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知道弘光时期,账面上军事实力雄厚,实际上仅有此人肯为朝廷卖命,接下来小编为您讲解
崇祯十七年(1644年)三月十九日,崇祯帝在煤山自缢,大明王朝宣告灭亡。不过,当时的江南并未受到战争的影响,且朱元璋建国定都南京,经过二百多年的经营,江南地区仍然保存了较为雄厚的实力,除了不设皇帝外,其他中央机构一直保留了下来。
因此,崇祯帝死后,原明官僚集团拥福王朱由崧即位,是为弘光帝。当时,弘光小朝廷从账面上来看,还拥护较为强劲的军事实力。一部分来自北方的残兵败将和南方保存下来的一些部队,成了它的主要作战力量。
其中,驻守武昌的左良玉部号称拥兵百万(实际为三十四万左右),江北还有四大总兵,分别为黄得功、刘良佐、刘泽清和高杰,他们的兵力总数也在三十万左右。可以说,这大几十万的规模,远远超过清军。
遗憾的是,这些人和弘光政权貌合神离,根本不是一路人。他们拥兵自重,互相攻杀,以掠城夺地为主要目的以扩张自己的势力。最终只有黄得功一人自杀殉国,其他四部全部投降清军。实际上,在当时那个乱局下,只有黄得功才算得上是一位有气节的名将。
黄得功,号虎山,其籍贯不明,有说是开原卫人,或是顺天人,也有说是安徽凤阳灵璧人,也有说是安徽合肥人。军中都称呼他为“虎将”。史料记载,黄得功的长相“貌伟胡髯,两颐倒竖,臂力绝伦。”
黄得功年少时,以在池塘里养鸭子为生。不知是何缘故,鸭子数量天天在减少,眼瞅就要光了。黄得功怒不可遏,把整个水池的水都放干了,最后找到一条一米多长、五寸粗的巨鳝,他把这条巨鳝煮熟吃了,谁知吃下去之后,体格很快变得魁梧起来,洗澡时一下子就把毛巾给拧断了。
鸭子没了,黄得功改为赶驴驮运为业。贵州举人杨文骢、周祚新于浦口雇他赶驴驮运北上,途径一座深山时,前面突然出现了六个拦路抢劫的响马,杨文骢和周祚新两个人都娴熟武艺,准备与响马交手。只听见黄得功大喝一声:“公等勿动,我来对付他们。”
只见他一手挟驴,一手提行囊向响马扑过去,这些响马看到他如此勇猛,大吃一惊,慌忙乞求他住手。黄得功不听,他们只好跪下说:“老兄真英雄,我们甘拜下风,千万别伤了义气。”黄得功这才停止扑打,说道:“我不愿为此伤了和气,只要放我们过去就行。”
响马们请教他尊姓大名,黄得功不愿回答,被一再追问,随口说道:“姓黄,人们叫我黄大。”响马们又要送他银两,黄得功坚决不受离开。
杨文骢和周祚新看到黄得功如此英雄豪爽,一路上拿他当作亲人对待。南返时,这两人又把黄得功如何力大无比慑服响马之事告诉了马士英。马士英派人找到他,花钱为他娶亲成家,还找人教他兵法。马士英任凤阳总督,就让黄得功在他手下当管旗鼓的军官。
黄得功擅长骑射,他经常叫士兵顶锣作为箭靶,射起来百发百中。每当冲锋陷阵时,他常乘一头黑驴,手执双鞭,各重30斤,所向披靡。
这位“虎将”,早年在辽东曾为经略麾下亲兵,累功至游击。崇祯九年(1636年)升副总兵,分管京卫营。十一年(1638年)率领禁军从总督熊文灿镇压农民军,以功加太子太师,署总兵衔。后来与张献忠部农民军作战,虽擒斩颇多,自己也被箭伤面。
崇祯十七年(1644年),黄得功年逾六十,尚能纵马飞腾,如履平地。一次追击农民军,涧阔数丈,鞭马一跃而过,撞涧边岩石,折断胳膊,犹擒杀无误。崇祯帝为此赐药,封其为靖难伯。
明朝灭亡后,黄得功带兵南下,弘光政权建立后,以史可法的推荐,收为四镇之一,封靖难侯,驻庐州。四镇的另外三镇为高杰、刘良佐、刘泽清三个总兵,各镇一方。督师史可法对高杰有些不放心,恐其跋扈难治,命黄得功驻仪真,暗中牵制高杰。
江北四镇中,黄得功的部队纪律稍好,另外,他是唯一能尊重朝廷的武将。史可法督师北上,按明朝旧制,总兵官即使封侯,也要戎服朝见,于门外行礼。在谒见史可法时,黄得功表示要按照老习惯行礼,另外三人以他们现已封伯为由不同意,黄得功不理会他们,戎服先入行礼,其他三人不得已,只好跟着行礼。于是,明朝官场皆称赞黄得功“勇而知义”。
清军渡过长江时,黄得功驻兵芜湖,弘光帝跑到他的军营说:“我现在除了你已无所依靠”,黄得功流着泪说:“臣愿为陛下效死。”
当时,刘良佐已经降清,他带着清军在对岸打招呼要黄得功投降,黄得功愤怒地喝斥道:“你竟然会投降啊!”忽然一支箭飞来,射在他的咽喉偏左的地方。黄得功知道一切都完了,就扔了刀,拾起刚才拔下来的箭刺喉而死。他的妻子翁氏听说后,也自杀了。总兵翁之琪投江而死,中军田雄于是就带着朱由崧投降了。黄得功死后,葬在仪真方山他母亲墓旁,后清王朝追谥其为忠桓。
本文地址:http://www.dadaojiayuan.com/lishitanjiu/54320.html.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602607956@qq.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