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古代服兵役,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小编一起看一看。
商周时期就已经有了征兵制,当时规定,每个部落成员在战争期间,都有当兵作战义务。军队的核心是王族与贵族子弟,基础力量则是由平民组成的甲士。那时作战用战车,每辆车上有驾车、持干、戈、和拿弓矢的作战人员三名,俗称“三甲士”。在每辆车的两侧与车后,配有步兵几十名,由奴隶充当。他们既是战斗员,又是伺候奴隶主的杂役。
战国时期,各国相继变法,开始建立了郡县制,兵役制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当时已经建立常备兵制度。常备兵是军队的基干,他们都是经过挑选而来。挑选时比较严格,如著名的魏武卒、秦铁鹰锐士,魏武卒要求参加考选的人穿“三层之甲”,拿一张要用几百斤力才能拉开的硬弓和装有五十支箭的箭囊,扛着戈,头带铁盔,腰配剑,带三天粮食,在半天之内走完百里路还能投入战斗。凡是中选的人,免除全家的赋税、徭役。秦铁鹰锐士相比魏武卒对体能要求更严格,还进一步增加了骑射的训练。
秦统一全国后,便出现了全国规模的征兵制。征兵以郡县为单位,郡守有征发一郡壮丁作战的权力。当时农民是兵员的主要来源。秦朝兵役和劳役都很繁重。当时全国大约有两千多万人,而被征发服兵役、劳役的就有二、三百万人。
汉承秦制,当时规定男子年满二十岁就要在官府登记,根据三年耕一年储的原则,从二十三岁起正式服役,直到五六十岁止,服役两年。一年在地方服役,名为正卒;另一年戍守边郡,叫做戍卒。正卒在本郡服役,划分兵种,加以训练。屯戍各分为两种:在都城屯戍的称“卫士”,在边郡屯戍的称“戍卒”。服役期满后,役男即可返乡,不过仍有随时应召服役的义务。汉武帝时,还出现了招募北方少数民族组成“胡骑”,招募南方少数民族组成“越骑”。东汉末年,由于军阀割据,坞堡林立,大批农民为军阀豪强所霸占,成为依附于他们的部曲,很多壮丁成了坞堡主的家兵,全国征兵制度遭到严重破坏。
三国时期开始出现了“世兵制”。“世兵”就是该户男子终生当兵,父死子承,兄终弟及。年老之后也不能退役,还要从事后勤方面的工作。兵籍与民籍分离,另立专项管理的户籍,这种兵家户籍不属郡县,而由军府管理,称为“士家”、“军户”。
南北朝后期,北朝出现了“府兵制”。西魏的宇文泰在大统九年(公元543年),广泛招募各地汉族豪强地主从军,通过他们的从属关系,带来了大量家兵、部曲等私人武装。西魏政权根据他们所带军队的众寡,授予各种不同爵位。这种使地方割据的私人武装中央化的办法,不但增强了朝延军力,同时使鲜俾部落兵与汉族封建逐渐结合,进而创建了“府兵制”。府兵由六个柱国大将军率领,每柱国下面设两位大将军,一大将军下面又有两个开府将军,共二十四军。当时府兵与民籍分开,不属于郡县管辖,他们只管打仗,不负担其他赋税。府兵制到了隋朝起了很大的变化。军府称为骠骑府,以骠骑将军为长官。军士开始编入户籍,从事生产。到隋炀帝时,府兵直接从民间征调。男子年满二十一即可参加府兵。全国府兵由十二卫分领。大业三年改骠骑将军府为鹰扬郎将。军人称“卫士”,卫府制度趋于完善,中央集权在军制上得到加强。
唐初全国共有六百三十四个府,均由十二卫和东宫六率分领。改隋朝鹰扬府为折冲府,每府府兵归折冲都尉管辖。并规定在设府的地方,人民有充府兵的义务。服役年龄是二十至六十岁。应征充当府兵的人,平日务农,征发时自备兵器,粮食。这实际上是一种兵农结合的兵役制度。征调服役的人,定期宿卫京师或者戍边。战时出征,战事完毕,即“兵散于府,将归于朝”。
唐朝中期,边患不断,府兵戍边期长,权贵还奴役府兵从事各种苦工,在这种情况下府兵大量逃亡,折冲府名存实亡,府兵制受到严重破坏。为了补充兵员,就采取了招募的办法。唐玄宗开元十一年招募蒲、同、岐、华、京兆等州逃亡的府兵和白丁充当宿卫,称“长从宿卫”,以代替府兵定期轮流宿卫的旧制度。开元二十五年下令各军镇招募长驻边疆的健儿,其家属愿意同去的,分给田地房屋。后来组成边兵,由藩镇操纵。府兵制度就基本结束。
募兵制是宋朝的主要兵制。当时有四种不同的军种:禁军、厢兵、蕃兵、乡兵。禁军是皇帝的亲兵,驻守京师,兼备征伐,是正规军。厢兵是各州募集的地方军,不进行军事训练,只给地方政府服杂役。蕃兵就是招募边疆少数民族,充当边境屯戍守军。乡兵,有招募的,也有当地征发的,经过训练作为地方防守部队。
元朝在取得全国政权前,实行部落兵制。本部落的男子十五岁以上,七十岁以下全部当兵,下马放牧,上马攻城。本族人建立的“蒙古军”与后来吞并各部落建立的“探马赤军”是它的主力。进入中原后,抽调二十岁以上的汉人壮丁建立“汉军”。作为戍守当地的地方军。
明朝实行“卫所制”。军队组织有卫、所两级。一府设所,几府设卫。 1名卫设指挥使统帅5个千户所,统兵5600人。千户所由1名千户统领,辖10个百户所,共1120人,百户所由百户带领,辖2个总旗,共112人;总旗辖5个小旗,共50人;小旗10人。遇有战事,兵部奉旨意调军,任命领兵将官,发给印信,率领从卫所调发的军队出征。战争结束,领兵将官交还印信,各军各回卫所。兵士有军籍,世袭为军,平时驻防或开荒屯田,如朱元璋所说“吾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粮”。
清朝早期实行“旗兵制”。开始,以部落为单位组成“旗”,旗是军政合一的组织,旗民平时为民,战时为兵。因此,旗兵制就是部落兵制。公元1615年,努尔哈赤将满、蒙、汉族力量编成八个旗,分别用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白、镶红、镶蓝八种色旗作标志。这就是“八旗军”的由来。清统一全国后,参照明朝卫所制以汉人为基础组成了“绿旗军”(以绿旗为标志,又名“绿营兵”)。绿营兵以营为建制单位驻守全国各地,兵员时有增减,最多时达到了六十多万人。清朝后期为了镇压太平天国运动,清朝允许各地招募壮丁兴办“团练”助剿,规模最大最出名的便是“湘军”。和以往招募士兵不同的是湘军内部奉行将必亲选,兵必自招的原则,简单来说就是一个营一名统领,统领亲自挑选营官,营官亲自挑选哨官,以此类推。如要撤换某个将领就要把该将领下面的军队全部解散,新任将领重新招募,另起炉灶。后来清朝统治者仿效“湘军”制度在各地创建“练军”。甲午战争后,清政府开始仿效德国和日本军制,创办新军,并将原来各地军队改为巡防营。
毫无疑问,兵役制会影响球员的职业生涯,尤其是对于孙兴慜这样已经跻身于欧洲顶级联赛的优秀球员,服兵役意味着让他远离高水平的足球,当他服役结束,还能否够保持之前的水平与状态,就完全是未知数了。
而很遗憾的是,这一次他们没能如愿,韩国国奥在奥运会1/4决赛中负于洪都拉斯国奥,无缘奖牌。
由于特殊的历史与政治原因,韩国的征兵制度与大多数国家不同,无论是对于普通民众,还是对于体育界或者娱乐圈的明星,只要是成年男性,就很难回避这个问题。本期奇闻球事,就主要来聊聊韩国的兵役制度,以及这个奇特的制度是怎样影响到孙兴慜等现役的韩国男足球员的。
为何是韩国?
上世纪50年代后期到70年代,是韩国经济腾飞的年代,产业结构的转型带动了经济的发展,这一度创造出所谓的“汉江奇迹”,让韩国一举跻身发达国家的行列。我们现在所熟悉的韩国品牌,如三星、LG与现代等,都是这个大发展年代的产物。当时,韩国与香港、台湾、新加坡共同成为了东亚地区经济发展的尖兵,一度被并称为“亚洲四小龙”。
汉代兵制是全国皆兵的。在西方,直到近代普鲁士王国在俾斯麦为相时历经了不得已的压迫才发明这样的制度的,而我们在汉代也就早已实行了。一个壮丁,到二十三岁才开始服兵役,这一规定也有其内在的意义。因为二十才始成丁,照理可以独立耕种。就农业经济言,无法多产,只有节用,所谓“三年耕,有一年之蓄”,照一般情形论,年年丰收,是绝对不会的。平均三年中总会有一个荒年,来一个荒年,储蓄就完了。倘使三年不荒的话,六年就该有二年之蓄,九年就该有三年之蓄。而农业社会,也绝对不会连熟到九年以上,也不会连荒到三年以上。一个壮丁,二十受田,可以独立谋生,但要他为国家服兵役,则应该顾及他的家庭负担。所以当时规定,从二十三岁起,照理他可以有一年储蓄来抽身为公家服役了。这一制度,不仅是一种经济的考虑,实在是一种道德的决定。我们评历史上一切制度,都该注意到每一制度之背后的当时人的观念和理论。政治是文化中重要一机构,绝不会随随便便无端产生出某一制度的。在汉初,政府中人,本来大部由农村出身,他们知道民间疾苦,所以能订出这一法规。近代的中国人,往往蔑视自己以往的政治传统,又说中国没有成套的政治理论,没有大的政治思想家。当然在中国以往著作里,很少有专讲政治理论的书,也很少专以政治思想而成名的人物。这并不是中国人对政治无理论,无思想。只因中国读书人多半做了官,他们对政治上的理论和思想,早可在实际政治中表现了。用不着凭空著书,脱离现实,来完成他书本上的一套空理论。于是中国的政治理论,早和现实政治融化合一了。否则为什么皇帝和宰相定要分权呢?为什么仕途必经察举和考试呢?为什么田租该力求减轻呢?为什么商业资本要加节制呢?为什么国民兵役要到二十三岁才开始呢?所以我们要研究中国以往的政治思想,便该注意以往的政治制度。中国决不是一个无制度的国家,而每一制度之后面,也必有其所以然的理论和思想,哪可轻轻用专制黑暗等字面把来一笔抹杀呢?
汉代的国民兵役,又分几种。一种是到中央作“卫”兵,一种是到边郡作“戍”卒。一种是在原地方服兵“役”。每一国民都该轮到这三种,只有第三种,从二十岁便开始了。
汉代中央军队有两支:一称南军,一称北军。南军是皇宫的卫队,北军是首都的卫戍部队。当时南北军全部军队合共不到七万人。各地方壮丁轮流到中央作卫兵一年,当卫兵是极优待的,来回旅费由中央供给,初到和期满退役,皇帝备酒席款宴,平时穿的吃的,也不要卫兵们自己花钱。
当戍兵就不同了。一切费用,都要自己担负。论到戍兵的期限,却只有三天。这又是沿袭封建时代的旧习惯。封建时代国家规模小,方百里便算大国了。如是则由中央到边疆,最远也不过五十里。要到边疆戍守,只要半天路程。若在边三天,前后共不过五天就回来了。这在封建时代,戍边不是件苦事,随身带着五天干粮便够。秦始皇帝统一天下以后,似乎没注意到这问题,还叫老百姓戍边三天。由会稽(江苏),到渔?(热河),在政府说来,还只要你服役三天,这是从来的旧传统。可是路途往返,就得半年以上,衣装粮食要自己带,多麻烦呢?天下一统了,国家体制变了,而秦始皇帝的戍边制度却没有改,或许政府事情忙,而且兵力统一了六国,得意忘形,没有注意到这些小节上,然而因此就引起社会大?动。陈胜吴广的革命,便由此而起。近代中国人都好说中国二千年政治没有变,试问古今中外,哪有如此理?亦哪有如此事?就论戍边制度,一到汉代就变了。汉代戍边还只是三天,可是你可以不去,只要一天出一百个钱,三天三百钱,交给政府,便可免戍。有一百个人不去,应该是三百天的免戍费,由政府把来另雇一人肯去的,一去便要他服三百天的戍役。他也得了这一笔钱,不仅足够在边用度,并且还可留一点安家,这是一种变通办法。照理论,则人人该戍边三天,纵使宰相的儿子也不能免。汉代曾有一个宰相,真叫他儿子亲到边疆去,真当三天戍卒,这便成为历史上的佳话了。
汉郡长官有太守,有都尉,犹如中央有丞相又有太尉一般。太守是地方行政长官,都尉是地方军事首领。地方部队即由都尉管。凡属壮丁,每年秋天都要集合操演一次,这是一个大检阅,名为都试,为期一月。期满回乡。国家有事,临时召集,这是一种国民兵。各地方并就地理形势,分别训练各兵种,如车骑(骑兵和车兵)楼船(水师与海军)材官(步兵)之类。
中央有南北军,边疆有戍卒,地方上有国民兵,国家一旦有事,这三种军队都可以调用。
国家除了服兵役之外,还要服力役,这是春秋战国直至秦汉以下历代一向有的一个大问题,现在我们则变成历史事件来讲述了。力役是每个壮丁替国家做义务的劳工。好像现在要修飞机场,造公路,就召集民工一般。只古代是纯义务的。全国壮丁按册籍编定,每人每年一个月,替国家义务做工,这在汉代唤做更卒,更是更替轮番的意思。如是则一个农民,既要到中央当卫兵,又要到边疆当戍卒,还要在地方上服国民兵役,都试譬如我们开一个秋季运动大会,这还比较轻松,而每年一月的更役,却比较国民兵役吃力些。但若不去践更(上番),按当时规定,出两百个钱给政府,也可以代替。
除了上述三种兵役和一种力役外,每个国民还须纳人口税,连小孩子都有。说到这里,却有一严重的问题。当时政府并没有为民众安排一个生活的基础,全国土地并不是平均分配的,也没有设法使国民人人就业,而却要国民人人向国家尽职责。遇有不克尽此政府所规定的职责的,那便就是犯法了。犯法就得抓去,有的便因此充当官奴,强迫在各政府衙门里做苦工。于是有的人便宁愿出卖自己,做私人家的奴隶。当时规定,奴隶也须缴人口税,而且须加倍缴。但这是由养奴隶的主人家负担的,不干奴隶自身事。因此汉代的奴隶特别多。要是在后代,无业谋生,还可以做乞丐、做流氓,政府不会来管。但在汉代是不许可的。你要当义务兵,你要去修飞机场、公路,你要纳人口税,你的名字住址,都在政府册子上,不去就要出钱,出不起钱便是犯法。你做乞丐了,户口册上还是有你的名字,你还该向国家负责。于是只有把自己出卖给人家做奴隶。当时做奴隶,并不是出卖自由,只是出卖他对国家法规上一份应尽的职责。政府要禁止此风,便规定奴婢的人口税加倍征收。但有钱的养着大批奴隶,反可发大财。譬如入山烧炭、开矿之类,全需大批人工。出卖为奴,便如参加此发财集团。因此奴隶生活,反而胜过普通民户。这在《史记货殖传》里讲得很详细。这是汉代的奴隶制度。和西方罗马帝国的农奴完全不同。罗马的农奴多半是战争得来的俘虏,汉代的奴隶是农民自己游离耕土,来参加大规模的工商新生产集合。如何可相提并论呢?
汉代除却规定的义务兵役外,民间还有义勇队,志愿从军的。国家有事,可以自由报名。这叫做良家子从军。那些都是比较富有的家庭,尤其是居家近边境的,平常在家练习骑马射箭,盼望国家有事,报名从军,打仗立功,可以做官封侯,这风气在边郡特别盛。像陇西李广一家便是一著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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