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禁止缠足,却仍屡禁不止,孝庄:缠足进宫者,杀的故事大家喜欢吗?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
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就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才将布带解开,甚至有人终身缠裹。
缠足使脚变成畸形,其过程十分痛苦。
如此,古代女子为什么要这样伤害自己呢?
据史学家考证,缠足始于宋朝宫廷,是贵族身份的象征。
据《宋史·五行志》记载:“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
于是,女性裹脚在宋朝上流社会渐渐流行起来。
如林语堂先生解说:“其作用等于摩登姑娘穿高跟皮鞋,且产生了一种极拘谨纤婉的步态,使整个身躯形成弱不禁风,摇摇欲倒,以产生楚楚可怜的感觉。”
正是这种感觉特别激发男性保护欲。
加之古时女性只是依附男性而存在。
千百年来,由人们不断变化和演绎,女性裹脚已经成了“正常化”现象。
然而到了清朝,由于民族文化不同,统治者下令禁止女性缠足。
同时还下令“剃发”、“易服”。
这些政令在起初遭到激烈反抗。
之后在清政府强烈镇压下,“剃发”、“易服”两道政令最终还是全国普及了。
但是“禁止缠足”却没有达到统治者预期。
究其原因,小编认为有以下几点:
第一,传统文化中,女性裹脚习惯已经根深蒂固,难以改变。
如前所述,女性缠足历史长达千年。
历朝历代著名文人都有对其正面描述以及诗词赞美。
如大文豪苏轼曾经专门作词《菩萨蛮》咏叹缠足:“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经过上千年漫长的发展,女性缠足习俗已经融合成汉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部分,甚至关乎到女性所在家族之颜面。
如此深入骨髓的文化因素是很难被撼动的。
古时候男性对于女性的小脚倍加推崇,认为“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的小脚女人才是美女的标志。
在封建社会,女性依附于男性存在,为了讨好男性,牺牲自我还觉得理所应当。
尤其是清朝时期,男人尤爱“不足三寸” 之金莲,还有评价标准:脚型以瘦且尖型为美,脚背弓起,丰满多肉,即所谓的“瘦削端正”。
于是,越来越多的女性拿自己去比照这一“选美标准”,导致裹脚陋习之风愈演愈烈。
第三个原因,清政府态度不坚定,连皇帝都爱上女人的小脚。
清朝入关之初,为了征服中原地区汉文化,曾下严令禁止妇女缠足。
据《清史稿》记载,1642年,清廷发布上谕:“凡是时所生女子,严禁缠足”。
但是到了康熙,却放松了对女性缠足的监管。
如此反复几次之后,最终不了了之。
由此,还产生了一种说法是“男降女不降”。
总有声音对此说三道四。
清廷为了征服汉文化,推行“剃发”、“易服”手段极其残酷。
可为什么对同样是汉文化的“女子裹脚”却如此“宽容”呢?
说到底,还是男性对畸形小脚的病态爱恋和推崇占了上风。
关键是此风已经由民间吹至宫廷。
据记载,咸丰皇帝有四个缠足的妃子,备受宠爱。
然,孝庄太后曾发布上谕,禁止缠足汉人女子进宫,违者斩杀。
这四个妃子碍于祖制无法进宫。
于是,咸丰把她们养在圆明园。
据记载,咸丰每年驻园长达十个月之久,宠爱缠足的妃子是一个重要原因。
真是十分可悲又讽刺的一个现象!
“女性缠足”的根源还是在古时妇女地位地下,没有自我,完全依附于男人。
直到“男女平等”、“解放双足”等思想全面推广开来,女性缠足的陋习才终于退出历史舞台,直到今天完全消失。
你的问题确实不是很准确,女子缠足早在北宋就开始了,只是清代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应该看到,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宋代的缠足与后世的三寸金莲有所区别。据史籍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由二色合成。目前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在考古中有所发现。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推测,穿这种鞋所缠裹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但宋朝时只有高贵女人才裹脚,普通妇女是不裹的。而且当时对裹脚的要求只是纤直,还不至于到后世伤筋动骨那么厉害。
蒙古贵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后,他们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样,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但这时不缠足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方江浙、岭南地区。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明末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大刖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要缩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
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的缠足风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这件事,一度被人们渲染为“男降女不服”——清兵入关,有“剃发令”,在武力高压下,汉族男子最后不得不屈服执行,故而男子剃发,被视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与此同时,女子缠足虽也同样为清廷下令停止,但后来并未达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说。由此可见缠足之风的根深蒂固。也正因为此,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与此同时,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这一时期,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在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还挺受欢迎的。
清朝发布了禁止缠足的命令,但是到清灭亡也没有实施。
清朝咋入关建国之后,为了稳定自己的统治,前后发布了三条命令,第一个是剃发,规定所有汉人都要减掉长发,留满族的发型。第二个是易服,要穿满族的服饰。第三点是禁止缠足。这三点的内容就是男人要剃发,女人不能缠足,要在服饰上与满族保持一致。
终于前两道命令在清朝的强制措施下得到了普遍的施行,但唯独只有禁止缠足这道命令,虽然清政府多次要求,但最终还是没能成功施行。直到清朝灭亡,汉人女子依然把三寸金莲作为自己的标准配置。
扩展资料:
缠足的风气,在中国古代起源是在宋朝,在南宋的时候开始兴起,明朝的时候普遍流行。清朝建立后许多政策都是照搬的明朝,但是对于缠足这一条,清政府是坚决反对的。
清朝是来自关外的政权,他们原本就过着游牧的生活,女子跟男子一样要进行劳动,比如采集水果等,如果缠足会导致行走很不方便,所以满族的女子是没有缠足的恶习的。
不过清朝之所以在立国后不允许缠足,其实还是为了抵制汉族的文化,这与缠足是否是陋习无关,只要是汉族流行的文化,他们就要进行扼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缠足
当满清入关以后,实行了严格的剪发易服令,男性的头发必须剪成丑陋的金钱鼠尾样式,为了推行,满清还实行“留发不留头”的禁令。
但还有一道禁令也与剪发令一起实行,惩罚也很严格,但却屡禁不止,直到满清灭亡,民国成立后数十年才逐渐废除。民国有一句顺口溜是这么说的。
“裹小脚,嫁秀才,吃馍馍,就肉菜;裹大脚,嫁瞎子,吃糠馍,就辣子。”
这种习俗就是缠足,但是缠足这一习俗在清朝以前的朝代其实并不过分,只是以追求“纤小”为好,裹脚也并不严格,但清朝时却发展为极致的“三寸”,为了达到这一标准,女性从小需要经历极大的痛苦,甚至需要将脚骨折断,为什么会这么极端?
清军入关时,也曾几次下令汉族妇女不得缠足,比如崇德三年,就曾经下旨“有效他国缠足者,重治其罪”,这里的他国指的就是明朝,顺治元年,孝庄皇后也下旨“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这还不够,顺治二年有下旨“以后人民所生女子禁缠足”。
顺治十七年,为此事特下诏书,有抗旨缠足者,其父若夫者杖八十,流三千里。康熙三年又发布禁止缠足的法令,规定康熙元年以前所生女子缠足不再追究,元年以后生女,严禁缠足。
违者严处,其父有官职者交吏兵二部处置,系平民则交刑部责打四十大板,并处“流徙十年”;家长有失察者,枷号一月,责四十板,官员失察,也要交给吏部等部门处理。
这个刑罚不可谓不重,但是来来回回的折腾,还是不了了之,究其原因,还是缠足这一封建习俗背后的势力实在太强大了。发好剪,脚难禁,想禁缠足,皇帝也发愁 。
缠足原来并够不上“礼教”这个标准的,它的影响是从上到下的,也就是说,先有一帮“寻求刺激”还有时间的上层文人讨论这个癖好,正所谓“楚王爱细腰,宫中多饿死”,上层流传开来,下层效仿,一些不能谈论的癖好就这样登上了大雅之堂。
在中国古代,上层的文人是十分“悠闲”的,这份“悠闲”延续了几百年,常规的娱乐方法已经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了,于是转而追求各种更刺激的方式,比如披头散发、龙阳之好、断袖之癖、炼丹、五石散,这些标新立异的行为突出了文人的与众不同,而缠足这一癖好也是这样一步步从上到下发展起来的。
唐宋时就有对足和小脚这一异常癖好喜爱的诗句,李白《越女词其四》中的“东阳素足女,会稽素舸郎”和《浣纱石上女》中的“一双金齿屐,两足白如霜”,杜牧的《咏袜》中“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北宋词人苏轼《菩萨蛮·咏足》中有“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而这一变态的喜好在清朝也有,清朝文人李渔在其《闲情偶寄》中甚至公然声称:小脚“香艳欲绝”。玩弄起来足以使人“魂销千古”,他将小脚的玩法归纳出了48种之多。如:闻、吸、舔、咬、搔、脱、捏、推等。
在满清入关后,剪发“压断”了我堂堂大明王朝文人的风骨,保不住自己的头发,就强令女儿缠足来表达不满,这就是所谓的“男降女不降”。
大明的文人虽然被清朝统治者打断了脊梁,但还是依靠让女人缠足进行了高贵的反抗。这份反抗甚至影响到了女性的婚姻,媒人上门,第一句问的不是样貌,而是:“她的脚有多小?”
啧啧,难怪小脚能成为清朝皇帝都无法禁止的习俗,在封建社会,文人们就相当于今天的大V,大V们喜好的,也让下层的百姓们随之效仿,大V们厌恶的,下层百姓也弃之如敝履,几千年过去了,这一现象依然没有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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