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时光武帝刘秀改革兵制,中央禁军多采取招募,地方郡县不设常备军,废除都试制度。遇到战事,临时招募士卒组成军队,将原来的西汉时期的征兵制改为募兵制。
募兵制是当有战事时,以雇佣的形式招募土卒的一种兵役制度,最早形成于战国时代,比如魏国的“武卒”。西汉时也曾招募一些身强力壮、武艺高强的勇士组成精锐部队,但是不带有普遍性。
东汉募兵的来源主要有农民、商人和少数民族。主要方法有使用钱财、免除赋役和强抓壮丁等。由于募兵是临时招募的士兵,缺乏军事训练,战斗力很差,导致“是以每战常负,王旅不振”。
募兵制的盛行,加重了国家财政负担,使一批农民长期脱离土地,影响了农业生产。应募者对将领有严重的人身依附关系,逐渐演变为私人部队,造成地方势力膨胀,成为军阀割据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时汉朝统治着6000万以上的人口,支配着庞大的领土,军队兵力上百万之众.而同一时期欧洲的罗马帝国常备军35万,驻扎在边境外国的也就30万,看见当时汉朝的军事是非常强大的
西汉军队建制 西汉前期实行征兵制,以正卒两支守卫京师。一支为南军,守卫宫城,归卫尉率领;另一支为北军,保卫京师,归中尉率领。两支各有两万人。武帝时,各减至一万人。正卒一年一轮换,不利于保卫京师。武帝着手组建职业兵为侍从军和禁卫军。 期门军和羽林骑 侍从军有三支,就是期门、羽林和林孤儿。 期门军是汉武帝于建元三年(前138年)建立的,由侍中、常侍、武骑及待诏陇西、北地等六郡良家子①能骑射者组成,共约有一千人,归光禄勋掌管。因常为侍从武帝而期待于殿门,故有“期门”之名。 羽林骑是于太初元年(前104年)选六郡良家子组成,约七百人,亦属光禄勋。羽林骑原叫做建章营骑,因守卫建章宫而得名。 后更名“羽林骑”,取“如羽之疾,如林之多”②... 西汉军队建制
西汉前期实行征兵制,以正卒两支守卫京师。一支为南军,守卫宫城,归卫尉率领;另一支为北军,保卫京师,归中尉率领。两支各有两万人。武帝时,各减至一万人。正卒一年一轮换,不利于保卫京师。武帝着手组建职业兵为侍从军和禁卫军。
期门军和羽林骑
侍从军有三支,就是期门、羽林和林孤儿。
期门军是汉武帝于建元三年(前138年)建立的,由侍中、常侍、武骑及待诏陇西、北地等六郡良家子①能骑射者组成,共约有一千人,归光禄勋掌管。因常为侍从武帝而期待于殿门,故有“期门”之名。
羽林骑是于太初元年(前104年)选六郡良家子组成,约七百人,亦属光禄勋。羽林骑原叫做建章营骑,因守卫建章宫而得名。
后更名“羽林骑”,取“如羽之疾,如林之多”②之意。
羽林孤儿是由战死者的子弟组成的,因养在羽林官署,教习战射,而有此称号。
八校尉
禁卫军是于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建立的,共有八支,每支有士卒约七百人,由八个校尉率领,因称“八校尉”。
八校尉为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
八校尉的士卒都由招募而来,是职业兵,这是中国古代有募兵制的开始。这支军队后来发展为西汉王朝的军事主力,经常用于镇压劳动人民或进行民族战争。
军训制度西汉强调“非教士不得从征”(《汉书“武五子怜》),不仅注重平时因地制宜、因兵种而异的训练,还坚持定期校阅、考核,次行都试(大检阅)制度。即每年秋季,在京师,举行隆重祭祀仪式,武官和士兵一起演练阵法。在郡国,太守、都尉及县令、县尉组织材官、骑士、楼船,进行射箭、乘马、行船等项军事技能比赛和考核,评定优劣,罚的还以狩猎形式进行军事演习。在边境,由太守率领万骑巡察防务情况,并实行边塞秋射制度,对候长、士史进行射箭考核,合格者有赏,不足吉受罚。训练内容以张弩发矢为主,也综角抵(角力、摔跃)、手博(拳技)、蹴鞠(古代足球运动)等武术、技巧项目。东汉废都试制度。中叶以后,各种训练制度废弛,地方兵、京师兵皆无训练,战斗力明显下降。
两汉兵役制度
兵役制度两汉兵役制度有一个明显的演变过程。汉初,承秦制.实行征兵制。文帝时,正常征发不能适应戍边需要,晁错建议莫民实边,使边郡常驻之民与常驻之兵合而为一。武帝时,土地兼并日趋严重,大批小农破产流亡,豪宫之家多有免除兵役的特权,又战事频繁,兵员需要量大,过去行之有效的征兵制度不能正常进行,也无法满足战争的需要,于是,兼行募兵制。此外,如谪兵、奴兵、少数民族兵也被广泛使用。东汉刘,刘秀改革军制,取消郡县正卒轮流上制度,兵员以招募为主。
?汉初,民17岁博籍(登记),成为具有兵役义务的待役人员,称为“正”。“正”20或23岁起役.轮流应征,服现役两年。一年在本郡为材官或骑士、楼船了;一年赴京师当卫士,或到边郡充戍卒(一说在本郡为材官、骑士、楼船,是正卒;卫士、戊卒为同样性质的服役,均不是正卒。前者系兵役,后者系摇役)。“正”不服役时,为预备役兵员,遇有战事,须随时应征,到60或56岁止。应役年限内的免役,分为复身(本人免役)、夏家(全家免役)两种。凡有一定军功、资历、爵位者,饲养、捐献军马或粮食、钱币达到一定数量者,朝廷礼遇的功臣子孙、学者、高龄者,男子身高不足规定尺寸(6.2尺以亡)者,均可免役。
?武帝开始,兼行募兵制。初募熟悉胡、越的汉族及少数民族人当兵,不再按期更代。其后,四方有事,常募兵以备征伐。用募对象多数是农民、流民,少量是犯罪而持许免罪(弛刑)的官吏或百姓,以及被放免的奴隶。又有选募,即择取身体好、胆量大、技能优的“勇敢士”从军。有时征募不足,则发刑徒为兵(谪兵),井实行“七科谪“,即谪发有罪之吏、无籍之人、嗸婿、商人(含曾作过商人或父母、祖父母作过商人者)为兵。西汉末年,为防匈奴,还曾招募奴隶为兵。
东汉时期,募兵成为主要集兵方式,征兵制亦末废止。募兵制盛行的结果是,国家以钱征集兵员,加重财政负担;一批农民长期离开土地,影响农业生产发展;应募者对将领的人身依附关系加员,演变成私家部曲,造成地方势力膨胀,为军阀的形成提供了方便。
?东汉时期,募兵成为主要集兵方式,征兵制亦末废止。募兵制盛行的结果是,国家以钱征集兵员,加重财政负担;一批农民长期离开土地,影响农业生产发展;应募者对将领的人身依附关系加员,演变成私家部曲,造成地方势力膨胀,为军阀的形成提供了方便。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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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内容如下下、
1、封赏功臣,削弱其权力。刘秀在建立东汉政权的过程中,得到了一大批功臣的辅助,可以说没有他们的辅佐,刘秀是不可能称帝,建立东汉王朝的。虽然他们功绩很大,但刘秀又怕他们拥有太大的军权会威胁到自己,毕竟他们立下了汗马功劳。为此,刘秀为了防止他们居功自傲,恃功干政,在给予他们崇高地位和优厚待遇的同时,坚决不让他们参与军国大政。建武十三年,刘秀对他们进行论功行赏,三百六十五名功臣增邑封,他们被封为列侯,只奉朝请。就这样,刘秀即保住了大封功臣的美名,又加强了中央集权。2、重申阿附藩王法。刘秀吸取了西汉时期诸侯王势大难制,威胁中央的教训,就重申了阿附藩王法,禁止王子、诸王结交宾客,以此来限制他们发展个人势力。建武二十八年(公元52年),刘秀借故搜捕王侯宾客,“坐死者数千人”。次年,刘秀又逮捕诸王宾客并处以苛法,又有很多人被处死。3、限制外戚势力。西汉末年的外戚专权最终导致了王莽篡汉,刘秀吸取了这一教训,开始限制外戚势力。针对外戚交通宾客的现象,刘秀对这些外戚宾客采取了严苛的办法,把他们绳之以法,或者处以死刑,或者加以贬黜。正因为刘秀对外戚的猜忌和严厉的处罚,外戚势力如阴氏、樊氏都主动退让,选择了明哲保身。因此,东汉初期,外戚再无党势之名,违法之事也很少发生。光武帝刘秀像4、改革中央行政体制。为了进一步加强皇权,刘秀对中央官制进行了重大的改革。汉武帝时期,任用了尚书,来削弱相权,从而形成了中朝,但三公仍然有较大的权力,地位也很高,以致西汉末年出现了强臣窃命的现象。刘秀为了彻底削弱三公权力,就进一步加强了尚书的权力,“虽置三公,事归台阁”。三公在西汉后期改名为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刘秀时则又改称为司徒、太尉、司空。原来作为最高行政长官的司徒(丞相),改管民政,原来作为丞相的辅佐并负责监察的司空(御史大夫)只负责水利工程。这样一来,三公只是徒有其名,而实际权力都归尚书了。刘秀为了使权力能够进一步集中到自己手中,他又扩大了直接听命于皇帝的尚书台的组织结构,来加强尚书台的权力。西汉时期的尚书分四曹,刘秀将它扩大为了六曹,即:吏曹,主公卿事;二千石曹,主郡国二千石事;民曹,主吏民上书事;三公曹,主断狱;南主客曹,主南部少数民族及外国事;北主客曹,主北部少数民族及外国事。尚书台设:1、尚书令,秩千石;2、尚书仆射,秩六百石;3、左、右丞各一人,秩四百石。六曹:1、各设尚书一人,秩六百石;2、侍郎,六人,秩四百石;3、令史三人,秩二百石。由此尚书台实际上构成了一个完备的中央政府,接管了原来以丞相为首的政府机构的主要权力,而三公则成为了给予那些有资望的大臣的名誉上的荣衔。至此以后,三公之职,就成为了备员而已。尚书台总揽了政务,权力很大,但是他们的官秩官秩却很低,这样易于控制,使皇权专制进一步得到加强。尚书令印图5、大力加强监察制度。西汉时期负责监察的御史大夫被刘秀改为司空,主管重大水利工程,其监察职务则由御史中丞掌管御史台,监察百官,秩千石。御史中丞在东汉时的权位和尚书令、司隶校尉并重!后来,御史中丞的职权又扩大到执行法律、掌管图书秘籍、监督军旅等方面。前面讲到的汉武帝时期设置了监察京师和三辅的司隶校尉,在汉成帝时被废除了,到刘秀时,他又加以恢复,秩比二千石。来监察三公和京师百官以及京师附近的一州七郡,并且直接隶属于皇帝,地位在九卿之上。西汉时期设刺史负责监察地方,刘秀时又对刺史制度进行了改进:1、他将全国除京师附近司隶校尉辖区外的地区划分为十二个州,每州设刺史一人;2、刺史也由西汉的治无定所改为有固定的治所;3、刺史的机构和属员比西汉也扩大了。4、西汉时,刺史奏劾二千石的官员要先奏报三公,由三公案验,刘秀认为这样不利于刺史对地方的监察,他就专任刺史,来掌握一州的行政、司法大权。因此,在东汉,刺史就变成了最高一级的地方行政长官,并且拥有领兵权。这也为东汉末年,州牧拥兵自重,地方割据势力的发展埋下了隐患。东汉平洲刺史官印图6、地方行政机构的改革。东汉时期的地方行政机构依然是郡国并行制。东汉诸帝先后分封了数十个诸侯王,但东汉封国的面积很小,封王的权力也被削弱。封国一般只有一郡,最大的也只有二郡,封王也无治民权,封国的官吏也都是由中央任命,他们也只能享受封国内的租税收入而已。同时,为了减少官员的人数,东汉初期就裁并了四百多县。刘秀还撤销了郡尉,把他的职权并归给了太守。郡尉原来是地方军事长官,撤销郡尉,这样就使太守拥有了地方军权,间接为东汉末年的地方割据势力创造了条件。东汉十二州刘秀的这些政治改革措施是在总结西汉历史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它对东汉初年的政治、社会的稳定和经济恢复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它也为东汉后期地方割据势力留下了隐患!中央权力的过度集中,也为外戚、宦官专权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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