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古代发配犯人很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在电视剧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许多犯了重罪的人,都会被判处发配千里的边疆处刑。这样的刑法,在史料书籍中也有过记载,就比如在《水浒传》一书中,就有很多好汉因为犯罪被发配到了边疆。
朝廷设立这个刑法的意义何在呢?
要知道,将这些犯人发配至边疆,路途遥远且危险不说,还需要浪费好多个衙役来负责押送。毕竟凭这群人的条件是骑不起马的,他们必须靠双脚走到边疆去,这个路程不说来回,光是到达目的地都可以把人累死。
负责押送的衙役还好说,顶多就是浪费几条人命,但是,这一路上要凭借两条腿走到发配地区,其中包括了这么多犯人,那得损耗掉多少粮食啊?
在那个粮食无比重要的年代,为了一群犯人去浪费掉这么多粮食值得?要我说,直接把他们关押起来,或者直接杀了多好啊!不仅省事,还不用浪费太多的粮食。其实,古代的皇帝这么做,还是有一定理由的。那不然他除非脑袋被门夹了,千里迢迢的把这些人送到边疆,结果一点意义也没有,那不是白白浪费了人力物力吗?
古人为何不把犯人关进牢房?而是发配边疆?仔细一想,古人真高明!
“发配边疆”在古代是一种仅次于死刑的重刑,最早的时候,国家制定这种政策,目的是为了给边疆那边补充兵力。后来又经过几个朝代的开发,将他们视为了开发区的劳动力,也就是说,把他们派过去实际上就是压榨这些人的劳动力,为边疆的开发做出贡献。
对犯人的折磨
这种行为在明朝的时候最为盛行,且流放地大多数都分布在了极南极北之地。这可把明朝的犯人们给整惨了,要知道,这种极南极北之地不仅人烟稀少,环境还极差。
要在这种地方打工一辈子,那简直比杀了他们还难受。尤其是在天气无比恶劣的情况下,还经常会出现犯人被活活冻死的可怕画面。可以说,这种刑罚除了对朝廷的建设大有帮助之外,对于犯人的肉体和精神都有着一直莫大的折磨。
开垦荒地
大家都知道,中国古代作为一个繁荣无比的农业文明。那么土地贫瘠和苦寒之地,那都是方圆几里渺无人烟的。当然“渺无人烟”还是说的不够贴切,应该说是毫无人烟才对。除了被被发配过来的这些犯人们,这种地方可以说没一个人愿意长期居住。
于是,朝廷的这种流放政策,就在这种情况下很好的体现价值,不仅对犯人起到了惩罚的作用,还能对他们进行精神上、思想上的大规模改造。当然,以上这几点都不重要,最重要的,还是把犯人发配到边疆可以充实那里的人口,带去大量劳动力,进行开发。
永绝后患
但是,以上这些都不是“发配边疆”这条政策的最恐怖之处。它真正恐怖的地方在于,被流放的所有人都没有结束期,也就是说,犯人死了他的家人会代替他继续被流放。到最后,朝廷没有人用了,说不定就连跟犯人有一点沾亲带故、甚至街坊邻居都给抓走流放。这种一个人死,还得连累身边所有人的感觉,真的叫做一个凄凄惨惨戚戚,可以说是生不如死了。
所以,当时无论是谁,遭受到了流放,他都一定会觉得自己很不幸。这种感觉就好比一些视死如归的人 ,他们可以不惧怕死亡,但就怕自己死后把所有人都连累了的后果。
毕竟,在古代“孝、义”这两个字被人看的比什么都重要。有的人为了替父母报仇雪恨,可以不惜身死,有的人又为了所谓的义气,能够散尽毕生家财和一条性命。这些不惧死亡的人,一想到自己死后身边所有人都会被连累,就会变得更惜命,而在那种劳动下,越惜命的人到最后死的越惨。
因为古代的衙役押送犯人的话,在遥远的路途中是有油水可以捞的,并且行动还比较自由,虽说路程比较远,但是有银子可以拿,这对于衙役来说,辛苦点不算什么。古代被发配的犯人一般都是朝廷大臣或者是家族比较显赫的。衙役在押送犯人的途中,犯人为了在路上生活的好点,所以犯人的家人都会贿赂犯人。
衙役在犯人身上,其实可以得到很多的好处。比如衙役在押送犯人的路程中,通常情况下,朝廷都会给衙役路费,而这些路费对于衙役来说,完全是可以独吞的,毕竟押送的路程比较遥远,但是这也算是一笔比较划算的买卖。
犯人即便没有什么亲人,如果想要在路上过得好点的话,自然是会对衙役好一点,有些甚至直接笼络犯人。并且在押送犯人的过程中,犯人有可能会为了一顿饭,从而贿赂衙役,而这时候的衙役捞到的油水也就更多了。其实,对于古代的衙役来说,虽说押送犯人的路程中上千里之远,但是对于衙役来说,和衙门里的活相比,押送犯人还是比较轻松的活计。衙役在衙门中干的活都是非常累的,衙门里的活,大多都是吃力不讨好的,一般都是那种拿着微薄的工资,干着和劳动不匹配的工作。虽然对于衙役来说没什么,但是押送犯人有很足的油水可以捞,这是多少人都抢破头都抢不到的好事。
同时,衙役在押送犯人的时候,其实是比较自由的。即便因为赶路想要休息一会儿的话,那么也是可以休息的。而押送的犯人一般都是贵族子弟,对于贵族子弟而言,毕竟从小都没吃过苦,所以,当这些贵族子弟被流放之后,为了在路途中吃食丰富一点,应该会贿赂衙役。
在看电视剧的时候,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些犯人犯了罪之后,会判流放的处罚,犯人需要步行前往数百甚至数千里之外的苦寒之地,这一路上会遇到什么,根本无法想象,会有人直接就死在了去流放之地的路上。那古代为什么会有流放这种刑罚,犯了罪把他们关起来不好吗,为什么一定要他们前往那样的地方去受罪?流放到底是有什么用处的吗?
古代与现代不同,古代没有现代那么繁盛发达的物质,粮食仍然是占据着整个国家最重要位置的,很多皇帝在筹备行军作战的粮食时都会时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根本不可能会有太多的闲钱以及闲粮养活监狱里面的犯人的。
所以在古代我们就很少能看得到什么无期徒刑以及数年、十几年的监禁的,古代一般无法原谅的重刑都会被直接施予砍头、腰斩等死刑,至于其他的小罪则有各种各样的处罚,犯人只要承受一定的肉刑就可以被释放出来了。
流放充军对于古人的恐怖程度以及古人的乡土情结
除了以上这两种惩罚,还有另一种惩罚,就是我们所说的流放发配,这种刑罚要远高于肉刑,而仅仅只次于死刑,犯人流放在很多时候可以说得上是废物利用,是古代皇帝非常高明的一个决断,是重新让犯人继续发挥余热,造福国家的一个举动。
在古代的边疆都是人们避之不及的恐怖禁地,古人有着非常严重的乡土情结,除了为官和经商之外,少有人会离开自己的家乡,在古代,如果被流放的话,那即便是死,也很难回得到家乡的。
古人不仅活着的时候不想离开家乡,他们即便死了,也不想葬身在异土,古人的这种入土为安的情结是我们现代人很难想象得到的,所以一般人想到死后不能葬身在家乡,对很多人来说都是绝对无法接受的大事。
所以古代的南北边疆就很少有人愿意前往,再加上一路上路途遥远,古代又没有现在这么发达的交通系统,所以这个路途也会难倒很多人,有不少人是在前往边疆的路程中生病死亡的,所以在现代被视作荣耀的驻守边疆,在古代是一件令人生不如死的事情。
所以在古代充军边疆就变成了一种惩罚人的手段,古代充军在清朝之前一般会发配到与北方游牧民族接壤的边界,在清朝的时候因为不用担心游牧民族的原因,所以充军的地方一般会选择在新疆伊犁以及清朝统治者的老家东北宁古塔。
当然除了充军之外,古代流放犯人也有着其他的途径,那就是我们真正意义上的流放,犯人们在很多时候是被流放到南方开垦新世界的,在古代南方以及西南一带对中原王朝来说是真的非常蛮荒。
被流放开垦土地的犯人以及古人物尽其用的智慧
因为没有现代发达的工业,再加上南方的各种热带森林非常的茂密,一路上蛇虫猛兽、瘴气横生,对很多没有生活在这些地方过的人来说简直仿佛绝境一般让人绝望。
他们被流放到这些地方之后,所做的事情就是将附近的森林变为农田,为整个王朝开垦新的土地,增加可耕种粮食的土地,将不适合中原汉人生存的土地硬生生变成了可养活不少人的农田,这就是古代王朝将犯人流放的目的。
收押监狱肯定是不可能的,非常浪费粮食,这个时候流放就是一件变废为宝的事情,既让犯人受到了惩罚,又能给整个国家带来好处,何乐而不为?
南方比较著名的流放地是现在的广西以及海南一带,而清朝非常著名的流放地就是我们所说的宁古塔了,宁古塔位于清王朝的最北方,是清朝最大的流放地,位于现在的黑龙江与俄罗斯的边境线以及延伸到西伯利亚的边缘。
被发配到宁古塔的披甲人就相当于现代的农垦兵团,在去打仗的同时又做着开垦耕地的工作,除了披甲人之外,还有许多其他的犯人,同样也做着开垦最北境耕地的工作,可谓是有效的利用了犯罪人员,从某些程度上杜绝了犯罪的发生。
所以说我觉得流放犯人是古人智慧的一种体现,古人发挥了物尽其用的特点,充分利用到了每一份的人力物力,将合适的人安排到了合适的地方,又能减少关押犯人所造成的食物浪费,从这一点来说,我觉得古代是比现在要做的好的,如果也将现代犯罪的人放到最危险的地方工作,诸如矿洞这种地方,而不是在监狱里面安稳的度过天年,那我觉得就会减少不少的犯罪率。
在我国古代,流放是一种很常见的刑罚。所谓“流放”,就是指将已经定刑的犯人,押解到偏远地区,以此来对其罪行进行惩治。说起来,流放这一刑罚,也算是历史悠久。早在春秋时期,就有了关于流放的记载。不过就当时的情况来说,将犯人流放这一想法,可能也只是统治者突发奇想,出现的次数非常少。
流放在汉朝时开始逐渐频繁地出现。在南北朝时期,则成为仅次于死刑的一等重刑。到了隋唐时期,以“徒流刑”为中心的五刑制正式确立。自此,流放便一直被作为惩治重犯的重刑,一直到清朝末年才废除。流放罪之所以是重刑,主要是由三个原因造成的。
其一,流放的目的地一般都在偏远之地,像唐宋时期经常出现的岭南、海南等地,通常都被认为是极其偏远且荒凉的地方。
其二,流放可不是旅游,犯人必须全程徒步行走,并且不得借用交通工具。
其三,流放过程中犯人一般都身戴枷锁,脚上还有脚链,终日负重行走,而且一般持续时间很长。说起来,流放过程中,除了犯人遭罪之外,押送的犯人的衙役也会非常辛苦。
衙役虽然比犯人相对自由,但要顺利完成押解工作,其实同样有很多难点。就时间上来说,押送犯人是有时间限制的。衙役必须根据路程的远近,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押解任务。大部分朝代对此都有明文规定,衙役每天必须至少押送犯人50里。就环境上来说,犯人前往的都是偏远地区。很多偏远地区,并没有官道可走。这也就意味着,衙役在大部分时间里都没有办法住进客栈,只能在野外休息过夜。而且衙役们必须跟着犯人翻山越岭、跋山涉水,哪怕跌倒扭伤,也只能忍着疼痛继续前行。
就危险性来说,在野外过夜时,不仅要提防蛇虫鼠蚁的叮咬,更要担心山林中突然窜出的猛兽。除此之外,像《水浒》中鲁智深搭救林冲的故事一样,衙役们还要随时担心犯人的同党前来营救。稍不注意,就会被犯人同党们斩杀当场。哪怕犯人同党们绕过了他们,但犯人被劫走后,回去也没有办法交差。因此,对于押解犯人这份差事,大部分衙役们通常都是敬而远之。毕竟一旦接受任务,除了要长期远离家人,历经苦难不说,还得随时提心吊胆地过日子。
然而尽管押解工作千难万苦,也有少部分衙役,会争抢着去接受这份差事。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古代押解犯人的衙役一般有两种:第一种是从出发地点开始,一直要负责押送到终点。第二种是负责交接协助的当地衙役。比如衙役带着犯人途径某地区时,通常会有当地的衙役前来接应,并且协助他们,走完该地区的路程。等走到该地区边境时,当地的衙役就算是顺利地完成了工作。
相对于第一种衙役来说,负责协助的当地衙役,一般押解路程较短,并且熟悉地形,因此工作的难度并不高。但一般情况下,完成这份任务的工资却通常比较厚实,因此,不少人愿意去接这份短工。实际上,但凡是押送犯人的衙役,其薪俸一般都是比较高的。而且我国历来讲究人情世故,通常在押送工作开始前,犯人的家属,还会为衙役们送上一笔辛苦费,以期望他们能对犯人好一些。
至于说被犯人同党劫持,这种情况其实并不多。毕竟“徒流刑”还勉强可以接受。要是去劫持,最终被抓到后,就只有杀头了。所以也没人轻易去冒险。总之,押送犯人的工作虽然辛苦,但付出与收获是成正比的。因此,就算辛苦,衙役们也争着去干这件事。(参考资料:《南村辍耕录—五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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