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有为法,什么是无为法,它们有什么区别呢?
1有为法:有为法是指所有依缘而生、有条件和因果关系的现象,包括世间的一切事物和现象,例如人、物、事、境等。有为法具有相对的、暂时的、有限的性质,它们的产生和存在都是依赖于因缘和条件的。有为法在宗教中被认为是无常、无我、空寂的,没有固定、永恒的实在性。
2.无为法:无为法是指超越有为法的、无条件和无因果关系的现象,包括一切真人的境界。无为法具有绝对的、永恒的、无限的性质,它们不受因缘和条件的限制,超越了相对世界的界限。无为法在宗教中被认为是常住、不变、不生不灭的,是一切有为法的背后真实本性。
3.区别:有为法和无为法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性质和产生方式。有为法是相对世界中依赖于因缘和条件而生的现象,具有相对性、暂时性和有限性;而无为法是超越有为法的、无条件和无因果关系的现象,具有绝对性、永恒性和无限性。有为法是一切有形有相的现象,包括世间的一切事物和现象;而无为法是超越有形有相的境界。有为法具有相对性、暂时性和有限性,它们的存在和变化都是依赖于因缘和条件的,没有固定和永恒的实在性。金刚经通过这种比喻,强调了有为法的空性,即没有固定、独立的实体,其实性是空寂的,超越了相对世界的局限。
儒释道三家对“无为”的解读和表达
儒释道三家的“无为”其实是交叉的,儒道两家都关注社会人生,佛的无为纯属精神领域,道家则两者兼具。只是后人对三家的“无为”多有误解,特别是对道家“无为”的思想误解更深。
以孔子、佛陀和老子三人的“无为论”而言,孔子的“无为”思想较为隐秘,在儒家经典中出现较少,并且没有形成清晰的体系。就是说,对于“无为”,孔子只是偶有提及。佛祖的“无为”则完全超脱现实社会和政治生活,纯属精神层面。
相比较而言,老子的“无为”思想贯穿《道德经》全篇,由形而上再形而下,体系完整,思想浑然一体,由道而德,由自然而无为,整体框架清晰可见。
下面我们来看看三家“无为”的具体概念属性及其不同。
《金刚经》说:“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佛教把“无为”作为一种“法”来对待,所谓“法”,是指世上一切事、一切物、一切理。
佛经中常见“诸法”“万法”“一切法”之类的表述,都是就“心、物”二界的一切现象和规律而言的。
佛教将世间法分成“有为法”和“无为法”,“有为法”的根本特征是有生灭、有变化;“无为法”则无生无灭。两者的区别在于有否作为、有否造作,有否因缘惑业。
佛家的“为”类似于庄子的“伪”,即“人为”、造作,有因缘造作就是“有为”,相反则是“无为”,佛说“无生住异灭”四相之造作曰无为,也叫真理。
众所所周知的概念如:涅槃、灭、灭度、圆寂、解脱、法性、实相、法界、不生,等等,都是“无为法”的近似表达,都是指宗教修行所达到的最高境界。
总之,我们只需知道,佛家的“无为”就相当于“圆寂”“涅槃”“解脱”即可,即不生不灭的恒常之法。
儒家推崇德治,认为尧舜禹汤文武周公,都是道德治世的圣人,其治理模式正是“无为而治”,具体方法和要求就是“恭己正南面”。“恭己”就是修身正己、以身作则。
孔子对道德圣人的“无为而治”表达了由衷的赞叹,他以舜帝为例说:“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
孔子认为,能够不做什么就治理天下的人,大概只有舜帝这些大德圣贤。他们做了什么呢?只是庄严地端坐在王位上罢了(《论语·卫灵公篇》)。
为何孔子只提舜帝而不提尧帝?蔡节、朱熹等人解释说:因为帝舜继承帝尧之后,尽循尧道,言舜而概之。言下之意,提到舜,就代表了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也正因为他们重贤任能,才不见其有为之迹的。
儒家的其他经典,也都涉及到“无为”思想,《中庸》说:“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无疆。如此者,不见而章,不动而变,无为而成”,认为行为处事顺应天地之道,即可达到“无为而成”的效果。
孟子、荀子等后儒都对“无为”思想进行了阐发,比如《孟子·万章上》说“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荀子·天职》说“不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谓天职”。
从子思到孟子、荀子,他们的“无为”跟老子的“无为”思想十分接近,都言及道治——尊天道以治世。
孔子“不言乱离怪神”,故不言天之道。而曾子、子思学派胸襟愈加开阔,荀孟二人置身于百家争鸣的战国时期,博采众长以制百家成为他们的学术思想主导,荀子孟子都曾在黄老道大学稷下学宫,担任过稷下先生,荀子还三任祭酒,受黄老道家思想的影响自不在话下。
周道长还补充一个小插曲,说的是民国时期钱穆先生对儒道两家“无为”的认识,他说:孔子屡称尧舜之治,又屡称其无为,其后庄老承儒家义而推之益远。其言无为,与儒义自不同,不得谓《论语》言无为乃承之《老子》。
钱先生的意思是,“庄老”之“无为”虽然“继承”孔子之“无为”,并且论之益深,但与“儒义”已大相径庭了。
钱穆先生为何说“庄老”继承孔子思想?他不知道孔子问礼于老子吗?他无视《论语·曾子问》、《孔子家语》以及《史记》的相关记载吗?他不知道《庄子》到处都是“老聃”以及引述老子之言吗?
作为大儒,钱先生岂能不知,只是出于疑古派的立场,强为之说而已。他认为老子晚出于孔子,甚至晚出于庄子,理由是:浅显的在前,深奥的在后,而《论语》浅显,故在前,《老子》深奥,故在后。
老子的无为,不同于儒家的德治,也不同于佛教的寂灭,而是最本质、最积极的施政原则。所谓无为之治,“无为”是道治原则,“治”是落脚点,是大道原则的社会实践,这是老子“无为”思想的根本社会价值。
《老子》的“无为”重点在于权力和民生领域。“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为无为,则无不治”,“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老子的“无为”关涉的是治理行为,即权力“为道”的问题,不是修身文化所能涵盖的,更不是普通民众办事要遵循的所谓规律问题。
在治理方面,“无为”与“圣人”“侯王”是一组相对应、最密切的概念,比如“圣人之治……为无为,则无不治”,“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无为”的行为主体很明确、很直接,就是圣人、侯王。
老子理想中的圣人如何无为?
因为“圣人恒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所以他“能辅百姓之自然而弗能为”——圣人为道,就是辅助百姓,顺应他们的自由发展意愿,而不主宰他们的命运,更不能“以兵强于天下”,实行暴力统治,使“天下多忌讳”,百姓受约束,行动受限制,动辄得咎,丧失自我发展和自由创造的生机活力。
同时,在政策层面释放更多的自由空间,“毋狎其所居,毋厌其所生”,不以强权横征暴敛,压缩百姓的生存空间,与百姓相争。
“不争”不是民众的与世无争,老子没有这种教化思想,而是强者不与弱者争,“知其雄守其雌”,针对的是王权不与民争,这是老子无为思想的核心,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理解,“无为”即是限权,用当下的话说就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所以,老子的“无为”,断然不是普遍性的“道德”准则,而是特指君主不与民争。
“无为”为的是全面健康发展,所谓“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就是既要“能”,又要“不能”。“能”是有能力与责任,以道所体现的柔弱的方式辅助和引导百姓自由发展;“不能”就是权力不能越界,不干涉,不做有损百姓利益的事。
权力的“无为”与“有为”,带来的结果完全相反。“执大象天下往”,执大象就是为道无为,就会赢得天下民心;相反,“有为”的结果只能是损害百姓利益,带来社会动乱。
所以老子说“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之求生之厚,是以轻死”。“有为”就是权力违背民心民意,倚仗武力和权势实施强权统治,“以智治邦”就会造成邦国的祸害。
只有权力不违逆民众的愿望、利益和要求,为民众的自为、自化、自成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才能实现“无不为”的目的。所以老子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淮南子》曰:“泰古二皇,得道之柄,立于中央”。一切真正的证道者,最终都将归于大道之最中央——无极之野,在此长生久视、生生不息而又不生不灭。中央之地是超越任何阴阳气数的局限的,而舍离此处的任何四方周边之地,都处于有阴有阳之状态之中——这就是大道之“末”,自身阴阳必然会受到外界阴阳运转的牵引,而堕落后天万物之中。作为生命而言,其契机,就是父母交媾所产生的吸引力,元神追逐那一刹那情欲快感而入胎——此时,已经是“末之又末”了。有元神者为生命,无元神者无生命。有生无生都在“降本流末”的过程,化为万物。
食色睡名利是常人之五欲,更有求生之欲,被掩盖在五欲之下,人所不知。求生之欲,即求长生之欲,乃是其他五欲的根本,为一切生命所共有——从这点也可以看出,一切生命都在证道路上前行,只是有先后之别而已。世人往往展现为对外在事业功名的追求,以事业长久的假象,造成生命长久的幻觉,暂时满足了根深蒂固的长生之欲。及至中年渐过,死亡日近,又往往表现为对后代绵延不绝的追求,或自生,或逼迫子孙辈生,也都是为了满足自己求长生之欲望。有智慧的修行人则转化为对超生了死、涅槃解脱或永生不死的追求——这也还是五十步与一百步的区别。
真正的大圣人,知长生之理,而无求生之欲,故连其他五欲都已然灭尽,自然无贪心争心我心这三毒。何谓我心?认后天元神为我;何谓贪心?既然错认后天元神为我,则需要假借外在假象凸显或维持“后天元神”之“我”的存在;何谓争心?贪假象而不得,故起竞争之心。这三种“心”,是蒙蔽先天元神的三大厚障,犹如毒药一般,故称为三毒。
解毒之方,还在于转化、升华求生之心,无求生之心,自可真正长生——此乃祖祖相传的无为法奥秘,只说与明白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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