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宋朝文史的朋友一定见过“通判”这个官名,是州府里的主要的官员之一。宋朝州府里一把手既然叫“知州”、“知府”,依理推之,通判应该是知州、知府的副手,也就是今天所说的副职二把手,通判这个官是宋朝的“特产”究竟是个怎样的官,接下来就来聊一聊。
从形式上看,通判有协助知州、知府工作的职责。宋朝的知州、知府和通判分厅办公,比如《淳熙严州图经就明确点出:“州衙在子城内正北。”“通判廨舍在遂安军门内街西。”聪明人一眼就能看出:如果通判果真是知州的副手儿,不可能让他另立门户;既然另立门户,一定有分而治之的意味。
的确如此,宋朝设立通判的本意,最初就是想让这个官儿对知州、知府起到监察的作用。瞿蜕园《历代职官简释》说:“宋代初设通判之时,职权几与知州、知府无异,名为佐官,实际是共同负责,甚至还是知州、知府的监视者。”讲得相当准确。咱们来看看《宋史·职官志》七是怎么说的:“宋初惩五代藩镇之弊,乾德初,下湖南,始置诸州通判,命刑部郎中贾玭等充。建隆四年,诏知府公事并须长吏、通判签议连书,方许行下。时大郡置二员,余置一员,州不及万户不置。武臣知州,小郡亦特置焉。其广南小州,有试秩通判兼知州者。执掌伴贰郡政,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所部官有善否及职事修废,得刺举以闻。”说得更明确的是《宋史·职官志》一:“外官则惩五代藩镇专恣,颇用文臣知州,复设通判以贰之”啥意思呢?干脆就是针对着唐五代时期地方军阀的专横,给他们戴上一道紧箍咒:你不是想一手遮天吗?如今朕派个心腹跟在你屁股后头盯着你,你的一举一动都有所有人给朕汇报。打个比方,通判实际上就是皇帝的千里眼和顺风耳。
宋朝的通判有点像汉武帝时期派出的刺史:汉朝的地方管理制度是郡国制,即朝廷之外设置若干的郡,每个郡里派一个太守负责全面管理。汉朝的太守级别相当高,其俸禄仅在九卿之下,合禄米两千石,所以太守又被称为“二千石”。这些人都靠得住吗?皇帝很不放心,所以汉武帝想了个招儿:由朝廷再派出数位“刺史”巡行诸州,监察二千石们的一举一动。他把天下郡国划分成十三块儿,派了十三位钦差的刺史下去监察郡县。
这些刺史的级别很低,只有六百石,可他们个个儿拿的是尚方宝剑,太守级别再高,升迁贬黜的命运却牢牢攥在这些刺史的手里:敢和刺史过不去?那就找你点儿麻烦,摘了你的乌纱帽!我们看《三国演义》里,刺史的权力比太守大多了—几乎所有的太守都要拼命巴结刺史,以致那时候大权在握的都是刘表、袁绍、刘备、刘璋等刺史,而像孔融、黄祖这些太守们,大都屈居于刺史之下。宋朝的通判,级别也比知州、知府低得多,但这些人的选派,却是经过朝廷认真考虑和筛选的。按照朝廷规矩,科举考试每科的一甲前三名无须待缺,除了授予京官的之外,都可直接授予州府通判。
关键的时候,通判往往会由皇帝亲自选定。比如太宗的弟弟赵廷美被贬到房州时,赵光义经过认真考虑,最后决定“以崇仪副使阎彦进知房州,监察御史袁廓通判军州事,各赐白金三百两”。因为赵廷美的案子是当时天字第一号大案要案,不派心腹去看管,赵光义能放心得下吗?袁廓此前担任过楚州知州,级别不低了。吴越王钱儆归国时,他是宋朝派出的接收大员,活儿干得非常漂亮,太宗极为欣赏他,每次大宴的时候,都要给他特设一席,“以宠异之”。又当过郓州知州,级别相当高了,而此番任命一个房州通判,岂不是“连降三级”了?表面上看的确如此,但其特殊使命,则是他和太宗心照不宣的。直到赵廷美死在房州,袁廓才回到朝廷,担任了更高一级的三司判官。
文章中体现出了通判是个怎样的官,说他是副职二把手,其实不能算全错,也不能算全对。按照赵匡胤的说法,他就不信天下有管不了的人和事儿,就看你想不想管了。啥事都不是绝对的。任何好的制度执行久了都会出现问题,需要调整。
通判是正六品官。通判,又名同判,是中国古代的官名之一,多指州府的长官,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对州府的长官有监察的责任。通判的官制始于宋朝时期,宋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宋太祖创设通判一职。通判在明朝期间为各府的副职,位于知府、同知之下。
通判的地位
通判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省称。宋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宋太祖创设“通判”一职。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辅佐州政,可视为知州副职,但有直接向皇帝报告的权力,所以,通判级别小,但权力大。知州向下属发布的命令必须要通判一起署名方能生效,通判之名,也因上下公文均与知州联署之故。
通判的差选,初由朝廷选京官任职,后改由转运使、制置使及提举司等监司奏辟。通判之掌除监州外,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皆可裁决,但须与知州通签文书施行。通判是兼行政与监察于一身的中央官吏,起到了与知州彼此制约的作用,通判的设立也加强了北宋的中央集权。
通判的影响
1、宋朝时期在各州设置的通判,们的存在使得知州的权力受到制约,独立的法治官僚体系,为宋朝的法治发展提供了有效基础,为宋朝实现经济腾飞提供了制度保障。
2、通判一职对于汉代的监御史和督邮起到了双重监察的作用。有此一职,中央与州、县的关系,即如心之使臂、臂之使手,指挥自如。由此,不但五代的藩镇武人专权、州郡成为独立王国的问题,能够较彻底解决,同时也有利于监察腐败现象。
1、宋朝的知州和通判相当于现在什么官。
2、宋朝通判与知州。
3、在宋朝通判是什么官职。
4、宋朝时知州是什么官。
1.知州是中国古代官名。
2.宋以朝臣充任各州长官,称“权知某军州事”,简称知州。
3.“权知"意为暂时主管,“军”指该地厢军,“州”指民政。
4.明、清以知州为正式官名,为各州行政长官,直隶州知州地位和知府平行,散州知州地位相当于知县。
5.通判是指一个官名。
6.在州府的长官下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对州府的长官有监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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