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50年庆典的重头戏是投票选出了过去五十年的“现代肿瘤学五大进展”,其中具有显著改善众多患者生存质量的止吐药的入选,体现了医学界对患者的关怀。评论认为,强大的止吐药物使大多数癌症患者在门诊接受化疗成为可能,并使对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这些药物不仅能缓解紧张以及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而且可以使患者一次常规住院完成整个疗程的治疗,存活时间更长且生活质量更高。
对于肿瘤治疗,人们最大的期待是将癌细胞杀死,从而使生命得以完美延续;然而受制于现代医学的发展进程,人们只能退而求其次以期获得相对较长的生存率。对于在治疗过程中患者因化疗放疗等产生的恶心、呕吐、发热及脱发等关注度则较少。
恶心呕吐是化疗等治疗过程中最常见的毒性反应,有数据统计70%~80%的化疗患者有恶心呕吐的经历。呕吐按发生时间分为先期性呕吐、急性呕吐和延迟性呕吐。许多癌症患者在按方案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往往出现频繁和长时间的呕吐,严重影响了病人的进食及饮水,并因伴有不同程度的脱水、代谢紊乱,使体重下降,导致患者更加疲惫和虚弱。因而不少患者因惧怕恶心和呕吐反复发作,宁愿推迟甚至拒绝进一步治疗导致疗程受到影响。因此呕吐已成为癌症治疗过程中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之一。
随着对因治疗引发的恶心呕吐机制研究的不断了解,市场开发出了多种类型的止吐药物。由早期药物主要针对多巴胺D2受体和呕吐中枢,到中期后高选择性针对的5-HT3受体,再到近二十多年来以P物质及NK-1受体作为开发止吐药物的新靶点,该类药物经过了近一个甲子年的发展。
第一阶段标志性药物:甲氧氯普胺、地塞米松
甲氧氯普胺(胃复安、灭吐灵)属于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是1979年FDA批准的新分子实体,临床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由于具有小剂量使用可阻滞D2受体,大剂量又可阻滞5-HT3受体的特点,因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了控制化疗呕吐的首选药物。但其长时间大剂量使用容易引起锥体外系反应,如歪脖子、无法静坐、牙关紧闭等,因而逐渐被新一代止吐药所替代。
地塞米松是1958年默克开发的新分子实体,属于糖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具有多种生理作用,研究表明皮质激素可能通过抗炎及抗毒素的作用,减轻外周神经的损害,保持正常的胃肠动力,从而使迟缓呕吐减轻,因而对顺铂所致的呕吐有明显的作用。
近年来由于胃复安类等药物并非专用于治疗和预防呕吐,其在治疗此类呕吐时引发的副作用明显,因而在临床上使用受到限制。与前者不同,地塞米松类药物目前仍被推荐使用,临床上与5-HT3受体拮抗剂或/和NK-1受体拮抗剂联合仍用于高致吐性药物引发的呕吐防治。
第二阶段标志性药物:司琼类
司琼类属于5-HT3受体阻断剂,其机理是通过选择性阻断外周和中枢的5-HT3受体,从而有效控制化疗引起的呕吐。因其效果显著、不良反应小而得到了较好的临床应用。至1991年第一代5-羟色胺受体拮抗剂昂丹司琼问世以来,此类药物被广泛用于癌症化疗、放疗及麻醉、术后引起的恶心和呕吐。目前5-HT3受体拮抗药已经成为了止吐药市场的主流产品。FDA批准了数个司琼类药物以及其复方制剂上市。
当然还有非美国上市的1992年山德士的托烷司琼、1994年日本吉富制药的阿扎司琼以及1996年日本山之内的雷莫司琼等产品。它们对急性呕吐疗效明显,提高了急性呕吐的控制率。司琼类止吐药在取得临床认可的同时,也获得了良好的业绩。1990年葛兰素的昂丹司琼在英国获批上市,2006年达到其销售峰值的8.47亿英镑,虽说专利到期后全球销售下降了77%,但对于一个辅助药来说不得不说是个奇迹。目前国内止吐药市场以司琼类为绝对主力,其2015年的份额占到九成九。
第三阶段标志性药物:匹坦类
P物质及其受体是研究化疗导致呕吐治疗药物的新靶点,P物质主要存在于中枢神经系统和胃肠道,与NK-1受体结合力最强;研究证明静脉注射P物质可引起呕吐,而应用选择性NK-1受体阻断剂可阻断细胞毒化疗药物所致的呕吐。
匹坦类属于NK-1受体阻断剂。阿瑞匹坦是全球首个获批的NK-1受体拮抗剂类止吐药,FDA于2003年获准其上市销售。临床上与其它止吐药联用预防高致吐性化疗所致的急性或延迟性恶心。临床试验表明,匹坦类对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和呕吐与司琼类有相同的作用,对延迟性呕吐作用优于司琼类,并且匹坦类有较好的耐受性,在临床前期应用中没有出现明显的副作用。
至首个NK-1受体拮抗剂阿瑞匹坦上市开始,匹坦类止吐药陆续获得批准,使得该类药物品种不断丰富。虽然葛兰素抗呕吐新药Rezonic(卡索匹坦),被FDA要求递交更多药物疗效方面的信息,而使最终审批时间不够确定,但不妨碍匹坦类药物的上市脚步。
2013年默沙东的阿瑞匹坦胶囊获得进口批件,至此所有司琼类止吐药加上阿瑞匹坦均有在国内销售,市场份额以司琼类为绝对主力,而匹坦类还处于拓展期。而没有进入国内的其他匹坦类,福沙匹坦二甲葡胺粉针有江苏豪森以及正大天晴完成了临床试验;奈妥匹坦/帕洛司琼的相关试验正在进行中。
【通用名称】替莫唑胺胶囊
【商品名】泰道?
【英文名称】Temozolomide Capsules
【汉语拼音】Timozuoan Jiaonang
【规格】(1) 20mg, (2) l00mg。
【包装】铝塑袋包装。1粒/袋×5袋/盒,1粒/袋×5袋/盒。
【贮藏】于2℃~25℃保存。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有效期】36 个月
【执行标准】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X20120007
【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号:100mg: H20130603; 20mg: H20130602
【生产企业】
公司名称:Merck Sharp & Dohme Ltd
地址:Hertford Road, Hoddesdon, Hertfordshire EN11 9BU, United Kingdom
生产厂名称: Orion Corporation
地址: Tengstrominkatu 8, Turku 20360,Finland
包装厂名称:S-P Labo N.V.
地址: Industriepark 30, 2220 Heist-op-den-Berg, Belgium
【成份】
主要成份:替莫唑胺
化学名称:3,4-二氢-3-甲基-4-氧代咪唑并[5,1-d]-不对称-四唑-8-酰胺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6H6N602
分子量:194.15
【性状】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至淡粉色或淡棕色粉末。 本品用于治疗: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
-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 :
同步放化疗期
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 x 109/L,血小板计数≥100x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 -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最多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
辅助治疗期
本品同步放化疗期结束后4周,进行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第1周期的本品剂量是150mg/m/日,每日一次,共5天,然后停药23天。
第2周期开始时,如果第1周期CTC的非血液学毒性≤2级(除脱发、恶心和呕吐外)、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和血小板计数≥100×109/L,则剂量可增至200mg/m2/日。如果第2周期的剂量没有增加,在以后的周期中也不应增加剂量。除出现毒性外,以后各周期的剂量维持在每日200mg/m2。辅助治疗期间应按表2和表3降低剂量。
治疗期间,第22天(首剂本品后21天)应进行全血细胞的计数。应按表3降低剂量或终止服用本品。 表2 辅助治疗的本品剂量水平剂量水平 剂量(mg/m2/日) 备注 –1 100 因较早的毒性而减量 0 150 第1周期的剂量 1 200 第2-6周期无毒性时的剂量 表3 辅助治疗期间减量或终止用药毒性 TMZ剂量降低一个水平a 终止TMZ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1.0 × 109/L 见脚注b 血小板计数 <50 × 109/L 见脚注b CTC非血液学毒性 (脱发、恶心和呕吐除外) CTC 3级 CTC 4级 a: TMZ 剂量水平见表2。
b: 如果需要将TMZ降至<100mg/m2,或如果降低剂量后重新出现同样的3级非血液学毒性(脱发、恶心和呕吐除外),则应终止TMZ治疗。
TMZ = 本品;CTC =普通毒性标准。 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患者:
成人患者
以前未接受过化疗患者的每28天周期中本品口服剂量是每日200mg/m2 ,共5天。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患者的本品起始剂量是150mg/m2/日,如果下个周期第一天的ANC果1.5×109/L和血小板计数≥100×109/L,则第2周期的剂量增为200mg/m2/日。应根据ANC和血小板计数最低值调整本品的剂量。
儿童患者
在3岁或3岁以上的患儿中,每28天周期中本品口服剂量是200mg/m2/日,共5天。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患儿的本品起始剂量是150mg/m2/日,共5天;如果没有出现毒性,下个周期的剂量增至200mg/m2/日。
治疗可继续到病变出现进展,最多为2年。
整剂量的实验室参数
必须符合以下实验室参数才能用药:ANC≥1.5×109/L和血小板计数≥100×109/L。
第22天(首剂后21天)或该天48小时内以及每周必须检查全血细胞的计数,直至ANC≥1.5×109/L和血小板计数≥100×109/L。如果任何一个周期内的ANC< 1.0×109/L或血小板计数<50×109/L,下个周期的剂量必须降低一个水平。剂量水平包括100mg/m2、150mg/m2和200mg/m2。推荐的最低剂量为100mg/m2。
全部患者
应空腹(进餐前至少一小时)服用本品。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如果服药后出现呕吐,当天不能服用第2剂。
不能打开或咀嚼本品,应用一杯水整粒吞服。如果胶囊有破损,应避免皮肤或粘膜与胶囊内粉状内容物接触。 表4是新诊断为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者在同步化疗期和辅助治疗期的治疗出现的不良事件(在临床试验中并未判断因果关系)。 表4本品和放疗:同步和辅助治疗期间出现的事件
极常见(>1/10)、常见(>1/100, <1/10)、不常见(>1/1,000, <1/100)CIOMS III 全身系统 TMZ +放疗
n= 288* TMZ辅助治疗
n=224 感染
常见:
不常见: 口腔念珠菌病,单纯疱疹,感染,咽炎,伤口感染 口腔念珠菌病,感染
单纯疱疹,带状疱疹,流感样症状 血液和淋巴系统
常见
不常见: 白细胞减少,淋巴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贫血,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 贫血,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淋巴细胞减少,瘀班 内分泌
不常见: 类库兴氏综合征 类库兴氏综合征 代谢和营养
极常见:
常见:
不常见: 食欲减退
高血糖,体重降低
低血钾,碱性磷酸酶增加,体重增加 食欲减退
体重降低
高血糖,体重增加 精神
常见:
不常见: 焦虑,情绪不稳定,失眠
激越,情感淡漠,行为异常,抑郁,幻觉 焦虑,抑郁,情绪不稳定,失眠
幻觉,健忘 神经系统
极常见:
常见:
不常见: 头痛
头晕,失语,平衡障碍,注意力不能集中,意识模糊,意识减低,惊厥,记忆缺陷, 神经病,瞌睡,言语障碍,震颤
共济失调,认知障碍,言语困难,锥体外疾病,步态异常,轻偏瘫,感觉过敏,感觉减退,神经病(NOS),周围神经病,癫痫持续状态 头痛,惊厥
头晕,失语,平衡障碍,注意力不能集中,意识模糊,言语障碍,轻偏瘫,记忆缺陷,神经病(NOS),神经病,周围神经病感觉异常,瞌睡,震颤
共济失调,协调异常,步态异常,偏瘫, 感觉过敏,感觉障碍 眼
常见:
不常见: 视力模糊
眼痛,偏盲,视觉障碍,视力降低,视野缺损 视力模糊,复视,视野缺损
眼痛,眼干,视力降低 耳和迷路
常见:
不常见: 听力损害
耳痛,听觉过敏,耳鸣,中耳炎 听力损害,耳鸣
耳聋,耳痛,眩晕 心脏
不常见: 心悸 血管
常见:
不常见: 浮肿,下肢浮肿,出血
高血压,脑出血 下肢浮肿,出血,深静脉血栓形成
浮肿,周围性浮肿,肺栓塞 呼吸、胸和纵隔
常见:
不常见: 咳嗽,呼吸困难
肺炎,上呼吸道感染,鼻充血 咳嗽,呼吸困难
肺炎,鼻窦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 胃肠道
极常见:
常见:
不常见: 便秘,恶心,呕吐
腹痛,腹泻,消化不良,吞咽困难,口腔炎 便秘,恶心,呕吐
腹泻,消化不良,吞咽困难,口干,口腔炎
腹胀,大便失禁,胃肠道疾病(NOS),胃肠炎,痔疮 皮肤和皮下组织
极常见:
常见:
不常见: 脱发,皮疹
皮炎,皮肤干燥,红斑,瘙痒
光敏反应,异常色素沉着,皮肤脱落 脱发,皮疹
皮肤干燥,瘙痒
红斑,异常色素沉着,出汗增加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
常见:
不常见: 关节痛,肌无力
背痛,肌肉骨骼疼痛,肌痛,肌病 关节痛,肌肉骨骼疼痛,肌痛,肌无力
背痛,肌病 肾和泌尿系统
常见:
不常见: 尿频, 尿失禁 尿失禁
排尿困难 生殖系统和乳腺
不常见: 阳痿 闭经,乳房痛,月经过多,阴道出血,阴道炎 全身和给药部位
极常见:
常见:
不常见: 疲乏
发热、疼痛、过敏反应,放射损伤,面部浮肿,味觉异常
潮红,热潮红,无力,情况恶化,僵直,舌变色,嗅觉倒错,口渴 疲乏
发热、疼痛、过敏反应,放射损伤,味觉异常
无力,情况恶化,疼痛、僵直,牙病,面部浮肿,味觉异常 检查
常见:
不常见: SGPT升高
γ高谷氨酰转移酶升高,肝酶升高,SGOT升高 SGPT升高 * 一例随机分配在放疗组的患者接受了本品 + 放疗
实验室结果:观察到骨髓抑制(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这是大多数细胞毒药物(包括本品)的剂量限制性毒性。合计同步化疗期和辅助治疗期中发生实验室异常和不良事件。有8%患者出现3级或4级中性粒细胞异常(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事件;接受本品治疗患者中有14%出现3级或4级血小板异常(包括血小板减少)事件。
胶质瘤复发或进展的成人患者
临床试验中,最多发生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功能紊乱,特别是恶心(43%)和呕吐(36%);一般为1级或2级(轻中度),具有自限性,或标准止吐药易于控制。重度恶心和呕吐发生率为4%。
其他经常报告的不良事件包括疲乏(22%)、便秘(17%)和头痛(14%)。还报告食欲减退(11%)、腹泻(8%),皮疹、发热、无力和瞌睡发生率各为6%。不常见的(2%-5%)不良事件按发生率的递减次序为腹痛、疼痛、头晕、体重下降、不适、呼吸困难、脱发、僵直、瘙痒、消化不良、味觉异常,感觉异常和瘀点。
实验室结果:胶质瘤患者的3级或4级血小板减少和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发生率分别为19%和17%。有8%和4%胶质瘤患者因此而住院和/或停止本品治疗。骨髓抑制是可以预见的(一般在开始几个周期的第21-28天),通常在1-2周内迅速恢复。未发现有累积的骨髓抑制。曾有报道全血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和贫血;淋巴细胞减少也很常见。
对临床试验中,人群的药代动力学进行的分析显示,达到中性粒细胞最低值的人数,女性101例,男性169例;血小板达到最低值人数,女性110例,男性174例。治疗的第一周期4级不良反应发生率女性高于男性,其中中性粒细胞减少(ANC <500 cells/mL)女性12%,男性5%;血小板减少(<20,000 cells/mL)女性9%,男性3%。在一组400例复发性神经胶质瘤受试者的数据中,治疗的第一周期的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生率,女性与男性分别为8%和4%;而4级血小板减少的发生率则分别为8%和3%。在另一个有288例受试者参加的、新近诊断的多行性成胶质细胞瘤试验中,治疗第一周期的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生率,女性与男性分别为3%和0%;4级血小板减少发生率则分别为1%和0%。
本品上市期间,很少有机会性感染病例的报告,包括卡氏肺囊虫性肺炎。极少报告过多形性红斑、中毒性表皮坏死、斯一约二氏综合症和变态反应(包括过敏反应)病例。曾报告过问质性肺炎的罕见病例.在接受本品治疗患者中报告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怔(MDS)和继发的恶性疾病(包括髓细胞性白血病)的罕见病例。可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全血细胞减少的报告很罕见。
在中国进行的临床研究中未出现非预期的不良事件,总体结果与国外报道的数据相似。 对替莫唑胺胶囊或达卡巴嗪(DTIC)过敏者禁用。
妊娠期禁用(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禁用于严重骨髓抑制的患者。 在一项治疗时间延长到42天的小规模试验中,接受本品和放疗合并治疗的患者是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高危者。因此对于接受42天(最多为49天)合并治疗的全部患者需要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
在较长期的给药方案治疗期间,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期间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率可能较高。不管何种治疗方案,都应密切观察替莫唑胺治疗的全部患者(特别是接受类固醇治疗患者)发生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可能性。
止吐治疗:恶心和呕吐常与本品相关,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指导原则为:新诊断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患者:
-在开始接受替莫唑胺合并治疗前,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在辅助治疗期间,极力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神经胶质瘤复发或进展的患者:在以前治疗周期中出现过重度(3或4级)呕吐的患者需要止吐药治疗。
接受替莫唑胺治疗的患者可能会出现骨髓抑制,包括持续的全血细胞降低,可能导致再生障碍贫血,且在一些病例中导致了致命的结果。在一些病例中,如同时服用其他与再生障碍贫血有关的药物(包括卡马西平、苯妥英、复方磺胺甲恶唑),会使评估更为困难。
男性患者:服用替莫唑胺的男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替莫唑胺具有遗传毒性,因此在治疗过程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男性应避孕。由于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有导致不可逆不育的可能,在接受该治疗之前应冰冻保存精子。
肝肾功能损害者:肝功能正常的病人与肝功能轻中度异常的病人药代动力学结果相似;
严重肝功能异常(Child's Class III)或肾功能异常的患者尚无服用替莫唑胺的资料。根据替莫唑胺胶囊药代动力学特征,对于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不必降低替莫唑胺用量,但应用时需倍加小心。
【儿童用药】
尚无3岁以下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儿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 ;对于3岁以上胶质瘤儿童患者,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有限。
【老年患者用药 】
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70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较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对妊娠期妇女使用该药尚未进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进行的临床前研究中,给药150mg/m曾有致畸和/或胎儿毒性的报道。因此替莫唑胺不应常规用于妊娠期妇女,如果妊娠期内必须使用该药,应将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潜在风险告知病人。对于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劝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或在终止替莫唑胺治疗后6个月内怀孕。
替莫唑胺是否可经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胶囊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 同时服用雷尼替丁或食物对替莫唑胺胶囊吸收程度的影响无临床意义。同时服用地塞米松、丙氯拉嗪、苯妥英、卡马西平、昂丹司琼、H2受体拮抗剂或苯巴比妥等,不影响替莫唑胺的清除。同时服用丙戊酸,替莫唑胺清除率轻度降低(有统计学意义)。
替莫唑胺胶囊与其他可导致骨髓抑制的的药物联合应用时,骨髓抑制可能加重。
药物过量
在患者中已进行了剂量为500,750,1000和1250mg/m2 (每治疗周期服药5天的总剂量)的临床评价。剂量限制性毒性为血液学毒性,在任一剂量下均有报道,但在较高剂量时较为严重。一患者5天中每天过量服用2000 mg,所报道的不良事件为全血细胞减少症、发热、多器官衰竭及死亡。在服药超过5天(最长达64天)的患者中所发生的不良事件包括骨髓抑制(伴随或不伴随感染),某些严重且持久的病例最终死亡。在药物过量事件中,应进行血液学评价。必要时应采取支持性措施。 药理作用:
替莫唑胺为咪唑并四嗪类具有抗肿瘤活性的烷化剂。在体循环生理pH状态下,迅速转化为活性产物MTIC(3-甲基-(三嗪-1-)咪唑-4-甲酰胺)。MTIC的细胞毒作用主要表现为DNA分子上鸟嘌呤第6位氧原子上的烷基化以及第7位氮原子的烷基化。通过甲基化加成物的错配修复,发挥细胞毒作用。
毒理研究:
在小鼠、大鼠和犬进行了本品单剂量毒性研究。大鼠口服的LD50约为1900mg/m2,比小鼠高(约1000mg/m2)。对犬的最小致死剂量为600mg/m2。在单剂量研究中,毒性的临床体征和死亡一般出现都较迟,显示其对导致器官功能损害增生迅速的组织具有迟发性毒性作用;毒性作用符合烷化剂的预期毒性。
口服本品后被迅速吸收,并很快排泄到尿中。人治疗剂量的暴露程度与大鼠和犬的相似。业已进行了3个周期和6个周期的大鼠和犬的毒性研究,一个周期为给药5天,停药23天。在多周期研究中,主要毒性靶器官是骨髓、淋巴网状系统,睾丸和胃肠道。
本品对大鼠和犬的毒性比对人较大。人对治疗剂量(200mg/m2)能很好耐受,但该剂量接近大鼠和犬多剂量的最低致死剂量。白细胞和血小板与剂量相关的减少是大鼠和犬的敏感指标。在治疗间期,大多数血液学和生化指标以及和组织病理改变能明显恢复。在6个周期大鼠研究中考察的瘤谱包括乳腺癌、皮肤角化棘皮瘤、基底细胞腺瘤和各种间质瘤。犬研究中未考察肿瘤或癌前变化。考虑到本品是烷化剂MTIC的前体药物,预期具有致瘤的作用,这在其他烷化剂(包括产生MTIC的)中已观察到。本品对大鼠的致瘤作用似乎是物种特异的,与其他化疗药物无明显差异。
本品Ames/沙门氏菌和HPBL试验中显示有致突变作用;并在人外周淋巴细胞测定中能引起染色体畸变。 临床前数据提示本品能迅速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成年患者口服本品后,被迅速吸收,最早在服药后20分钟就可达到血药峰浓度(平均时间为0.5-1.5小时)。血浆清除率、分布容积和半衰期都与剂量无关。本品的蛋白结合率低 (10-20%),因此估计不会与蛋白结合率高的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口服14C-本品后7天内粪便内排泄的14C为0.8%,表明药物是完全吸收的。口服后,24小时尿内的原形药占剂量的5%-10%左右,其余是以AIC(4-氨基-5-咪唑-盐酸羧酰胺)形式或其他极性代谢物排泄到尿中。
本品药代动力学的群体分析表明本品血浆清除率与年龄、肾功能或吸烟无关。
儿科患者的AUC比成人患者高,但是儿童和成人每周期的最大耐受剂量(MTD)都是1000 mg/m2。
病情分析:
顺铂:第一个具有抗癌活性的金属配合物, 癌症治疗的常用化学药物,具有较高疗效.
卡伯是第二代铂类复合物,由于其抗肿瘤活性较强,消化道反应及肾毒性较低,因而得到广泛应用.主要毒性为骨髓抑制,如白细胞和血小板下降,少数病人也有血红蛋白下降.本品可引起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但较顺铂轻微.
指导意见:
西药剂量:?成人常用剂量10mg~20mg/日,溶于200ml~300ml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避光2小时内滴完,每疗程为200mg~400mg,在用量达到100mg~200mg后,需间隔1~2周.总用量达200mg时,多数病人呈现主客观缓解.?
生活护理:
在运用较大剂量(80~120mg/m2)时,必须同时进行水化和利尿.所谓水化疗法即水化,利快活与增加尿中氯量,以降低肾脏毒性的一种治疗方法.?为减轻毒副作用,用药期间尚应多饮水;用药前宜选用各类止吐药,?在用药前,中,手均应监测血,尿及肝肾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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