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时期,大一统帝国的国势已相当强大了。可是当时有三大问题存在。一是诸侯王尚有一定的政治、军事势力,是一个不稳定的因素;二是土地兼并严重,社会动荡不安,阶级矛盾不断发展;三是匈奴不断入侵,两越不停制造事端,使得西汉王朝边境不宁。这三个因素促使汉武帝决心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以避免外敌还未进攻,而王朝内部就先行瓦解的局面。
关于“推恩令”,据《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载:”主父偃说上(武帝——引者)曰:‘古者诸侯不过百里,强弱之形易制。今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奢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以逆京师。今以法割削之,则逆节萌起,前日晁错是也。今诸侯子弟或十数,而适嗣代立,余虽骨肉,无尺寸之地封,则仁孝之道不宣。愿陛下令诸侯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愿,上以德施,实分其国,不削而稍弱矣。’于是上从其计。”
《汉书·景十三王传·中山靖王刘胜》中说得更清楚:武帝“用主父偃谋,令诸侯以私恩裂地,分其子弟,而汉为定制封号,辙别属汉郡。汉有厚恩,而诸侯地稍自分析弱小云”。
《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中写道:“汉定百年之间,亲属益疏,诸侯或骄奢,邪臣计谋为淫乱,大者叛逆,小者不轨于法,以危其命,殒身亡国。”最严重的是景帝时吴王刘濞起头的“七国之乱”,国家调动大批军队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才把这一场叛乱镇压下去。至汉武帝时,“天子观于上古,然后加惠,使诸侯得推恩分子弟国邑”。由于“推恩令”的施行“齐国分为七,赵分为六,梁分为五,淮南分三,及天子支庶为王,王子支庶为侯,百有馀焉”。
《史记·建元以来王子侯者年表序》载:武帝“制诏御史:‘诸侯王或欲推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条上,朕且临定其名号。’”
《汉书·武帝纪》载:元朔二年,“春正月,诏曰:‘梁王、城阳王亲慈同生,愿以邑分弟,其许之。诸侯王请与子弟邑者,朕将亲览,使有列位焉。’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这些史料的记载,反映出汉武帝的政治才华和政治远见。
汉武帝的推恩令如何
在历史上,每一位职权者为了加强中央权力,都推出不少政策,其中较为经典的,莫过于汉武帝的推恩令,究竟推恩令的作用是什么呢?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下汉武帝的推恩令如何
汉武帝的推恩令如何1 汉武帝登基后,为了巩固中央集权,在全国上下推行了著名的推恩令。推恩令实行前,诸侯王的爵位与封地都是由嫡长子单独继承,其他庶出的子孙则不能分到一块土地。公元前127年,汉武帝采纳了大臣主父偃的意见,开始实行推恩令。规定不仅嫡长子能继承王位,其余的庶子也能在原封国内封侯。
但是新封侯国不再受王国管辖,直接由各郡管理,地位相当于县。另外,如果诸侯王没有子嗣,国家有权收回封地。这样一来,诸侯国被越分越小,最小的也不过十里地。推恩令在名义上没有对诸侯王国进行任何的削藩,也因此避免了武装反抗的可能。
汉武帝的推恩令如何2 推恩令是汉朝皇帝为了打击藩王制定的法令,目的就是为了加强中央的总体权力。
其利在于朝廷不用贬斥诸侯王,就使得偌大的王国自己分崩离析了。用推恩令替代了削蕃,在此之后,侯国辖地仅有数县,彻底解决王国封地过大问题。
其弊端在于:在中央集权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当皇帝势弱出现第三方大势力时,无人可辅佐皇帝。这也是分封藩王的最初原因。下面我们从最初的分封制开始,看看汉朝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推恩令的实施:
分封制
汉初时期,刘邦鉴于秦王朝孤立而亡的教训,广建王侯。先封“异姓七国”(韩、赵、楚、淮南、燕、长沙、梁),继而在消灭异姓六国(长沙除外)的过程中建立“同姓九国”(楚、荆、代、齐、赵、梁、淮阳、淮南、燕),实行了郡、国并存制。
因此,汉初高祖刘邦设立郡县,分封诸侯国,最初的原因便是为了稳固统治,后来更是与群臣立下“非刘氏不王”的誓约。诸侯国受汉庭节制﹐又有相对的独立性。
这种分封诸侯国制度的好处在吕后专权后提现的尤为明显。吕后虽掌权柄,但由于众多诸侯国环绕,难以轻动,天下依然姓刘。而最终吕后死后,天下又重归刘氏所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刘邦最初设立分封诸侯国的目的实际上已经实现了。
然而此时,随之而来的是另外一个隐患,外姓人叛乱,刘姓诸王可以帮助皇帝平叛,但若是刘姓诸王联合反叛,皇帝又当如何呢,如后来的“七国之乱”。
且汉文帝正是借平叛“诸吕之乱”而登上皇位,与其他诸侯王几无不同。所以文帝需要防范的不仅是外姓人的叛乱,更多要注意的是同姓王的不服。
削藩
这样的情形下,削弱诸侯王势力,加强中央集权就迫在眉睫了。景帝时期开始实行“削藩”政策,削减王国的封地,限制其的发展,逐渐加大中央直接管辖的地盘,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但是作为一方诸侯也是有脾气的,削藩令一下,人人自危。吴王刘濞打出“请诛晁错,以清君侧”的旗号,串通胶西王昂、楚王戊、赵王遂、济南王辟光、淄川王贤、胶东王雄渠等举兵叛乱,史称“七国之乱”。
景帝虽以雷霆手段平定了“七国之乱”,而后便免除了诸侯王的行政权和官吏任免权,削减了王国官吏,规定诸侯王不再治民,只能衣食租税,进一步加强了统一,巩固了中央集权。
推恩令
但“削藩令”到底过于激烈,极易引起诸侯王的'抵触,若有反抗还需大力镇压。因此,到了武帝时,朝臣主父偃上书武帝,建议令诸侯推私恩分封子弟为列侯:
“古者诸侯不过百里,强弱之形易制。今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奢易为混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以逆京师。今以法割削之,则逆节萌起,前日晁错是也。今诸侯子弟或十数,而适嗣代立,余虽骨肉,无尺寸之地封,则仁孝之道不宣。愿陛下令诸侯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愿,上以德施,实分其国,不削而稍弱矣。”
这种做法,要比“削藩”柔和的多,名义是上施德惠,实际上是剖分其国以削弱诸侯王的势力。这一建议既符合了汉武帝巩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又避免激起诸侯王武装反抗的可能,因此立即为武帝所采纳。
推恩令下达后,诸侯王的支庶多得以受封为列侯,不少王国也先后分为若干侯国。之所以名为“推恩令”,即推广恩惠,同被恩泽。
推恩令将原本只能由嫡长子继承的藩王土地,改成藩王的儿子们都能继承各自的封地。原本一个人掌控的土地不断被分成几个人所有,这样一来每个人分到的就都是原本藩国的很小一部分了。且众多列侯还会感激天子圣恩,更加忠于皇室。
推恩令之利按照汉制,侯国隶属于郡,地位与县相当。因此,封地大的王国被分成封地较小的侯国,这个过程直接导致了王国的缩小和朝廷直辖土地的扩大。在此之后,侯国辖地仅有数县,彻底解决王国封地过大问题。
推恩令之弊但是其弊端也很明显,将最初的诸侯国拆分,使其失去了强有力的实力。固然减小了其对皇帝的威胁,但若是再出现如吕氏一族的叛臣,诸侯国却也很难起到威慑和平叛的作用了。
至东汉末期,诸侯王国也相继没落,如三国中的刘备称自己为中山靖王之后,虽未必是真,但从其地位也侧面体现出,诸侯王旁系分支庞杂,不再有一家独大之势。
结语
无论是汉初的分封制还是武帝的推恩令,最终的目的都是一致的,那就是为统治者服务,为加强中央集权。“削藩”与“推恩令”理念相同,只是“推恩令”手段更为怀柔,兵不血刃地将诸侯王国势力蚕食分割,使其无力反叛。
无论是哪一种政策法令,都是因时而生,因势而行,且在其统治范围内,亦是分别实现了其最初的目的。因此,推恩令虽然很好地解决了诸侯王日益增长的威胁,但也使得汉室衰微,为东汉末年的群雄并起,汉室难扶提前写下了铺垫。
汉朝推恩令是中国封建社会史上的一项制度,推恩令是在西汉汉武帝时期确立起来的,之所以要颁布推恩令,是因为在当时一些权势大臣的势力过于大,已经影响到了皇帝的统治,皇帝为了改善自身被动的局面,便出台此制度来使得权势大臣的权利有所减弱,从而对自身的统治有所稳定。推恩令这项制度具体是这样实施的,因为诸侯王有很多的土地,自身的权利也很大,皇帝便要首先削减他们所拥有的土地,怎么削减呢?就是将诸侯王各自分为好几个国家,使得他们的子弟也享治理王国的权利,依次分封,这样便使得土地的权利掌握在多个人手中,而不是诸侯王一人手中,这样诸侯王的权利也就没有以前那么大了。这样给子孙分封,直到土地都分没了就停止了,到时候就不会担心诸侯王的势力过大而影响皇帝的统治了,以上便是汉朝推恩令的具体措施,这样的做法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削减诸侯王的权利,来使得皇帝的权利更加稳定。
汉朝推恩令从根本上解决了国家发展的问题,诸侯王所拥有的田地也逐渐变少了,自然他们的势力也会有所减弱。汉朝汉武帝颁布的这个推恩令是一个很明智的选择,因为这样就避免了那些诸侯王对皇帝所做措施的不满,从表面上使得诸侯王觉得是皇帝在对他们施加恩惠,实际上是有利于中央权利的集中。任何一项法规的出台,都会有其一定的价值和意义,也一定符合当时的历史背景。推恩令和附益之法,都是具备了这样的条件和功效。那么推恩令和附益之法分别是什么呢?它们又有什么样的关系呢?推恩令和附益之法都是西汉汉武帝时期颁布推行的,用以解决诸侯国的一些问题的治国政策。推恩令的意思就是,规定诸侯的子弟,虽然依旧是嫡长子继承王位,但是诸侯其他的儿子们可以分别得到候位以及各自的封地,而且新封的候国就不再隶属于原本的诸侯了,而是由地区所在的郡来进行管理。这样,中央只是出名义,没有受到损失,但诸侯则被割得七零八落,势力也越来越弱,从此丧失了向中央集权挑战的实力。附益之法,也就是附议法,是西汉时期汉武帝为了解决诸侯国的一些问题而推行的法律。它的主要内容零散的记载在班固《汉书》以及范晔《后汉书》的注解当中。
在西汉初期,由于政治破衰,经济萧条,汉高祖刘邦也是刚刚在楚汉相争中获胜,登基做了皇帝,因此,刘邦为了解决汉初政治经济的困窘局面,也是为了稳定边疆局势,铲除异姓诸侯王,刘邦分封了大量的同姓诸侯王,各自占据一方。到了汉武帝刘彻执政时期,刘彻采用了主父偃的建议。主父偃是山东临淄人,他是汉武帝内朝的顾问,对当时的政治很有影响,他看出了分封诸侯的弊病,于是他向汉武帝刘彻提出了推恩令,汉武帝觉得不错,于是出台了推恩令。附益之法是和推恩令一起出台的措施,主要是为了解决官员贿赂中央大臣这个问题而制定的。推恩令和附益之法都为汉武帝的中央集权统治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也为之后封建帝王治理国家起了至关重要的影响。
汉初,在实行郡县制的同时,分封了一些王国,以巩固统治。诸侯王权力很大。王国势力的发展,严重威胁中央政权的统治。汉景帝平定七国之乱,加强了对王国的控制。
诸侯王在封地内可以任免官吏,收取租税,创造钱币,还拥有兵权。针对王国势力尾大不掉的局面,景帝接受了御史大夫兆错的建议,削夺王国一些封地。吴、楚等七个王国联合叛乱。
景帝派太尉周亚夫率大军东征,平息了叛乱。此后,景帝规定诸侯王在国内只能收取租税,其他权力归中央。汉武帝继位后,颁布“推恩令”,从王国中分出许多侯国,后来又陆续削夺大批列侯的爵位,解除了王国对中央的威胁。
“推恩令”是汉武帝听取大臣主父偃的建议而实行的。他规定,诸侯王除将王位传给嫡长子外,还可推“恩”,把王国封地分给其他子弟,建立许多侯国,侯国归中央直接统辖的裙管理,封号由皇帝制定。这样,诸侯王势力大为减弱,侯国也自然对皇帝感恩戴德。
扩展资料
推恩令是汉武帝为了巩固中央集权而颁布的一项重要政令。这项政令要求诸侯王将自己的封地分给自己的子弟。后来根据这项政令,诸侯国被越分越小,汉武帝再趁机削弱其势力。西汉自汉文帝、汉景帝两代起,如何限制和削弱日益膨胀的诸侯王势力,一直是皇帝面临的严重问题。
汉文帝时,贾谊鉴于淮南王、济北王的谋逆事件,曾在《治安策》中提出“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建议。其具体办法是,让诸侯王各分为若干国,使诸侯王的子孙依次分享封土,地尽为止,封土广大而子孙少的人,就虚建国号,待其子孙生后分封。
汉朝原来施行的是郡县制,所以制定推恩令是在郡县制的基础上做的改进,由以前的各诸侯所管辖的区域只由其长子继承,改为由诸侯王的长子,次子,三子共同继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推恩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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