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治民事天,莫若啬。夫惟啬,是谓早复。早复谓之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深根固蒂,长生久视之道。
传:夫治民事天之要莫如於啬。啬也者,俭约之至也。啬於事则素约,於理则质,质以事天,则天降休佑,所谓诚则能着也。素以治民,则民跻富寿,所谓俭则能广也。夫唯能守质素,则速反淳德,是以早复也。早复者,斲雕成朴,化浇为淳,是谓重积常德。重积常德,则可以有为,故无所不克。无所不克,则可以无为,故莫知终极。莫知终极,则殁身不殆,故可以有国者也。有国者所以治民事天之本,皆在於啬,故啬为有国之母焉。能守有国之母,则其道可长,其德可久。以为国本则根深而不可拔,柢固而不可掘。以为国命则生长而不知夭绝,视久而不昏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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