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资深吃货,在穿越回古代的旅程里,我最担心和纠结的是伙食问题。当然,如果能够随时吃上一顿热腾腾的麻辣火锅,所有的伙食问题都不是问题了。
于是问题来了,我们在什么朝代,才能吃上一顿麻辣火锅。
麻辣火锅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麻辣锅底,二是各类食材。
为了作出麻辣锅底,厨师必然要使用两种配料:花椒和辣椒。
花椒比较好说。这种配料原产于中国。早在2000多年前的《诗经》里,就记载了花椒,将其称为“椒”:“有椒其馨,胡考之宁。”这是说,秋天丰收过后,周王用椒酒祭祀宗庙,祈福上苍,祝愿老人长寿安康。
由于花椒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香味,东周时期的楚国人,最初将它和泥涂在墙壁上,人称“椒房”。到了西汉时期,人们已经将“椒房”作为皇后和妃子们居住的地方。《汉书·车千秋传》:“江充先治甘泉宫人,转至未央椒房 。”颜师古注解道:“椒房,殿名,皇后所居也。”
千百年来,人们早就将花椒作为烹饪材料使用。特别是四川人,尤其热爱花椒。《华阳国志》说四川人“尚滋味,好辛香”,这里的“辛香”,正是指花椒发出的香味。四川人淋漓尽致地将花椒用在餐桌上,以至于现在三分之一的川菜,都要用上花椒,形成川菜特有的“麻”味。
比较难办的是辣椒。
辣椒不是中国特产,而是来源于美洲。早在公元前5000年,生活在美洲的玛雅人就开始食用辣椒。哥伦布发现美洲后,将辣椒带到欧洲。大约在明朝时期,辣椒分别从丝绸之路和马六甲海峡进入中国,逐渐为中国人所熟知。
1591年,明朝学者高濂所撰写的《遵生八笺》第一次提到辣椒:“番椒丛生,白花,果俨似秃笔头,味辣色红,甚可观。”那时候,人们将辣椒称为“番椒”,“番”指的是外国。据此记载,辣椒流传到中国之初,是作为一种观赏植物。
那么,从什么时候起,我们才开始将辣椒作为烹饪配料?根据地方志记载,中国最早将辣椒作为烹饪配料的是贵州。在乾隆初期(1740年前后),贵州人开始将辣椒作为食材使用。紧接着,在贵州人的影响下,云南镇雄、湖南辰州府等地也陆续将辣椒送上了餐桌。到了嘉庆时期,整个贵州、云南、四川、湖南地区,已经普遍地将辣椒作为食物。现在公认吃辣椒比较厉害的几个省,也正是贵州、云南、四川、湖南。
因此,最早在清朝乾隆时期,我们才有可能吃上一顿麻辣火锅。
制作麻辣火锅,除了以花椒、胡椒为主配料的锅底外,还得需要各种各样的食材。
中国有着源远流长的饮食文化,有着丰富多样的饮食材料,猪肉、羊肉、鱼肉、鸡肉、鸭肉、河虾、鳝鱼、泥鳅、莲藕、豆腐、蘑菇、白菜、豆芽、黄瓜、腐竹、豆腐皮、粉条、面条、土豆这些常见的火锅食材,很早就是人们常用的菜肴。在清朝时,这些食材仍然是餐桌上的主流菜肴。
不过,小孩子很喜欢吃的午餐肉,在清朝时尚未问世。午餐肉传到中国,最早是在上世纪50年代末。我们穿越回清朝,是吃不到午餐肉的。
清朝也很难吃到西红柿。西红柿又叫“番茄”,原产于南美洲的安第斯山地带。16世纪,西红柿传到欧洲。17世纪,西红柿传到亚洲。18世纪,西红柿传到中国。汪灏在《广群芳谱》的果谱附录中记载“番柿”:“一名六月柿,茎似蒿。高四五尺,叶似艾,花似榴,一枝结五实或三四实。.......草本也,来自西番,故名。”最初,中国人将西红柿作为观赏植物,直到20世纪初才进行食用。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在清朝制作和食用麻辣火锅时,最好不要食用牛肉作为食材。
清朝时期,耕牛是一种重要的生产工具,不允许宰杀食用。没错,《大清律例》写得明明白白:《大清律例》规定:“若故杀他人马、牛者,杖七十、徒一年半,驼、骡、驴,杖一百。”宰杀别人家的马、牛,是要坐牢的。
如果自己家的马、牛,应该没问题吧?
《大清律例》规定:“凡私宰自己马、牛者,杖一百:驼、骡、驴,杖八十。筋角、皮张入官。误杀及病死者,不坐。”私自宰杀自己家的马和牛,要打100大板。这100大板打下来,不死也得脱层皮,就为了点口腹之欲,犯不着。
如果真的想吃麻辣牛肉火锅怎么办?那就让牛生病吧。杀死生病的牛,没事儿。另外,你也可以故意激怒牛。当牛生气来踢你时,你当场将它杀掉,也没事儿:“若畜产欲触抵踢咬人,登时杀伤者,不坐罪,亦不赔偿。”
学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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