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是李鸿章自认为是外交小能手,提出很多外交理念,比如“外须和戎,内须变法”。简单来说,就是在列强环伺的局面里,尽量不与外国列强发生冲突,而是尽可能的加快自身发展。
比较讽刺的是,在列强与清政府签订各种不平等条约时,李鸿章经常是列强点名签约的对象,这可把老李坑坏了。
在甲午战争中,旅顺失守的时候,慈禧太后担心日军进一步攻打京城,因此便派人秘密向日本求和,并且在1895年1月14日正式委派户部侍郎张荫桓、湖南巡抚邵友濂为全权大臣,并聘美国国务卿科士达为顾问,赴日求和。
按理来说,外交阵容还算是可以,让清政府没有想到的是,日本首相伊藤博文看到来的大臣里面没有李鸿章,直接下令驱逐了此二人,并且明确向清政府表示想要和谈可以,但是必须以恭亲王或者李鸿章充当全权代表。
至于为什么点名要让李鸿章来和谈?
伊藤博文应该是认为,李鸿章是清廷中最有影响力的大臣,他曾经评价李鸿章是“大清帝国中唯一有能耐可和世界列强一争长短之人”。
应该说,伊藤博文是受过李鸿章的刺激的,在北洋海军建成的时候,李鸿章曾率领北洋舰队多次到日本耀武扬威,尤其是在1891年,北洋舰队去的就是马关。
在甲午战败后,点名李鸿章前来签约,其目的不可谓不诛心啊!
除了伊藤博文的赞美外,美国人曾经评价李鸿章:“以一个外交家来说,他的成就使他成为外交史上名列前茅的人。”
那么,李鸿章在中日《马关条约》外,都签订了哪些条约呢?
根据收集的资料显示,李鸿章一生签订了30多个条约,清一色的都是不平等的条约。
比如1876年9月中英《烟台条约》;
1884年5月中法《会议简明条款》;
1885年4月中日《天津条约》,同年《中法新约》;
1895年4月中日《马关条约》,同年11月,《中日辽南条约》;
1896中德《胶澳租借条约》;
1896年3月,中德《胶澳租借条约》,同年6月《中俄密约》;
1898年6月中英《展拓香港界址条约》;
1901年9月八国联军《辛丑条约》等。
基本涵盖了李鸿章上位以来清政府二十多年的对外不平等条约,围绕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以及庚子事变,主要签订了《中法新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等不平等条约。
主要原因,一方面是职责所在,李鸿章虽然在督办洋务的过程中与洋人打过交道,但是真正开始开展外交事务则是在担任直隶总督与北洋通商大臣之后。
清朝的外交事务,在李鸿章经手前都是由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设立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来管理,下设三口通商大臣及南洋通商大臣,这三个口分别是牛庄、天津和登州三个港岸。
等到1870年时,清政府裁撤三口通商大臣,将此事务全部划归直隶总督经营,又称为“北洋大臣”,管理直隶、山东、奉天三省的外交、海防、关税等事务。
清政府之所以会有如此安排,就是为了1870年调任李鸿章担任直隶总督,并且将整个北洋事务全权交给李鸿章来办理。这也是有原因,跟当时轰动一时的天津教案有关。
鸦片战争后的清政府官员,就没有一个愿意站出来跟洋人打交道的,因为那样基本没有好下场,林则徐是当时满朝文武公推的清朝最能办事的官员,到广州禁烟也是雷厉风行,不计个人得失,结果落得个什么下场,大家应该是清楚的。
后来接替林则徐的琦善下场更惨,在广州的时候就被锁拿京城问罪,连家都给抄了。
天下总督,就属经常与洋人打官司的两广总督也最难当。
经过太平天国运动后,曾国藩作为晚清赞誉最高的大臣,被看作圣人一样,受到满朝文武的推崇,结果在处理天津教案后,名誉扫地。
天津教案是怎么一回事呢?当时法国天主教会在天津肆行传教,引起当地老百姓的不满,当时天津发生多起儿童失踪案,而法国传教士的开办的收容儿童的仁慈堂发生大批婴儿死亡事件,后来就爆发了天津民众反抗天主教士的事件,冲突中有多名洋人被杀,引发各国对清政府的抗议。
曾国藩采取的是“息事宁人”的方式,以赔款、道歉的方式,将当时的中国官员惩处,以避免洋人借口开战。
此交涉结果一出,舆论哗然,“诟詈之声大作,卖国贼之徽号竟加于国藩。京师湖南同乡尤引为乡人之大耻”。
本来作为湖南人骄傲的曾国藩,竟然因为此事而晚节不保,晚年时因为此事而灰心丧气,最后给自己总结到“外惭清议,内疚神明”,天津教案结束后一年,曾国藩就去世了。
随即清廷调李鸿章前来接手此案,李鸿章在外交手法上,相对曾国藩更有延展性,用李鸿章自己的话说“我想与洋人交涉,不管什么只同他打痞子腔。”
不管洋人开出什么样的价码,李鸿章立即就像买菜一样跟人讨价还价,最终签订各种各样的条约。
整体来说,李鸿章在与列强打交道的过程中,有闪光之处,也有不足之处,比如在处理完《天津教案》后,李鸿章与日本签订了《中日修好条规》,本来只是一个双方平等互惠条约,但是从中李鸿章却看出日本“日后必为中国肘腋之患”,建议清政府提防日本,加强海防建设。
在与英国签订《中英烟台条约》时,英国公使直接以武力相威胁,而李鸿章却巧妙的利用国际法挽回中英决裂的局面,并且派遣郭嵩焘前往英国道歉,但是在此条约中,允许英国人进入中国内地,则损害了中国主权。
在中法战争期间,清军本来在战场上取得了一定的胜利,但是清政府却挟胜与法国议和,李鸿章代表清政府与法国签订了《中法会订越南条约》,法国取得了对越南的“保护权”,中越边境对法国开放等特权。因此,时称“法国不胜而胜,中国不败而败”,当时成功收复新疆的左宗棠认为李鸿章“比十个法国将军更坏事”。
在甲午战争期间,李鸿章一直是反对中日全面开打的,是典型的主和派,只有翁同龢等清流主张战斗到底。
在战败之后,谁都不愿意收拾这个烂摊子,反而是李鸿章被抬了出来,在李鸿章被清廷授予全权割地赔款权力后,李鸿章仍然希望“争得一分有一分之益”。
当时日本要价三亿两白银,李鸿章与日本进行反复的磋商,后来因为在马关被人刺杀,险些丧命,引起世界舆论哗然,日本人不得不让下条件,答应以两亿五千万两白银作为赔款。
但是在最后,李鸿章含着泪跟日本据理力争,表示“万一谈判不成,只有迁都陕西,和日本长期作战,日本必不能征服中国,中国可以抵抗到无尽期。日本最后必败求和。”
被日本人一向看作软骨头的李鸿章竟然这样刚强,最后以两亿两赔款签订了《马关条约》。
毫无意外,签订此条约后,李鸿章遭遇国内一致的指责,不久被解除了直隶总督、北洋大臣职务。
如果说甲午战争还与李鸿章有一些瓜葛,那么庚子事变则与李鸿章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了,当时的李鸿章被任命为两广总督,八国联军侵华之际,东南各省进行自保,好多南方民主人士公推李鸿章做大总统,李鸿章却没有同意。
八国联军侵华后,清廷再次急需李鸿章北上处理局面,重新调任李鸿章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慈禧在诏书上直接写到“着李鸿章为全权大臣”。
李鸿章到了北京后是一面咳血,一面与西方列强签订了《辛丑条约》,还是老套路,列强开价10亿两白银,李鸿章讲到4.5亿两。
1901年1月15日,李鸿章和庆亲王奕匡在“议和大纲”上签字。国人声讨又起:“卖国者秦桧,误国者李鸿章!”
虽然说谈的一般般,李鸿章也因此备受争议,据说李鸿章在1896与俄国签《中俄密约》的时候,沙皇曾暗许李鸿章三百万卢布,但是最后却变卦,只给李鸿章五十万卢布,李鸿章对此耿耿于怀,在临死前也没有与沙俄签约。
尽管有种种非议和骂名,不得不说的是,李鸿章是知道签约要背负骂名,依然能够不计个人得失,毅然决然的去签约,也是一种气魄。
得知李鸿章去世的消息,据说慈禧当场流下眼泪感叹说:“大局未定,倘有不测,再也没有人分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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