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水痘传染病的暴发流行,自10月20日起至11月5日,滨海新区将免费为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接种水痘疫苗,保障孩子们的身体健康。
本次疫苗接种预计投入经费700余万元,接种11万针次,这也是滨海新区成立以来首次免费为全区儿童接种水痘疫苗。近几年来,滨海新区水痘一直处于高发态势。为防止水痘疫情出现高发态势,滨海新区制定了全面、严密、妥善的水痘疫苗接种方案。自2010年10月20日起至11月5日,新区将为全区范围内满12月龄至12周岁(即1997年11月1日至2009年10月1日期间出生,在学儿童上限至六年级)儿童接种水痘疫苗,已接种过水痘疫苗或已患过水痘的除外,免疫接种率将在90%以上。
孩子一类疫苗没打完,依然可以报名上小学,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但是儿童入学时,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参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参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疫苗,是指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
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 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 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参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三条,接种第一类疫苗由政府承担费用。接种第二类疫苗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费用。?
参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六条,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推行扩大免疫规划。需要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受种者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受种;受种者为未成年人的,其监护人应当配合有关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保证受种者及时受种。?
参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未依照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或者发现未依照规定受种的儿童后未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报告的,由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广西南宁市教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参考资料来源: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信任预防接种享受健康生活”为今年儿童预防接种日宣传主题。“信任预防接种,享受健康生活”这一宣传主题,强调预防接种工作以公众对其信任为基石,只有全民共同行动,支持预防接种工作,为公众建立牢固预防传染病的免疫屏障,才能构建美好生活。主题旨在宣传相信预防接种这一基本国家政策,使公众积极主动的接受预防接种所带来的健康保护,从而远离传染病。
预防接种知识介绍
儿童预防接种知识基础免疫程序
预防接种就是把预防某种传染病所用的生物制品通过注射或口服的方法,接种到人体后,刺激人体的免疫系统,使人体产生抵抗某种传染病的抗体,即对抗相应的细菌或病毒的抵抗力,从而不得这种疾病,是预防儿童传染病的有效方法。计划免疫是指按年龄有计划地进行各种预防接种。
计划免疫包括两个程序:
一个是全程足量的基础免疫,即在1周岁内完成的初次接种;
二是以后的加强免疫,即根据疫苗的免疫持久性及人群的免疫水平和疾病流行情况适时地进行复种。这样,才能巩固免疫效果,达到预防疾病的目的。
儿童预防接种知识选对预防针
1、如何选择预防接种
很多家长对打预防针的目的并不十分清楚,儿童的免疫系统发育不完善,抵抗力比较差,对许多传染性疾病具有易感性,为了预防儿童患传染性疾病,使用生物制品进行预防接种,提高易感者的特异免疫力,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和消灭相应传染病发生的关键措施。
面对诸多种类的预防针,家长如何选择呢?儿童出生后,具体接种程序是:出生接种卡介苗、乙肝疫苗;满一足月接种乙肝疫苗;满二足月服脊灰疫苗;满三足月接种百白破、服脊灰疫苗;满四足月也接种百白破疫苗、服脊灰疫苗;满五足月接种百白破疫苗;满六足月接种乙肝疫苗;满八足月接种麻疹疫苗。一岁半至两岁加强百白破疫苗和麻疹疫苗,四岁加强脊灰疫苗,七岁加强白破二联,至此完成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
基础免疫之外的预防针一般应在相应疾病流行前1~2个月接种。如:流脑疫苗应在11月底之前接种,乙脑疫苗应在5月底之前接种,流感疫苗最好在9~12月接种。水痘疫苗、甲肝疫苗、麻风腮大学高考疫苗、安儿宝、轮状病毒疫苗等疫苗一年四季均可接种。
2、选择预防接种有学问
带儿童去医院打过预防针的家长都清楚,打针前,大夫会问一些儿童的健康状况,为什么呢?专家介绍,身体健康的适龄儿童都可以进行预防接种,但儿童出现下列情况时不宜接种,需咨询大夫,了解相关知识:
1.体温超过37.5℃的发热儿童;
2.患牛皮癣、皮肤感染、严重皮炎、湿疹的儿童;
3.患有心脏病、肝炎、肾炎、活动性结核病的儿童;
4.脑或神经系统发育不正常,有脑炎后遗症、癫痫病的儿童;
5.重度营养不良、严重佝偻病、先天性免疫缺陷的儿童;
6.过敏体质及患哮喘、荨麻疹的儿童;
7.正在腹泻的儿童,不宜服用儿童麻痹糖丸,必须待病好后两周,方可服用;
8.腋下或颈部淋巴结肿大的儿童。
3、正确认识预防接种误区
有些预防针会有不同的反应出现,如何处理好出现的“接种反应”尤为重要。预防接种前,家长要给儿童洗一次澡换件干净衣裳,向医生说清儿童的健康状况,经医生检查认为没有接种“禁忌症”方可接种。接种完毕后,在现场观察15~30分钟,如无反应再离开现场。打过预防针后应让儿童适当休息,不要做剧烈运动,不要吃辣椒等剌激性食物,暂时不要洗澡。有时小孩会出现“接种反应”,如轻微发热、精神不振、不想吃东西、哭闹等,一般都不严重只要好好照料,多喂些开水,一般1~2天就会好的。极个别的儿童可能会发高烧,反应加重,应立即请医生诊治。
特别提醒家长朋友,临床上经常听到家长的一些错误说法,一定要掌握相关知识,避免认识上的误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接种疫苗后一般1~2个月后才逐渐产生抗体,所以接种疫苗后不可大意,还应注意预防。
2.预防接种后,有些疫苗经过一段时间,抗体水平逐渐下降或消失,需加强接种。
3.接种疫苗后误认为不会再患此种传染病,接种疫苗后有少数人不产生抗体,仍有感染该疾病的可能。
儿童预防接种知识家长须留意
最近,国家和地方陆续出台了一些儿童预防接种的优惠措施,显示了在公共预防控制方面的力度。怎样用好这些措施,与儿童家长对免疫接种知识的掌握水平有关。下面是有关“须知”,家长不妨复习一下。
儿童出生后,来自母体的抗体逐渐消失,对各种传染病的抵抗力降低,需要实施预防接种。
常见危害儿童健康的传染病有:麻疹、儿童麻痹症、结核病、白喉、百日咳、破伤风、乙型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脑)、流行性乙型脑炎(乙脑)等。
这些疾病都比较严重,一旦染上会影响儿童的生长发育,有的还会威胁生命或留下后遗症,给个人、家庭带来不幸,给社会造成负担。计划免疫是预防和控制并最终消灭相应传染病的最方便、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
儿童预防接种知识需接种多种疫苗
儿童从出生就要根据国家计划免疫的要求,定期接种多种预防疾病的疫苗。
我国目前实行的计划免疫包括儿童出生后注射乙肝疫苗和卡介苗。前者可以较为有效地阻断母婴传播,也就是说母亲若患有乙肝,通过接种疫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儿童被传染;后者预防结核。随后还将陆续给儿童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可以同时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的白百破疫苗;麻疹、乙脑、流脑疫苗;麻风腮疫苗等。另外还有一些如水痘、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等,家长可以根据儿童的身体情况,选择接种。
儿童在上幼儿园之前,跟外界接触较少,生活环境相对洁净,上幼儿园后,跟外界就有了密切接触,因此被传染上一些疾病的机会也就随之增加,育儿专家建议家长,最好在儿童上幼儿园之前,给儿童接种预防水痘、甲肝等疾病的疫苗。
儿童预防接种知识接种疫苗有禁忌
并非随时、随地、任何儿童都可以进行接种。
接种疫苗的时间、接种者的身体条件、有何禁忌症等,都对疫苗的功效以及接种后可能产生的不适反应有着影响。有以下情况的儿童一般应禁忌或暂缓接种疫苗:
⑴患有严重心、肝、肾疾病和活动型结核病的儿童不宜接种;
⑵体温超过37.5℃,有腋下或淋巴结肿大的儿童不宜接种,应查明病因治愈后再接种;
⑶严重营养不良、严重佝偻病、先天性免疫缺陷的儿童不宜接种;
⑷有哮喘、荨麻疹等过敏体质的儿童不宜接种;
⑸神经系统包括脑发育不正常,有脑炎后遗症、癫痫病的儿童不宜接种;
⑹患有皮炎、化脓性皮肤病、严重湿疹的儿童不宜接种,等待病愈后方可进行接种;
⑺如果儿童每天大便次数超过四次,须待恢复两周后,才可服用脊灰疫苗;
⑻最近注射过多价免疫球蛋白的儿童,六周内不应该接种麻疹疫苗;
⑼感冒、轻度低热等一般性疾病视情况可暂缓接种;
⑽空腹饥饿时不宜预防接种。
此外,家长在带儿童接种疫苗时,一定要将儿童当时的身体情况详细反映给医生,最好携带相关病史资料。
留心儿童接种后的不适反应
任何疫苗在接种后都有可能产生不适反应。如果儿童在接种后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淋巴结肿大、发热等症状,但很快就消退,这属于正常的不适反应。而这些症状如果加重,最好尽快到医院治疗。
另外有些儿童会对一些疫苗产生过敏反应,出现长疹子、过敏性紫癜、血管神经性水肿,甚至休克等症状,那么在接种含有引起过敏成分的疫苗时,一定要慎重,最好不要再接种相同疫苗。如果一定要注射,必须把儿童的过敏情况反映给医生,由医生准备好抢救措施后再接种。
特别提醒家长,一定要选择正规医疗机构接种疫苗,不要自己购买后给儿童自行接种,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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