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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既然没有摄像头,犯人犯罪后为什么不跑(比现代是容易,但是在古代也不容易)

说历史 2023-06-08 07:55:42

古代既然没有摄像头,犯人犯罪后为什么不跑(比现代是容易,但是在古代也不容易)

古代没有摄像头,犯人为何不直接逃跑

经常看到影视剧的朋友们会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古时候又不像我们现代一样有那么完整的防止越狱的措施,也没有监控,为什么古时候在大牢里面的犯人们不越狱呢,或者说,为什么越狱成功的案例那么少呢。

第一方面的原因,就是古时候朝廷针对监狱里面的罪犯所采取的措施了,虽然没有现在这么完善,但是在古代也是很严格的了,那时候会把犯人们根据他们犯罪的罪行大小,分为不同等级的囚犯,对于不同等级的囚犯,所安置监狱的防护措施也是不同的,等级越高,狱中的设置越多越严格,所以对于普通刑犯来说,没有越狱的必要,对于重刑犯来说,越狱又是不可能的事。

其次就是政府对于官员的施压了,一但有人越狱成功,政府就会对当地的官员施加压力,要想保住官职,自然是要倾尽全力捉拿逃犯的,很多的逃犯越狱之后也会被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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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没有身份证,也不会被摄像头监视,为何古代被诛九族者不逃跑?

古代没有身份证,也不会被摄像头监视,为何古代被诛九族者不逃跑?在我们现在人看来,他们是不是傻?那肯定不是的。古代人没有身份证,但是每家每户也都是登记在目的,就像是我们的户口一样,必须要登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是逃不掉的。


被诛九族的都是大户人家,庭院深深,四周都是围墙包围,只有个总大门。当前来缉拿犯人的士兵来了,他们也是刚收到被诛九族的消息。因为古代的通讯信息落后,朝廷下达的命令要很久才能传达到,而且信息比较封闭,当士兵到了,宣读被处罚的通知时,那才是他们最先听到的消息。这时士兵已经将整个府宅包围了,所以你想逃也是插翅难飞。


但也不乏有些小道消息先传过来的即使早先有人真的逃了出去,也是会被抓回来,因为古代的交通不是很发达,被抓回来后将对其进行更加严厉的处罚。所以后来他们也就没有了想要逃跑的打算。那些逃跑的下场他们想想就害怕。


在古代如果逃跑是有人举报的,被诛九族的都是七大姑八大姨,如果不举报,将会受到和犯人一样的处罚。古代会到处张贴告示,通缉犯人。又不像现在人会化妆易容术,随便用些东西掩饰一下,都可以逃出去,古代不行,科技落后,这些过惯了大富大贵日子的人家如果出去了是很难生存的。

综上所述,古代人被诛九族不逃跑就不足为奇了。

在没有身份证和摄像头的古代,为何被诛九族者不逃跑?

实际上,中国古代虽然没有身份证,但是却又能够起到身份证作用的类似的?证件?,比如明朝的路引。

此外,中国早在商朝时期便已经产生了模糊的户籍制,至汉朝的?编户齐民?则已经是一套相对完善的户籍制度了,此后再经历朝历代的发展,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也更加趋于完善。

当时的统治者之所以制定户籍制度,显然是出于政治原因,说白了是限制百姓的流动,只有百姓定居于一处,才能够更好的管理,才能够保证他们不会制造麻烦,即便制造了麻烦,统治者也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获取他们的信息,从而解决麻烦。

所以,犯了事的人想要逃跑虽然不是不可以,但是会很麻烦,或者说很困难,因为官府不可能给罪犯发放能够让他离开所在地的?身份证?或者?通行证?。

我在这便以明朝为例,说一说为什么被诛九族的罪犯为什么没有选择逃跑,而是选择在家中坐以待毙。

《弘治大明会典》第一百二十三卷规定:?凡军民人等往来,但出百里即验文引。如无文引,必须擒拿送官,仍许诸人首告,得实者赏,纵容者同罪。天下要冲去处,设立巡捡司,专一盘诘往来奸细及贩卖私盐犯人逃囚,无引面生可疑之人。?

不管是军是民,只要离开户口所在地,便得需要查验文引,文引由官府发放,既能作为一个人的身份证,也能作为通行证。

可是,如果你没有文引的话,你会被抓。对于你有没有文引这事,除了官府的查验之外,还允许别人告发,一经查明你确实没有文引的话,告发者还能得赏钱。相反,如果有人明明知道你没有文引却不告发的话,和你同罪。

除此之外,明朝还在重要地段设立巡检司,专门盘查陌生面孔又没有文引的人。

对于没有文引的人的处罚,《明律》也有明确的规定:?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边缘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出外境者绞。?

没有文引想要偷偷过关口或者渡口的,一经发现则杖打八十;过关口不走规定的门的,过渡口不走规定的渡口的,杖打九十;偷渡边关的,没成功的杖打一百,判刑三年,已经偷渡出境的抓回来判处绞刑。

明朝已经用明确的法律条文限制了百姓的流动,真想去哪的话,老老实实找官府申请文引,没有文引就老老实实在家待着,别出百里范围之内。

被判诛九族的罪犯,能有经得起盘查的文引吗?可能性很低。

除了制定出了文引这一政策由官府对百姓进行监督管理之外,明朝太祖皇帝朱元璋也给百姓规定了类似的?政治任务?。

朱元璋在洪武十九年颁布了一个律令:?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

这条规定的意思是老百姓自己一定要知道邻居家有多少口人,还要知道彼此从事什么工作,如果一家人全在家中,没有离开的话,必须报备给县、府、州三级政府知道,市集和村庄中绝不能出现游手好闲的人。

看看,游手好闲也是罪,因为游手好闲意味着没有收入,也就可能会干犯法的事,属于危险分子。

如果违反这条规定的话,将会受到惩罚,《大诰续诰》规定:?一里之间,百户之内,仍有逸夫,里甲坐视,邻里亲戚不拿,其逸夫或于公门中,或在市闾里,有犯非为,捕获到官,逸夫处死,里甲四邻化外之迁,的不虚示。?

如果存在逸夫,里甲中的人坐视不理的话,一旦逸夫犯了事,里甲之人连坐,逸夫砍头,逸夫的邻居统统送去鸟不拉屎的化外之地。

这样的政策法律,想逃?你能逃到哪里去?所以,被诛九族的话,还是老老实实在家等着吧,反正也跑不了。

此外,除了在法律上和制度上尽量堵住罪犯的逃亡之路以外,被诛九族之人自己本身的身份也注定他逃不了。

一个人能被皇帝叛诛九族,这个人得犯了多大的罪呀!换句话说,这个人非富即贵!这也就意味着他的家族必然是一个地方的名门望族,一个名门望族根植于一个地方,他的底细哪能逃得过皇帝的调查?

这样一个罪犯,他家有多少地,有多少房产,又多少人口,这些信息,恐怕早在皇帝叛他诛九族之前已经摆在皇帝的案上了。

更何况,一个所谓的富家豪门,说白了他们一个家族的人基本是住在一起的,皇帝真要诛他九族的话,只要派兵将他的宅子围起来,想跑都跑不了,即便会有几条漏网之鱼也影响不了大局。

所以,古代那些被判了诛九族的人,除了尽量多弄走几条漏网之鱼以外,罪犯本人根本跑不了,也不敢跑,只能束手就擒。

古代没有身份证、摄像头,被诛九族者为什么不选择逃跑呢?你怎么看?

现代社会的国家刑罚,反映了一个国家大多数人所认同的价值,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但是在古代,我们崇尚儒家思想,强调家族伦理,有很强的家族观念。于是就出现了一种制度,一人犯法全家连坐,以此来震慑人们,不敢轻易犯罪。


查阅史料,我们不难发现,历史上起初是没有诛九族这个词的。最早的连坐制度发源于秦国时期,叫做株连三族。据史记记载,秦文公在公元前746年颁布了这一法令。对这一法令人们普遍有两种看法,第一种是认为的“三族”主要是指犯人的双亲、妻子及儿女、同胞兄弟姐妹等;另一种看法认为“三族”指的是罪人的全部直系亲属,以及最近的兄弟姐妹、配偶。如果要是轻一点的话就只涉及到妻子和子女。

中国古代的刑罚五花八门,刑罚之残酷惨烈,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其中就有“剥皮”、“腰斩”、“凌迟”这种酷刑。但是也有一些相对“较轻的刑罚”,这种刑罚虽然不会让你死,但是其痛苦程度可能会让你生不如死。在秦汉时期宫刑就是其中一种,司马迁就曾经因为在朝堂上为李陵辩护,顶撞了汉武帝而受到宫刑。


将犯罪之人的妻女收为官奴,没收其土地和钱财也是其中的一种刑罚。人活着最大的悲剧就是钱没了,老婆跟别人跑了。这种痛苦和死了有什么区别?


汉文帝是一个比较宽容和孝顺的皇帝。等到汉文帝继位的时候,希望能够废除这些连坐的刑罚。但是,周围大臣纷纷劝阻他,告诉他,只有通过严苛的法度才能约束百姓的行为,让他们不敢有犯法和造反的心思。

就在汉文帝在思考如何改变刑罚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这件事让他改变了想法。有一个叫新桓平的方士在汉文帝面前装神弄鬼,被丞相张苍等人告发,汉文帝很是生气觉得自己的皇家威信被践踏,一怒之下诛了新桓平三族。


等到唐朝的时候,刑罚就没有那么严重了。只要你不是谋反,就不会牵扯到那么多人。在唐朝如果你犯了谋反的大罪只是杀掉本人和孩子,不会杀掉妻子的一族。年迈的老人和女人都不会受到刑罚,其余亲属则需要充军流放和作为官奴。


在明清时期,刑罚又变得比较严重。动不动就株连九族,这些人或是陷入文字狱,或者站队失败导致。从古代族诛的情况看来,九族中包括了父亲一族中的四代人、母亲一族中的三代人、妻子一族中的二代人。也就是说,如果有一个族人犯有大罪,整个家族都要受到牵连,而且相关的家族成员轻者会被收为官奴,重者会被杀头或者流放。这种杀戮杀戮,动辄就是成千上万人。


所以说,犯了大罪的人,你能跑哪里去?跑到哪里,哪里就会因为你而被株连。

在明清时期,不仅有株连九族的人更有株连十族的人,这个人就是方孝孺。


方孝孺,字希直,浙江宁海人。他素有家学,资质过人。成年后的方孝孺精通理学,他的老师是著名的学家宋濂,并且在老师的众多弟子当中是最出色的一个。在洪武十五年的时候,方孝孺受到明太祖朱元璋的召见,朱元璋觉得方孝孺一表人才,打算将他留给皇孙子朱允炆,辅助他治理天下。但是朱元璋并没有马上起用方孝孺,而是又过了十年,在洪武二十五年时方孝孺才被任用。提拔他做汉中府学教授,并且成为蜀王世子的老师。


等到朱允炆即位后,方孝孺被重用,。但是后来发生了三年的靖难之役,南京被攻破,建文帝也不知所踪。朱棣的妖僧姚广孝举荐方孝孺代草拟写传位诏书,方孝孺为建文帝戴孝不肯。并对朱棣说有长立长,建文帝死了还有建文帝的儿子可以继承大统。朱棣大怒要诛杀他的九族,方孝孺仰天大笑,毫无惧色,说就算株连十族也不怕。于是朱棣连方孝孺的朋友和学生一同九族等人全部杀死,诛杀近千人。

而且在明朝万历时期,株连十族已经成为了一个反面教材来威慑百官,在公文中也经常提到株连十族的事情,例如陈禹谟就在给皇帝的公文中曾经提到过此事。


在古代中国的社会中,就是按照家族方式生存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谁也跑不掉。四大名著中《红楼梦》一书展示给我们的就是这样的情形,四大家族,盘根错节,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当元妃在朝中受宠的时候,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然而后期家道中落,谁又能脱得了干系,下狱的下狱,出家的出家。


说了这些大家可以知道,“株连九族”主要是一个形容严重程度的称呼,并不局限于杀多少的人,并非严格的法律用语。司马迁写的《史记》一书中提到的荆轲刺秦王事件,在刺秦失败后,秦王屠杀了荆轲的“七族”。《论衡》一书中记载到秦王诛杀了荆轲的“九族”。由此可见株连九族的含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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