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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真的发生过焚书坑儒吗为何中外学者观点相反

以史为鉴 2023-06-24 18:58:05

历史上真的发生过焚书坑儒吗为何中外学者观点相反

焚书坑儒是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焚毁“诗、书、百家语和非秦国史书”、在公元前212年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二事的合称。

焚书

商鞅曾教秦孝公“燔诗书而明法令”。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三十四年,秦统一中国第八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在一次朝廷会议上提出恢愎周朝的封建制:“没有辅弼,发生变乱时谁来救朝廷呢?”秦丞相李斯反对,他认为时代变化,制度应该随之变化,不应该以古非今。李斯建议:“史书只保留秦国史书,其他国家的史书都焚毁;《诗经》、《书经》及诸子百家之书只有博士官可以保留,民间的都限期交出烧毁;医药、卜筮、农业之书民间可以保留;想学法律的人以官吏为师。”秦始皇下旨同意。[2] 史称“焚书”。

隋代牛弘提出“五厄”之说,论中国历代图书被焚毁,首当其冲即为秦始皇焚书、二是赤眉入关、三是董卓迁都、四是刘石乱华、五是魏师入郢,萧绎焚书。一些研究者认为,焚书对于中国图书的破坏仅仅是第一步,当时只是限制民间藏书,官方书仍然保存完好,真正造成彻底破坏的是项羽入关中之后,火烧咸阳城,大火三月不止,秦朝国家图书馆原本仅存的孤本遂全毁。但是汉朝无人指责项羽“焚书”。

坑儒

在焚书开始之后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12年,两名为始皇炼制长生不老之药的术士炼药未果,据说后来更散布许多对始皇不利、甚至毁谤的言论,始皇大怒、下令逮捕严办。涉案者在审理时则向外指控毁谤始皇言论的来源,前后指控出四百余人;始皇在盛怒中下令,将涉案者四百余名在咸阳坑杀。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扶苏向始皇进谏“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始皇闻谏大怒,后将扶苏贬至北方上郡(蒙恬驻军所在)担任监军。

“坑儒”一词出处是西汉孔安国(孔子十二世孙)《〈尚书〉序》(这篇序有人怀疑是魏晋时期儒生郑冲伪造。):“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在此之前《史记·儒林列传》的说法是“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有部分学者依《儒林列传》记载“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认为遭坑杀者的确不是儒生、而是当时涉案的术士。有评论认为当时之术士与儒生相等,也有指当代儒生多兼任术士的说法。支持“坑儒”提法的学者认为由《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的始皇长子扶苏的话“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可知,秦始皇所坑掉的“诸生”中,固然有一部分术士,但大多数是“诵法孔子”的儒生。而反对“坑儒”提法的学者认为这是扶苏求情之话,无法用来证明秦始皇坑杀的是儒生,他们认为“焚书”并未废除儒学,儒家学说在焚书之后仍然存在。

评价

汉代人评价

王充:秦虽无道,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具在,圣人之全经犹存。

宋人评价

郑樵:“秦时未尝不用儒生与经学也。”“秦时未尝废儒。而始皇所坑之儒者,盖一时议论不合者耳。”“萧何入咸阳,收秦律令图书,则秦亦未尝无书籍也。其所焚者,一时间事耳。”“秦人焚书而书存,诸儒穷经而经亡。”“自汉以来,书籍至于今日百不存一二,非秦人亡之也,学者自亡之耳。”

朱熹:秦焚书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旧留得;如说“非秦记及博士所掌者,尽焚之”,则六经之类,他依旧留得,但天下人无有。

明人评价

朱彝尊:秦本坑乱道之儒而非圣人之徒。

李贽《史纲评要》(有人疑为伪托):李斯关于焚书的上书“大是英雄之言,然下手太毒矣。当战国横议之后,势必至此。自是儒生千古一劫,埋怨不得李丞相、秦始皇也。”

清人评价

刘大櫆:“六经之亡非秦亡之也,汉亡之也。”“书之焚,非李斯之罪,而项籍之罪也”。

近现代评价

康有为:秦焚书,六经未因此而亡。秦坑儒,儒生未因此而绝。自两生外,鲁诸生随叔孙通议礼者三十余人,皆秦诸生,皆未尝被坑者。其人皆怀蕴六艺,学通《诗》《书》,逮汉犹存者也。然则以坑儒为绝儒术者,亦妄言也。 汉制“郡国计偕,诣太常受业如弟子”,犹因秦制也。夫博士既有守职之藏书,学者可诣吏而受业,《诗》《书》之事,尊而方长,然则谓“秦焚《诗》《书》,六艺遂缺”,非妄言而何?然而二千年之学者遂为所惑,虽魁儒辈出,无一人细心读书,祛其伪妄者,岂不异哉!

章太炎:秦焚《诗》、《书》、百家语在人间者,独博士如故,将私其方术于已,以愚黔首。故叔孙通以文学征,待诏博士;而陈胜之起,诸生三十余人得引《公羊》“人臣无将”以对。(郑樵、马端临说,实本《论衡》。《论衡·正说篇》曰:“令史官尽烧‘五经’,有敢藏《诗》、《书》、百家语者刑,惟博士乃得有之。”近人多从其说。)或曰:秦火及“六籍”,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俱在,可观。(见《论衡·书解篇》)孟子徒党虽尽,其篇籍得不泯绝。(《孟子题辞》)余以为工程师地法令者,自《秦纪》、《史篇》(秦八体有大篆,不焚《史篇》)、医药、卜筮、种树而外,秘书私窃无所不烧,方策述作无所不禁。然而文学辩慧单于人心,上下所周好,虽着令,弗能夺也。后李斯者,汉初挟书之令未多,然娄敬以戍卒晚路,上谒高帝,亦引《大誓》为征。汉之法令弗能绝也。若其咸阳之坑死者四百六十人,是特以卢生故,恶其诽谤,令诸生传相告引。亦由汉世党锢之狱,兴于一时,非其法令必以文学为戮。数公者,诚不以抵禁幸脱云。[10]

章太炎:诸巫食言,乃坑术士,以说百姓。

梁启超:二事同为虐政,而结果非可以一概论。坑儒之事,所坑者咸阳四百余人耳。且祸实肇自方士,则所坑者什九皆当如汉时文成、五利之徒,左道欺罔,邪谄以易富贵,在法宜诛也。即不然,袭当时纵横家余唾,揣摩倾侧,遇事风生;即不然,如叔孙通之徒,迎合意旨,苟以取荣。凡若此辈,皆何足惜!要之当时处士横议之风,实举世所厌弃。虽其志节卓荦,道术通洽之士,亦较他时代为特多,然率皆深遁岩穴,邈与世绝矣。其仆仆奔走秦廷者,不问而知其为华士也。始皇一坑正可以扫涤恶氛,惩创民蠹,功逾于罪也。

鲁迅:秦始皇实在冤枉得很,他的吃亏是在二世而亡,一班帮闲们都替新主子去讲他的坏话了。不错,秦始皇烧过书,烧书是为了统一思想。但他没有烧掉农书和医书;他收罗许多别国的“客卿”,并不专重“秦的思想”,倒是博采各种的思想的。

吕思勉:在《管子·法禁》,《韩非子·问辨》两篇中,早有焚书的主张。秦始皇及李斯就把他实行了。把关涉到社会、政治问题的“诗、书、百家语”都烧掉,只留下关系技术作用的医药、卜筮、种树之书。涉及社会、政治问题的,所许学的,只有当代的法令;有权教授的人,即是当时的官吏。若认为始皇、李斯此举,不合时代潮流,他们是百口无以自解的,若认为有背于古,则实在冤枉。他们所想回复的,正是古代“政教合一,官师不分”之旧。古代的情形是如此,清朝的章学诚是发挥得十分透彻的。坑儒一举,乃因有人诽谤始皇而起,意非欲尽灭儒生,并不能与焚书之事并论。

郭沫若:在严刑峻法的威胁高压之下,普天四海大烧其书……这无论怎么样说不能不视为中国文化史上的浩劫。书籍被烧残,其实还在其次,春秋末叶以来,蓬蓬勃勃的自由思索的那种精神,事实上因此而遭受了一次致命的打击。

当代评价

侯外庐:我们以为,焚诗书是始皇绝古的历史手笔,然而“绝古”的手笔如此其残暴,百家思想也就在“一尊”道理之下,连类而被禁了。因此,秦代的焚诗、书,废古语,和汉代的注诗、书,尊经师,其形式虽相反,而其实质则相一致,都是把活的自由思想斩绝。

文化大革命期间,梁效、罗思鼎、卫今等认为秦始皇是地主阶级代表,为镇压奴隶主的复辟活动,采取焚书坑儒这一措施,打击奴隶主阶级的复辟势力,禁止他们利用反动孔学制造复辟舆论,对巩固新兴地主阶级的中央集权制度起了重要的作用。毛泽东曾经作诗给郭沫若说“焚坑事件要商量。” 洪世涤写道:“秦始皇的‘坑儒’,只是坑了咸阳四百六十个‘以古非令’的反动儒生,这样的镇压措施,对于‘厚今薄古’,巩固统一,是完全必要的。”

柏杨《中国人史纲》:赢政大帝虽然焚毁儒书,目的只在限制崇古思想的传播,对儒家学者,仍继续保留他们的职位,而且继续鼓励他们研究。

白寿彝《中国通史》:秦始皇焚书坑儒,意在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反对是古非今,打击方士荒诞不经的怪谈异说。

何兹全:秦始皇焚书,是当时进步思想和反动思想斗争的结果,它所体现的是在政治上代表进步的人对代表反动的人的打击。

怀疑

汉学家乌尔里希·内因格尔的文章《坑儒:论儒生殉难之说的起源》认为,焚书次年,秦始皇未曾集中杀害一批士人,所谓坑儒,纯系传说,并非史实。《剑桥中国秦汉史》采信了其观点。2010年李开元发表《焚书坑儒的真伪虚实——半桩伪造的历史》一文,提出坑儒的四个疑点,认为司马迁错误使用了史料。但是,中国学者的态度基本一致,都认为《史记》记载是可靠的。

你怎样看待历史上的”焚书坑儒”一事?

皇室统治的一大巅峰,人类历史的一大悲剧。

关于焚书坑儒这个事情,我们首先要明白应该站在谁的角度上去看,如果是站在秦始皇的角度上去看,焚书坑儒这件事情并没有什么不妥,为巩固自己的政权,方便传播自己的思想,所以将天下的书籍和这些儒生全部消灭掉,是一件非常容易理解的事情。

因为我们不可能用今天的道德标准去约束古人,尤其是约束一个全力掌控者,但是从人类的历史大局来分析,焚书坑儒这件事情确实是一个悲剧,它导致我们无法了解历史的断层,也不知道那些书籍和那些儒生到底知晓什么事情,从焚书坑儒这一刻开始,整个历史就出现了一个断裂的大山谷,而我们以现在的力量又无法进入山谷中去探寻真相。

从这两点上来分析,我觉得焚书坑儒这件事情并不值得深究,因为现在那些东西早就已经没有了,即便想要追查也没有任何头绪,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放到这个地方完全是浪费,如将这些力量调集起来,转而去研究其他的问题。

因为大家都是从,书籍或者是一些影视作品之中,了解的焚书坑儒,也许历史上真正焚书坑儒的原因,是我们根本不知晓的,所以我不敢妄加定论,但可以确认的是焚书坑儒这件事情的的确确发生过,他也对人类的历史研究带来了不小的灾害。

但这同样也是,历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也是值得被我们谨记的。

秦始皇焚书坑儒的真相是什么?他真的做错了么?

一直以来对焚书坑儒的事件,大家众说纷纭,各有各的看法。“焚书坑儒”应该可以说是秦始皇嬴政被众人抨击为“暴君”的重要事件。

秦始皇经过焚书坑儒催毁了诸多儒家精典,例如《诗经》、《尚书》等,坑杀了许多儒生,这一事情的发生儒家的发展遭受诸多磨难。但秦始皇真的做错了么?秦朝实现大一统以来,诸多文化开始出现,诸子百家文化百花齐放,在这样一种文化氛围下,各家文化开始了彼此的较量。但文化的繁荣发展,导致人才的严重分流,极大程度影响了秦朝的人才选拔,人才选拔的落后与失误,将很有可能影响秦朝发展,导致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衰退。所以,秦始皇“焚书坑儒”只不过是一种秦始皇实现文化专制的的一种手段,统一当时的文化思想。

秦始皇选择他所认为正确的文化,销毁一部分他所不认可的文化,这才有了大家众说纷纭的“焚书坑儒”的暴君事件。虽然不得不说“焚书坑儒”的做法过于极端,但“焚书坑儒真的就是那么暴行么?”所谓意义上的焚书并不是摧毁了全部的书,让大家都无书可读,都无学可上,他让博士官留下许多有关实用书籍;坑儒也不是所谓的坑杀所有儒生,而是除去那些散布流言蜚语,破坏经济社会进一步的发展的那些违禁儒生。

所以“焚书坑儒”也为秦朝的发展带来了许多好处,他为秦始皇实行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文化大一统等政策提供了良好的实施环境,为秦始皇的社会统一提供了良好基础,他也进一步的统一了百姓的思想,也为秦朝文化注入了一些新鲜血液,促进了经济政治的进一步发展。这种种结果不得不让我们重新思索“焚书坑儒”不一定就是错误的行为,他也有积极的意义。

历史上发生的“焚书坑儒”,对儒家的影响究竟有多大?

博士淳于越倡议学古法,封诸侯。丞相李斯当面斥责淳于越等儒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各尊私学,惑乱民心。并借此向秦始皇建议:除了史官所藏秦史以外,别国史记一概烧毁;除国中雄起,必须严法、用强硬措施,而儒家思想中软绵绵的“仁”啊、“礼”啊,不仅起不到作用,而且成为绊脚石,旧不去新不立,这就是“焚书坑儒”的缘由。

庙堂讨论的。最终秦始皇拍板施行中央集权郡县制,给出的理由是“再施行分封制,是树兵也”。通俗地说,施行分封制,又埋下了内战的种子。因此,在当时而言,中央集权郡县制扼制内战的正强大领土和海洋领土收回和完整民族崛起伟大复兴,就一定要抛弃孔孟之道儒学儒家思想,大力宏杨阳刚之气血性尚武进取精神,不然啥也都是秦朝记录在历史几个地方村庄,问过很多老人家比较望重的人,这几个地方从没缺水过,我说人去那里,老人说,附近厂里上班,坐在那里说道理,大口大饭吃着,荒地

关心人民,人民供养统治者,而残暴的统治者却以残暴的手段统治人民,强迫人民供养他们,所以他们必定要焚书坑儒!有70位博士集体向秦始皇敬酒,场面宏大气势磅礴。秦始皇很是感动,其中有一个博士说:皇帝陛下,如今我秦国疆域开阔,凡是日月所照之处,都是我大秦的版图,郡县制能使我大秦更

儒让中国的文化倒退,有的说因此巩固了君权一统。到民国时期,还出现了“疑古派”的观点:焚书坑儒事件不存在。家的那套学说不感冒。大家知道秦始皇是法家,而且在百家争鸣的春秋时代,秦国依靠法家走上了富国强军的道路。前期的商鞅,后期的吕不韦,李斯等全都是那个时代,有代表性的法家人物

焚书坑儒的真相是什么?

首先是焚书,秦始皇当时的政令,焚烧的是不属于当时博士馆珍藏的名家典籍,并非烧了全天下的所有书。

并且,还特意注意保留了:农牧和医学类的全部书籍。史书记载有: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而真正导致这些精彩的思想大量流失的原因,是项羽后来的一把大火。

更重要的是,即便秦朝下令焚烧儒家书籍,但是有并未全部销毁。这些,从后世的史学家的观点中都可以得到证实,比如,司马迁、班固的作品中多有摘录原史(采用第一人称)的迹象。再加上,后来萧何进秦宫。

抢救了一批史书,因为当时的书籍书竹简,短时间内是不可能复制的,即便是私藏也很难保证不被发现,所以,秦国的焚书不可能是完全销毁的。

接下来是坑儒,在上文中已经提到,事情的始末是秦始皇杀"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注意史书中的用词,是犯禁者,并未注明身份是儒生。并且,这个观点在后世的很多学家那里也得到了证实,比如,韩愈和司马光,就认为秦始皇当时屠杀的人是方士。即便是儒生,也和当时的整个求仙问药的大社会环境脱不开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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