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时期的“文景之治”,汉文帝和汉景帝统治期间,中央政府采用无为而治的方式,使百姓得以休养生息,国家经济实力稳步上升。税收是从古至今都存在的东西,国家经济越好,税收也就越多。但是在汉朝有一奇怪的剩女税政策,剩女交税要交6倍。
什么意思呢?
汉高祖刘邦在建国之后,定下了一个人头税缴纳办法,15岁以上、56岁以下的国民,不论男女,每年都要缴纳人头税,每人税款金额是120钱,称为“一算”。
战乱之后,人口减少、男少女多是常态,但土地需要人力去耕种,战争需要人力去支撑,所以,增加人口是每个朝代初期都必须重视的头等大事。
虽说男少女多,但女人的肚子不能成为闲置资源,必须大力开发,如果眼界高,想当剩女,也可以,交税!“五算”就是600个大钱,但这是罚款,原本该交的人头税可没有免掉,加起来就是“六算”,一共720个大钱。
720个大钱是什么概念呢?当时的粮价差不多是100钱一石,“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一石就是120斤。600个大钱的罚款可以购买720斤粮食,这几乎是一个成年人一年的口粮。
只是不知道,这个惩罚性的税种是不是每年都要征收一次,直到把自己嫁出去为止。如果是那样,这税可够重的。
好吧,除了有钱人家可以不在乎罚款,继续制造剩女,一般的小门小户受不了这个,尤其是古代家庭孩子多,要是家里有三、四个剩女,那日子就别过了,全交罚款也不够。
在“剩女税”政策的刺激之下,汉朝人口开始激增。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时,秦朝的人口差不多3000万,到西汉初大约只剩下1500万至1800万。经过了大约100年,到西汉末的公元2年,人口增加到6000万之多,翻了两番。
“剩女税”的政策听起来很吓人,但类似的政策在历史上还有不少,有的比这个“五算”还要狠。在晋代,“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女孩子到17岁了,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那么官府就要拉郎配了,管你愿不愿意。
唐朝时,百姓婚嫁生子是考核地方官一个重要指标,如果辖区内没什么剩女,那么这个官员升官的希望很大,如果这地方剩女扎堆,那这个官员就惨了。
在宋朝,“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女孩子15岁不嫁人,家里人都要跟着坐牢。如果现在也出台类似的政策,大龄女青年的婚姻问题会不会迎刃而解呢?
古代人认为“男有室女有家”后,人们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稳定和谐。在周代,已到适婚年龄的男女的终身大事还被列入了官方议程,专门设置了管理男婚女嫁的政府官员。而在晋代,如果女子到了一定年龄还没有嫁人,官府就要强行给她找对象。《晋书·武帝纪》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说,女子到17岁,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找个“剩男”逼其出嫁。
我国古代民间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的说法,且“好女不嫁二夫”,讲究从一而终。在这种陋俗的影响下,让寡妇再嫁在古代还是有难度的。为了使适婚男女比例平衡,在男多女少的地方,不论是民间,还是官府,对寡妇再嫁都持积极的支持态度,而不是强调三纲五常、从一而终。
当某种非正常婚姻行为被更多人接受后,就会慢慢演变成一种社会婚俗。在古代北方少数民族中,便不以娶寡为耻,特别是在家族内部,弟娶嫂,嫂嫁叔等并不被认为有悖于常规伦理。
古代对于适龄男女婚嫁问题,亦制定了相关法令:越王勾践规定男子20岁而娶,女子15岁而嫁;宋仁宗时期规定男子15岁而娶,女子13岁而嫁;明太祖规定男子16岁而娶,女子14岁而嫁。到了法定年龄不嫁人的女子,是要被处罚的。譬如南北朝时,如果女孩适龄仍未出嫁即为犯法,家里人都是要跟着坐牢,这也就是《宋书·周朗传》中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而汉朝孝惠皇帝时,谁家要是有女儿15岁至30岁还没有嫁人,就要罚款600钱。唐朝对于男子20岁以上,女子15岁以上还没有结婚的也要处罚。这种强迫女子出嫁的初衷,虽然可能首先是出于增加社会人口的考虑,但在客观上确实解决了不少光棍娶不到老婆的问题。
一、强制女子出嫁
在古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龄,朝廷会强制性让她出嫁,因为人口就是生产力。春秋战国时期,越王勾践为了复仇,要尽快增加人口,强制女子出嫁就是其中一条;汉朝初期,刘邦为了快速恢复经济,也颁布过这种条例。南北朝时期,如果女子十五岁不嫁人,家人就会坐牢。
二、官媒指定婚配
古代的官媒,与如今的婚姻登记处差不多,只是权限更大,可以强制性给剩男指定剩女。这样的机构,往往油水很足,光棍们争先送“礼金”。有趣的是,为了防止剩男剩女绕过官媒私下往来,每逢晚上,官媒就在小巷子、旮旯处等男女方便私会之所巡视,如果发现有私会现象,男子就会被官媒带走。
三、支持寡妇再嫁
虽然古代讲究从一而终,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的说法。但是因为战争的因素,许多女子都成了寡妇。为了保证人口增长,提高生产力,在寡妇较多的区域,不论是民间还是官方,都支持寡妇再嫁。
四、鼓励男子娶二婚女
在古代,寡妇一般被视为低人一等,自己不仅难嫁,男子娶二婚女也要承受很大的压力。但是为了人口的增长,朝廷在某些地区是鼓励这种行为。其实,在古代的北方游牧民族中,常常会出现弟娶嫂、嫂嫁叔等情形。比如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的王昭君,就嫁给了前夫的儿子。
五、限制富人纳妾
许多人认为,在古代,只要有钱财,想要纳妾多少都可以,其实并不然。虽然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但容易造成男多女少,所以有些朝代会加以限制。比如东汉时期,蔡邕的《独断》记载:卿大夫一妻二妾,有特殊贡献者,最高娶八个妾;一般的士族一妻一妾;普通百姓一般为一夫一妇。
六、增加交友的机会
如今,单身男女有很多交友的平台,不论是网络平台还是线下的相亲活动,其实在古代也有。比如春秋时期的仲春会,一般是三月初三,就是单身男女相处的聚会。除了这天之外,还有正月十五,七月初七等日子。以上六种措施,解决了古代剩男剩女的问题。相对于当下,虽然古代的方法已经不能直接套用,但有四种还是值得借鉴。
现在全世界人口老龄化都很严重,为了刺激人们生孩子,我们国家也由之前的独生子女政策,改为了开放二胎,让很多年龄偏大的人,都拼了一把生了个二胎。但是这个政策虽然刺激了人口增长,但面对日益增长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显得不足为道。
除了现代要面对人口问题,古代也同样面临着这个问题。在古代,人口数量的多少,代表着一个朝代是否繁荣。在冷兵器时代,人口就是战斗力,人口就是话语权,谁的人多,说明谁的税赋来源多,钱也多。
但是古代战乱频繁,在战乱时期,人口衰减严重,故此历朝历代刚建国的时候,如何尽快恢复人口,便成了最紧要的国家大事。
西汉刚建立时,经历秦朝末年的战乱,全国人口只有一千五百万左右,为了快速增加人口,增加税赋来源,汉朝采用了一个十分狠辣的招数,逼的单身人士无处可逃,只能尽快完婚,早点生子。刘邦出的狠招很简单,女子十五岁后还没出嫁,便要多征收五倍的人头税,这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简直就是灾难。
汉朝有一个人头税,七岁到十四岁之间的孩子,每年要缴纳二十钱,而成人每年要缴纳一百二十钱,而多征收五倍税赋便是720钱。
在汉朝时期,一百钱可以买到一石粮食,也就是说超过十五岁还不结婚,每年就要多缴纳六石粮食,是一个壮丁一年的口粮,在那个吃不饱的年代里,每年多交这么多的税赋,这比坐牢还恐怖。
汉朝的手段还算正常,在南北朝时期,人口严重缺乏的情况下,为了鼓励生育,当局竟然颁布了“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的法令,也就是说单身就是犯罪,而且还会牵连父母家人,实在让人感到可怕,如今大龄剩女不知凡几,如果放在古代是一件想都不敢想的事,虽然当代没有剩女就要交钱的规定,但是新婚的话,政府会送福利,这也是政府变相催婚的一种方式。
可是结婚与否,生子与否,都是个人自己的决定,毕竟幸福与否,不是生多少孩子决定的。这个社会保障不够多,人也不够好,生孩子更是要慎重再慎重。而且女人的身体是自己的,谁都没有权利替她们做决定,不要把女人当成生孩子的机器,那对她们并不是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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