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临床常见的心律失常,药物治疗一直是经典的治疗手段,但是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临床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领域治疗不规范、用药不合理的现象仍比较常见。日前在北京召开的“第13届中国心律学论坛(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心律分会年会)”新闻发布会上,对于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中存在的问题,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心内科主任胡大一教授、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杨延宗教授等专家用“很普遍”、“非常混乱”、“很不规范”来形容,可见这些问题的严重性。
药物治疗不规范
心律失常发病率高、危害性大,除一般症状外,心律失常发生后,患者还可能出现严重的血流动力学障碍,导致头晕、黑矇、晕厥甚至猝死,因此,必须积极、彻底地予以治疗。但是在我国,药物治疗不规范的现象普遍存在。例如,据胡大一教授介绍,对于最常见的心律失常——房颤,2006年美国和欧洲的相关诊疗指南建议,除非患者为孤立性房颤或存在禁忌证,所有房颤患者,包括阵发性、持续性或永久性房颤,均应进行抗凝治疗。但是,我国97%以上的患者从未服用过抗凝药物;在住院房颤患者中,仅有6.6%~9.6%的患者应用抗凝药物,且在这些患者中还有近1/4没有被监测国际标准化率(INR)。
杨延宗教授也谈到了抗凝治疗不力的问题。据他介绍,脑卒中是房颤患者死亡的最主要原因,房颤患者发生脑卒中的比例是心律正常者的5~6倍,因此预防脑卒中是房颤治疗中的重要一环。目前,预防房颤患者血栓形成的药物有抗凝药物(如华法林)和抗血小板药物(如阿司匹林)两大类。即使规范地口服华法林抗凝治疗,部分房颤患者仍有发生栓塞的风险。然而,我国房颤患者中接受抗凝治疗的比例很低,仅2.7%的房颤患者服用华法林,37%的患者服用阿司匹林。由于华法林抗凝治疗需要定期监测凝血时间,所以限制了其广泛使用。但是,从预防栓塞角度而言,尤其对高危患者,抗凝治疗意义重大。关于阿司匹林的剂量,以往研究认为,阿司匹林需每日服用300毫克以上才有效,而国外最新的房颤治疗指南认为,81~325毫克的阿司匹林均有效。另外,持续性房颤患者在复律前3周的抗凝治疗易被临床所忽视,特别是在药物复律前。
药物应用有混乱现象
目前我国抗心律失常药物的应用也有混乱现象。胡大一教授介绍说,一方面,不少临床医生将用于房颤复律和维持窦性心律的药物(如普罗帕酮、莫雷西嗪和胺碘酮)用于控制心室率;另一方面,又误认为减慢心室率的药物(如洋地黄、β受体阻断剂和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可以用来转复阵发性房颤。此外,用于的药物,包括β受体阻断剂、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和洋地黄类药物的配伍不当或剂量偏小现象也普遍存在。
据介绍,目前国内临床最常用的抗心律失常药物是西地兰和地高辛。洋地黄类药物主要通过兴奋迷走神经,增加隐匿传导,减慢夜间心率,增加、增多长间歇,但对日间和活动时心室率的控制效果较差。因此,除非患者存在明显的心力衰竭,不宜首选洋地黄,而应更多使用β受体阻断剂、非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断剂。对于心力衰竭患者,除应用洋地黄外,还应加用β受体阻断剂。
胺碘酮应用有误区
杨延宗教授还指出了临床存在的对抗心律失常患者一律使用胺碘酮治疗的误区。由于胺碘酮预防房颤复发的有效率比IC类的普罗帕酮和氟卡尼要高,因此,无论房颤患者有没有器质性心脏病,有的临床医生都给患者使用胺碘酮。实际上,医生应该先评价患者有无器质性心脏病及患者的心功能情况,对没有器质性心脏病和心功能良好的患者,选用IC类抗心律失常药也可产生很好的疗效,同时可避免应用胺碘酮可能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
另据专家介绍,近年来,抗心律失常药物的选择理念有了重要改变,I类抗心律失常药物的应用受到越来越多的制约,而III类抗心律失常药物逐渐成为“主角”。此外,随着临床实践的深入,不同疾病状态下抗心律失常药物的个体化优选成为趋势。胡大一教授说,针对不同的疾病或状态,抗心律失常药物的应用有所不同,如对于急性心肌梗死后的室性心律失常的治疗,IC类抗心律失常药物虽然有效,但有关临床试验证实,可增加远期死亡率,已不建议选用。而更多的循证医学证据显示,胺碘酮能够有效控制这类心律失常,不增加远期死亡率。多项临床研究也提示,β受体阻滞剂能够减少心脏性猝死,因而相关的室性心律失常和心脏性猝死防治指南中明确提出:胺碘酮是治疗恶性室性心律失常的“基石”,β受体阻滞剂是防治心脏性猝死的“中流砥柱”。
许多人,特别是年轻人,在体检检查心电图时,常常会得到“窦性心律不齐”的诊断。多数人都知道心跳应该是规律整齐的,所以一听说“心律不齐”,不少人便认为这是不正常的现象。虽然没有任何症状,但也要四处求医,找专家,想赶快治好“病”。但医生往往又说:“不用治。”这些人心里又打鼓了,是不是什么疑难杂症,治不好了。
其实,“窦性心律不齐”是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不是病。“窦性心律不齐”以儿童、青少年最常见,成年人也不少见。
正常人的心脏跳动是由一个称为“窦房结”的高级司令部指挥。窦房结发出信号刺激心脏跳动,这种来自窦房结信号引起的心脏跳动,就称为正常的“窦性心律”,频率每分钟约为60—100次。每分钟心跳的次数,即心率就是由此而来。但这个频率可能受很多因素影响,甚至呼吸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心跳节律是规律整齐的,如果心脏跳动不整齐,我们称其为心律失常。从这个角度上来说,“窦性心律不齐”是最常见的一种心律失常,是由于来自窦房结的信号并不完全规整所致。但是,这种“心律失常”大多数属于“呼吸性窦性心律不齐”,这是一种正常生理现象,它的特点是随呼吸的变化而变换,吸气时心率可增加数跳,呼气时又可减慢数跳,其快慢周期恰好等于一个呼吸周期,屏气时心律转为规则。这种随呼吸变化的“窦性心律不齐”是完全正常的,不必担心,也不用治疗。
因此,被诊断为“窦性心律不齐”的人,可以注意一下自己心率的加速和减速跟呼吸之间有没有关系。只要没有任何其他症状,就不需要治疗,完全可以从事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现在不少医生也注意到“窦性心律不齐”给人带来的恐慌,于是在诊断时会写作“窦性心律”。
此外,精神紧张等因素也可能造成“窦性心律不齐”,这种情况也不需要治疗。
问题一:情绪激动时心脏痛是什么原因你好,心情激动的时候心率肯定要增快的,这个时候出现疼痛需要检查心脏是否出现了问题,建议先检查心电图,动态心电图,心动超声看看!
问题二:有人说感觉好激动什么意思很开心、很激动、很喜欢这种感觉。
问题三:心情激动时心脏这里为什么会痛你可能有点心脏方面的问题
问题四:为什么激动时心脏会难受?心律失常的预防
完全预防心律失常发生有时非常困难,但可以采取适当措施,减少发生率。
(1)预防诱发因素 一旦确诊后病人往往高度紧张、焦虑、忧郁,严重关注,频频求医,迫切要求用药控制心律失常。而完全忽略病因、诱因的防治,常造成喧宾夺主,本末倒置。常见诱因:吸烟、酗酒、过劳、紧张、激动、暴饮暴食,消化不良,感冒发烧,摄入盐过多,血钾、血镁低等。病人可结合以往发病的实际情况,总结经验,避免可能的诱因,比单纯用药更简便、安全、有效。
(2)稳定的情绪 保持平和稳定的情绪,精神放松,不过度紧张。精神因素中尤其紧张的情绪易诱发心律失常。所以病人要以平和的心态去对待,避免过喜、过悲。过怒,不计较小事,遇事自己能宽慰自己,不看紧张 *** 的电视,球赛等。
(3)自我监测在心律失常不易被抓到时,病人自己最能发现问题。有些心律失常常有先兆症状,若能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可减少甚至避免再发心律失常。心房纤颤的病人往往有先兆征象或称前驱症状,如心悸感,摸脉有“缺脉”增多,此时及早休息并口服安定片可防患于未然。
有些病人对自己的心律失常治疗摸索出一套自行控制的方法,当发生时用以往的经验能控制心律失常。如“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病人,发作后立即用 *** 咽喉致恶心呕吐,或深呼吸动作,或压迫眼球可达到 *** 迷走神经,减慢心率的目的,也能马上转复。
(4)合理用药心律失常治疗中强调用药个体化,而有些病人往往愿意接收病友的建议而自行改药、改量。这样做是危险的。病人必须按医生要求服药,并注意观察用药后的反应。有些抗心律失常药有时能导致心律失常,所以,应尽量少用药,做到合理配伍。
(5)定期检查身体定期复查心电图,电解质、肝功、甲功等,因为抗心律失常药可影响电解质及脏器功能。用药后应定期复诊及观察用药效果和调整用药剂量。
(6)生活要规律养成按时作息的习惯,保证睡眠。因为失眠可诱发心律失常。运动要适量,量力而行,不勉强运动或运动过量,不做剧烈及竞赛性活动,可做气功、打太极拳。洗澡水不要太热,洗澡时间不宜过长。养成按时排便习惯,保持大便通畅。饮食要定时定量。节制性生活,不饮浓茶不吸烟。避免着凉,预防感冒。不从事紧张工作,不从事驾驶员工作。
联合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应注意以下几点:
(1)以达到疗效高、副作用少为目的。
(2)最好不联合用同类抗心律失常药物。
(3)Q-T间期延长,在选用有可能进一步延长Q-T间期的药物时更需慎重。
(4)最好避免与可能增加其不良反应的药物合用。
(5)β-受体阻滞剂不可与异搏定合用。
(6)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联用时,应十分慎重,且宜加强监护。?
抗心律失常的药物分类
第一类药物:Ⅰa组代表药物奎尼丁、普卡因胺、N-乙酰普鲁卡因、吡二丙胺等;Ⅰb组代表药物利多卡因、苯妥英钠、美西律、安博律定、妥卡胺、乙吗噻嗪等; Ⅰc组代表药物恩卡胺、氟卡胺、乙吗胺、普罗帕酮等。
第二类药物:代表药物心得安、氨酰心安、美多心安,心得平、心得舒、心得静等。
第三类药物:代表药物溴苄铵、乙胺碘呋酮等。
第四类药物:代表药物异搏定、硫氮艹卓酮、心可定、苄丙洛等。
第五类药物:洋地黄类药物如西地兰、毒毛旋花子甙K、地高辛等。...>>
)。Ⅰ类药抑制0相除极,曾被称为膜抑制剂,按抑制程度强弱及对不应期和传导速度的不同影响,再分为Ⅰa、Ⅰb和Ⅰc亚类,分别以奎尼丁、利多卡因和恩卡尼作为代表性药物。Ⅱ类为肾上腺素能β受体阻滞剂;Ⅲ类延长动作电位时限和不应期,以胺碘酮为代表性药物;Ⅳ类为钙内流阻滞剂,以维拉帕米为代表性药物。近年又SicilianGambie分类法。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不破坏致心律失常的病理组织,仅使病变区内心肌细胞电生理性能如传导速度和(或)不应期长短有所改变,长期服用均有不同程度的不良副作用,严重的可引起室性心律失常或心脏传导阻滞而致命。因而临床应用时宜严格掌握适应证,并熟悉几种常用抗心律失常药物的作用,包括半衰期、吸收、分解、排泄、活性代谢产物、剂量和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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