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三国的故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太守、刺史、州牧都是三国官职,其中刺史和州牧是同职官,但职权有所区别,太守的品阶要低一级。
刺史,也叫刺使,“刺”即检核问事之意,“史”为御史之意。刺史之职始于秦代,汉初得到发展完善,汉武帝时期,分天下为十三州,每一州设一刺史。从汉朝中期开始,刺史成为常设官制,这时候的刺史职能,还只有有检核问事之意,但依然为维护皇权,澄清吏治,特别是促进“昭宣中兴”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作为一州之主要行政长官,刺史的职权是相当大的,有“奉诏六条查州”之权,包括限制地方大族兼并土地,反对他们横行乡里,打击地方地方官员以权谋私的不法行为,纠正打击地方官员执法不公,对官员在察举士人时偏向亲己予以制止,对地方官员子弟以权擅法不姑息养奸,打击地方官员和地方大族相勾结。可见刺史在汉代的职权已经是相当大了,但是,刺史并非只是一州的最高行政长官 ,因为还有郡国的王和刺史互相监管。直到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刺史改称州牧,职权才进一步扩大,由监察官成为地方行政长官,刺史的职权得以最大化。
汉成帝设州牧后不久,此职又摆停。到了汉灵帝时期,黄巾猖獗,天下大乱,为镇压农民起义,复设州牧 ,并大大提高其地位,成为居郡守之上,掌一州之军政大权的行政长官。东汉末年到三国时期,当过州牧的地方诸侯很多,比如荆州牧刘表、益州牧刘焉、刘璋父子、徐州牧陶谦、冀州牧袁绍、豫州牧曹操等等,这些州牧往往霸占一州之军政大权,俨然一独立王国,三国的三名奠基人曹操、刘备和孙权,不是当过州牧就是做过郡守。
汉代的州相当于我们现在的省,当时全国只设十三个州,有些州的管辖面积非常大,比如扬州,包含了今天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局部或全部。荆州下辖有九个之多的郡。州牧作为一州之军政长官,权力之大,令人难以想象,难怪东汉末年多诸侯。
州之下还设置了郡,相当于我们今天的地级市,郡设“太守”,郡下面还有“县”,大县设“县令”,小县设“县长”。
太守是秦朝至汉朝时期对郡守的尊称。汉景帝始改名为太守,为一郡之最高行政长官,上文说过,郡是低州一级的行政区,一郡之太守官级自然要同样低于郡守。太守在所在郡除了有治民、进贤、决讼、检奸之职权外,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
太守这一官职的历史比较悠久,一直从战国延续到两宋,自南北朝以来,新增州渐多,郡之辖境缩小,郡守权为州刺史所夺,州郡已没有什么区别,至隋初遂存州废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此后太守成为只具象征意义而无实权的官职,明清以知府取代之一。三国时期当过太守的诸侯很多,比如辽东太守公孙瓒、汉中太守张鲁等。
综合来讲,州牧是刺史的升级版,职权要大大高于刺史,而太守,只是所在州下面郡的最高行政长官,自然要服从于刺史或者州牧,因此是州牧最大,刺史次之,太守官最小。
在东西汉时期,州牧、刺史、太守都是二千石的官员,职责不同,但俸禄相当,也就是平级官吏。
但在三国时期,情况就复杂多了。朝廷不再发俸禄,也就谈不上品秩的问题,至于权力,州牧无疑最大,但太守和刺史谁更厉害,就看各人的本事了。
在此,就以职权、品秩两方面来看一下,这几个官位的来源、大小吧。
01
太守
秦汉时期,实行郡县制,一郡的行政长官,称作郡守。
郡守,开始设置于战国时期。战国时各国在边境地区设郡,派官员驻扎,防守外敌入侵,官名为?守?。该官职本来是武职,以后逐步演变为地方行政长官。
秦始皇统一后,废除分封制,设置郡县,实行郡县制。每郡设守、丞、尉各一人。郡守是习惯的称呼,负责治民,为一郡之长官,郡丞为辅佐,郡尉负责军事及地方治安等。
郡守负责民政,郡丞辅佐,郡尉负责军事,职责十分清楚。
汉景帝中元二年(前148年),改郡守为太守。之后,习惯上多以太守称呼郡守,也称郡太守。
无论郡守还是太守,都是标准的品秩二千石,这个基本是不变的俸禄,也算是高级官员。
02
刺史
郡守是一郡之长官,权力很大,就像土皇帝一样。为了坚强对郡守的监督监察,秦朝廷由御史大夫负责,在每郡设置监御史一名,负责监督郡守的行政,地位与郡守、郡尉并称。
汉朝初期,汉文帝认为御史大多失职,就命令丞相另外派人员出刺各地,负责监督监察,但不经常设置。
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废除各郡监察御史,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设置刺史一人,后统称刺史。刺史负责监察所在州部郡国官员的行为。
刺史没有固定治所,其地位在郡国之上,这和监御史地位与郡守、郡尉并称的情况不同。也不受丞相制约,直接隶属中央的御史中丞和御史大夫。
《汉书》?《武帝纪》记载:
"初置刺史部十三州。"分别是冀州、青州、兖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益州、凉州、幽州、并州、交州、司州。刺史往往很有政治前途,"居部九岁,举为守相"。
刺史权限很大,但俸禄很低,只有六百石。
之所以俸禄这么低,就是为了刺激他们加强监察,取得业绩以便提升待遇。
刺史一般做完九年,就可以被推举为郡守、国相,就是二千石的官员。
这就是说,刺史混九年,才可以出任郡守,那么刺史的职级就比郡守差很多了。
刺史的名称也是几度变更,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罢部刺史,更置州牧?,俸禄也由六百石提高到二千石。
汉哀帝建平二年(前5年),?罢州牧,复刺史?。但不清楚俸禄是多少,一般认为可能是相应降低了。
汉哀帝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刺史复为州牧。
刺史名称的变更,不仅仅是俸禄的变化,更多是刺史职权在发生变化。
西汉中后期,虽然刺史主要职责还是监察,但在执行公务时,也会有一些超出监察之外的事。比如:镇压诸侯谋反;镇压民众反抗;安置流民;处理少数民族事务;参与中央决策等等。
由此看来,在西汉时期,刺史与州牧不仅是名称的不同,其俸禄也是不同,但权限基本一样,其本质并没有改变,主要还是以监察为主,但有不断浸蚀郡守权力的现象。这也看出刺史一职有逐步由监察官向地方行政官转化的趋势。
03
州牧
王莽称帝后,将刺史改为州牧,而且赋予的职权进一步扩大,州牧由监察官正式变为了地方军政长官,地方监察职权为牧副监所行使。
东汉光武帝建武十八年(42年),依照旧制又把州牧更改为刺史,但只设置十二人,每州一人,余一州京畿驻地为司州,设司隶校尉负责其职责。
同时改变刺史没有固定治所为各有驻地,奏事可以派遣计吏代行,不复自往。由此可见,刺史就是光杆司令,除了侍奉自己的杂役人员,没有在编的官员协助,就是奏事也需要计吏代办。计吏是州郡掌管薄籍并负责上报的官员,是郡守所辖的属官。
东汉刺史权力逐步扩大,诏书常云:?刺史,二千石。?也常有派遣刺史领兵作战之事。郡守、县令对刺史颇为忌惮,甚至有因为惧怕刺史解印弃官之事。
但这也是因为贪赃枉法,廉洁自守的话,怕他个球啊。遇到不讲理的刺史,那就另说。
之所以反复强调刺史权力如何之大,是因为以前郡守一直是地方第一大佬,接受监察是必然的,但刺史毕竟品秩在郡守之下,差的不少。现在,刺史俸禄跟郡守相当,而且还监督郡守,看似刺史比郡守更厉害了。
汉灵帝中平五年(188年),刘焉上奏说?四方多事,原因是刺史权力太轻?,建议将部分资深刺史改为州牧。
从此,刺史已经是一州军政长吏,就成了太守的上级,州郡两级行政制度随之形成。
但这里有一个问题,资深刺史改为州牧,但资历较轻的刺史依然是刺史,权力也没有相应的提升,还是遵循以往旧制。
这就比较复杂啦,好在随后汉家朝廷彻底乱了套,既不发俸禄,也不必按照旧制汇报工作,各自为政了。谁大谁小,就看各人的本事啦。
到了魏、晋时期,刺史又有了领兵刺史和单车刺史之别。就是带不带兵的区别,这个差别就更大了,跟资深刺史为州牧是一脉相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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