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古代皇帝和妃子很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对百科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皇帝死后,这些妃子必须全部陪葬吗?
生老病死,物理常情。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人面对死亡的时候还是会对落叶归根有一定的执念。像我们人民最多就是进行简单的土葬,像什么陪葬物品是很少的。而在古代君王就不一样了,不止有极为丰厚的陪葬品,甚至还有人!
在每一位皇帝登基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为自己建设陵墓,否则如此庞大的工程,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就完成。待自己去世后,就直接葬于陵墓内,然而,除了皇帝本人之外,还有很多殉葬的妃子。
而在后宫之中,虽有众多佳丽,可到底是没有达到佳丽三千的程度。毕竟在古代后宫里面也是有三六九等之分的。
以国力强盛的唐朝为例,皇后是为一名;是正一品,皇贵妃1名;从一品:贵妃2名;正二品妃4名;从二品妃8名;一直到从五品才人共计31人,而在才人之下,如美人等都是无定数的了,总体来看大概后宫会有40人左右。
虽然在古代确实是有殉葬制度,但是很多是针对于宫女的,对于后宫的妃子也有,但并非全部。否则我们看的那些宫廷剧里面的太妃、太后等是怎么来的。
在后宫中,有这两种类型的妃子就不用陪葬。
一、皇后
作为后宫之主,一国之母,不管是对于当下地位还是其母家的家庭地位,都是比较难以撼动的。我们了解在中国古代“嫡长子继承制”是一直从夏朝沿袭到清代,让新继位的皇帝的母亲去陪葬其父皇,这怎么敢的!
所以说,根据“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这一套,再怎么样皇后都是不能轻易废掉的。
二、育有皇子皇女的妃子
为什么以前那么多妃子一直争宠,斗得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其实除了能够得到皇帝的宠爱带来的好处之外,还有就是母凭子贵以及安度余生。
育有子嗣的妃子,在其皇子成年后是可以封王封地的,到时候可以直接和自己儿子去他的封地上生活,而这已经是一个比较好的结局了,至少衣食无忧。
而那些被要求陪葬的女子要么是自己本身没有一个较为强大的母族,也就是背后的势力低微,而且自己的位分也是比较低下的。还有一类就是宫女了。
如果是身份地位都已经比较高的妃子,还是得要去殉葬,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先皇因过分宠爱而指明某妃子陪葬。二是新皇想让某妃子死,让其给先皇殉葬。
不过,难道那些身份比较低的妃子就没有可能活下去了?当然不是。
除了殉葬之外,也还是有其他的选择的,比如为皇帝守陵,虽然没有什么自由,但至少能够活下去。还有就是出家为尼。像我们比较熟知的女皇武则天原本就是唐太宗李世民的才人,后来一直到李世民离世也没有诞下个一子半女的,后来就被安置在感业寺。后来再次入宫做了唐高宗李治的妃子。
其实这个已经不论是不是妃子要全部陪葬的问题了,而是反应出古代制度的封建问题,本身这种殉葬制度就是极为不合理的存在,让一个原本活得好好的人因为你死了我就必须得要陪着你死,自己没有生存的权利,太过残忍。
古代的妃子需要陪葬,皇帝陪葬妃子殉葬全过程:“待这些嫔妃们睡着之后,旁边的太监们便将她们的头部切开一块,执行人手持铜勺,往切开的部位里面倒水银,待倒入一定量的水银之后,再用针线将头部缝好,待一切做好后,这些陪葬的嫔妃再也没有存活者。”
中国古代帝王墓葬制度里,最残忍的就是殉葬。秦汉时期,殉葬制度还比较盛行,但到汉朝以后,统治者发觉这一制度太不人道,便逐渐将其废止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考古学家在朱元璋的陵墓中竟然发现了众多宫女的白骨,很明显,朱元璋死时实行过秦汉时期的殉人制度。
用活人殉葬,是奴隶社会的一种非常残酷的制度。殉葬人有活埋的,也有被杀或自杀后陪葬。
所谓殉葬就是用活人陪葬。陪葬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品。
中国的殉葬制度
用活人殉葬,是奴隶社会的一种非常残酷的制度。殉葬人有活埋的,也有被杀或自杀后陪葬。中国的殉葬制度,就考古发现,最早始于殷商时期。
商人相信人死以后,灵魂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墓葬是墓主在另一个世界的居所,一切按照「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的礼制办事。奴隶主贵族死后,都用奴隶为之殉葬,以供其死后奴役驱使。在河南安阳发掘的奴隶主墓葬中,一般都有几个、几十个人殉葬,有的大墓中,有二、三百人殉葬。有的骨架旁放著刀剑,是武士奴隶;有的骨架旁摆著车马,是驾车奴隶;有的骨架残存有狗骨,是养狗奴隶;有的骨架旁没有头骨,头骨在另一边,是被杀后殉葬的奴隶;有的骨架上手骨还被反绑在背后,并有明显的挣扎痕迹,是被活埋殉葬的奴隶。
商以后,周、春秋、战国、秦朝皆有殉葬习俗,《墨子·节葬》篇说:「天子杀殉,多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多者数十,寡者数人。」墨子说的是春秋战国时期。《西京杂记》载:「幽王冢甚高壮,羡门既开,皆是石垩。拨除丈余,乃得云母,深尺余,见百余尸,纵横相枕藉,皆不朽。唯一男子,余皆女子,或坐或卧,亦犹有立者,衣服形色,不异生人。」唯一男子应是幽王,百余女子应是殉葬的宫婢、妃妾。
秦国用活人殉葬始于秦武公,《史记·秦本纪》载:「武公卒,葬雍阳。初以人从死,从死者六十六人。」秦穆公死后用人殉葬的数目更大,据《史记·秦本纪》记载:「三十九年,缪(穆)公卒,葬雍,从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舆氏三人名曰奄息、仲行、针虎亦在从死之中。秦人哀之,为作歌《黄鸟》之诗。」陕西凤翔发掘秦景公墓,发现有一百多个殉葬的奴隶。
秦国是在公元前三八四年废除人殉制度的,《史记·秦本纪》说:「献公元年,止从死。」但实际并非如此,秦始皇死后,为之殉葬者人数之多,为历史所罕见 。始皇三十七年秦始皇死,秦二世下诏令说:「先帝后宫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从死。」后宫嫔妃未生子女者一律殉葬,故从死者甚众。《史记·秦本纪》还说:「葬既下,或言工匠为机,臧(按指奴隶)皆知之,臧重即泄。大事毕,已臧闭中羡,下外羡门,尽闭工匠臧者,无复出者。」为了担心这些工匠泄漏墓中的机密,便将他们置于死地,估计秦始皇墓中为之殉葬者将以万计。
汉、唐两朝皇陵的重要特点不是以人殉葬而是陪葬制度,即在皇陵附近让皇亲国戚和达官显宦死后陪葬皇陵。
宋代开始,契丹、女真、蒙古、满族等边疆民族,先后入主中原,他们均有人殉的传统,促使中原人殉再度兴起。宫人殉葬,到明、清两代又开始实行,清人赵翼《廿二史札记》称:「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如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世袭锦衣卫千百户,人谓之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宗、宣宗皆然。」明成祖朱棣崩逝,当时殉葬者共三十余人,据《李朝实录》载:「帝之崩,宫人殉葬者三十余人。当死之日,皆饷于庭,饷撤,俱引升堂,哭声震殿阁。堂上置大小床,使立其上,挂绳圈于其上,以头纳入其中,遂去其床,皆雉经而死。」明宣宗死时,仍有十个妃嫔殉葬,当时有一个名叫郭爱的宫女,入宫不足一月,宣宗死,当她被告知列入殉葬之人后,悲愤填膺,写绝命诗云:
修短有数兮,不足较也;
生而如梦兮,死则觉也;
失吾亲而归兮,惭余之不孝也;
心凄凄而不能己兮,是则可悼也。
明朝周王朱有炖死,明英宗指示说:「王在日,尝奏身后务从俭约,妃夫人以下,不必从死。」可惜英宗的指示未到,王妃巩氏、夫人施氏、欧氏、陈氏、张氏、韩氏、李氏等七人已从死殉葬。明英宗是反对以人殉葬的,他临终时遗命:「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而止。」同时他对从殉的宫人追赐封号,其册文称:「兹委身而蹈义,随龙驭以上宾,宜荐微称,以彰节行。」英宗给为周王朱有炖殉葬的妃子封号是「贞烈」,夫人的封号是「贞顺」,表彰她们忠贞、刚烈、顺从的美德。自英宗开始,明朝就再没有以人殉葬了。
2 中国的殉葬制度
《中国古代殉葬考》说:「清世祖卒,犹命后宫三十名殉葬。」其实满清未入关定鼎中原以前,已有人殉之例,清太祖努尔哈赤死时,就以大妃(多尔衮之母)和二庶妃殉葬。王先谦《顺治东华录》载:「天命十一年八月庚戌未刻上崩……先是孝慈皇后崩后,立乌喇国贝勒满太女为大妃。辛亥辰刻大妃以身殉焉,年三十有七,遂同时殓……又有二妃殉焉。」谈迁《北游录》说:「昭陵(应是福陵)之殂,故事殉葬。摄政王母宜从而不欲也。 宗室大臣勒令自尽。后修实录,刚林书云:自愿从死。」可见大妃之殉是被迫的。
天聪三年八月,《天聪东华录》记录著一个预定要殉葬的奴隶逃跑未遂而被杀的事:「雅荪出微贱,因叶赫兵临兀扎鲁城时,有大功,太祖擢为大臣,宠任独优,尝以殉葬自矢。后太祖崩,不殉葬且轻慢丧礼,至是复欲逃,故杀之。」
《顺治东华录》记载有清太宗皇太极死后用男奴殉葬之事:「崇德八年八月庚午,太宗文皇帝宾天。时章京敦达里、安达里二人愿殉。敦达里满洲人,幼事太宗……及太宗宾天后,敦达里以幼蒙恩养,不愿永离,遂以身殉。清王贝勒等甚义之,以敦达里志不忘君,忠忱足尚,赠甲喇章京,子孙永免徭役,傥犯重典,应赦者即与开释,不应赦者应减等,官爵世袭勿替。安达里,叶赫人,自来归时,先帝怜而养之,由微职沐殊恩,受官职,亦请殉。诸王贝勒等亦甚义之,予衣一袭豫议恤典,加赠牛彔章京,子孙世袭,其免徭宥罪一如敦达里例。既定议,召安达里谕之。」
清世祖福临定鼎中原以后,皇室与贵族仍实行人殉制度。《顺治东华录》就记有顺治六年三月丁丑,豫亲王多铎死后有两个福晋殉葬的事:「摄政王师次居庸关,苏克萨哈等以辅仁德豫亲王多铎讣至,王去缨易素带泣。是日暮,驰入京师临丧。德豫亲王二福晋请殉,摄政王再三慰解,请益力,遂许之。」
摄政王多尔衮死时也有侍女殉葬,《顺治东华录》是这样记载的:「顺治八年二月癸巳,苏克萨哈、詹岱、穆济伦首告:睿王薨于出猎之所,侍女吴尔库尼将殉葬时,呼罗什、博尔惠、苏拜、詹岱、穆济伦五人属之曰:『王曾不令人知,备有八补黄袍,大东珠数枚,黑貂褂,今可潜置棺内。』」谈迁《北游录·纪邮》也载有顺治十二年五月,辅政王济尔哈朗死后用妾婢殉葬的事:「辛卯,是日辅政王卒,勒嬖姬五人殉焉。」
史书上也有两则记载清世祖死后以人殉葬的事情,王先谦《康熙东华录》说:「顺治十八年二月壬辰谕礼部:『妃董鄂氏,赋性温良,恪共内职,当皇考上宾之日,感恩遇之素深,克尽哀痛,遂尔薨逝……追封为贞妃。』」又载:「顺治十八年夏四月壬午,以一等阿达哈哈番侍卫傅达理随殉世祖,予祭葬,谥忠烈。」从此以后,史书上就不见有关以人殉
葬的记载了。
以人殉葬的制度是终止于清代康熙年间的,王士禛《池北偶谈》说:「八
旗习俗,多以仆妾殉葬。朱御史小晋(裴)始建议禁止,得旨允行,朱历官至户部侍郎。」王熙撰《朱裴墓志铭》谈及有关上疏奏请禁止殉葬的内容:「有请复詹事及禁殉葬二疏,而禁殉一疏尤持大体。大略谓『屠残民命,干造化之和。僭窃典礼,伤王制之巨。今日泥信幽明,惨忍伤生,未有如此之甚者。夫以主命责问奴仆,或畏威而不敢不从,或怀德而不忍不从,二者俱不可为训。且好生恶死,人之常情,捐躯轻生,非盛世所宜有。』疏上,报可。
也并非是所有统治者都一定要求自己的妃子要跟自己一同陪葬的,只是一部分统治者想着自己生前在世上举国上下都得听自己的,死后也想要有人跟着自己,黄泉路上还有人服侍自己。在世期间享受惯了荣华富贵,死后也会想着会去到另一个世界,那自己享受惯了自然也需要有人陪同自己,能够照顾好自己啊,所以会需要宫女或者妃子一同埋葬。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人在死后就直接成了灰烬,什么都没有了,这种拉着自己妃子陪葬的统治者很残忍,这种不正风气流传了那么久也是真的腐败。
如果统治者想要妃子陪同自己下葬,但是妃子又不同意的话能怎么办呢?殉葬的方法可以是自杀或者是诱杀,妃子反抗就赐毒酒或是三寸白绫让她们上吊,残忍的话就直接将活人关进棺材里慢慢死去。有些会害怕直接将活人关进棺材里会破坏掉棺材里面的东西,就提前把需要陪葬的妃子先饿个几天,等到她们没力气了再关进去,就容易多了。一句话来说就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当然了,有些妃子也是能够逃掉这一劫的。像是皇后,在君王死去后就直接变成了皇太后,自己儿子都当君王了自然是不会被拉去陪葬的,还有一些有儿子的妃子,她们有儿子就等同于有了护身符。只有那些在宫中无多少宠爱又没有子嗣还没有家庭背景能够当靠山的妃子,才是真正的命不由己,哪怕是想要反抗也没有什么方法能够帮助她们逃脱掉这个命运。
还有些有家庭背景的能够逃掉陪葬这一事的下场其实也不算好,要么就在深宫中慢慢老去,要么就要去皇陵守灵。对于一向过惯了富贵生活的她们来说,这其实跟死也没什么差别了。除了要妃子陪葬以外,统治者死后也会有数不尽的金银珠宝作为陪葬物,总之就是一切都要走最隆重最奢华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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