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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的故事简介

众妙之门 2023-07-12 17:10:17

焚书坑儒的故事简介

焚书坑儒是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在秦知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

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道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

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举行宴会,始皇很高兴。可是有一个思想保守的博士名叫淳于越,原齐国人。他当场批评周青臣是阿谀奉迎。他说:“殷、周之王回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他批评秦始皇废分封,置郡县。

说如发生大臣篡权之事,无以自救。他又讥讽说:“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丞相李斯当场进行了批驳,他指斥淳于越是“愚儒”,还谴责儒生们“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答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

他认为这样一群儒生是一种危险势力,建议始皇坚决制止他们的非法活动,并提出了焚书的建议。

焚书坑儒的故事50字

秦始皇想把各国史书和百姓私藏的书给烧掉。(焚书)
在这之后,又发生了坑儒事件。秦始皇为求长生不老药,出现了很多儒生。当他发现这是个骗局时,就把这些儒生活埋于咸阳。(坑儒)
焚书坑儒钳制了思想,摧残了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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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的意思及故事

  【成语】:

  焚书坑儒

  【拼音】:

  [f?n shū kēng r?]

  【解释】:

  焚:烧;坑:把人活埋;儒:指术士。焚毁典籍,坑杀术士。比喻对文化的摧残。

  【出处】:

  《史记?秦始皇本纪》: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举例造句】:

  焚书坑儒,意在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进一步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见解,但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

  【成语典故】:

  焚书

  《史记?秦始皇本纪》: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民间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以及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

  坑儒

  《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闻(侯生、卢生)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巿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

  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阬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後。益发谪徙边。始皇长子扶苏谏曰:?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苏北监蒙恬於上郡。

  《史记?儒林列传》: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

  在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方士卢生、侯生等替秦始皇求仙失败后,私下谈论秦始皇的为人、执政以及求仙等各个方面,之后携带求仙用的巨资出逃。秦始皇知道后大怒,故而迁怒于方士,下令在京城搜查审讯,抓获460人并全部活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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