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欲歙之章第三十六
将欲歙之章所以次前者,前章正明忘功大圣,为物归依,故次此章即显忘功之人,权道方便。夫圣应多途,逗机匪一,或随缘而敷小教,或起感而阐大乘。故有真应两身,权实二智。用权以笼下士,持实以度上机。就权实之中,非无优劣,今之此章,略申斯义。就此一章,义开三别:第一明权道利物,增治法门。第二格量二智,明权不及实。第三举譬,明权道不可示人。
第一明权道利物,增治法门。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
歙,合也,敛也。将欲行权,摄化群品,令其歙敛,不为贪染者,必先开张纵任,极其奢淫,然后歙之。昔者老君西入罽宾化胡之日,初恣其凶悖,然后化之以道是也。其委曲逗留,具在《文始内传》。
将欲弱之,必固强之。
欲令归道柔弱,必先极其强大,然后示以雌柔。
将欲废之,必固兴之。
欲废其残犷者,必固恣其凶暴。凶暴既极,可以废之。即胡王肆其猛毒,烧溺老君,水火既不为灾,然后为其说法是也。
将欲夺之,必固与之。
先恣其恶,名曰与之。后令归善,名曰夺之。故老君先示凡迹,所以恣其刚戾。后见神通,于是胡人降伏,方得夺其凶恶,令归善道。此四对义势相似,只言初浅后深耳。上机之人闻实即悟,下根之者要假于权。此则增法除妄也。
是谓微明。
上来权道虽复微密,而甚有明验也。又云:微,隐密也,明,智慧也。言此权道是隐密明智也。
第二格量二智,明权不及实。
柔弱胜刚强。
柔弱,实智也。刚强,权智也。欲教化众生,故须权智。确论二智,实智胜权也。
第三举譬,明权道不可示人。
鱼不可脱于渊,国有利器不可示人。
脱,失也。利器,权柄也。鱼藏于水,权隐于心,故物莫之害也。鱼失水即为物所擒,权示人即为人所制,故不可以示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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