选拔人才的制度是很不完备的。在经历了长期的分裂以后,隋唐统治者为了统治的长治久安,推行科举制度,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选拔人才,并为以后历朝所沿袭。3.科举制度在隋朝创立,唐朝完善;宋元时期得到发展;明清时各种弊端日益显露。我们对其作用必须一分为二地评价。积极方面主要体现在:它彻底打破了官僚贵族世家依仗门荫资历对选官的垄断,在较大的社会范围中开辟了一条入仕的途径,政权的社会基础更为扩大;它把选官制度和教育制度结合为一体,这对于从整体上提高官员的文化素质,更熟练和理智地履行管理国家的职能十分有利;它不仅在中国仍至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朝鲜和越南长期实行过科举制,英美等国建立的文官考试制度也受到科举制的影响,科举制西传欧美并影响世界,是我国对世界文明的一大贡献。消极方面主要表现在:这一制度发展到明清,出现了八股取士后就走向了极端,极大地束缚了知识分子的创造性,压抑了科技的发展,阻碍了社会的进步。4.人才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完善考试制度,有利于选拔人才,任用德才兼备的人则国兴,任人唯亲,姑息养奸则国衰。我们应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尊重知识和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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