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Knight、Cavalier) 是欧洲中世纪时受过正式的军事训练的骑兵,后来演变为一种荣誉称号用于表示一个社会阶层。骑士的身份往往并不是继承而来的,中世纪时,骑士在领主军队中服役并获得封地。
历史影响
概述
多年来国内史学界对欧洲中世纪骑士制度研究成果甚少,史家学者一般都将其作为封建等级制度中的一个等级来研究。而西方学者认为,骑士制度不仅是一种全欧洲的机制,中世纪就是骑士时代,骑士阶层是社会的中坚力量,而且骑士制度具有一种影响整个时代的骑士文化与精神,直至十五世纪,骑士制度在宗教之后,仍是支配人们思想和心灵的强大伦理观念。人们将其看作是整个社会体系中的王冠。因此,骑士文化精神不仅是西方思想文化史研究中所关注的对象,而且也是欧洲军事历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社会
欧洲骑士制度源于中世纪加洛林朝的法兰克王国,后逐渐推行到欧洲各国。732年查理·马特成为法兰克王国宫相,依靠斯克拉西亚中小地主出身的侍从兵支持,征服国内与周边民族后,又加强骑兵力量打败了强大的阿拉伯人军队。由于8世纪时,一匹带装备的马相当于45头母牛或者15匹牝马的价值, 9世纪仅一匹马就等于6头牛的价值,故为了巩固骑兵,锤子查理进行改革:一方面摒小农于军役之外,让贵族和富裕农民成为职业骑兵;一方面将土地分封成为提供骑士的军事采邑,奠定骑士制度的坚实基础,并成为中世纪军事封建主义的滥觞。因此,采邑作为骑士制度的经济基础,其不仅使土地从国王向公、侯、伯、子、男、爵直至骑士的一种层层分封,而且使凡能以马匹装备为封主参战并接受册封者都可称骑士,这包括参战的所有等级的贵族,甚至国王都以自己的骑士名号而感到荣耀。如先后参加十字军东征的英王理查一世(狮心王)、爱德华一世、法王路易七世、九世、腓力二世、德皇腓特烈一世、二世等皆是以“骑士国王”著称于史。1449年英王爱德华三世建立袜带骑士团,其作为成员与骑士们围绕圆桌议事,共同进餐,主持比武等等,俨然是一名高级骑士。这从而使中世纪成为一个骑士的“英雄时代”。
骑士晋封仪式程序较复杂,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世俗型,主持者为君主和世俗贵族,地点多在王宫、城堡;一种是宗教型,主持者为教皇、主教或神职人员,地点一般在教堂;一种是世俗与宗教混合型,主持者一般是君主或世俗贵族,神职人员担任其中的祷告弥撒等宗教活动,地点或在宫廷城堡、或在教堂。在整个仪式过程中,授剑仪式最为隆重,可谓核心仪式。候选骑士要斋戒、洗浴、忏悔、祈祷宣誓、穿戴铠甲头盔、装踢马刺等等,然后是接受象征骑士职能的剑;封主用佩剑放在受封者的颈上或肩头轻轻拍打几下,同时庄重陈述骑士的基本准则。最后,新骑士在奔驰马背上展示其武功,持矛猛刺靶子以及即兴比武等等。由于晋封仪式及其以后庆典活动开支颇费,故往往有几个骑士共同举行晋封仪式。14世纪以后骑士晋封仪式渐趋简单,统治者为扩充兵源,使许多非贵族出身者通过钱财或战功都可获得骑士称号。英法百年战争期间,英王为鼓舞士气往往在战役前册封大量骑士。1338年英法两军在威伦佛斯对阵,一只受惊野兔使法军前部骚动,法军海诺特伯爵以为英军进攻了,便利用这短暂时间就匆匆受封了14名新骑士,以致他们后来被戏称为"兔子骑士"。
教会对于骑士受封仪式极其重视,其往往利用仪式过程所象征的意义,灌输与渗透基督教观念与精神。如10世纪时教会在《仪典书》中对骑士武器的祈祷列为教会的服务内容。11世纪时,教会开始宣扬骑士是上帝在世间的战士,在授剑仪式中引入弥撒,以坚定骑士对上帝的信仰;教会封主用剑拍打骑士后背被解释为:“从噩梦中醒来保持清醒,信仰基督,为获得崇高的荣誉而奋斗”;骑士则宣誓:“我将成为一名勇敢的骑士,我将按上帝所愿生活”。在教会宗教思想寓意下骑士剑的双刃意义为:一边打击异教徒和上帝的敌人,另一边保护人民和弱者。而全身武装的骑士则意味着是保护教会的铜墙铁壁,他们被赋予了宗教的职能:“基督的骑士为教会而战”。同样,在世俗晋封仪式上,宗教精神仍是其灵魂。如12世纪格里菲《不列颠国王史》中载一个城堡封主在授予骑士剑时道:“持我已给你的剑,上帝已制定和指令最高的秩序:骑士制度的秩序,它应没有污点”。同时,剑也是正义和荣誉的象征,骑士随身带剑可随时随地对呈十字形的剑柄发誓。骑士死后其剑往往要随葬或挂在他的墓碑上。1095年教皇乌尔班二世在法国克莱蒙号召十字军东征时曾讲了一句名言:“过去的强盗,现在都应该成为骑士”。12世纪索尔慈伯里的约翰纳斯曾这样说道:“为什么建立骑士制度?为了保卫教会,为了与不信教的人进行斗争,为了尊敬教士,为了保护穷人免受不公正的对待,为了生活能得到安宁,为了献出自己的鲜血,如果需要,愿为兄弟献出生命”。 10世纪末在法国南部地区发起并扩展到北部的上帝和平运动,这是在教会领导下的维护权利和秩序的运动,骑士的职责与信仰在其中得到充分体现。
欧洲中世纪骑士是封建贵族阶层,其所遵循的忠诚、荣誉、勇敢的道德伦理与思想精神直接体现了封建的传统。在封建体制中,骑士作为大贵族的附庸,封建义务决定他必须向之效忠;作为自己领地的主人,他又必须保护依附于他的农奴,其封建权利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正是这种封建社会所倡导的骑士道德精神及其封建义务和权利,使其在纷争不断、战火纷飞的欧洲中世纪,成为历史舞台或文学作品中演绎的种种传奇故事和高大形象,以致人们往往忽略了骑士及其制度的黑暗面。
军事角度
从军事角度而论,战争和竞技是骑士的主要职能。在中世纪一名戴头盔、着铠甲、挎宝剑,左手操盾御马、右手持握长矛的全副武装的骑士及其侍从就是一个作战单位。其在战场上冲锋陷阵、势不可挡,有人形容“一个骑在马上的法兰克人能把巴比伦城墙冲个窟窿”。在中世纪骑士驰骋战场不仅是其必须履行的军事封建义务,而且也是其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因此中世纪的骑士既是军事艺术的体现者,又是军事战略战术的谋划策动者。从一方面而言,骑士必须每年为封主提供40天军事性质的服役,或随封主征战;从另一方面而论,更多的是骑士为保护或捍卫自己的权利与荣誉、抑或是宗教纷争、路见不平以及种种纠纷等等进行战斗。因为在中世纪封建割据的政治状态下,通过封建的私法私战来解决矛盾,似乎已是一种社会通行的方法。所以持剑纵横、打仗私斗对骑士来说既是一种职业或生活方式,也是一种获得荣誉财富的途径。因此,在欧洲中世纪的武装骑士不仅是军队战斗的核心,而且也是封建林立城堡的主要守护者。
欧洲中世纪是“城堡时代”,每一座城堡都是一个地区的封建军事、政治、经济和社交的中心,是封建领主制形成的基础,而城堡的捍卫者则是骑士。有些城堡甚至就是骑士的大本营。如温莎城堡,14世纪时英王爱德华三世将其作为骑士团的中心。城堡的兴起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正如汤普逊指出:“城堡的兴起和它们的遍布欧洲,在生活方式和文明性质方面,产生了一个深刻的变革。它们开始了一个新时代,一个军事占优势的时代,就是封建时代。在第九、第十甚至十一世纪,即在封建制度已自觉有力并发展成为一个巩固的政体之前,生活对社会上的一切阶级来说,是又困难又粗野的。只在封建制度成了一个有秩序的制度的时候——至少达到象人类政府在任何时代所可办到的合理管理制度——城堡里的生活才变为文雅又舒适了。到那个时候,军事建筑也已进步到这样的程度:城堡不复仅仅是木头防舍而变为宽敞甚至雄壮的石头建筑了。”欧洲早期的城堡还都是一些具有防御性能的坚固设施,更确切地说是庄园式的设施,10世纪以后开始发展为居住型的城堡。中世纪的战争常常就是在争夺城堡,因此11世纪起城堡多修筑在山上以增强防御能力。有一个历史问题值得注意,就是现今保存下来的城堡一般都是中世纪晚期的,而且多在19世纪进行了改建,并非当年骑士城堡的风貌了。在当时尽管也有许多较大的著名的城堡,但大多数骑士城堡的长度不足40米。例如1293年在位于普鲁士施瓦本的布尔克高城堡里,只有5个堡民、8个守卫、2个守门人和一个守钟楼的人。中世纪的战争多围绕争夺城堡而进行,城堡是主要的政治军事目标。对城堡的“围攻战争继续在军事活动中占据着绝对的统治地位,而发生在战场上的大型战役则相对较少。”战败的军队可暂避于城堡城墙之内,最后的阵地可以退至城堡中的主塔。城堡主要防卫工事由护城河、围墙、塔楼、幕墙等组成。城堡中储存的粮食一般可供一年食用,一支60人的守军足以抵抗10倍于自己的敌军,往往被给养所困的是攻城者而非被围困者。因此城堡在骑士的捍卫下常常是易守难攻。攻破城堡的方法经常主要是利用攻城槌、活动进攻塔楼和石弩炮(抛石机)等机械装置,以及挖坑道后燃烧油和木致顶部土石建筑倒塌等方法。如1215年英国约翰王对曼切斯特城堡中百名反叛骑士与守兵的防守,就是命令首席政法官胡伯特日夜兼程送来40头最肥的猪,用猪油与木头在坑道中猛烧,使城堡高楼围墙大段倒塌而攻破之。1244年阿尔比派主教围攻蒙特塞格城堡时用抛石机日夜不停地向城墙同一点发射重达40公斤的投掷物,最后终于击破一个豁口。城堡攻防战经常是十分惨烈的,因为其往往是决定一个地区性战役胜负的关键。英法百年战争(1337-1453年)、英国红白玫瑰战争(1455-1485年)就是骑士与城堡攻防战的经典演绎,其不仅在军事史上记录了一系列的攻防战术战例,而且也在历史上留下许多英勇悲壮、可歌可泣的骑士战斗故事。
中世纪欧洲骑士是军队的核心、是战场的主人,因此他们的武器装备以及道德准则往往也是影响战争的主要因素。一般骑士使用的主要武器是长矛和剑,也有一些骑士使用战斧、铁锤、铁棍、狼牙锤等等。骑士的长矛在战场上可抛出刺杀敌人。1066年的哈斯丁战役,法国骑士正是用这种方式打乱了英国军队城墙似的盾牌阵容。但弓箭、弩往往被认为是下等的步兵装备,被骑兵蔑视而不屑使用。同时,曾有一段时期教会也禁止在基督教徒间的战争中使用这类武器。然而英国由于封建制发展,出现了招募熟练弓箭手成为职业军人,他们打仗时常将铁头尖桩置于阵前阻敌骑,自己在尖桩外用可射250码之远的大弓利箭射杀马匹和敌人。百年战争期间英王爱德华三世就是利用长弓武装的二万雇佣军打败了有重装铠甲的法国骑士军队,1360年法王约翰也战败成了俘虏。在此前几个世纪以来,战争艺术主要通过高傲的骑士英勇事迹来体现,然英国长弓手证明弓箭手的价值不逊于骑兵,这对骑士地位起了动摇作用。此后法国军队也开始雇佣热那亚等地的职业弓箭手。然而骑兵在军事上的重要作用仍是不可否认的,“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守,若没有它,任何一支15世纪的部队都不可能在战场上取得决定性胜利。”既便是到了拿破仑战争期间,骑兵仍是战场上军事机动和冲锋陷阵的主力。
骑士的义务就是必须在他主人出征时服役,不过在封建制早期,一年里也就四十天而已。当然,他们当时认为的战争,有很多其实不过是掠夺的同义词。真正意义上的战争只有在一方的领主向另外一方发下战书,约定在何时何地作战以后才可能发生。很多时候,指挥官的目的并不是要打败敌人,而是尽可能的焚毁村庄,屠杀农民,削弱对方的经济来源,而对方的领主还在他自己的城堡里,暴跳如雷却毫发无伤。
战争中,使用骑兵的最佳方案莫过于让他们全速冲向对方的防线了。被吓坏的农民们在狂奔的军马和全身铁甲的骑兵的双重威胁下,只有溃败逃命的份了。但是这种冲锋也不是全无危险的。在不平坦的地面乃至沼泽地带上,这种冲锋的效果就非常有限,而一条隐蔽的沟壕则可以让骑兵完全失去作用。防御的一方如果足够沉着,还可以在双方阵前布下大量削尖的木桩--在这种障碍面前,即使是再勇猛的马也是不敢前进的。如果防御方还有训练有素的弓箭部队的话,他们还可以用自己的箭矢去迎接冲锋而来的骑兵。不过弓箭手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时间很短,因为箭的有效杀伤距离只有大约150码左右,而制作精良的装甲可以承受除了直接劈砍以外的几乎所有打击。因此,一个有经验的弓箭手总是瞄准敌人的坐骑开火,因为一旦骑士没有了马,他的全部优势就几乎都变成劣势了。
骑兵冲锋结束以后,战斗就演变为一系列的白刃战了。当两军混战之时,弓箭手就撤出战场,把战斗留给骑士们。战争的胜负取决于双方的伤亡数目,伤亡较少的一方就可以占据战场的主动权。但是真正战死在战场上的骑士其实是很少的,因为有点名气的人物都被关押起来勒索赎金了。
直到公元13世纪,中世纪的军队还是几乎全部由战斗人员所组成,专门负责辅助性事务和后勤供给的人几乎没有。士兵们必须自行解决给养问题,因为部队经常不在本国境内作战。一般而言,部队里大约有三分之一是全副武装的骑士——不过这个比例经常随着情况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变动。步兵中有一些是经过训练的正规士兵,但是更多的则是临时招来应付战争的农民。他们身穿着他们随便找到的各种盔甲,通常是用铁环加固过的皮甲。他们携带的武器和防具可谓千奇百怪:盾牌、弓箭、长剑、梭镖、斧头、甚至还有棍棒。骑士的装备体现了进攻和防守的平衡,也可以说是机动性和防护力的平衡。长枪或者长矛是马上部队的传统武器,并且一直到今天,它还是骑兵部队的标志。一个持着10英尺长,带有铁头的长矛的骑士,在全速冲锋时可以轻易的击倒一个全副武装的敌人,或是穿过盾墙把他的敌人刺穿。但是第一击之后,这杆长矛也就没什么用处了,骑士只能把它扔掉,换上长剑或是战斧。战斧即使隔着装甲仍然有很强的杀伤力,锁甲的链子经常会被砍得嵌入伤口,并且在伤口内生锈,造成严重的坏疽。有些骑士携带的则是钉锤,或者就是最原始的武器--棍棒,但是在上面加了许多钉刺,令人望而生畏。征服者威廉和狮心王理查在战场上时,钉锤就是他们的徽章。
给骑士穿盔甲是件很耗时的工作。随着盔甲变得越来越重,设计也越来越复杂,后来的骑士已经没办法自己穿戴盔甲了。他必须坐着,让他的扈从们帮他把裤子拉上--裤子是用铁条加固的;然后,他还要站着让扈从们把铠甲的各个部分在自己身上用带子和搭扣拼装起来。首先穿上身的是一件贴身衬衣,通常由毛毡或是棉布缝制而成,外面再罩上一层铠甲--这就是早期的锁子甲。锁子甲的外形其实就是一件衣服,长度常常过腰,甚至还有过膝的。锁子甲由无数的小铁环铆接而成,如果制作精良的话,应该是柔韧而有弹性的。尽管锁甲的强度还算不错,它还是无法抵挡猛力一击。另外一个问题就是锁甲很容易生锈。当时的一种除锈方法是在一个皮口袋里装上浸过醋的沙子,然后把锁甲塞进去。铠甲被不断地改进,越来越繁复,逐渐出现了保护头颈的护帽,护肘,护膝,还有护胫。为了保护容易受伤的面部,头盔的重量不断增加,保护的面积也越来越大,最后把整个头部都保护了起来,只在眼睛面前留下几道狭缝。当然,要获得这种强大的防护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在戴上头盔之前,骑士必须把自己的头包好,否则一旦摔倒就很容易脑震荡。
十字军是历史上的一个新鲜事物,是第一个为了一个理想而发动的战争——尽管到了后来,这个理想自然而然的失去了它原有的纯洁和高尚。但是十字军仍然被看作是为基督教的上帝所作的服务,同时十字军战士也把自己看作效力于一个神圣目的的高尚的仆人。
在十字军中成立了医院骑士团,当时它的宗旨是救助有伤病的朝圣者。加入骑士团的志愿者必须宣誓以苦修的方式生活,忠实于本笃派的诫条。他们的标志是一个白色的马耳他式十字架。攻下耶路撒冷以后,他们只接受教皇的直接命令。他们在耶路撒冷的会所可以容纳1000名朝圣者。由于他们要负责朝圣者沿途的安全,他们的性质也就越来越变得像一个军事组织。在以后的年代里,医院骑士团的总部搬迁过几次,也因此曾更名为罗德斯骑士团和马耳他骑士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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