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大宗师》
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
先说说这句话的本意:池子干了,两条鱼只能相互吐口水来湿润对方(这画面实在太美)。这是爱么?其实并不是。这是表明这两条鱼已经处于一种极为困顿的局面——鱼离开了水,不就等于离死不远了么?
那庄子想象了另外一种场景,这两条鱼逍遥自在地在江湖(真正的江和湖,不是金庸笔下的江湖)中生活,但是谁也不记得谁,谁也不知道谁,即所谓的“相忘于江湖”。
这两种情况哪种更好一些呢?庄子既然用了一个“不如”,显然是肯定了后者。
注意这里并不是说两个人一开始共渡难关,后来出了点什么状况,让两人恨不得相互忘记对方,并不是这样的。这里的“忘”不是忘记,而是从来没有知道过。就像你在读我这篇文章之前,你不知道我,我也不知道你,就是这样一种状态。
勉强举个例子的话,就是痴男怨女碰到了一起,谈起了恋爱,结果好了,各种纠葛,各种困顿,肝肠寸断,寻死觅活。那还不如在另一个平行时空,两个人从来没有见到过,你也不认识我,我也不知道你,你自由,我潇洒,这样反而是好。
这就是“相忘于江湖”。所以如果有一个女孩子对你说这句话,你不要以为她是忘不了你,她是希望你是她生命中的路人甲,她从来没有知道过你。
有人反对这种说法,那我们不妨再看下面一句:“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与其在那说尧有多好,桀有多坏,不如这世界尧和桀统统没有,既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所有的一切,统统化于“道”中。
这就是庄子关于“道”的阐述,庄子基本上是继承了老子的思想,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庄子则说“道不可闻,闻而非也;道不可见,见而非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
不可闻,不可见,不可言,那就是“无”,“无”中可以生“有”,所以这两者并不对立。其实在庄子的思想中,或者说在“道”面前,这世上并没有什么对立的东西,所以才有“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太山为小”这样的话。秋毫虽然小,你深入到分子原子层面就大了;泰山虽然大,和宇宙相比那也真是微不足道。
我在读老庄的文章时,一直会有一种感觉,那就是他们所谓的“道”,指的是一种宇宙的终极规律。有点科学素养的人都相信宇宙是从大爆炸而来,由一个奇点产生了我们整个宇宙,我们宇宙中所有的物质、能量,甚至包括时间和空间本身,都是大爆炸创造的。但是有一样东西除外,那就是终极规律。这种规律决定了大爆炸会产生,也决定了大爆炸以后万物的走向。
这样一个终极规律,我认为就是老庄所谓的“道”。也有人不同意,认为这个“道”是一种超越时空的精神力量,我感觉老庄的思想可能要更深邃一些,精神力量毕竟也是人脑产生的,说白了也是“刍狗”(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所以我更倾向于将这个道,解释为一种既存在,又看不见摸不着的终极规律。
所以,庄子说“不如相忘于江湖”的时候,是为了要阐明他的“道”(虽然“道不可言”,但什么都不说也不行),他才不来关心那些儿女情长、英雄气短的事情,你是记得也好,忘记也好,在“道”面前,无甚区别。
战国时期,庄子家境贫寒,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妻子叫他外出借粮食,他去找监河侯借粮。监河侯许诺秋后再借,庄子说这是远水解不了近渴,于是只好回家。妻子让他再去别的地方借,他说夫妻应该像车辙里的鲫鱼一样相濡以沫过日子,“不如两忘而化其道。”
妻子听后只好偷偷地流泪,领取休书。不久后嫁给一个阔佬,过上了宽裕富足的生活。
“相濡以沫”多用于老夫老妻之间互相关心,但现在已经引申到了朋友和亲戚之间的互相关心。相濡以沫原本是指并没有感情色彩的本能性求生行为:第一鱼的记忆时间极短;第二鱼是无法自我湿润的;第三鱼拥有最原始也最单纯的善良本性和求生本能。庄子提及这一自然现象是将它作为一个动物的行为来陈述,以平静淡定的口吻来借以喻人,表达他一种无心、无情绪、无牵扯的心灵境界。
两条鱼被困在车辙里面,为了生存,两条小鱼彼此用嘴里的湿气来喂对方,以求得生存。这样的情景或许很令人感动,但是,这样的生存环境并不是正常的,甚至是无奈的。对于鱼儿而言,最理想的情况是,海水终于漫上来,两条鱼也终于回到了属于它们自己的天地,最后,他们彼此相忘于江湖,在自己最适宜的地方,快乐地生活,忘记了对方,也忘记了那段相濡以沫的生活。
对于人,对于感情或许也是如此吧!相濡以沫,有时是为了生存的必要或出于无奈。相濡以沫,或许令人感动;而“相忘于江湖”则更是一种境界,或许更需要坦荡、淡泊的心境吧!能够忘记,能够放弃,也是一种幸福!
我们曾经深深地爱过一些人。爱的时候,把朝朝暮暮当做天长地久,把缱绻一时当成被爱了一世,于是承诺和奢望执子之手,与子终老。当这种美梦被无情的现实打破之后,一切都消失了,这时我们终于明白,天长地久是一件多么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情,幸福是一种多么玄妙而又脆弱的东西啊!也许爱情与幸福无关,也许这一生最终的幸福与心底最深处的那个人无关,也许将来的某一天,我们会牵住某个人的手,一生细水长流地把风景看透。其实承诺并没有什么,不见了也不算什么,所有的一切自有它的归宿。我们学着看淡,学着不强求,学着深藏,把你深深埋藏,藏到岁月的烟尘企及不到的地方。
生活就是一个大舞台,亲密的朋友或伴侣曾经一同走过,往事是美好的,往昔的相濡以沫/患难与共已成为一段佳话。但事情总会变化,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从当事人的角度看,人已不是当初之人,情也不再是当初之情,环境更不是当初之环境,既然曾经的感情已不能维系,就必定有阻隔的理由,就一定有不可逾越的障碍,当事人如今能坦然面对,也不乏为一种不作假的求真态度,所以也就成必然之路。尊重这一必然,也不失为顺其自然的一种良策。当然,如果能多想想当初走过的艰难与奋斗,多总结当初共同奋斗的成功经验,从而激励自己在未来的道路上再创佳绩,也是更上一层楼的一种动力。
《庄子》中还有个故事,也很值得玩味:
庄子钓于濮水,楚王使大夫二人往先焉,曰:“愿以境内累矣!”庄子持竿不顾,曰:“吾闻楚有神龟,死已三千岁矣,王以巾笥而藏之庙堂之上。此龟者,宁其死为留骨而 贵乎?宁其生而曳尾于涂中乎?”二大夫曰:“宁生而曳尾涂中。”
庄子曰:“往矣!吾将曳尾于涂中 。”简单来说,就是楚王派了两个人来招揽庄子。但庄子则说自己听闻楚国有一只神龟,活了3000岁才死去,被楚王珍藏于庙堂之上,那我想请问二位,这只龟到底是希望死后留下骸骨而显贵,还是活着在泥水中打滚呢?来访的两个大夫,毫不犹豫地回答说当然是宁愿活着在泥水里打滚了。庄子说,那不就对了?我也想曳尾于涂中啊。
你是想和朋友如少年时代一般,不需顾忌地聊天,还是酒桌上彼此恭恭敬敬,说着言不由衷的话?
曳尾于涂和相忘于江湖,说的道理其实都是类似,但我们苦苦执着的事物,已经变为了负累,为何不选择果断放手呢?
人和人的相处,唯有不累,才能长久,如果变成了一场彼此带着假面,疲于应付的表演,距离分崩离析,不过一线之隔。
而相忘于江湖,就不再有利益的纠葛,相处起来,可以更为坦然,不必瞻前顾后。
人和人的关系,最好的状态,就是不需要以“相呴以湿,相濡以沫”的形式勉力维持,轻松随意,相聚过后,江湖相忘,回到各自的生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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