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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清官穷得卖女儿当路费,朱元璋听后处以宫刑

勇哥读史 2023-09-18 16:10:38

中国人有着浓厚的“清官情结”。朝廷对于清官,一般也给予了较大的宽容度。可是明朝时期有一位清官,不得没有得到朝廷的嘉奖,还被朱元璋下令处以宫刑。

这个倒霉的明朝清官叫曾秉正。

根据《明史》记载,曾秉正是江西南昌人,在洪武初年(1368年)进入官场,第一份职务是海州学正,级别为正九品,相当于现在区县教育局的局长。

洪武九年(1376年),这一年发生了多起自然灾害。古人不懂自然科学,以为这是上天对人间的惩罚。朱元璋赶紧下诏,让大臣们上书言事。曾秉正也写了一份疏折,洋洋洒洒几千言,正好说中了朱元璋的心坎上。朱元璋立马将曾秉正提拔为思文监丞。不久,升迁为刑部主事。洪武十年(1377年),曾秉正奉命出任陕西参政。参政隶属于承宣布政使司,为从三品。很快,曾秉正又被提拔为正三品的通政使。

曾秉正在短短两年不到的时间,就从正九品提拔到正三品,由此可见朱元璋对他的器重。

当然,“伴君如伴虎”,皇帝的心情是变幻莫测的。就在大家以为曾秉正将会继续在朝廷里高歌猛进时,他却因为违背了朱元璋的旨意,被革除职务,赶回老家。

曾秉正是一个清官,清官总是与“贫穷”两个字挂钩的。曾秉正家里不是一般的穷,而是特别穷——他连回家的路费都凑不齐,不得不卖掉了4岁的女儿。

朱元璋听说这事后,勃然大怒,下令将他处以宫刑。此后,曾秉正不知道去了哪里,史书上也不曾记载,似乎人间消失了一样。

有人认为,曾秉正卖掉女儿来凑路费,是在装穷。因为一个正三品高官(相当于现在的副部级干部),怎么可能连路费都拿不出来呢?朱元璋英明神武,明察秋毫,一眼就看出曾秉正在装穷,果断将他拿下,戳穿了他的虚伪面具。高,实在是高!

然而,曾秉正有没有可能是真的穷得连路费都拿不出来呢?如果我们认真研究一下明朝的官员俸禄制度,就会发现,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

朱元璋是一个平民出身的皇帝,曾经吃够了元朝贪官污吏的苦头。当他创建了明朝后,一方面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贪官污吏;另一方面又实行低俸禄制度。

在古代,官员俸禄比较低的王朝有两个,一个是汉朝,一个是明朝。明朝官员俸禄的水平,比汉朝还低。

洪武四年(1371年),朱元璋命令命中书省、户部制定了文武官员的俸禄标准,上至正一品,下至从九品,共分为18个等级。最高的正一品,俸禄为900石粮食;最低的从九品,俸禄为50石粮食。明朝的1石米约重153.5斤.这个斤不是现在500克的斤,而是明朝594.6克的一斤。50石粮食约5476公斤。

5476公斤粮食,看起来也不少了,可在肉食、蔬菜极度缺乏的明朝,这些粮食仅够5口之家日常食用。

更何况,这时候官员只有禄米,没有年俸,不发银两。曾秉正不想点办法利用职权“赚外快”,老老实实地做官,还真是有可能穷得拿不出路费。

官员贫穷,在明朝是一个普遍状态。

海瑞在浙江淳安做知县时,由于俸禄太低,日子过得相当窘迫。为了省钱,海瑞在官府后院开辟了一个菜园子,由老仆人种菜来吃,实行自给自足。有一年,海瑞的母亲过70大寿,向来孝顺的海瑞考虑到让母亲“打牙祭”,破例买了两斤肉。

海瑞家竟然吃了肉!这件事被当成特大新闻传得到处都是,还传到了浙江总督胡宗宪耳里,胡宗宪又郑重其事地转告给别人:“昨闻海令为母寿,市肉二斤矣!”

明朝重文轻武,知县级别不高,却也是掌管一方行政、司法大权的地方长官,却穷得连猪肉都吃不起,遑论其他人?

其实,我倒觉得朱元璋之所以雷霆大怒,严惩曾秉正,并非因为曾秉正“伪装清廉”,而是他卖了自己的女儿。朱元璋从小父母双亡,与哥哥、嫂嫂相依为命,非常重视亲情。他当皇帝后,对昔日出生入死的战友们刻薄寡恩,却对自己的亲人宽厚有加。

显而易见,在朱元璋看来,曾秉正为筹措路费,卖了4岁的女儿,是一种毫无人伦的做法,绝对不能效仿,因而予以严惩。朱元璋没有判处其他惩罚方式,而是选择了宫刑,自然也是意味深长的。

清官太唠叨被君王罢免,为凑钱回家卖女儿,为何被君王下旨处以腐刑?

因为朱元璋对于他做的事情太上火了,他不相信做官这么多年会有那么穷,非要卖自己的女儿来换钱。


我们都知道朱元璋的出身,是一个放牛娃,曾经还要过饭、做过和尚、最后在机缘巧合下开创了大明朝,做了君王。就是因为自己出身和人生经历的问题,导致朱元璋特别的痛恨贪官污吏。还专门成立了锦衣卫来暗查贪官污吏,那个时期的官风都比较正派,很多的人都是不敢或者是私下进行交易。


当时有一个清官叫做曾秉正,由于苦读诗书,成功进入官场,后来被分派到海州出任学正,在这个位置上任职七八年。后来因为过于唠叨,被朱元璋贬为庶民,而他也没有了收入只好收拾行李回家,而自己做官这么些年都是非常清廉,自己是没有攒下半点银两。

为了能够回到老家,曾秉正没办法只好将自己的女儿卖掉,来换取一点路费。没想到这件事情被朱元璋知道,朱元璋知道后非常生气,朱元璋认为曾秉正是一个朝廷三品官员,但是居然做出这种卖掉亲生女儿的举动。如果不加以严惩的话,怎么可能平息百姓们的愤怒呢?

于是朱元璋下令将曾秉正处以腐刑,腐刑就是阉割的意思,可怜的增秉正不但被罢官了,还遭受到了社会谴责,自己的命根子也被无情的夺走了,算是倒霉到家了。这下是无论如何都回不了自己的故乡了,是和窦娥一样的冤屈呀!

明朝哪位清官因为没有盘缠回家,朱元璋听后竟下令将其处罚?

幼时小编看包青天海瑞的时候,心里崇敬之情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有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可见清官其实是更符合普世价值观的。但是历史上偏偏有这么一位,为官多年,不仅连回乡的盘缠也没有。还卖了自己的骨肉至亲换了盘缠返乡,这个人就是曾秉正。


乍听之下似乎有些悲凉,但是就是这样一位清廉至极的官员,却被朱元璋命令直接赐了宫刑。不但没有得到美名,反而一转身就与自己的亲人和“血肉”永别……这又是为什么呢?怕是要从我华夏数千年来文人的“风骨”说起。


史上多数成名的名臣良将,要么是战场功勋卓著要么是政绩斐然史书留名。但是太平年间想要出头,除了时不时给当朝统治者来点麻烦显示自身的诤臣本色以外。似乎便没有了更好的途径。毕竟,在没什么战场才能的文人眼里。史书留名被后人千古传诵可能就是最大的追求。这也算得上是大部分文人的最高追求了。


而曾秉正便是这样一位,还在任时因为对朱元璋时不时的劝谏也算小有名气。但是这位明显觉得就这样离任不够出彩。竟然在离开之前亲自将自己的女儿卖了换盘缠。世人闻言,对其廉洁的一生自然是大加赞赏,他倒是觉得满足了。

不过朱元璋不干了,虽说你想求名。但是这样不是赤裸裸打我的脸么?再说了以你曾秉正的官职俸禄,不可能需要靠卖女儿来返乡。为了自己的名声陷朱元璋于不义,不整你整谁?再说了,自己骨肉都卖。那么你命根子想来也是没有留下来的必要了。所以,美名固然重要,性命和健康,其实更重要。

曾秉正是一个大清官,为什么会被皇帝处以宫刑呢?

因为他不仅惹怒了朱元璋,还卖掉了自己年幼的女儿。



历史上的朱元璋只能用一个狠字来形容,他能够靠一只破碗起家建立一个帝国,在执政期间勤勤恳恳工作大年初三就上班,积极总结前朝失败的教训并且从中获取经验,多次惩治贪官污吏给百姓一个安稳的家,如此优秀的男人就只有一个缺点就是文化低,但也无伤大雅,毕竟权力在手天下我有。而曾秉正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大清官加老古板,一心一意为自己的领导效劳,从来没有多要一分钱的工资,这样的态度让领导非常满意,所以就将重要的任务交给了他。



刑部无论在任何一个朝代都是国家比较重要的执法部门,无论是贪官污吏还是普通职员对他们都既敬畏又恐惧,而成为这个部门的负责人则是天大的荣耀,即便是工资少干的也特别起劲。而曾秉正成为行部主事之后并没有因此而骄傲,工作反而更加努力了,为了彰显自己的工作效率,他甚至开始寻找自己领导身上的缺点。朱元璋这个人除了生性多疑之外就是脾气暴躁,并且对自己的出身非常在意,那些曾经和他一起吃白菜帮的朋友早就已经被他秘密处理掉了。而曾秉正居然敢揭领导的老底,明摆着就是在太岁头上动土,所以朱元璋一怒之下撤掉了他的官职。



而最终惹怒朱元璋的则是因为曾炳正亲手卖掉了自己年幼的女儿,朱元璋本身就是从社会底层出家的,他深知底层人民的痛苦,所以曾秉正这样的行为让领导觉得他这个人极其残忍,连自己亲生骨肉都舍得卖掉,这根本就不是一个正常人应该有的行为。并且朱元璋自认为从来都没有苛待过自己身边的有功之臣,对曾秉正也没有过抄家的行为,就算他的手下再穷也不至于要卖女儿凑路费的地步,这不就是明晃晃在打领导的脸嘛,所以朱元璋决定对曾秉正实行宫刑,让他再也没有做父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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