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究竟是否容易传染,应该成为制订政策的根本依据,如果乙肝传染率非常高,那么针对其的预防、控制和隔离措施就不应该被看作是歧视;而如果乙肝根本不传染,或者传染率非常低,那么在升学和就业的环节中,将乙肝病毒携带者隔绝于其他人群之外,就是不折不扣的歧视。
乙肝病毒传染率本来很低
从医学角度来讲,一般接触不会传染乙肝病毒,乙肝传播的途径主要有通过血液传播、母婴垂直传播、性传播三种。接吻不会传播乙肝,口腔溃疡者也不会通过饭菜传播,普通的工作、学习与这三类传播途经毫无关系,可见,人们应该对乙肝病原携带者持宽容态度,更不应该歧视。
乙肝当前的主要传染方式来自血液和母婴传染,成人感染乙肝病毒以后,只有6%左右的人会慢性化,大部分人会形成抗体阳性,主动清除病毒,不留下祸根。而科学研究表明,感染乙肝病毒的年龄和乙肝的发病及慢性化有着密切的关系。一个月大的婴儿感染乙肝病毒后,80%以上都会转为慢性携带,留下祸根,不过,目前的母婴隔断技术已经可以保证婴儿有95%以上的机会不会感染乙肝病毒。
有关专家随机调查了263位已婚慢性乙肝患者,他们年龄平均在35到55岁之间,婚龄均超过5年,并且都有子女,他们当中其配偶同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共计17对,仅占被调查人数的6.46%。这一结果和国内的其他调查资料基本一致。
一亿多乙肝病毒携带者怎么来的
也许有人会问,如果乙肝真的如此“安全”,那么中国号称1.2亿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是怎么来的?但也许更应该思考的另一个问题是,目前,我国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没有隔离措施,他们要使用人民币,上公交车,到饭店吃饭,到图书馆借阅书籍,所有人每天都可能接触了乙肝病毒,如果乙肝病毒的传染性和真像部分广告宣传的那样大,中国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20年中早就把乙肝传染给12亿人了。
下面这组数据也许更能说明问题:根据1979~1980年全国流行病学调查结果,人群HBsAg阳性率为8.83%(RPHA法),经放射免疫测定校正为10.3%;根据1995年12月国家卫生部对全国进行了第二次大调查,用放射免疫法检测全国人群HBsAg阳性平均携带率为9.75%。
目前医学界认为,1.2亿的病毒携带者,主要是由于上世纪90年代以前,没有使用一次性注射器、献血等环节不严格导致血液传播造成。其次,以前没有母婴阻断技术,也导致母婴传播。随着一次性注射器的广泛使用和乙肝疫苗的普及,血液传播、母婴传播逐步被遏止和阻断。今后乙肝传播会逐步减少。
携带病毒不等于乙肝患者更不等于肝癌
首先,我们必须清楚地区分乙肝病毒携带者和慢性乙肝患者。中国有1.2亿以上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但他们根本不是病人,大多数携带者终生只是携带病毒,他们一辈子都不会发病。根据国家卫生部公布的数据,2003年,中国的乙肝新发病数为72万(而携带者总数估计超过1.2亿),发病率不超过百分之零点六。每170个乙肝携带者中才有一个发病。
在常见的“治疗乙肝”的医药广告中,我们常常可以看见乙肝病毒携带者-乙肝患者-肝硬化-肝癌这样一条转换路径。对此,北京大学肝病研究所教授魏来教授撰文指出,慢性乙型肝炎发展为肝硬化的年转化率仅为0.83%,肝硬化发展为肝癌的年转化率为2.8%~3.5%。加上乙肝病毒0.6%的乙肝携带者年发病率计算可知,在乙肝病毒携带者中,以人均寿命80岁计算,乙肝病毒携带者一生中只有0.815%的可能成为肝癌病人。
乙肝不是烈性传染病,不会造成公共卫生事件,所以我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中明文确定,肝功能正常的乙肝携带者可以照常工作和学习(除不能献血及从事保育工作外)。
利益方也在制造歧视
造成乙肝恐惧的最具能动性的根源也许在于,乙肝威胁论的获利方对它的刻意渲染和散布。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的乙肝携带率其实比现在更高,但人们并不觉得恐惧,改革开放后,乙肝的科普宣传没有太大的进展,但人们耳濡目染的乙肝信息却多了起来,这些信息来自铺天盖地的乙肝医药广告。
虚假药品和“乙肝转阴治疗”的医生是歧视的受益方,他们进行了大量的虚假宣传,中国的乙肝携带者数以亿计,这已经成为了乙肝医药厂商大肆攫取利润的“金矿”。为了恐吓众多的原本无需治疗的健康携带者也加入到治疗者的行列,乙肝广告普遍采取了刻意夸大乙肝的危害性和传染性的做法,所谓“乙肝-肝硬化-肝癌”的三部曲,以及对乙肝的传染性的可怖渲染,大多来自于这种广告宣传。而大多数社会公众就是从这些乙肝广告中认识乙肝、得到所谓“乙肝常识”。
这样的乙肝常识,支撑起了一个建立在乙肝检查上的歧视制度,这一歧视制度在升学和就业环节中强制存在,迫使乙肝携带者们迫切寻求“转阴”(也就是在几项指数的检查中不再被显示为携带者),然而不管药贩子们在广告中宣传得如何神奇,乙肝转阴目前仍然可能性很小,只是浪费携带者的金钱而已。
转阴治疗实际上早已叫停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渲染夸大乙肝危害性的乙肝广告几乎都是国家明文禁止的。根据国务院四部委2003年颁布的条文,任何形式的乙肝医疗广告都应该禁止。而根据《药品管理法》,任何治疗乙肝的处方药也都禁止做广告。而对于非处方药,根本不可能允许其宣传“治乙肝”。
早该取消的歧视
在国外,如美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乙肝表面抗原属个人隐私,行业招工时不允许查乙肝五项。除我国外,世界上其他国家都没有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如此苛刻的限制。
西方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慢性病的增长,全科医学的复兴,对于疾病的看法已经从“杀灭疾病”转型到“人与疾病长期共存”,只要疾病不发作,不危害个人健康,则可基本视作健康人。人们出于自身的一种“洁癖”,难以赞同这一观念,但实际上,“完全健康”是几乎不可能的。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调查显示,目前全球约有35%的人处于亚健康状态。在这些亚健康人群里,中青年所占的比例高达75%。亚健康成了排在癌症、艾滋病、高血压之后的“第四杀手”。该调查还表明,人群中真正健康(第一状态)的只占5%,被诊断患病(第二状态)的不足20%,有75%以上的人群处在健康和患病之间的过渡状态,即亚健康状态。
因此健康是相对的,工作对人健康的要求是只要不影响从事应聘的工作就行,而不是“完全健康”的人才有工作的权利。例如我们几乎每一个人都是感冒病毒的携带者,而我们也不能杀灭感冒病毒,但它并不影响我们的工作;高血压比携带乙肝病毒更为致命,但既然我们可以控制高血压,我们就并不把高血压患者看成不适宜升学和从事大多数工作的人。让人们纠正已有的观念是困难的,我们只希望可以让曾经由于不了解而对乙肝携带者怀有恐惧心理的读者少一分担心,对携带者们多一分宽容。(中国网)
首先,相互理解。我理解乙肝携带者渴望和人相处,渴望平等对待,渴望关怀与爱。但是也请你们要理解我们,因为乙肝病毒确实具有传染性,我们都不希望被传染,我们心里会怕,会担忧。在有这样的相互理解的前提下,我觉得是可以正常相处的,但是也需要双方都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行。
1.从数量上来说,乙肝携带者数量会越来越少,而且平均年龄会增大。这主要是因为乙肝疫苗的接种。
2.从医学上来讲,形势会越来越好,医学和科技的发展让彻底治愈乙肝有更大的可能性。
3.关于你担心的问题,这样的事情确实存在。我国现在有9000万乙肝携带者。其实这种情况是不应该发生的,但是由于某些原因形成了对乙肝患者和携带者的歧视,其实也不一定是歧视,由于对乙肝不了解更多的是恐惧。
4.上学就业方面,现在除一些对身体条件要求较高的专业和行业乙肝患者不能从事外,其他行业完全可以胜任。国家在政策和法律上也赋予了乙肝携带者权利。但是仍有一些企业对乙肝患者是拒绝的。情况会一直改善的。
病毒携带者要有积极的心态。从上面可以看出,携带病毒不一定能转变成肝癌。所以你们一定要合理安排作息和饮食,有一个积极健康的生活习惯,听从医生的建议。这是为你们自己的身体和生命考虑。
很多人不太了解乙肝病毒。绝大部分人更怕病毒,因为传染性太强。所以,你们也要考虑到别人,你们也不希望其他人因为和你相处而被传染。所以,乙肝病毒携带者要咨询医生,去做些什么能减少和人相处时的传染概率,降到最低。其实作为一个普通人,也应该鼓起勇气,因为科学能帮助到大家。在做好防护措施之后,能够将传播率降到最低,那么,面前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也是活生生的人,我们都有平等的生命。
你不用太担心,首先你自己要对自己有信心,相信自己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再者。你是一名携带者是一个健康的人。你的未来应该和别人一样精彩。再次,你要注意自己的身体,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加油,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
不一定的,这要看化验单。
乙肝病毒携带者::::乙肝病毒携带者(AsC)是指HBsAg阳性持续6个月以上,很少有肝病相关症状与体征,肝功能基本正常的慢性HBV感染者。据统计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约有9300万人。(卫生部2008年4月21日上午公布2006年全国人群乙肝等有关疾病血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调查显示,我国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从1992年的9.75%下降为7.18%,比1992年下降了26.36%。据此推算,我国仍然有乙肝病毒携带者约9300万人。)
我国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没有隔离措施,他们一样要使用人民币,上公交车,到饭店吃饭,到图书馆借阅书籍,
所有人每天都可能接触了乙肝病毒,
如果乙肝病毒的传染性和严重性真像部分广告宣传的那样大,
中国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20年前就把乙肝传染给12亿人了,全国人10年前便全是肝硬化、肝癌了。这个推理很简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对乙肝传染性的讨论,不应该盲目的夸大和恐惧,
网上有报道:::高中一个同学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他们几个同学一起吃饭2年多,但也没有传染给他们.认为乙肝并不向社会宣传的那样,大家许多人没见过”非典”,但都恐惧,还不是听别人说,因此对事情一定要实事求是,亲自调查才有发言权,不能在一个假想的基础上随便说.
乙肝病毒携带者中有8/9的人终身不发病,只有1/9的人会因生活习惯不好、免疫力差等原因成为乙肝患者。
做工作需要健康的体魄。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健康人
以携带乙肝病毒就是不健康的人为由不录用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合理
据世界卫生组织最新的调查显示,目前全球约有35%的人处于亚健康状态。在这些亚健康人群里,中青年所占的比例高达75%。亚健康成了排在癌症、艾滋病、高血压之后的“第四杀手”。该调查还表明,人群中真正健康(第一状态)的只占5%,被诊断患病(第二状态)的不足20%,有75%以上的人群处在健康和患病之间的过渡状态,即亚健康状态。中华医学会去年对全国33个城市进行了一次随机调查,结论是:我国亚健康人数约占全国人口的70%。应此健康是相对的,只要能从事应聘的工作就行,而不是盲目追求医学上的完全健康,那样则世界上有95%的人应立刻下岗。因此,以携带乙肝病毒就是不健康的人为由不录用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合理。
(1)在国外,如:美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乙肝表面抗原是个人隐私,除了餐饮等行业,其他行业招工时不允许查乙肝五项,肝功能正常即可。
(2)除我国外,世界上其他国家都没有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如此苛刻的限制。
多年以来,人们把乙肝和甲肝混为一谈,其实,甲肝是一种消化道传染病,传染性强,而乙肝属于血液传染病,并不通过共用餐具传染,日常的正常工作、学习更不会传染。
举一个例子,甲肝常有爆发,可是谁听说过乙肝爆发?
90年代初,我国的第一次流行病学普查发现,乙肝携带者约为10%,而本世纪初,我国第二次流行病学普查显示,乙肝携带者仍为10%(确切数字为9.7%),也就是说,90年代以来,中国的乙肝携带率根本没有扩大,这充分说明,在一次性注射器和母婴阻断技术推广使用后,乙肝已经被有效的控制,而与日常接触与否无关。
乙肝携带是不是不等于肝脏有病呢?是不是就一定会影响到人的正常工作生活呢?是不是就一定向某些黑心乙肝广告中所渲染得那样要发展为“肝炎-肝硬化-肝癌”呢?
下文是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肝病研究所教授魏来教授于9月9日发表在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网站上的文章,解答了这个问题:
乙肝感染后的结局是人们关心的另一个重要问题。
根据我国流行病学调查发现,HBsAg阳性者中HBeAg阳性者为31.94%(即大三阳)。HBeAg阳性是病毒繁殖的标志,HBsAg阳性者并不一定具有传染性。同时,即使有病毒繁殖,也不一定就有肝组织的损害。因此,HBsAg阳性和肝脏有病是有区别的。
目前的研究还发现,肝硬化发展为肝癌的年转化率为2.8%~3.5%,慢性乙型肝炎发展为肝硬化的年转化率仅为0.83%,而HBsAg携带发展为肝硬化的年转化率则更低,约为0.27%~0.47%。所以乙肝不一定就发展为肝硬化、肝癌。乙肝患者完全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工作,但不要忘记定期检查。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治疗。
**世界卫生组织从来也没有声称过可以治愈乙肝,只是列出一些药品,但也只能是控制,不能完全治愈,即使现代医学如此发达的美国也没有办法,否则,中国大陆早就进口了!****
中国的媒体和制药企业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当然,这跟我们的政府管理无能有关!
*****治愈乙肝目前就只能靠自身的抵抗力!药物只能辅助!其实自然转阴的人极少,很多的是终生携带!******
现在世界上的确没有能使乙肝彻底转阴的特效药,但是随着近年来医药技术的飞速发展,已经能够有比较好的办法来控制乙肝发病者的病情了,乙肝患者到正规大医院的乙肝专科(或消化内科),都可以通过正规的主流疗法比较好的控制病情。
至于现在铺天盖地的乙肝医疗广告,本身就是国家禁止的,2003年元月,国家卫生部、工商总局、药监局、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十七号令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乙肝医疗、药物广告的危害性可以简单归纳如下:
1.言过其实,骗人钱财。
举世公认,对于乙肝的转阴根治人类目前是没有良方的,可是在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上却充斥着大量的乙肝转阴广告,许多求医心切的乙肝携带者听信了这些反科学的宣传而前去就诊,其结果当然是白花了大笔血汗钱却根本不可能把病治好!因此,当前的众多肝病广告已经成了“骗钱广告”的代名词。
2.危害求诊者的健康。
由于播出的这些乙肝广告采取的多半是成本低廉的、未经严格科学认证的非主流疗法或非主流药物,不但治不好病,反而加重了乙肝携带者的肝脏负担,损伤了求诊者的健康,引发了病情、耽误了病情甚至加重、恶化了病情,这种例子举不胜举!
3.为“乙肝歧视”推波助澜。
为了恐吓众多的原本无需治疗的健康携带者也加入到治疗者的行列,乙肝广告普遍采取了刻意夸大乙肝的危害性和传染性的做法,大力渲染所谓“乙肝-肝硬化-肝癌”三部曲,大力渲染乙肝的传染性,在公众中制造“乙肝恐慌”。大多数社会公众就是从这些乙肝广告中认识乙肝、得到所谓“乙肝常识”的,公众被灌输了这样的知识之后,必然会对乙肝携带者产生恐惧和排斥,这就为当前日益加剧的“乙肝歧视”提供了社会认知的基础!
根据传染病学的原理,人体感染病原体后可以有五种感染状态,即一过性感染、隐性感染、显性感染、潜伏性感染和病原携带状态。病原携带状态是指病原体与人体的免疫状态保持相互的平衡,即病原体所引起的机体组织损害和功能障碍轻微,所以缺乏明显的临床表现;但同时,机体的免疫功能又不足以清除病原体,因此病原体长期存在人体内。
具体到“乙肝病毒携带者”, 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种表现为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和e抗原(HBeAg)阳性,血清中高水平的乙型肝炎病毒(即HBV DNA阳性)而转氨酶(ALT)正常。此种表现常见于在围产期感染乙型肝炎病毒,并由于幼年时免疫系统发育不成熟而长期处于免疫耐受状态,长期携带病毒,其自发或治疗相关的HBeAg清除率均很低。
另一种状态称为非活动HBsAg携带状态,表现为HBsAg阳性超过6个月以上,HBeAg阴性,而抗HBe阳性,血清中乙型肝炎病毒水平较低(即HBV DNA阴性),且转氨酶持续正常,对这部分携带者进行肝组织学检查,也没有明显的慢性炎症表现。
对第一种情况的长期随访发现,约29%在成年时出现转氨酶的升高和波动,约3%出现胆红素水平的升高,甚至5%出现2次以上的转氨酶波动。说明部分病毒携带者长期的携带状态是不稳定的,病毒与机体免疫平衡有可能被打破,继而出现肝炎的表现。而非活动HBsAg携带状态中,约4%左右会出现HBeAg的再次阳性,约24%虽然始终保持HBeAg的阴性,却有转氨酶的波动,成为HBeAg阴性的慢性乙型肝炎。因此,乙肝病毒一旦感染,很难彻底清除。
在有关乙肝的术语中,老百姓对“大三阳”“小三阳”最为熟悉,但究竟什么是“大三阳”“小三阳”却不甚了了。所谓“大三阳”是指HBsAg阳性、HBeAg阳性和抗HBc阳性,而“小三阳”与“大三阳”的区别在于HBeAg阴性而抗HBe阳性。“大三阳”常见于上述的第一种情况,而所谓的“小三阳”,可能是非活动HBsAg携带状态,也可能是由于病毒在感染过程中发生变异,HBeAg阴性而抗HBe阳性。
实际上,“大三阳”和“小三阳”并不是医学专业术语。HBeAg是病毒活动型复制的标志,HBeAg阳性表示病毒还在活动,请注意,是病毒而不一定指疾病。以往因为不能测定乙型肝炎病毒(HBV DNA),只能间接地通过HBeAg的测定来反映病毒是否存在活动。现在由于能够直接测定乙型肝炎病毒,所以,不应该把注意力盯在“大三阳”“小三阳”上,而应该了解乙型肝炎病毒(HBV DNA)是否阳性和水平高低。
转氨酶(ALT)正常的乙肝病毒感染者的肝硬化年发生率约为0.5%。HBsAg和HBeAg双阳性以及单纯HBsAg阳性者的肝癌发生率,每年每十万人中分别为1169人年和324人,而HBsAg和HBeAg均阴性者的肝癌发生率每年每十万人中仅为39人。可见,“携带者”发生肝硬化和肝癌的危险性略高于非携带者。
了解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状态和未来的转归,我们可以这么说:乙肝病毒感染后很难彻底清除,需要长期进行动态观察,需要长期抑制病毒的复制。
那么是否有药物能帮助清除病毒呢?遗憾的是,目前还没有有效的药物能够清除“携带者”体内的病毒。
因为携带状态是病毒与机体免疫功能平衡的结果,而抗病毒治疗的这个外因需要依赖于机体的内因起作用。只有当感染者出现转氨酶升高时,表明机体自身已经对感染病毒的肝细胞进行攻击,而这个时候应用抗病毒药物往往具有一定的效果。
鉴于“携带者”又有可能发生炎症活动,有肝硬化和肝癌的危险性,因此,非活动HBsAg携带状态应该每6~12个月检查1次转氨酶,HBsAg阳性且HBV DNA阳性者应该每3~6个月检查1次转氨酶,这样能够及时发现病情的活动,以便及时治疗。
让乙肝病毒携带者远离危害的五项措施
医学专家表示,在日常生活中只要做好下面五点,便可让乙肝病毒携带者远离危害:
1、谨慎用药可以护肝
"是药三分毒",而肝脏正是负责解毒的脏器,任何药物都可能加重肝脏的负担,所以药品能不用就尽量不用,确实需要用,应该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谨慎选用。
2、劳逸适度保证休息
在工作和学习中,应该切忌加班加点,少睡熬夜;而且过度的娱乐也是有害的,通宵打牌,旅游跋涉,或参加剧烈的体育锻炼都会对肝脏不利。
3、饮食清淡戒烟、戒酒
大家的日常饮食应该清而不燥,淡而不咸,对于一切酒类、酒类饮料尽量不要沾染。
4、知足常乐调整心态
情绪对肝脏的影响也很大,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最好保持知足常乐的心态,也是保护肝脏的有利措施。
5、定期检查时刻警惕
3-6个月检查一次,肝功能、乙肝五项等,随时观察,做到有备无患。
乙肝病毒携带者≠乙肝患者
现实是,社会对这两种人都因无知而畏惧进而产生歧视。如何正确对待他们?如何预防乙肝?
据权威统计,目前我国有慢性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约1·2亿,慢性乙肝病人约3000万。仅从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数字来说,差不多就是全国人民十有其一。
他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会忘记加上同一个要求——“保密”。他们通常比较乐于接受文字、声音的间接交流,即使就在你左右。他们的隐忧很大一部分来自于社会的压力。
一个正读研的乙肝患者说,令他难以置信的是,有个不知内情的研究生朋友,当着他的面说,得了乙肝的人都该杀。而另一个同病者在学校亲眼目睹,一个刚被公开的患上乙肝的学生,大冬天的被子被室友扔了出去。
本报记者曾写过一个叫王万民的肝炎病人,家人出巨资让从未出过远门的他出国旅行,游客们的恐惧几乎变形:同行的两个旅客为了争一个远离他的座位大打出手,不让他的行李和自己的放在一起,有人回来后甚至扔掉了所有涉及王万民的照片。
一个患者对此愤愤不平:日常使用的钱币难道没沾上病毒,为什么人人都如此喜欢?
一项在北京、广州、上海对808人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有40·5%的人回答不知道乙肝或不能确定地回答提问。当被问至如何感染,常识缺陷更为明显,有72·5%的人回答不正确。
北京解放军302医院的刘士敬博士认为,社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和患者的认识存在盲目沿袭的偏见。人们对乙肝的传染性过分恐惧。实际上,在我国,乙肝传染的主要途径是垂直传播,即由于血缘关系而一代一代传染下去,这种情况占50%以上;另外一种途径是医源性的血液传播,如注射、针灸、镶牙时消毒不彻底,占30%—40%;其他情况,如性接触、密切生活接触、蚊虫叮咬等,原因还不太明确。302医院曾做过一次调查,263对夫妻中,有一方婚前感染上乙肝病毒,婚后5年另一方也被感染的不到6%。此外,大部分成人可凭借自身的免疫力将病毒拒之体外,乙肝病毒感染的危害性与年龄成反比,新生儿和婴儿最易感染,而成人感染的几率仅为2%。
乙肝患者和病毒携带者实际的恋爱婚姻状况却脆弱不堪。纠缠过许多病友的一个问题是:该不该告诉恋人自己的病情。
小陈是“大三阳”,肝功能正常,他选择了隐瞒。因为女友在认识他的第二天就追问过他是不是乙肝患者。她从小到大一直生活在父亲患了乙肝、独住一间黑屋子如囚禁般的阴影里。感情日深,小陈终于如实相告,恐惧令女友决然而去。
另一位“小三阳”患者在女友离去后,到网上“战胜乙肝”论坛里发帖公开女友的电子信箱,苦苦哀求专家发信给她,替他说几句话。在他的女友看来,乙肝一定会肝硬化,然后肝癌,然后死去。
一位患病网友屡次碰壁后,竟在网上贴出征婚启事:非乙肝患者不娶!
2000年9月,在西安召开的第10次全国病毒性肝炎及肝病学术会议上,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传染病与寄生虫病学分会修订了《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方案指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是指表面抗原呈阳性,但没有肝炎症状和体征,各项肝功能检查正常,经半年观察无变化者。专家们指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有权结婚,但在婚前检查时应将此情况告知双方,婚前检查其配偶,如果肝功正常,表面抗体已呈阳性者,可立即批准结婚;如果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配偶乙肝病毒“二对半”五项全阴,则应注射乙肝疫苗,待3至7个月后体内产生保护性抗体后再结婚。无论母亲或父亲携带表面抗原,其新生儿在出生24小时内,都必须及时注射乙肝疫苗,并在产后1个月和6个月的时候分别强化一次。对于表面抗原和e抗原双阳性母亲的新生儿,则在出生后24小时内最好加注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研究显示,经预防接种后,对新生儿的预防保护在95%以上。
该方案同时指出,对这类携带者不应按现症肝炎病人处理,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和保育工作外,可照常工作和学习,但要加强随访。
现实是,许多大企业、大公司特别是合资企业招聘人员和政府部门招聘公务员,都要检查乙肝两对半指标,不少优秀人才就因为是携带者而被拒之门外。一个在当地公务员应届招考中名列第一的高材生,体检查出已携带乙肝病毒后风光不再,最后做起了骑摩托车在大街上搭客的生意。
还有一些高校漠视教育部和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强令携带乙肝病毒的学生休学,要求待乙肝核心抗原转阴后,才能复学。而科学研究显示,慢性乙肝病毒标记物中的核心抗原的转阴是几乎不可能的。
一些即将毕业的研究生、大学生会问到一个无奈的问题:采用什么方法可以瞒过用人单位通过体检?
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刘耕陶教授希望,有关行政人事部门能够体察民情,适当放宽政策。
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肝病学会制定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管理指南(草案)》指出:乙肝病毒不会通过呼吸道或正常消化道传染给他人,因此在工作场所不敢同室工作、不敢同坐一桌、不愿同看一份报纸、文件,不敢交谈甚至疏远、歧视、恐慌,都是不必要的偏激情绪和行为。刘士敬博士介绍,像这样规范性操作性强的指南目前还不多见,它不具有强制性,影响力也很低,但毕竟代表医学界对乙肝认识的新起点以及携带者、患者的心声。他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考虑制定法规,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和患者的权益。
据刘士敬博士介绍,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和台湾、香港,比中国大陆更容易感染乙肝病毒,而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患者却没有任何限制。
专家的意见是,理智地进行预防,做好乙肝疫苗接种的普及工作,是从根本上减少肝炎发生率的有力措施。据介绍,1992年开始,我国在计划免疫里列入了乙肝疫苗,但它不像天花、霍乱、脊髓灰质炎等疫苗一样强制接种。在北京、上海等城市,新生儿100%接种了疫苗;但是,县、乡一级的情况很不理想,一项调查表明,全国范围内接种了乙肝疫苗的只占1/3。
疯狂的乙肝药物广告
如何识别欺骗性宣传;现有治疗手段的局限与误区;正确的治疗途径
采访中,令许多乙肝患者愤怒起来的是乙肝药物广告:基因治疗说、独特成分说,甚至来自神秘地域的近乎巫术的广告铺天盖地。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英国葛兰素威康公司到广州推介其研制的乙肝新药“贺普丁”(拉米夫定)时,绝口不提“阳转阴”这个患者极其关注的“疗效”,也不说什么有效率、治愈率,只是表明该药可抑制乙肝病毒复制,减轻病毒对肝脏的损害,有望避免肝癌发生,如此而已。有患者请教“阳转阴”问题,回答是:“小三阳”转阴,目前医学界还做不到。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流通处处长李勤女士告诉本报记者:早在1995年国家颁布的《药品广告审查标准》中,明确规定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不得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今年初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又加进了“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按假药论处”和“对违法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的广告主,一年之内不予受理其药品广告申报”的内容。在我们实际接触的众多药物广告中,肝炎类确实最为混乱,擅自更改广告允许发布内容现象仍十分严重。药监部门多在做“无用功”。
署名“宏观”的一位医生集多年经验,在《健康报》上分析了此类广告的几个标志性特征:能使表面抗原(HBsAg)转阴(据著名传染病专家徐道振教授说,谁能使乙肝表面抗原转阴率达到10%,即有资格获诺贝尔奖);能使所有抗原转阴、抗体转阳;能彻底清除或杀死乙肝病毒;新创“学说”或“理论”;广告吹得天花乱坠,但在正规医院却难觅其踪。
如果不幸患上乙肝,患者治疗的出路何在?
专家指出,首先,有“大三阳”或“小三阳”并不意味着就是乙肝患者;是否需要采取治疗,要根据是否有肝损伤和肝损伤的严重程度来决定。因为这二者都只能反映体内病毒的存在状态,或反映传染性的强弱,而不能反映肝损伤的严重程度。由于病毒的复制水平与肝损伤的严重程度不直接相关,因此病毒多了不一定肝损伤严重,病毒少了不一定肝损伤轻。或者说,“大三阳”者病情不一定重,“小三阳”者病情不一定轻。
对于乙肝患者来说,专家告诫,首先要明确自己处于什么状况,慢性肝炎有4种阶段,即轻度、中度、重度和重型,不同阶段有不同的治疗方案。多数患者处于轻度的阶段,这时患者一定要找正规医院、找正规医生,用药要少而精,用够疗程,严密监测,定期复查;不能乱用药,用药时也要注意其适应症,例如干扰素在中国只适合部分患者使用,由于血缘关系而感染上的患者服用干扰素是无效的,拉米夫定疗效比较突出,但也无助于改变或消除病毒携带状态。
复旦医学院、上海基因免疫与疫苗研究中心主任熊思东教授认为,目前国际上就乙肝致病的关键机理没有达到清醒的认识,这给国内鱼龙混杂的所谓新药纷纷打着“攻克乙肝”的幌子以可乘之机。重建对乙肝病毒的免疫力,可能是解决乙肝慢性感染的更根本和行之有效的策略。按照这一新的思路,他们研制了以消除乙肝病毒免疫耐受性为目的的新型生物制剂——固相基质抗体原复合物,并已获准进行临床试验。
刘耕陶教授认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有相当一部分可能一生带着病毒,而肝功正常。目前国内外还没有一种得到公认的、能使表面抗原转阴的药物,一味追求转阴而服用大量治疗性中西药物只会增加肝脏负担或招致不良后果。对乙肝病人来说,使转氨酶恢复正常有效率50%以上,或e抗原转阴率30%左右的药物是有的,但停药后复发率高,价格高,长期注射给药也不方便。部分肝炎防治医务人员不管病毒复制指标是否阳性,一律用抗病毒药物;或对病人进行“立体战术”,同时应用10余种药物,静滴、肌注、口服、外用一起上,这种做法有害无益。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清理不合格的“医疗点”和“专治肝炎”的场所。患者则需继续注意自我保护及定期复查,“三分治七分养”,要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起居有规律,适当的身心锻炼,保持乐观的情绪,饮食清淡,增强体质,提高机体免疫力,防止肝硬化及肝癌的发生。
名词解释
乙肝“二对半”
指HBsAg(表面抗原)、抗—HBs(表面抗体)、HBe(e抗原)、抗—HBe(e抗体)、抗—HBc(核心抗体)。另外,乙肝检查单上还会出现HBc(核心抗原)。HBV(乙肝病毒)颗粒的外膜称作表面抗原,内核分为核心抗原和e抗原。
乙肝病毒携带者
《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指出:HBsAg携带者(乙肝病毒携带者)是指HBsAg阳性,但无肝炎症状和体征,各项肝功能检查正常,经半年观察无变化者。
“小三阳”与“大三阳”
在乙型肝炎的病毒指标“两对半”化验中,老百姓习惯把HBsAg、HBeAg、抗—HBc这3项同时阳性者称为“大三阳”。把HBsAg、抗—HBe、抗—HBc这3项同时阳性者称为“小三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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