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马同学: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原文】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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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寂兮寥兮:没有声音,没有形体。
2、天地母:一本作“天下母”。母,指“道”,天地万物由“道”而产生,故称“母”。
3、反:另一本作“返”。意为返回到原点,返回到原状。
4、王亦大:通行本“人亦大”。吕祖本为王亦大。
【大意】
在天地存在以前,就有一个东西浑然天成。它无形、无声;既看不见,又听不到,摸不着。它不生不灭,独立长存,永不改变;周行天下,不觉倦怠,而无所不在。世上一切的事物,莫不靠它才能生生不息,它可以说是万物之母。这样玄妙的东西,我实在不知道它的名字是什么,不得已,只好叫它作“道”。如果要勉强给它起个名字的话,也只能称它为“大”。大到没有极限,便不会消逝;没有消逝,才称得起远;虽然远,却仍能自远而返。所以说,道是最大的;其次是天;再则是地;次则为王。宇宙中的四大,王也是其中之一。但这四者显然是各有范围,各有差别。人为地所承载,所以人当效法“地”;地为天所覆盖,所以地当效法“天”;天为道所包涵,所以天当效法“道”;道以自然为归,所以道当效法“自然”。
道生万物,大道本于自然,自然是不加运用,不加行动,一发不可增,一毫不能减,动之无端倪,止之无征兆;清静无为之中,蕴含真信绳规;天地万物,依时而生,依序而发,无为而无不为,皆循自然之规,所以说:“道法自然”。
黄老师答:域中有四……人(王)亦大。都可以。@济南马同学 人为三才之一,可以与天地并列。
但是一般人不行需要到达聖人的地步才行。“聖”这个字大有奥秘!@济南马同学 :聖人才可以与天地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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