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知道:岳飞的罪名的读者,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对于岳飞,大家都会想到他的精忠报国,雪靖康之耻一直是他心心念念的事。每每读到他的《满江红》时,总让人心情澎湃又感慨不已。金军来势汹汹,南宋王朝危如累卵。岳飞此时意气风发,四次出征,亲自指挥大小战役百余次。挥师北伐,正欲雪靖康耻时,不想被皇帝赵构及秦桧赐死于风波亭。现而今有很多学者试图为秦桧翻案,认为岳飞确实谋反。那么岳飞谋反的罪名究竟是"莫须有",还是"铁证如山"?
风波冤狱
岳飞案的审理过程全权交由大理寺。起因是由岳家军的李兴、徐庆、王贵、庞荣等十多名将领联名揭发,岳飞与大臣张宪密谋,企图私自调兵谋反。同谋于鹏、孙革认罪招供,刑部商议定罪,宋高宗赵构下诏赐死。由于岳飞拒不认罪且证据不足,无法定岳飞死罪,只得最后给出的罪名是毫不相干的几条,如"抗命不归"、"没有把握战争时机",最后还是以莫须有的罪名仓促的杀害于风波亭。判决结果仓促草率,大理寺下达罪名的第二天就遭杀害,这位未必有罪的大英雄就这样冤死了。完全跳过了刑部司法程序,甚至连高宗的诏书都是后来补办的。
莫须有就是未必有,或者说不一定有。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一定要治这位未必有罪的岳飞于死地呢?试想,对于国家来说,这样一位英勇作战,又不会谋反的优秀将领没有理由杀害呀。究其根本,那就是情商太低。可悲可叹!在南宋那样一个腐败的社会风气里,岳飞绝对是个异类,别的将军都在贪污军饷。而他呢,总是拿出自己的薪俸来养军,所以那个时候的岳家军是战无不胜,道德操守更是不在话下。他一心想雪靖康之耻,迎被俘二帝南归。这岳飞也不想想雪了靖康之耻了,二帝南归了,当朝的皇帝赵构往哪搁。
除了赵构害怕兄长回来会影响他的帝位之外,宋朝君主一直害怕武将掌权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从宋太祖赵匡胤开始,就有杯酒肆兵权。因为赵匡胤没当皇帝之前就是后周的将军,自己背主弃君,黄袍加身一跃成了开国皇帝。所以他害怕历史重演,对手下武将掌权真的是很忌惮,这也导致了宋朝的风气使然。当时岳飞、韩世忠等人的部队都有很浓的私人部队色彩,岳飞有自己的岳家军,韩世忠有韩家军。从赵构的角度上来说,岳飞在大胜收复中原后难保不会借着手上的兵权和崇高的威望篡位,而岳飞认为自己于心无愧,又什么话都敢说,除了干涉立太子这样的敏感问题外,还说过把自己和宋太祖赵匡胤相比的敏感话题,触动了赵姓君主最敏感的神经。
后人常常把于谦和岳飞放在一起相提并论,因为他们都是我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民族英雄,而且都被冤杀。岳飞被杀时,大将韩世忠心中不平,愤骂秦桧。秦桧说:“岳飞的儿子岳云给张宪写的反信虽没找到,但事情肯定是有的。(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说:“莫须有何以服天下”。岳飞的罪名是谋逆,他儿子写了反信,虽然没有任何证据,但事情肯定是有的,这就是捏造罪名了。后人就以“莫须有”3个字代替无中生有,罗织罪名。
岳飞
夺门之变时,朱祁镇重登帝位。从个人情感上讲,朱祁镇对于谦肯定不抱好感,但从国家大义上,于谦有功于大明,朱祁镇曾犹豫是不是要杀于谦。这时夺门功臣徐有侦说:“不杀死于谦的话,复辟之事就没有名分。”徐有侦的话点出于谦被杀的主要原因,即作为政治斗争的失败者,杀了他夺门之变才能合法合理。只是要杀于谦总得给于谦罗织罪名吧?徐有贞指使言官以“迎立外藩”之罪弹劾于谦和王文两人。
岳飞
《明史》:即执谦与大学士王文下狱。诬谦等与黄竑构邪议,更立东宫;又与太监王诚、舒良、张永、王勤等谋迎立襄王子。
从这段记载可以看出于谦还有个难友是王文,于谦和王文的罪名有2个:
岳飞
1.发表不轨言论,企图更立东宫。朱祁钰曾于景泰三年废了朱祁镇的儿子朱见深的太子之位,立了自己的儿子朱见济为太子,此举于谦是持反对意见,只是朱祁钰执意要废立太子,又得到王文、陈循等大臣的支持,于谦最终无能为力。景泰四年,朱见济夭折,之后太子之位空悬。夺门之变前,于谦与朝中群臣商讨,打算上奏明代宗朱祁钰,请求重新立朱见深为太子。于谦本来就打算尽到臣子的职责,通过上奏折的方式,请求立太子,这种做法合理合法。再者,朱见深是朱祁镇的长子,请求立朱见深为太子也符合朱祁镇的利益。由此可以看出,于谦并没有所谓的“更立东宫”之罪,况且东宫之位空悬,哪来“更立”这种说法?
于谦
2.迎立藩王,即襄王子。夺门之变前,朝中确实有一些大臣在计划迎立襄王子,这些大臣以王文为首,于谦与此事毫无关系。王文心在打小算盘,当年他曾支持废掉朱祁镇,又默许朱祁钰囚禁朱祁镇、朱祁钰废立太子等事情,心中担心朱见深继位后算旧账,所以才希望迎立藩王。不过王文虽有打算,也只是想上奏给代宗朱祁钰,表达他的意见。王文并没有真的去迎立藩王。
由此可以看出,于谦和王文都是被冤枉的。但徐有贞可不打算放过于谦和王文,而是紧抓住于谦和王文“迎立藩王”不放,企图让于谦和王文坐死“迎立藩王”之罪。王文不服气,反驳说:“召亲王入京,需要用金牌信符,可以派人去调查一下金牌信符。”结果调查之下,确实没有任何动用过牌、符的证据。
于谦
抓不住于谦和王文的把柄,徐有贞说:“你们虽没有这么做,但有这种想法。”言下之意是说,于谦、王文等人有这个想法,只是没有付诸行动,这也是大罪。当时的刑部主事萧维桢为了巴结徐有贞,竟真的以想这么做为由,判处于谦、王文死罪。王文是想了,但没付诸行动。于谦对迎立藩王之事从头到尾都没有参与,想都没有想过。
《明史纪事本末》:有贞曰:“虽无显迹,意有之。”法司萧维桢等阿亨辈,乃以“意欲”二字成狱。
于谦
由此可以看出,于谦确实是被冤杀,其罪名完全是无中生有,是徐有贞为于谦罗织的罪名,也不需要什么证据。同为民族英雄,岳飞和于谦,一个被“莫须有”的罪名杀死,另一个被“意欲”的罪名杀死,真是千古奇冤。
岳飞被秦桧以谩侮先皇、意图谋反的罪名害死的。
绍兴十一年六月,秦桧进封为庆国公。七月《徽宗实录》修成,升为少保,加封冀国公。九月,兀术有求和之意,秦桧上奏宋廷,派刘光远、曹勋出使金国,商议以淮水为界,宋割唐、邓二州。
随后又派何铸回访,答应金的条件。十月,秦桧让谏官万俟卨弹劾岳飞,张俊又诬告岳飞部将张宪谋反,岳飞父子被押送大理寺。
十一月,金帅兀术派萧毅等到临安,宋金签订绍兴和议。十二月,因岳飞在议和、立嗣等问题上和自己冲突。
秦桧便诬告岳飞曾说自己和宋太祖都是三十岁任节度使,谩侮先皇、意图谋反,又以受诏不救淮西等罪名,将岳飞赐死狱中。
人物经历:
岳飞从二十岁起,曾先后四次从军。自建炎二年(1128年)遇宗泽至绍兴十一年(1141年)止,先后参与、指挥大小战斗数百次。金军攻打江南时,独树一帜,力主抗金,收复建康。绍兴四年(1134年),收复襄阳六郡。
绍兴六年(1136年),率师北伐,顺利攻取商州、虢州等地。绍兴十年(1140年),完颜宗弼毁盟攻宋,岳飞挥师北伐,两河人民奔走相告,各地义军纷纷响应,夹击金军。岳家军先后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在郾城、颍昌大败金军,进军朱仙镇。宋高宗赵构和宰相秦桧却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催令班师。
在宋金议和过程中,岳飞遭受秦桧、张俊等人诬陷入狱。1142年1月,以莫须有的罪名,与长子岳云、部将张宪一同遇害。宋孝宗时,平反昭雪,改葬于西湖畔栖霞岭,追谥武穆,后又追谥忠武,封鄂王。
莫须有”三个字,原来是“难道没有吗?”的意思。印证“宋史”原文:“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翻成现代话,明明是“岳飞的罪名,难道没有吗?”的傲慢语气。这种语气,才正是当时针锋相对的对话,“莫须有”三个字这样解释,才说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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