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畏死章第七十四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民不畏死,衰世之极矣。奈何更以刑罚惧之。若使民常有怀刑之心,则教化明而民已知所趋避,乃有为;奇邪以诱民者从而杀之,民孰敢不畏死乎?太上此言为末世以杀禁乱,而不务本者发也。
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希者不伤其手矣。
司杀者,孟子所谓天吏也。代天理物能好能恶,故可以杀非其人,而以杀禁民,若代斲之伤手,无益而有害。此承上文而言。欲人尽化民之道,非教之杀也。
民之饥章第七十五
民之饥,以其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
有为若刑名法术,张皇补苴之属,皆是民不自爱其生,以其值货利而徇嗜欲也。
夫惟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以生为者,营营于衣食嗜好,而惟恐伤其生,自以为贵生矣,不知多欲多累,反无以保其其天而全其性。夫惟顺性命之理,以养二气之和,无所矫揉而贤于贵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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