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入关后,为了更好统治汉地十八省,压制汉人反抗,在沿袭明朝制度,各省分设巡抚、布政使、按察使等要员以外,又在临近的两省、三省之地,设置统一管理数省军政大权的总督一职。
到乾隆年间以后,遂成定制:
直隶总督:驻保定,后移至天津;管辖直隶省(今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清末又兼任北洋大臣;
两江总督:驻江宁(今南京),管辖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今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上海市),清末又兼任南洋大臣;
湖广总督:驻武昌,管辖湖北省、湖南省;
两广总督:驻广州,管辖广西省、广东省(今广西区、广东省、海南省);
四川总督:驻成都,管辖四川省(今四川省、重庆市);
闽浙总督:驻福州,管辖福建省、浙江省(今福建省、浙江省、台湾省);
陕甘总督:驻兰州,管辖陕西省、甘肃省,清末又增加新疆省(今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区、新疆区);
云贵总督,驻昆明,管辖云南省、贵州省;
而山西、河南、山东三省,在之前的顺治、康熙、雍正年间,也一度设置过山西总督、山陕总督(辖山西、陕西两省)、河东总督(辖河南、山东两省),后来都裁撤了,从乾隆时期起,就专设巡抚统管一省军政,不再设置总督。
清末,又增设东三省总督,驻盛京(沈阳),管辖黑龙江省、吉林省,奉天省 (今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
和之前常设的八大总督,合称为九大总督。
其他如漕运总督、南河总督、北河总督等官职,有总督的名头,但和前面这些地方总督的本官品级都不一样,要略低一等。
各大地方总督是:“兵部尚书衔,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兼管军政,从一品的封疆大吏;
而漕运总督和河道总督,只加“都察院右都御史”衔,从一品;
乾隆后期以后,河道总督也和各省巡抚一样,是“兵部侍郎兼右副都御史”衔,正二品。
名义上,清朝各个总督当然是平级的,但实际上自有高下之分。 一般来说,都公推直隶总督居首、两江总督次之。
两广总督、闽浙总督管辖地方富庶,沿海通商,同样是热门的要职。
内陆地区的各大总督中,云贵总督因为清朝云南铜矿大规模开采的缘故,也是油水多的好缺。
张之洞因为是慈禧宠臣、钦点探花,又大力推行洋务运动,他的湖广总督也当得风生水起。
只有陕甘总督,地广人稀,常年战乱,一直算是油水最少的。
而东三省总督是清末才设立的,当时东北地区已沦为半殖民地,那里各项土地财限,早都被日本和沙俄分得七七八八了,清朝的总督和巡抚衙门,也就相当于地方维持会长。
清朝的两江总督,通常被认为是仅次于直隶总督,坐稳疆臣第二把交椅的要员。
清朝的两江,即江南和江西的合称,康熙年间,原江南省被拆分为江苏和安徽省,到了现代,江苏省又分出了上海直辖市。所以两江,就是今天的江苏、江西、安徽和上海市这三省一市之地。
坐镇江宁(南京)的两江总督,理论上管辖江苏、江西、安徽三个省的军政大权, 但不同于其他总督,两江官制经过一番别出心裁的设置,彼此互相牵制和制衡。要作为总督的官员个人有足够能力和威望,才真正抓得住权。
如湖北巡抚和湖广总督的驻地都在武昌,广东巡抚和两广总督的驻地都在广州,云南巡抚和云贵总督的驻地都在昆明,正所谓“督抚同城”,实际上这种和总督同城的巡抚,施政相当程度上被总督节制,都可算是总督的直接下属。
而江苏巡抚驻地却在苏州,并不受驻江宁(南京)的两江总督管辖,直接掌控苏南各府军政大权。 所以若是皇帝更宠信的苏抚,完全可以不理会江宁的总督。而天高地远的安徽巡抚、江西巡抚更不用说,两江总督对他们的节制,也就是个名义。
甚至管理江苏、安徽两省绿营兵的江南提督,也并不驻节江宁,而在松江府,同样与其他各省提督驻节省城,受督抚节制大不相同。
所以若是皇帝宠臣担任的两江总督,本身又有能力与威望,方可以名副其实压制三省巡抚与江南提督,成为军民兼管的三省之主,如镇压太平天国运动时期的曾国藩,否则就仅仅是个政令只行于苏北、苏中各府与江宁一城的地方民政官罢了。
清朝二百余年,最有名的两江总督,莫过于曾国藩。他刚刚镇压太平天国之后,封“两江总督,并以钦差大臣奉旨督办四省(苏、皖、浙、赣)军务,其巡抚、提镇以下悉归节制” ,有二十万湘军为辅翼,真正在苏、皖、浙、赣四省说一不二的藩镇,几类于裂土封王了。 并获得世袭罔替的一等侯爵位,并加首席大学士头衔,被称为元辅,虽然他的本官还是两江总督,却已是无可争议的当朝第一大臣,远非其他任何总督、朝官可比。
只是曾国藩年事已高,加上嫡系子孙也无帝王才,长子曾纪泽本是一介书生,即使起事成功,也不过是给自己的弟弟曾国荃,或者是李鸿章作嫁衣,才宁可自减羽翼,裁撤湘军,效忠清朝到底,以全一时令名。
岂料还是终究难得满清皇室信任,被慈禧巧借天津教案,轻轻松松毁其一世英名,沦为举国皆唾骂之“汉奸”。
现在看清宫剧,大家应该都注意到了一个官职名,那就是总督。何为总督呢?它的权力有多大呢?有清一代都有哪些有名的总督呢?今天我们就来聊一下这个话题。
总督是清朝时对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的称呼,此外也被尊称为“督宪”、“制台”等。官阶大多是正二品,但也可通过兼兵部尚书衔高配至从一品。说到总督就不得不提到它的死对头——巡抚。其实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巡抚只掌握一省的政务,而总督兼管数省,同时在政务之外也兼掌军务。
那有清一代一共设有几个总督呢?坦白说不是很多,只有八个(后来又增设了一个),而且这个八个总督地位高低也不同。下面就来给大家简要说一说。
一、直隶总督,辖直隶省(今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一部分),治保定;地位最高,为总督之首,后来直隶总督又兼北洋大臣,权势更重。
二、两江总督,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治南京,地位次之,晚清两江总督又兼南洋大臣,权势也日重。
三、湖广总督,辖湖南,湖北二省,治武昌。
四、两广总督,辖广东,广西二省,治广州,湖广与两广地位相当,总督权势也相当,只是晚清两广地位日渐重要,地位在湖广之上。
五、闽浙总督,辖福建,浙江二省,治福州。
六、四川总督,辖四川省,治成都。
七、陕甘总督,辖陕西,甘肃二省,治西安,地位较闽浙稍低,晚清左宗棠任陕甘总督时,陕甘地位只在直隶与两江之下。
八、云贵总督,辖云南,贵州二省,治昆明,地位最为低下为总督之末。
九、清末又增设东三省总督,管辖黑龙江,吉林,奉天三省,治盛京。
担任过直隶总督的名人有雍正朝的李卫、乾隆朝的刘墉、光绪朝的李鸿章等。其中刘墉只做了二十天,而李鸿章先后三次出任直隶总督,在位二十五年。李鸿章也成为清朝历史上做总督时间最长的人。最短的是张镇芳,他是袁世凯二哥的小舅子,只当了十天的直隶总督就下台了,原因是大清亡了……
如果说直隶总督是所有总督中最有权力的,那两江总督就是所有总督中最有钱的。两江总督管辖的地区是今天的江苏、安徽、江西和上海市。这些地区一直都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地。做过两江总督的名人,一点也不比直隶总督差。有于成龙、林则徐、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刘坤一等。
明清历史上,总督这一官职作为封疆大吏,可谓位高权重。在明朝时期,总督与巡抚皆为地方大员,合称督抚。但总督权力较巡抚大,巡抚位于总督之下。不过,在明朝时期,总督不是一个常设的官职,往往因为某种原因而设立。也即在明朝时期,这些总督因事而设,事毕即撤。与此相对应的是,清朝取代明朝后,总督则是常设的情况了。
所以,我们熟悉的左宗棠、李鸿章、曾国藩等清朝大臣,都担任过总督的职务。总督权力较巡抚大,多数地区巡抚位于总督之下,亦有总督兼巡抚者;总督辖区较巡抚广,一般都在一省以上。那么,问题来了,对于清朝设立的九大总督,哪一个地位最高呢?另外,在九大总督中,管辖范围最大的又是哪一个总督呢?
一
首先,在清朝时期,九大总督分别为:直隶总督、两江总督、四川总督、闽浙总督、云贵总督、湖广总督、两广总督、东三省总督和陕甘总督。其中,若论地位高低,自然是直隶总督首屈一指了。直隶总督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直隶(今天津,河北大部与河南、山东小部)的。由此,非常明显的是,直隶总督担负着拱卫京师的重任。
因此,直隶总督的人选,自然深受清朝皇室所信任。由于直隶省地处京畿要地,雍正皇帝在位时,授兵部尚书,督察院右都御史。在清朝时期,总督的官职品级通常是正二品,但是,因为治理总督兼任兵部尚书,所以其官职品级被提升到了从一品,这也是直隶总督位高权重的重要体现。
二
在清朝历史上,李卫、刘墉、琦善、曾国藩、李鸿章、荣禄、袁世凯等大家比较熟悉的大臣,就担任过直隶总督一职。在直隶总督之后,两江总督的地位也相对较高,这也是因为清朝时期,两江总督的辖区非常繁华。历代两江总督如于成龙、张鹏翮、史贻直、尹继善、陶澍、林则徐、裕谦、牛鉴、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刘坤一等皆为清代重臣。
在清朝时期,两江总督不仅管辖了江南省,也包含了江西省。江南省的范围大致相当于今上海市、江苏省和安徽省。无论是明朝的“南直隶”,还是后来清朝的“江南省”,皆为当时全国最富裕的地区之一。清初时,江南一省的赋税占全国的三分之一,至于每期科举,也是江南省上榜了最多的人才。
三
基于此,两江总督的地位,可谓仅次于直隶总督,甚至在某些时期媲美直隶总督了。比如在清朝初期的三藩之乱中,吴三桂因为无法攻下江南省,也即无法摧毁清朝的赋税体系,这让清朝越战越勇,从而最终平定了三藩之乱。而在太平天国运动中,太平天国选择定都南京,自然也和江南省的富饶存在直接的关系。
到了清朝雍正皇帝在位时,授予两江总督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之官衔,因此,和直隶总督一样,两江总督也是从一品的官职品级。在直隶总督、两江总督之后,清朝九大总督中的其他几个,实际上并没有太突出的了。在管辖范围上,清朝九大总督中,自然以陕甘总督的管辖范围最大了。最初,陕甘总督管理陕西、甘肃两省。
四
最后,但是,自公元1884年,陕甘总督兼辖新疆,所以,陕甘总督的管辖范围,无疑是最为辽阔的了。不过,虽然管辖范围最大,但是,陕甘总督为正二品的官职品级,也即低于直隶总督和两江总督。在清朝时期,如果从一品大员和正二品大员同时担任总督,那这个正二品官员就要向从一品大员行礼,虽然他们的职位相同,但是却在官职品级上有所不同,这不仅体现在礼仪规格上,更体现在俸禄待遇上。
此外,就两广总督来说,负责广东、广西的大小事务。清朝中期和后期,两广地区不仅爆发了太平天国运动,也是清朝和列强交锋的重要地区。因此,两广总督也逐渐兼任兵部尚书,从而将自己的官职品级从正二品提升到了从一品。在清朝历史上,林则徐、琦善、曾国荃、张之洞、李鸿章等大臣,也曾担任过两广总督这一要职。
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实行的是督抚制。当时全国划分为23个省,每个省设一名巡抚,为主管一省民政的最高长官。总督权力比巡抚大得多,但与巡抚之间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总督和巡抚都是对上直接听命于皇帝。不同的是总督可以管数省,侧重军事,巡抚只管一省,侧重民政。当时全国设八大总督,分别为直隶、两江、闽浙、两湖、陕甘、四川、两广、云贵总督。这就不难看出浙江事实上是归闽浙总督管的。李沛诚所著《中国历代改革者》一书中专门介绍两江总督管辖的是:江苏、安徽、江西三省。总督和巡抚合称“督抚”,都是从明朝开始设置的。那时,政府派大臣处置地方军政事务,有两种头衔,全称分别是“总督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和“巡抚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前者就是总督,后者就是巡抚,都属于临时性质事罢还朝。清朝时,正式以督抚为地方最高长官。总督管辖一省或二三省,冶理辖区内的军民要政。巡抚是省级地方长官,总揽一省的军事、吏治、刑狱等事。鸦片战争前,清朝全国有8总督16巡抚。8总督为:直隶、陕西、甘肃、浙江、湖南、湖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福建、江西。东北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的督抚一直到公元1906年才设置。直隶、四川两省只设总督,不设巡抚。甘肃巡抚于1754年撤去,由陕甘总督兼任。公元1884年,建新疆省,开始设甘肃新疆巡抚,驻乌鲁木齐。公元1885年,台湾建省,改福建巡抚为台湾巡抚,驻台北,福建巡抚由闽浙总督兼任。其余各省则督抚并置。总督的官品高于巡抚。 附:清朝官制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集各种权力于一身的皇帝,总结历史上各朝代的经验,为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分化大臣权利,以防权臣篡位,建立了一套有别于以前各朝的官制。 内阁:明朝时为了进一步集权而不设宰相、中书省等机构,宰相的权利转移到内阁,由内阁来处理国家政务。清朝继承了这一做法,内阁的首辅大学士以及协办大学士都被称为中堂,即宰相的别称,但实权则由军机处掌握,在军机处任职的官员称为军机大臣,统称大军机,军机大臣的僚属称为军机章京,又称小军机。 中央行政机构: 清朝沿袭明朝传统,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管部的大学士及尚书、侍郎等)称堂官,部下属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京官称为司官。 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 军事系统: 清朝军队主要分八旗和绿营两个系统。八旗又分京营和驻防两部分,京营中侍卫皇帝的称为亲军,由侍卫处(领侍卫府)领侍卫内大臣和御前大臣分掌,而御前大臣持掌乾清门侍卫和皇帝出行随扈,权位尤重。其他守卫京师的有骁骑营、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虎枪营、善扑营等。骁骑营由八旗都统直辖;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各设统领管辖;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由于都是特种兵,设掌印总统大臣或管理大臣管辖;虎枪营专任扈从、围猎等,设总统管辖;善扑营则专门练习摔角。 驻防八旗驻扎于全国各重要之地,视情况不同设将军、都统、副都统、城守尉、防守尉等官。内地将军等只管军事,而驻扎边疆的将军等要兼管民政。清朝的将军是满官的称号,战时则任命亲王为大将军。 绿营即汉兵,驻扎京师的称巡捕营,归步军统领管辖。绿营的建制分标、协、营、汛几级,标又分为督标、抚标、提标、镇标、军标、河标、漕标等,分别由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八旗驻防将军、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统率。督标、抚标、军标、河标、漕标都是兼辖,实际各省绿营独立组织为提标、镇标,提督实为一省的最高武官,总兵略低于提督。总兵以下,副将所属为协,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属为营,千总、把总、外委所属为汛。 行宪机构: 清朝沿袭明代设监察院,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监察院长官,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则为总督、巡抚的加衔。 地方行政: 清沿袭明制,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布政、按察两使为督、抚的属官。与督、抚平行的有驻防将军和提督学政,不过驻防将军只管八旗驻军;提督学政只管学校与科举考试,其权力不能与督、抚相比的。省以下有道的设置,道为监察区性质,不算正式行政区。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兼兵备衔,另有一些不属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海关道、管河道、督粮道、盐法道等。省以下为府,设知府、同知、通判等官,与府平行的有直隶厅,设同知、通判。府以下为县,设知县、县丞、主簿等官,与县平行的为散厅,设置同直隶厅。在少数民族地区则设专门机构管理,即土司,一般分为两种:一种由军事部门管辖,如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长官为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另一种是由行政部门管辖,也设府、县等,官员称土知府、土知县,通常由少数民族头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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