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约1715—约1763),我国清代最伟大的小说家。汉人。名沾,字梦阮,雪芹是其号,又号芹圃、芹溪。祖籍辽阳,先世原是汉人,后为满洲正白旗“包衣”人,是为旗人。中国长篇名著《红楼梦》的作者。
曹雪芹的曾祖曹玺任江宁织造;曾祖母孙氏做过康熙帝玄烨的保姆;祖父曹寅做过康熙皇帝的伴读和御前侍卫,后任江宁织造,兼任两淮巡盐监察御使,极受康熙宠信。康熙六下江南,其中四次由曹寅负责接驾,并住在曹家。曹寅病故,其子曹顒、曹頫先后继任江宁织造。他们祖孙三代四人担任此职达60年之久。曹雪芹自幼就是在这“秦淮风月”之地的“繁华”生活中长大的。
雍正初年,由于封建统治阶级内部政治斗争的牵连,曹家遭受一系列打击。曹頫以“行为不端”、“骚扰驿站”和“亏空”罪名革职,家产抄没。曹頫下狱治罪,“枷号”一年有余。这时,曹雪芹随着全家迁回北京居住。曹家从此一蹶不振,日渐衰微。
经历了生活中的重大转折,曹雪芹深感世态炎凉,对封建社会有了更清醒、更深刻的认识。他蔑视权贵,远离官场,过着贫困如洗的艰难日子。
晚年,曹雪芹移居北京西郊。生活更加穷苦,“满径蓬蒿”,“举家食粥”。他以坚韧不拔的毅力,专心一志地从事《红楼梦》的写作和修订。1762年(乾隆二十七年),幼子夭亡,他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卧床不起。到了这一年的除夕(1763年2月12日),终于因贫病无医而逝世。而《红楼梦》一书也未能完成。关于曹雪芹逝世的年份,1764年(乾隆二十九年)两种说法。
曹雪芹“身胖,头广而色黑”。他性格傲岸,愤世嫉俗,豪放不羁。嗜酒,才气纵横,善谈吐。曹雪芹是一位诗人。他的诗,立意新奇,风格近于唐代诗人李贺。他的友人敦诚曾称赞说:“爱君诗笔有奇气,直追昌谷破篱樊。”又说:“知君诗胆昔如铁,堪与刀颖交寒光。”但他的诗仅存题敦诚《琵琶行传奇》两句:“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
曹雪芹又是一位画家,喜绘突兀奇峭的石头。敦敏《题芹圃画石》说:“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醉余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块磊时。”可见他画石头时寄托了胸中郁积着的不平之气。曹雪芹的最大的贡献还在于小说的创作。他的小说《红楼梦》内容丰富,思想深刻,艺术精湛,把中国古典小说创作推向最高峰,在文学发展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红楼梦》是他“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产物。可惜,在他生前,全书没有完稿。今传《红楼梦》120回本,其中前80回的绝大部分出于他的手笔,后40回则为他人所续。80回以后他已写出一部分初稿,但由于种种原因而没有流传下来。
曹雪芹另著有《废艺斋集稿》。共分八册,论述问题包括印刻、编织、园林、风筝、烹调、脱胎手艺、印染等。
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曹雪芹大约生于1715年,卒于1763年,其是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在富贵荣华中长大,其先世原是汉族,后为满洲正白旗包衣(家奴),曹雪芹早年在南京江宁织造府亲历了一段锦衣纨绔、富贵风流的生活。
雍正六年(1728年),曹家因亏空获罪被抄家,曹雪芹随家人迁回北京老宅。后又移居北京西郊,靠卖字画和朋友救济为生。曹家从此一蹶不振,日渐衰微。
曹雪芹生于曹氏家族衰落的前夕。在他少年时代,继承康熙皇位的雍正皇帝就把曹家的第四任织造曹兆从江宁革职抄家,遣回北京。到了乾隆时期,曹家可能又遭天灾人祸,彻底结束了曹雪芹无忧无虑的贵公子生活。而曹雪芹的这段不同寻常的经历,对他创作《红楼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曹雪芹在落魄的生活中,却一直顽强坚持着《红楼梦》的写作。成为千古遗憾的是,曹雪芹过早地被贫苦夺去了他富有才华的生命,而没能完成他这部呕心沥血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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