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明朝末年,当时天下大乱。明朝的宗室子弟的日子也过得并不舒坦。不管是农民起义军,还是清军,对于明朝宗室的杀戮,都表现的是那么的坚决与彻底。根据统计,从崇祯十四年到崇祯十七年,在这三年的时间里,就有十几位明朝藩王被李自成与张献忠的起义军杀害。
今天我们的主人公是福恭王朱常洵。明朝万历帝的第三个儿子,万历帝一直都十分宠爱自己的这个儿子,在朱常洵大婚的时候,万历帝拿出了三十万两的白银作为婚礼的开销,并且给朱常洵修建了洛阳王府,斥28万两白银。这样的开销,已经超过了朱元璋所规定的十倍之多。而且还赐朱常洵良田四万顷。
朱常洵在来到洛阳之后,整天都沉迷于酒色,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吃吃喝喝,很快,体重蹭蹭的网上飙。最终到了三百多斤。朱常洵权势熏天,地方官也没有谁敢得罪。而且还搜刮民脂民膏,横征暴敛,争权夺益,无视法律。
公元1641年正月,李自成起义军攻破了洛阳城,朱常洵带着家眷金银匆忙逃跑,但是,没过多久,就被李自成逮捕。平日里十分猖狂的朱常洵,在李自成面前,却怂的就像一条狗一样。
李自成大骂朱常洵,你作为一位王爷,家财万贯,竟然还要在平日里搜刮民脂民膏,征讨百姓,搞得闹起了灾荒,百姓食不果腹,家破人亡,流离失所,你倒好,一毛不拔,也不开仓放粮,救济救济百姓,整天吃喝玩乐,日子过得潇洒,你活着还有什么用?
说完,就用刀砍下了朱常洵的脑袋,李自成让手下杀掉了几只鹿,然后将朱常洵三百多斤的身体大卸八块,扔进大锅里,放上调料,大摆宴席。并且取名为“福禄酒会”。
朱元璋从一位放牛娃,一步步做到了皇帝,这一路上经历了多少艰辛,但是他的子子孙孙们却完全不懂得要勤俭节约,整天就是吃喝玩乐,铺张浪费,骄奢淫逸,真的让人感到悲哀,而朱常洵最终落得这样的下场,也不得不说是大快人心,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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