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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受处分官员还能官复原职吗 除了皇帝启用,还有两条路可行

新新发型 2023-09-20 14:47:18

清朝入关后,朝廷对官员的治理有一套严格的制度,因为王朝自从设立监察职位后,其目的就是监督官员从政为官,对有错误的官员进行弹劾处罚。处罚有轻有重,重的处罚就是坐大牢甚至被杀头。轻的处罚有流放、罚没等罪。还有一种很轻的处分就是对官员罚俸、降级、革职。

处罚等级

刚才我们所说罚俸,是指清朝对负有责任的官员扣发俸饷,这里俸饷是指他应得的俸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工资。罚俸根据责任大小划分扣罚的数量,轻则一个月、三个月,重则一年。

降级处罚很明显了,比如降级留任,就是在所降等级还能工作。如果降级调用就要调出原岗位,另有任用。如果有的官员犯的错误太大了,而他的级别太小,无法再降级了,那就适用于革职免职了。

但革职处分又有不同的区分,革职留任、革职和革职永不录用。一项比一项处罚严厉。革职留任,可以留任观察,恢复职务希望比较大;革职了就如开除了,不过还有恢复职务的希望。但如果官员被判革职永不录用,那罪过就大了,这是处罚最严厉的一种,也是犯的事太大了,皇帝与大臣们都不认可了,这实际上就结束了“政治生命”,不过没判死刑,受罚的官员应该偷着乐。

复职希望

古代任何一个朝代,只要官员不是犯重刑,或者犯不可饶恕的罪过,官员受处罚还会被重用的。像宋朝是对待官员最好的一个朝代,除了岳飞被冤杀外,很少有官员被杀头,有的官员被流放后也会重新启用。明朝时的王阳明,因为得罪宦官刘瑾,从朝廷流放龙场,但王阳明在龙场悟道,后来也一步步重新被启用。在清朝也有这样的先例,像林则徐在道光二十年因为禁烟遭诬陷,而被道光帝下旨革职,并命令“交部严加议处,来京听候部议”。也就是说革职了,还没完,还要再继续处罚。道光二十一年,林则徐被降为“ 四品卿衔”,不久道光皇帝又下令革去林则徐“四品卿衔”,“从重发往新疆伊犁,效力赎罪”。道光二十五年,林则徐又重新被启用。

像王阳明和林则徐都属于不太喜欢官场的正直官员,像一些奸臣贪官,也有被处分后被启用的例子。清朝大贪官和珅,曾于乾隆四十三年,因为失察被吏部尚书永贵弹劾,降两级留用,负责监督崇文门税务,总管行营事务。但这种处分对和珅来说,复职希望很大,一年后就被启用了。

复职制度

在清朝受处分官员,除了有复职的希望外,也有一些制度能让官员复职。清朝时的“问责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不得不为的处罚,还有一种制度叫“开复制度”,这是清朝对官员受处分复出的说法。

所谓的开复制度,实际就是受处分官员恢复制度,主要指那些罚俸、降级、革职处分官员,将来能恢复在原来俸禄职务。

为了获得复职,一些想在仕途上为官的官员们,如果受到处分后,他们会利用各种机会和手段求得开复,只有获得开复,才能官复原职,否则希望很小。像清朝有些受处分官员,受到开复后,有的升职,有的转任,但基本都恢复了职务。而没有开复资格的受罚官员,机会很少。比如乾隆二年,四川巡抚杨馝向朝廷上奏建议中江知县铁景升补为眉州知州。但这份人事任命报到朝廷后,吏部进行了资格审查发现,这个知县铁景曾被降过两级,没有获得开复资格,因此否决了这次任命。

因此,清朝受处分的官员,有些痴迷官场的人,为了政治生涯,他们都会在受处分后,想尽办法谋求开复。这些办法无外乎行贿送礼,暗箱操作。

乾隆皇帝在位时,还有个奇葩的“复官制度”,就是和珅等人帮乾隆皇帝想出来“议罪银制度”,这种制度更为宽范了,犯法了不要紧,只要拿钱向皇帝“行贿”就能免罪免罚。官员偷偷把巨额罚金交齐后,就没事了。而罚没上缴的议罪银,并不是全用于国库,实际上成为乾隆皇帝自己的专用钱。

有人会问,议罪银制度是不是与罚俸一样?其实这种制度与罚俸是两码事,罚俸是公开的处罚,而议罪银的罚没钱财,就要偷偷给皇帝送去了,不能对外公开“此人交多少钱免罪了”,是一种心照不宣的复出方式。这既解决了清朝皇帝缺钱的问题,也给官员一个复出机会,成本小,回报率高。但乾隆皇帝却不知道,这种制度恰恰就害了清朝。

当然,除了“议罪银”制度以外,还有五花八门的官员复出制度,比如被革职或者革职调用的官员。他们为了复出,就会花钱再重新把自己的官职买回来,钱花得越多,买的官职越大,甚至超过原来的职级。

对于买来的官员,有些有脸面的官员不会去做。像康熙年间,有些“学而优则仕”的官员如果受到革职等处罚后,他们会选择回乡养老隐居,他们认为捐钱复官的事很耻辱。但到了乾隆当皇帝时,“捐钱复官”就成了一种制度,有史料记载:“捐复一项,几等恒河沙数,人皆视作固然,不以为耻矣。”

捐的钱去哪了?

当然给朝廷了,皇帝银库钱就多了,用起来就方便了。清朝捐官挺有意思,以致于清朝晚期,有些人都不用通过辛苦的科举之路当官,直接捐钱就当官了。像有红顶商人胡雪岩,由于最先资助王有龄,后来又通过钱庄帮左宗棠买军火、办船政局,被朝廷授予江西候补道之识。并不是说买来的官都是无能官员,像左宗棠也是捐官出身,但左宗棠能力学识都十分厉害,只是屡试不第而已。还有雍正年间的没多少文化的李卫,因为家里有钱,买了官位,后来做到二品大员,口碑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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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员被革职流放后,都会有什么结局?

许多人认为,古代官员被革职流放到边远地区后,结局一定非常惨。然而真实情况却是不一定。今天夜读史书就来跟大家聊聊清朝官员被革职流放后的那点事。

在清朝时期,官员被革职流放是很常见的惩罚措施。这些被流放的官员中既有鱼肉百姓、腐化堕落的贪官污吏;也有直言进谏,触怒龙颜的刚正大臣;还有替朝廷背?黑锅?的贤臣良将。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当属大名鼎鼎的民族英雄林则徐。

官员被革职流放后,要经过长途跋涉才能到达流放地,路途上的艰辛自不必说。但是在抵达目的地后,流放官员的苦难就算是告一段落了。从理论上说,这些人失去了官位和权势,而且还是戴罪之身,地位比普通老百姓还不如。可事实上,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会得到流放地官员(基本上是旗人)的礼遇。

革职官员被流放的原因决定了他们在流放地的社会地位。比如林则徐被流放是为?鸦片战争?失败?背黑锅?,而且林则徐被革职前是朝廷封疆大吏,所以当他流放到新疆伊犁后,得到当地官员的最高礼遇,伊犁将军(正一品)待他为座上宾,那些中下级别官员甚至连想去巴结的资格都没有。但如果官员是因为腐化堕落被流放的,那待遇就要差很多了。若是能被当地官员聘为西席,给他们的孩子授课,那就算是有不错的归宿了。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除了前者受人尊敬,后者受人鄙视外,还有个更重要的原因是这些为朝廷?背黑锅?的官员虽然被放逐,但他们在朝廷中的影响力仍在,只要皇帝一道诏书,他们随时都有会被重新起用。所以在他们落难的时候雪中送炭,万一将来流放官员能咸鱼翻身,自然也会投桃报李。而那些因腐化堕落遭流放的官员重新翻身的机会就很渺茫了,因此也就没有前者那么受人重视了。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封建时代的中国文化人普遍看不起商人,但在边远的流放地,最成功的商人却往往就是那些失意的流放官员。他们在视野、格局方面都远远胜过普通商贩,而这些边远地区又往往蕴含着极大的商机。因此在他们失去官员身份后,便将全部精力投入到商业领域,结果往往能打造出一片新天地。

当然,也不是所有被革职流放的清朝官员都会有好结局,这主要取决于皇帝对他们有没有增加附带处罚。如果是仅仅是革职流放,那基本都还能得到不错的待遇,因为再不济这些被流放官员也是饱读诗书之人,在偏远地区属于极度稀缺的人才,所以混后饭吃绝不成问题。但如果是有附带处罚,比如令人闻之色变的?发配宁古塔,与披甲人为奴?,那余生基本就可以算是暗无天日了,不过遭受这类处罚的官员人数很少。

因此,清朝官员被革职流放后,大多数人的结局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悲剧。尤其是那些原本位高权重的朝廷要员,只要所犯的错误不是罪大恶极,那么他们有很大概率会被重新起用。而那些被朝廷遗忘的中小级别流放官员,靠着自己过去的学识和经历,往往也能在流放地混得风生水起。只有极少数遭受重罚的流放官员,才会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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