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迫症是不是心理压力引起的
强迫症(OCD)属于焦虑障碍的一种类型,是一组以强迫思维和强迫行为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神经精神疾病,其特点为有意识的强迫和反强迫并存,一些毫无意义、甚至违背自己意愿的想法或冲动反反复复侵入患者的日常生活。患者虽体验到这些想法或冲动是来源于自身,极力抵抗,但始终无法控制,二者强烈的冲突使其感到巨大的焦虑和痛苦,影响学习工作、人际交往甚至生活起居。
强迫症的病因复杂、尚无定论,目前认为主要与心理社会、个性、遗传及神经-内分泌等因素有关。
许多研究表明患者在首次发病时常遭受过一些不良生活事件,如人际关系紧张、婚姻遇到考验、学习工作受挫等等。强迫症患者个性中或多或少存在追求完美、对自己和他人高标准严要求的倾向,有一部分患者病前即有强迫型人格,表现为过分的谨小慎微、责任感过强、希望凡事都能尽善尽美,因而在处理不良生活事件时缺乏弹性,表现得难以适应。患者内心所经历的矛盾、焦虑最后只能通过强迫性的症状表达出来。
另外,近年来大量研究发现强迫症的发病可能存在一定遗传倾向,在神经-内分泌方面也存在功能紊乱,造成诸如5-羟色胺、多巴胺等神经递质失衡,无法正常发挥其生理功能。
二、强迫症的特点有哪些呢
强迫症是一组以强迫症状(主要包括强迫观念和强迫行为)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神经症。强迫症在临床上并不少见,美国的一项调查显示强迫症患病率大约为1%,1982年我国曾经做过一次12个地区的调查,结果显示强迫症的患病率为0.3‰。实际上,这个数字远远低于实际的患病率。结合临床实践,估计国内的强迫症大约有500-1000万,患病率约为5‰~10‰。80%的强迫症在25岁以前发病,男性比女性多。
强迫症状括:
①强迫思维 患者反复思考一些想法,比如怀疑、回忆、穷思竭虑等;
②强迫行为 患者反复做一些没有必要的行为,如反复检查、反复洗手、反复计数以及仪式性动作等等。
强迫和焦虑就像一对双胞胎一样,强迫症患者往往会有明显的焦虑症状。
强迫症状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患者明知强迫症状不对,可无法控制,因为一旦控制不去做,就会出现紧张,心慌等严重的焦虑表现,为了避免焦虑的发生,患者只好去想、去做。这个特点称之为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反强迫。
2、患者能够意识到这种强迫的意识和冲动来自于自我,而不是来自于外界,是自己的想法。
新得病的强迫症患者一般都会有明显的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反强迫;如果患者患病时间较长,那么他可能已经适应了这种强迫症状,因此自我的强迫和反强迫变得不那么强烈。这是诊断强迫症的关键点。因为从临床上看的话,有一些不典型的强迫症患者,发病一段时间后出现了精神病性的症状,诊断可能会因此被误改为精神分裂症。因此,及时识别强迫症状的特点,并加以合理的药物治疗,对患者的预后有很大的帮助。
三、强迫症需要和哪些疾病做鉴别
首先需要鉴别正常的重复行为,以免草木皆兵、诊断扩大化。几乎每个人都会有些重复行为或有既定顺序的动作,比如离开家前会反复拉两三次门以确保门关上了;刷牙总是会按照先用左手拿杯子装水,再用右手取牙刷,接着用左手挤牙膏的顺序进行。一般这种习惯行为是为了提高效率,并不让人感到痛苦,也不影响正常生活。而明确有强迫症状的患者则需要与以下疾病相鉴别:
1、精神分裂症
该病患者也可产生强迫症状,但往往不以强迫为苦恼,更不会主动寻求治疗,强迫思维的内容多怪诞离奇且有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一般容易鉴别,但严重的强迫症病人有时也可伴有短暂的精神病性症状,应注意辨别。
2、抑郁症
该病患者可出现强迫症状,而强迫症患者也可产生抑郁情绪,鉴别主要是识别哪些是原发性的症状、出现在先。
3、焦虑症
两者都可有焦虑表现,强迫症的焦虑多因强迫思维的反复出现或强迫行为无法实施而出现,相比之下,焦虑症的焦虑可以是无缘无故、缺乏特定对象的。
4、药物引起的强迫症状
一些药物,如氯氮平在治疗精神分裂症过程中可引起强迫症状,但患者并不感到苦恼,停药后症状逐渐缓解消失。
5、器质性精神障碍
大脑某些部位的器质性病变,如出血或梗死可出现强迫症状,所以在诊断时询问相关脑血管疾病病史,完成头颅磁共振等相关辅助检查是相当必要的。
四、强迫症的一般治疗方法有哪些
1、心理治疗
强迫症作为一种心理疾病,其发生机制非常复杂,具有相似症状的患者其心理机制可能千差万别。在心理治疗中,治疗师通过和患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倾听患者,帮助其发现并分析内心的矛盾冲突,推动患者解决问题,增加其适应环境的能力,重塑健全人格。
临床上常用的方法包括:精神动力学治疗,认知行为治疗,支持性心理治疗及森田疗法等。其中,认知行为治疗被认为是治疗强迫症最有效的心理治疗方法,主要包括思维阻断法及暴露反应预防。思维阻断法是在患者反复出现强迫思维时通过转移注意力或施加外部控制,比如利用设置闹钟铃声,来阻断强迫思维,必要时配合放松训练缓解焦虑。暴露反应预防是在治疗师的指导下,鼓励患者逐步面对可引起强迫思维的各个情境而不产生强迫行为,比如患者很怕脏必须反复洗手以确保自己不会得病,在暴露反应预防中他就需要在几次治疗中逐步接触自己的汗水、鞋底、公共厕所的门把手及马桶坐垫而不洗手,因患者所担心的事情实际上并不会发生,强迫症状伴随的焦虑将在多次治疗后缓解直至消退,从而达到控制强迫症状的作用。
2、药物治疗
强迫症的发病与脑内多种神经递质失衡有关,主要表现为5-羟色胺系统功能的紊乱。目前使用的抗强迫药物都是抗抑郁药,其特点就在于能够调节脑内5-羟色胺等神经递质的功能,从而达到改善强迫症状的作用。使用比较多的主要为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TIs),包括氟伏沙明、帕罗西汀、舍曲林、氟西汀、西酞普兰等,及三环类抗抑郁药氯米帕明,必要时临床上也使用心得安及苯二氮卓类药物辅助缓解患者焦虑情绪,改善失眠。对于难治性强迫症常联合应用利培酮、喹硫平、奥氮平、阿立哌唑等作为增效剂提高疗效。同心理治疗一样,药物治疗的疗效也不是立竿见影的,一般的SSRIs类药物需要10~12周才能达到充分的抗强迫作用,且如果治疗有效仍需维持用药1~2年以巩固疗效。
3、物理治疗
对于难治性的强迫症患者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性采用改良电休克及经颅磁刺激。神经外科手术被视为治疗强迫症的最后一个选择,因其存在痉挛发作、感觉丧失等不良反应,必须严格掌握手术指征。
强迫症是一种病因比较复杂的心理障碍,许多研究者分别从神经生化、遗传学以及心理学等多种途径探讨这一现象的成因,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十分有说服力的解释。以下列举几种主要的假说及影响因素。
一、心理动力学假说
根据心理动力学原理,强迫症是起源于性心理发育的肛门期,即在开始大小便训练的时期。这时,亲子之间,一方面要求对方顺从,另一方面而不受约束,这种不平等的对立引起了儿童的内心冲突和焦虑不安,从而使得性心理发育停留于这一阶段,成为日后心理行为退化的基础。一旦个体遭遇外部压力,便会重现肛门期的冲突与人格特征。
二、观察学习假设
根据学习理论,观察是导致焦虑的条件性刺激。由于原初的焦虑-诱发刺激联结(无条件反射),经过观察和思维的激发,而获得了实际的焦虑。这样,事实上,个体就已经习得了一个新的驱力。虽然强迫可以基于不同的途径习得,但是,一旦获得之后,个体便发现借助于强迫观念的一些活动可以帮助减少焦虑,每当发生焦虑的时候,采用强迫的方式,个体的焦虑便得到了缓解,这种结果强化了个人的强迫。并且,因为这种有用的方法,成功地驱除了个体的获得性内驱力(焦虑),因而逐渐地稳定下来,成为习得性行为的一部分。
三、系统家庭假设
这种假设认为,病症表达了系统的破坏,而这个系统存在于人际关系当中,成员之间的互动结成了一定的系统。在这里,个体的行为是由于他人的行动影响所致,反过来,他也会以一种循环的方式去影响他人。这是一种互为因果的关系,没有明确的头和尾,主要依据"彼此吸引"的原则来进行互动。
四、Rachman-Hodgson假设
Rachman & Hodgson在分析了一些过去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导致强迫症的原因可能包括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共同作用。1.遗传因素;2.情绪失调;3.社会性学习;4.对于特殊经验的学习。他们假定,强迫症是一个连续变化发展的行为模式,由于上述几方面在不同情况下的相继作用,导致个体最终演变成强迫症。
五、精神分析学说
弗洛伊德认为强迫症是病理的强迫性人格的进一步发展,是由于防御机制不能处理 强迫性人格而形成的焦虑,于是产生了强迫性症状。
六、条件反射
巴甫洛夫以大脑皮层孤立的病理惰性兴奋灶来解释本症的生理机制。
七、素质特别是病前人格在本病病因中起重要作用
约2/3的强迫症病人病前即有强迫性人格或精神衰弱。其主要表现为:力图保持自身和环境的严密控制,他们注重细节,做任何事都力求准确、完善,但即使如此也仍有"不完善" 、"不安全" 和"不确定"的感觉。他们或者表现为循规蹈矩,缺少决断,犹豫不决,依赖顺从;或者表现为固执倔强,墨守成规、宁折不弯及脾气急躁。
八、社会心理因素是强迫症重要的诱发因素
诸如由于工作、生活环境的变迁,责任加重,处境困难,担心意外,家庭不和或由于丧失亲人,受到突然的惊吓等等。有些正常人偶尔也有强迫观念但不持续,但可在社会因素影响下被强化而持续存在,从而形成强迫症。
九、遗传在本病发生可能起一定作用
例如病人的父母中强迫症的患病率为5%-7%,比群体的发病率要高得多。患者的同胞、父母及子女,属强迫性人格者也较多。
十、生化研究
提示5-羟色胺(5-HT)系统功能增强与本症发病有关,因此5-HT再摄取抑制剂如氯丙咪嗪、氟西丁及氟伏草胺等,都对强迫症有较好的疗效。另外一些研究提示本症与抑郁症的发病存在连锁关系,如本症患者有25%-40%对氟美松抑制实验(DST)不抑制,部分患者多导睡眠图显示快速动眼睡眠(REM)潜伏期缩短等。}
诊断标准:
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
2. 以强迫症为主要临床相,表现为下述形式之一种或混合:
(1)以强迫思想为主的临床相,包括强迫观念、强迫表象、强迫性对立观念、强迫性穷思竭虑、强迫性害怕丧失自空能力等;
(2)以强迫动作为主要临床相,表现为反复洗涤、反复核对检查、反复询问或其他反复的仪式化动作等。
3. 排除其他精神障碍的继发性强迫症状,如抑郁症和精神分裂症等。
另外,ICD-10中将强迫症称之为强迫性障碍,其诊断要点是:
要作出肯定的诊断,必须在连续两周中的大多数日子存在强迫症状或强迫动作,或两者并存,这些症状引起痛苦或妨碍活动。强迫症状应具备以下特点:
(1) 必须被看作是患者自己的思维或冲动;
(2) 必须至少有一种思想动作仍在被患者徒劳地加以抵制,即使患者不再对其他症状加以抵制;
(3) 实施动作的想法本身应是令人不愉快的(单纯为缓解紧张或焦虑不视为这种意义上的愉快)
(4) 想法、表象或冲动必须是令人不快地一再出现。
二、治疗方法
一、精神治疗:以支持性心理治疗为主,对强迫动作可进行行为治疗,以反应阻抑法的疗效较佳。
1. 心理动力学的治疗
心理动力学派的治疗强调通过顿悟、改变情绪经验以及强化自我的方法去分析和解释各种心理现象之间的矛盾冲突,以此达到治疗的目的。在治疗的过程中大量地运用阐释、移情分析、自我联想以及自我重建技术。
2. 行为治疗
在对于强迫症的认识上,行为治疗分为两个基本的流派。第一种观点认为具有强迫症的人是借助于各种行为和仪式动作来缓解焦虑,称为"驱力降低模型" 。依照这个模型,治疗者主要集中于通过激发可以减少焦虑的情境来消除不适当行为与仪式动作。第二种观点是基于操作模型而建立的,强调对强迫行为的后果进行调节,因此在这个模型中大量运用惩罚和示范学习。
(1)采用驱力降低模型进行治疗的主要方法是各种降低焦虑的技术,其中最常用的是系统脱敏。(系统脱敏技术在恐怖障碍的治疗中已经详细介绍过,在此不再赘述)
(2)榜样学习技术也经常被运用于强迫症的治疗中,主要有参与示范和被动示范,其中参与示范运用最多。和系统脱敏一样,实施参与示范也需要建立刺激等级。从最低等级到最高等级,治疗者逐渐示范暴露在相应的情景中,然后再由患者自己去逐渐面对这个情境,知道能够完全独立面对为止。被动示范也是让患者观察治疗者从低到高地接触各种情境,所不同的只是不让患者介入情境。此外,这两种治疗都采用反应阻止法。譬如,在治疗强迫性洁癖的时候,治疗者可以借助于某种协议来阻止儿童的所有洗手行为。从国外现有的资料来看,一般认为参与示范比被动示范的治疗效果更好一些。此外,示范学习经常可以与暴露疗法结合起来加以使用,效果会更好。
(3)暴露疗法的技术在过去的几十年中被许多人重视和运用,尤其是把患者逐渐暴露于各种无论是想象的还是现实的焦虑情境中,效果都很好。由于暴露持续时间的长短主要依据是否让儿童青少年消除焦虑和回复宁静为准,因此,采用这种方法的治疗时间要比较长一些,大约在2小时左右。
(4)在进行暴露疗法的同时,还可以配合反应阻止法。这种方法在于减少仪式性动作和强迫观念出现的频度。
3. 家庭人际关系治疗
此种方法强调人际关系的因素,避免单纯研究孤立的个人行为。这种思想注重研究行为问题的整体意义,它强调在治疗患者的同时,为患者的家庭成员提供咨询。具体方法如下:
(1)训练家庭成员使之成为患者心理分析的咨询员,或者称为欣慰治疗的助手,协助实施反应阻止训练计划;
(2)配合精神分析治疗或行为治疗对于患者进行"自我"强化咨询辅导;
(3)影响并改善家庭关系;
(4) 进行家庭交往技能训练;
二、药物治疗:抗焦虑药可减轻焦虑,有助于心理治疗与行为治疗的进行。
三、其它:电抽搐治疗适用于强迫观念强烈,并伴有浓厚消极情绪者,对症状顽固、久治无效,极端痛苦的患者,可试用精神外科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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