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历史,自秦朝以来,基本就是儒家的发展史。随着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思想政策的实施,儒家开始正式作为封建帝国的官方哲学而流传於世。儒家最核心的思想,就是提倡人治,靠圣哲、贤人的力量感化众生,来达到巩固统治的目的。
可就是这样一个提倡人治的学派,竟然诞生出一个提倡法治的儒学宗师,他的思想学说,影响了整个封建时代,是儒家先秦时期最富盛名的代表人物之一。如此独树一帜而惊才艳绝的人物是谁呢?
姓氏被叫错两千多年的悲剧人物,这个人我们多多少少听过他的一些名头,他叫荀子。
荀子名况,字卿,周朝战国末期赵国猗氏人,也就是今山西安泽人。战国著名思想家、文学家、政治家,儒家代表人物之一,时人尊称“荀卿”。
人们一般都以为荀子姓荀,这其实是一个错误。有人说,西汉时为避汉宣帝刘询讳,因“荀”与“孙”二字古音相通,所以称呼荀子为孙卿。
可是,除《史记》,先秦两汉的着作都称荀子为“孙”。特别是《荀子》一书,几乎都称“孙”。韩非为荀子学生,其着作也称“孙子”。所以,称荀是后起之说,荀子当为孙子。
“三进三出”的最牛校长
荀子是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的集大成者,也是先秦儒家的最后一位大师。后人对荀子争议颇大,有的说他是孔门嫡传,有的说他是儒门异端;有的说他是法家,是黄老思想家,有的说他是经师,是专制主义理论的祖师……
荀子之所以如此引人非议,在於他思想之驳杂。先秦诸子的思想倾向都很鲜明,学派归属一般不成问题。只有荀子是个例外,在他的统一的理论体系中融汇了不同学派的思想观点。正是这种“海纳百川”的学术气象,奠定了荀子思想巨人的独特地位。而他这种驳杂的思想来源,与他在稷下学宫的经历是分不开的。
稷下学宫可谓是中国最早的综合性学术机构,齐国稷下之学正盛,齐王招集天下贤才而“尊宠之”。田骄、慎到、接子这些着名的学者,都齐聚齐国稷下学宫,号为列大夫,享受优渥的政治生活待遇,不治而议论,作书以刺世。荀子来稷下游学,但他对诸子之事都有批评,认为“非先王之法”,当时的他已经五十岁了。
公元前286至前285年,齐王灭掉了宋国,荀子曾进行谏诤要重视德治,但当时刚取得军事胜利,正在高兴头上的齐王怎麽会扫自己的兴呢?荀子的主张当然不获采纳,於是失望的荀子就离开了齐国,结束了他第一段稷下学宫的生涯。
公元前284年,燕将乐毅率燕、赵、韩、魏、秦王国之师攻齐,陷齐都临淄。齐襄王复国后,吸取先王的教训,又招集亡散的学士,重整稷下学宫,“修列大夫之缺”。这时,荀子在楚国,正逢秦将白起攻楚,陷郢烧夷陵,举国大乱,楚人仓惶迁都於陈。
荀子在战乱中离楚来齐,参加稷下学宫的恢复重建工作。由於田骄等老一辈的学者已死,慎到、接子又不在齐国,荀子凭他的学识和才德,在复办的稷下学宫中“最为老师”,“三为祭酒”,可谓稷下学宫的领袖,成为稷下学宫有史以来最牛的校长。
一生漂泊,客死他乡
齐襄王死后,荀子在齐国郁郁不得志,秦国於此时聘请他入秦,荀子遂离齐赴秦,对秦国的政治、军事、民情风俗以及自然地形等都进行了考察。他建议秦昭王重用儒士,“力术止、义术行”。秦昭王虽然口头称善,但他事实上正忙於兼并战争。所以荀子的学说在秦国无法得到推广,於是荀子又只好离开秦国而往游他国。
后来,荀子到了赵国,曾在赵孝成王前与临武君议兵,提出了“善用兵者”“在乎善附民”的主张,以“王兵”折服了临武君的“诈兵”,使赵孝成王和临武君都不得不称“善”。但处於“争於气力”的当时,赵王“卒不能用”。於是他只好离开家乡而又回到齐国。
齐国这时齐王建在位,但朝政由齐襄王的皇后控制。荀子向齐相进言,论述齐国内外大势,劝他“求仁厚明通之君子而托王焉与之参国政、正是非”,并对“女主乱之宫,诈臣乱之朝,贪吏乱之官”的弊政进行了批评。
结果,正如《史记·孟荀列传》所载:“齐人或谗荀卿,荀卿乃适楚,而春申君以为兰陵令。”荀子冷言进谏反而受到了谗言的攻击,因此他在齐国再也呆不下去了。於是他转而赴楚,正碰上楚灭鲁新得兰陵之地,因而被春申君任命为兰陵令。
荀子在楚为兰陵令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他任职不久,就有人向春申君进谗,於是他只好离楚而回到赵国。在家邦,荀子这次得到了较高的礼遇。任他为“上卿”或“上客”。楚人听到后,就劝谏春申君,春申君又“使人请孙子於赵”。荀子致信辞谢,对楚政多所批评。春申君深为后悔,又一再坚请。可能是为春申君的诚意所动,荀子又回到楚国,复任兰陵令。
前238年,楚考烈王卒,春申君死於政治斗争。荀子失去政治上的依靠,废官居家於兰陵。“着数万言而卒,因葬兰陵”。最后客死於兰陵,结束了他短暂而又辉煌的传奇人生。
“法律和道德一样重要”
在春秋战国的战乱年代,学者们的观点大多“非黑即白”:有的觉得道德至上,道德能让统治更稳定和谐,比如儒家;有的认为法律是万能的,一切问题用法律都能得到圆满地解决,比如法家。
作为独树一帜的传奇人物,荀子,一个儒家的“宗师级高手”,他思想最大的亮点就在於,他在强调德治的同时,并没有处於学派观点的偏见,清晰地认识到法律可以弥补许多道德“管不到”的灰色地段,德治与法治应该放在同等的地位,它们之间是相辅相成的,这就是他“隆礼重法”的着名思想。
“隆礼”“重法”,是荀子对儒家思想进行改造而提出的新思想,这是基於人性恶的理论。他认为,人生来就有欲,“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有欲必有争,因此人性是恶的。“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要发挥“礼义”的教化作用,借以改造生来不良的人性,同时还要并用刑罚制服性情顽劣之人。他在性恶论的基础上,把儒、法两家对立的政治主张结合起来。
在国家治理上,荀子非常看重“礼”。荀子认为礼从区分与调节不同人的利欲关系中产生。在治礼的过程中,不能只顾及人的欲望,而要让物与欲两者相持而长,在物质的增长和欲望的增长之间保持平衡。
在荀子看来,人的天然本性是追求利欲的,而礼的作用则在对人的利欲的无限追求作出限制,二者之间不免有冲突。为了确保公共秩序的正常运转,礼的遵循不免要诉诸於一种强制性。由此,礼转为法。因此,荀子常有“礼法之枢要”“礼法之大分”的提法,而以礼法并称。在荀子那里,礼是介於义和法之间的一个范畴。在义礼并称时,礼多是指道德。
在礼和法并称时,礼多指制度。荀子说礼是法之大分时,既是指礼为立法的原则,又是指礼作为原则的道德立场。法的制定和形式不纯属利益分配的问题,还有一个道义问题;法的一律化打破了贵族和平民的界限,使一切人平等。但是礼的持守却仍然使得有学养的人们不至於沉落。荀子可以说是顾及到现实的利欲追求和必要性而又坚持道德理想,力求在二者之间保持平衡的思想家。
也就是说,在礼法关系上,“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礼是法律制定的来源依据,法是对礼的必要补充。“宽猛相济”,礼法结合,王道霸道并用,提示出维护统治秩序的真谛,既需要暴力的强制,更需要说教的教导。
将“霸道”与“王道”杂之
中国历史上有一个着名的辩题,就是霸道为上,还是王道为上的问题。这也是儒家和法家争锋的焦点。“王道”是说君主以仁义治天下,以德政安抚臣民的统治方法。“霸道”指以武力、刑法、权势等统治天下的政策。
对礼法、王霸之争,荀子提出了“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的命题。
他认为,“王道”和“霸道”并不是不能兼容。由此提出了礼法并举、王霸统一的主张。他认为“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礼以定伦”,法能“定分”,二者可以相互为用。只是法的特点表现为通过赏罚来维护等级秩序。
荀子毕竟是一位儒家的学者,他认为在礼与法的关系上,还是礼高於法,礼为法之大本。只讲法治,不讲礼治,百姓只是畏惧刑罚,一有机会仍会作乱。他把“法治”成为“暴察之威”,“礼治”称作“道德之威”。法治至其极也不过为“霸”,而不能成“王”。如果以礼义为本,则法治就可以更好地发挥作用了:“故礼及身而行修,义及国而政明,能以礼挟而贵名白,天下愿,会行禁止,王者之事毕矣”。
也就是说,礼义是立法的精神,是立法的原则。如果人们爱好礼义,其行为就会自然合法,甚至不用刑罚,百姓也能自然为善。总之,荀子的礼法兼施、王霸统一,是对对礼法、王霸之争的总结,开创了汉代儒法合流、法儒并用的先河。
思想光辉照古今
荀子“隆礼重法”的政治学说,对於维护长达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专制体制产生了深远影响。
谭嗣同说:“两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纵观历史,我们发现谭嗣同说的基本属实,历朝历代的皇帝,虽然都尊崇儒学,但都基本沿用了荀子“隆礼重法”的主张。
事实上,汉王朝建立后,经过汉初黄老之学的盛行和汉武帝的“独尊儒术”,至汉宣帝时,荀子“隆礼重法”的政治学说遂被确立为“霸王道杂之”的基本国策而延续下来,也被称之为“儒皮法骨”,就是外表包装了层儒家思想,其实奉行的是法家学说。
汉以后的历代封建王朝,莫不以儒家文化与法家文化互为表里,以礼治与法治、王道与霸道兼施并举,作为维护和巩固封建政权的基本国策,这充分反映了荀子学说对中国封建文化的深远影响。
直到今天,“隆礼重法”的思想依然具有借鉴意义。我们从近代走到今天,打破了人治的尊崇,实现了法治的普及。虽然现状依然不容乐观,很多人对法律依然存在误解,但我们需要警醒的是,法律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法律并不是万能的,我们不能从一个“人治”的极端,又走向一个“法治”的极端,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去深思其中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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