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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国的官员选拔机制,浅论门阀士族对政权存亡之间的关系

香茗史馆 2023-09-17 02:16:05

正如《贞观政要》所言“为政之要,惟在得人”,人才选拔可以说是古代一项极为重要的政治活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政权的兴衰,魏蜀吴三国的兴衰与其选人制度同样息息相关。由于三国身处乱世,而两汉的察举制到东汉末年时已经变质,因此魏蜀吴三国虽仍以两汉的察举制为主,但同时又以一些五花八门的方式为辅。

察举制仍是主要选官制度,但东汉末年已经变质所谓察举制,从字面上来看“察”有考察、检查之意,“举”则有举荐之意,主要是指由地方或中央官员考察并举荐,再经由中央朝廷考核使用的一种人才选拔机制。

该制度自汉高祖刘邦下求贤诏为发端,汉高后时予以继承,诏举“孝弟力田”,察举开始出现具体科目。到汉文帝时,又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并定下了“对策”(考试)和“等第”,确立了先举荐后考察的基本形式。到汉武帝时,又对“察举制”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如建太学作为官员储备基地,并完善了各种科目,从而使得察举制开始成为两汉的主要人才选拔方式。

察举制的科目其实也有很多,按照举期大致可分为常科和特科两类,其中常科主要有孝廉、茂才(秀才)、察廉(廉吏)、光禄四行四个科目;特科种类杂多,尤以“贤良方正”最为重要。

孝廉:这是最常见、最重要的一科,也是得人最多的一科,其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孝敬父母、清廉勤政,而这也是古代对官吏的最基本要求,最初以郡为单位进行举荐,东汉和帝后,改以郡国人口为单位,即人口不满10万三年举荐一人,不满20万两年举荐一人,满20万每年举荐一人,40万以上每年举荐两人,120万以上每年举荐六人。茂才:本为举秀才,东汉光武帝时为避讳改为举茂才。举茂才在西汉时并非常科,直到东汉光武帝后才成为常科。举茂才比举孝廉更为严格,““茂才”不仅要求州举,且多为现任官员。由于人数少,且更严格,因此茂才起点较高,多被任命为县令(千石),而孝廉则多被任命为郎官(六百石)。察廉:察廉就是察举廉吏的意思,多为上级官员举荐低级官员,因为官廉明而被举荐,此后得以升补。一般情况下,察廉的对象被限制在“斗食”至“六百石”的低级官吏。光禄四行:所谓光禄四行,主要是指满足“质朴、敦厚、逊让、有行(节俭)”四种品行的官员,相较于前面几种,此科更为严格,不仅举荐者只能是丞相和御史,且被举荐者也只能是光禄勋的属官。

除了以上常科之外,还有贤良方正(公正无私、敢于直言者)、贤良文学(德行兼备者)、直言极谏(提出重要治国方略者)、孝弟力田(尊老爱幼、勤于耕作者)、明经(通晓经学者)、明法(通晓律法者)、明阴阳灾异(懂阴阳之学者)、勇猛知兵法(作战勇猛、熟悉兵法者)等特科。而除了“察举制”之外,两汉还设有征召、辟除、荐举、博士弟子考课、任子、纳赀等选拔途径作为补充。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到东汉末年时,由于世家大族、地方豪强不仅掌握着教育资源,而且对地方话语权形成了垄断,以至于“察举制”已经彻底沦为了世家大族、地方豪强垄断权力的工具,甚至出现了所谓的“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的荒唐局面。

三国仍以察举制为主,为限制士族而多措并举虽然察举制已经暴露出了一定的弊端,但由于没有新的选官机制能够取代,再加上各政权为了稳固统治,不得不对士族进行拉拢,例如刘备取益州之后,为取得益州本土士族的支持,便与益州豪族吴氏进行了政治联姻。因此东汉末年到三国时期各政权在人才选拔方面仍然以察举制为主。

不过,随着宦官和外戚集团的消亡,原本平衡的朝中局势,开始呈现出士族一家独大的情形,魏蜀吴三国在依旧以察举制为主,确保士族利益不受损害的同时,也在时刻防范着世家大族。例如刘备在白帝托孤之时,由于嫡系和荆州集团损失较大,于是拉拢东州集团对本土益州集团形成压制。此外,为了保证朝政势力平衡,魏蜀吴三国又通过其他人才选拔机制,为朝廷注入了更多新鲜血液。

1、军功爵制。军功爵制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便已经诞生,两汉时期予以了沿用,由于三国处于乱世,战争逐渐趋于常态化,因而军功爵制再度成为了一条极为重要的晋升之路,再加上大量寒门武人加入军队,使得这一时期诞生了大量名将。例如蜀国上将魏延便是出身寒门,进而“以部曲随先主入蜀,数有战功,迁牙门将军”,又如吕布、张辽等人“以骁武给并州”。

2、征辟制。作为汉朝除察举制以外的一种人才选拔制度,三国时期此制度得以沿用。所谓“征辟”,“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则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例如蜀国名臣马良、陈震、廖立,皆是“先主领荆州牧,辟为从事”。

3、世官制。虽然春秋战国以来世卿世禄制已经逐渐崩溃,但三国时期这一制度却再度出现,具体表现便是任子制度,魏蜀吴三国均有不少的将二代和官二代,通过任子制得以顺利入仕为官,例如东吴名将朱桓之子朱异,便 “以父任除郎,后拜骑都尉”。又如蜀汉张飞次子张绍,“继承张飞爵位,官至侍中、尚书仆射。”

如上所述,魏蜀吴三国在坚持采用察举制的同时,又通过其他选官制度,在取得世家大族支持的同时,确保了朝政的总体平衡,然而这种平衡却只是短暂的。

魏蜀吴制度改革丧失士族支持,司马家族拉拢士族成最后赢家曹操、刘备、孙权作为君主,并非没有看到察举制带来的弊端,因此他们在维持这种微妙平衡的同时,也在寻求着官僚制度的改革,从而确保自己的政权能够稳步发展,不过三国由于形势不同,采取的方式也完全不同。

马谡便是征辟失败的典型案例

刘备的蜀汉在丢失荆州之后,其势力范围主要以益州为主,为了防止益州本土士族一家独大,他采取了维持荆州集团优势地位,拉拢东州集团的方式对益州集团形成压制,因此蜀汉采取的主要选官方式就是“征辟”,而这种思想在诸葛亮执政时期表现的更为明显,蜀国的重要官员基本全部是征辟入朝,且朝中大权基本就集中在诸葛亮、蒋琬、费祎等人身上,“自琬及祎,虽自身在外,庆赏刑威,皆遥先咨断,然后乃行。”然而由于蜀国的持续衰弱,对人才的吸引力极为有限,再加上征辟制带来的不稳定性,则是导致蜀汉中后期人才凋敝的一个重要原因。

孙策因弹压士族被杀

东吴与蜀汉的情形颇有些类似,在孙策因弹压地方大族而被刺杀后,孙权一方面采取了与世家大族妥协的政策,因而使得朱氏、张氏、顾氏、陆氏四大家族长期把持朝中大权,如张昭长期活跃于朝堂,又如顾雍曾担任东吴宰相,陆氏则一门“二相五侯,将军十余人”,这是东吴末期朝政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此外,东吴与蜀汉一样有大量官员通过征辟进入朝堂,如刘基“权位骠骑将军,辟东曹掾”,又如张承“权为骠骑将军,辟西曹掾”,再如朱据“黄武初,征拜五官郎中”等。

曹操选官“重才不重德”

而曹操则与蜀汉和东吴采取的方式完全不同,曹操先后三次下诏,颁布唯才是举的命令,即选拔人才“重才不重德”,此举为曹魏吸收了大批出身寒门,却又苦无出路的人才,正如《宋书·恩幸传》记载, “汉末丧乱,魏武始基,军中仓卒,权立九品,盖以论人才优劣,非为世族高卑。因此相沿,遂为成法。”曹操在位期间,“盖以论人才优劣,非为世族高卑”为选人宗旨,使得大批寒门人才各司其职,从而确保了曹魏政权的迅猛发展,而世家大族的地位也一定程度得到了削弱。

当然,世家大族和地方豪强也不是傻子,蜀汉对益州集团的打压最终使其失去了本土士族的支持,魏国攻蜀时谯周更是直接劝刘禅投降亡国;而东吴后期暨艳案和吕壹案的爆发,则标志着皇室和江南士族关系的决裂,以至于晋灭吴时东吴几乎毫无还手之力。

九品中正制

曹魏方面情况比较特殊,曹操由于没有世家大族的支持,始终难以完成篡位之举,直到曹丕继位后在陈群的建议下施行九品中正制,这才换来了世家大族的支持,从而顺利篡汉建魏。而司马懿又通过改革九品中正制,设立“中正”的方式使得“九品中正制”再度沦为世家大族掌握权力的工具,进而获得了世家大族的鼎力支持,为最终的西晋篡位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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