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的养生长生思想是建立在把握和顺应生命运动规律基础之上的,只有顺应生命的运动规律,才能使生命之养具有生命运动所具有的内在品质,顺生命运动而养之,则可养生而达长生之目的。“道教的教义包括着道教徒对于人、对于人和自然、精神和肉体等等的认识,那么,道教养生术就是在这些教义指导下、道教徒处理这些关系的行为体现。” “物外真气,自然养生”是生命运动之要求,并使生命运动真正体现其应该具有的运动规律本质,不因人为的主观意愿而改变并得到其应该具有的善待和遵守。
一、“求生养命在于心”的养生原则
道教认为其长生之道乃养心养命之道。“求生养命在于心。” 心在人身体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把握人之心态才能更好地实现养生之目的。道教的养心养命长生思想起源于道教内丹学关于“心性”及“性命双修”之说,内丹学将心作本体,将性作为心的灵能,并认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在道教性命双修思想中则主张“既修性,又修命”,性命原不可分,但以其天则谓之命,在人则谓之性,而“修命”则表现为炼形炼气。“仙道养生学不仅充满着智慧和实用技术,更为重要的是能让人在修习过程中,从肉体到精神均得以超凡入圣,它为人们提供了一条特殊的既有利于人类社会,又有利于人生的不朽道路。” 所以,道教认为要实现生命之长则必须“养心”,道教在《太上元宝金庭无为妙经•休欲》认为:
道言,少思寡欲,天地不覆,息虑忘机,阴阳合宜。凡世之士,欲好生当先习心,习心在欲作不作,欲动不动,然未至无,至无为之损。故真人先养身后养心,养心然后欲无欲,是知天下神,故不死,非唯不死,故不老。
如果能做到“习心”则可“少思寡欲”,则可“无为”,然后养身养心。养心则无欲故“不老”从而实现养命长生之目的。而“心”在整个养生过程中具有重要地位。“今人所举手动足,喜怒哀乐,莫不由心。心之动息,莫不是气。气感意,意从心,心和则气全,气全则身全,气减则神减,神减则为土矣。故医家先诊脉者,则候五脏四时之气,察诸病源,始寻方药。人但能察得气候,口鼻取舍,斯须不忘,自然五脏和而脉调气顺也。” 养生之“生命”应达到“自然五脏和而脉调气顺”,使被养之生命得以延续并健康成长,是生命所具有的本质特征。道教医家先诊脉“候五脏四时之气”,察“脉调气顺”的观点,表达了养心养命之长生的因果关系与医家“察脉调气顺”思想基本相符。即要实现“身全”则需“气全”,“命即气也”而“气全”则需“心和”。否则为“土”,即“心和则气全,气全则身全,气减则神减,神减则为土矣。”“气减”则长生将成为空话。
宋代王玠在《太上老君说常清静妙经篡图解注》认为:“安心方入真道,养性不失其中,修命而运橐籥不失其节,自然性命混融,金液流注,是故名为得道也。” “橐籥:无底之橐曰橐,有孔之窍曰籥,古指风箱,用于冶炉旁动吸鼓风。引申为虚而不竭、动而生风之妙。内丹学借以喻天之呼吸之理及人之呼吸之法,万物为天地呼吸所生。因此,人之呼吸应天地之呼吸。” 说明“心”在养命之作用。玄元真人在《太上玄灵北斗本命延生真经注解》认为:
莫曲心邪见,害他利己,谗妬贤良,冤错结累,好混世(俗)。和光同尘,顺义量力,建功随缘,辨道常行,方便济物,施恩自然。天以盖之,地以载之,日月以照之,鬼神以敬之,永不生无道之乡,终不断人之根本。
养心如果达到“不断人之根本”则可以养命,从而实现道教生命观所具有的“保生”“养生”从而长生之目的。道教《北斗七元金玄羽章》认为:“心能修持,经法五脏,经络真气自然流通畅达。” 道教通过“五脏”“真气”判断其养心养命之状况。“心”“命”流通畅达则可长生。养“心”乃养命、养生之本,如果人能“安心”养之,则可“得道”并“入真道”乃“性命混融”不失其中。
道教《长生詮经》认为养心养命长生还必须做到:“心归虚寂,身入无为,动静两忘,内外合一。精自然化气,气自然化神,神自然还虚。” 生命之运动是“心”“身”运动的“内外合一”的过程,这个过程在“心”方面则表现为“虚寂”;在身方面则表现为“无为”。只有实现养心养命之“心身”内外合一、虚寂无为,才可以实现以“精气神”为代表的生命运动之要求。即“精自然化气,气自然化神,神自然还虚”达到生命自然运动而长生之目的。所以,心是实现道教关于生命之“精气神”,即“精自然化气,气自然化神”目的的重要条件,这个条件的实现必须有“心归虚寂,身入无为”等养心养命为基础。只有实现了养心“虚寂”之心境,养命“无为”之体现,养生而长生之道则自然而然得以完成。“心随境转,境随心生,若要心定,世人爱的我不爱,世人做的我不做。红尘万缘勾引不动,自然心清意静,阴阳不能陶铸。” 人心之变化是随着生命运动的变化而变化,这种变化既有其欲望等主观行为之原因,又有其客观环境之影响,这种影响及变化包括“心随境转”,“境随心生”等方面,只有“心定”才能达到养生之要求。“心定”原指因人心即精神不为种种因素所困扰而静定的一种状态。道教将心定作为养生养命长生之要求,通过“心定”实现“自然心清意静”之养生养命而达到长生之目的。“世人做的我不做,红尘万缘勾引不动”等则是这种“心定”之表现。
二、修身安神得长生的养生信仰
长生之道乃生命安神之道,人能养生命之道则可顺生命之生,其目的是实现生命所具有的道之特性。“道教神仙长生的生命哲学从根本上说是反科学的,就像人类追求永动机一样徒劳,但其中却有追求长寿的合理因素。长生不死是梦呓,长寿却是合乎理性的。” 在这个追求“长生”过程中通过“修身”“安神”等是实现生命“长寿”的主要过程与主要手段,也是长生之道的主要方法和内在要求,体现了道教对于生命之神的重视和道教对养生所具有的养生信仰。
《老子想尔注》认为:“积善成功,积精成神,神成仙寿,以此为身宝矣。” 《太平经》则认为:“人乃道之根柄,神之长也。当知其意,善自持养之,可得寿老。不善养身,为诸神所咎。神叛人去,身安得善乎?” 陈婴宁以养生的目的,就现实而言是延年益寿,最高境界则是企求长生久视,只有仙学才能解决人的生死大事。道教“修身安神”思想则具有“仙学”养生长生的重要方法内容:一是“安神”在长生之道中具有重要作用,这种作用表现为“神叛人去”,只有在“安神”的作用下才可以“身安”而长生;二是修身与“安神”是相辅相成的,即只有安神才可修身长生,如果“不善养身”“为诸神所咎”,那么是长生一大忌;三是人作为宇宙运动与演化之组成部分“养生”必须“修道”,必须按照“道”之规律行事,只有以道为“根柄”,深刻认识道之寓意,并在此基础上“持养之”,则可得寿老;四是人生命之道乃为“神之长也”,只有坚持“安神”方可长生。安神的本质乃为“自然守道而行,万物皆得其所矣。” 体现了道教修身养生而长生的道之属性。修身、长生之道乃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只有修好身,才可养生而长生。修身是长生之本,养生乃长生之基础。而安神则是道教通过“修身”而要达到的最终实现长生“神性不死”之目的。
道教认为修身安神还体现在“神气相注”等方面,如欲长生则可以“守虚无以养神气”,通过“神行即气行”“神住即气住”而实现“神气相注”,从而达到“长生”之目的。《高上玉皇胎息经》曰:“胎从伏气中结,气从有胎中息,气入身来,谓之生,神去离形谓之死,知神气可以长生。故守虚无以养神气。神行即气行,神住即气住。若欲长生,神气相注,心不动念,无来无去,不出不入,自然常在。勤而行之,是真道路。” “神”在生命运动中具有重要作用,只有“知神气可以长生”,即神与气二者处于同“行”、同“注”关系中,一个“行”另一个也“行”,一个“住”另一个也“住”。而气则表现为“胎中息”,并具有“生神”之功能,如果“气”去离形则谓之死。只有“神行即气行,神住即气住”,使神气相通则可以实现长生之目的,并要在行为实践中“勤而行之”则生命运动演化具有“真道路”之特征。生命之长生则取决于“神行”“神住”。只有“心不动念”,并通过“无来无去,不出不入”“养神气”,“神气相注”才能使生命运动演化的“自然常在”而达长生之目的。
《金碧五相类参同契》认为:“气者,为阳;精者,为阴。谓阴阳相感,为正气。正气者,是人之根柢也。正气散而神不聚,正气聚而神自清,方可得长生。” 在生命之“精气神”中,“神”具有特殊作用,只有“正气聚而神自清”“方可得长生”,这里“神自清”的条件乃为“养神”, “夫修身之道,乃国之宝也。然一身之根有三:一为神,二为精,三为气,此三者本天地人之气也。神者受于天精,天精者受于地气,地气者受于中和,相为共成一道也。故神者乃乘气而行,气者神之举也,精者居其中也,三者相助为理,故人欲寿者,乃当爱气尊神重精也。” “精气神”体现了道教生命观的本质内容,离开了道教生命之“精气神”,生命的存在及“修与养”就成了空中楼阁,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和生命之本。道教提出“爱气尊神重精”是道教修身安神思想的重要内容,其中表现了“神”所具有的重要功能与作用,即“神”乘“气”,“神”举“气”,精居其中。人欲寿者乃当“尊神”“爱气”“重精”,才是实现生命之长的重要途径与方法。
“道教始终认为形神相依。而在养生实践中,既注意锻炼身形,又注意精神的健康。并且认为片面地处理形神关系都对长生不利。” 曾慥在《道枢》认为“精气神”三者之中:“补益于形不若补益于精,补益于精不若补益于气。补益于气不若补益于神,补益于神则形神永安,近于仙矣。” 通过养生之“补”“神”则“形神永安”可近于“仙”矣。“玄中有玄是我命,命中有命是我形,形中有形是我精,精中有精是我气,气中有气是我神,神中有神是我自然。” 这里形成的“玄-命-形-精-气-神-我-自然”,使“神中有神”在我生命形成中起到了关键和决定性的作用。“不败神,识多静,即自然长生,留形住世,要妙之真诀也。” 其中的“不败神”就是修身养生所体现的长生之“安神”,只有修长生之“安神”“不败神”才可以“养”生命长生之道。这种长生“安神”是道教生命运动演化“形神永安”之体现,在生命的“修身”运动中具有重要作用。
北宋《證道歌》认为:“流转金精养万神,自然不死得长生,莫学世人贪欲乐,役役终成一聚尘。” 并认为“人得气而生,神得形而全,若能修此必得长生。” 充分体现了“安神”在“修身”养生之长生中的必然作用。《修真十书杂著捷经》曰:“精者神之本,气者神之主,形者神之宅也。故神太用则歇,精太用则竭,气太劳则绝。是以人之生者,神也,形之托者,气也。若气衰则形耗,而欲长生者,未之闻也。夫有者因无而生焉,形须神而立焉。有者无之馆,形者神之宅也。” 这里的“神太用则歇”是道教“修身”“安神”之根据,由于神是形的寄托“形须神而立”体现了“神”在生命运动与演化中所具有的特殊作用,要使生命长生则必须首先“安神”,才可以实现“自然不死得长生”之目的。这里的“自然”乃与生命科学之本质相悖,完全是道教一厢情愿的理想追求和美好的修道宗教情感的显现,是不被道教所觉察的反自然的生命观,具有盲目祈望生命之长的主观信仰崇拜情结。
三、四时摄养则长生的养生方法
道教认为养生必须顺四时季节变化,取宇宙之真气为养生所用,即“自然养生。” 乃可体现为长生之道。“除了四时外,有的道经还叙述逐月养生之法,称为‘月令’、‘月览’、‘月录’等等。宋元以来,四时摄养形成道教养生学中一个学派。” “顺应四季阴阳消长、气候和生理变化而进行养生。”在道教养生思想与理论中占有重要作用,是道教自然观在养生思想中的重要体现。
道教在《通幽诀》曰:“天地大道,万物久长,元和之气,长生不过日月星辰,阴阳五行尽依土而生,终归于土,随四时更变然有期,亦是自然之道。” 养生之道则具体体现在养生之术上,养生之术则必须“守自然”之道,顺“五行自然”之理,酌“自然”之和,依“四时”而摄养才能实现。“养生者,必顺于时也。” 人能依此四时而摄养,是道教养生之术的主要体现。这种自然之术的内容既符合生命运动所具有的内在规律,又体现了生命科学所具有的新陈代谢原理。当然,道教认为:
天生万物,无不应时而顺天地,方可生成也。须春风夏雨秋霜冬雪,有此便助气候无失,便得其序名号及时造化矣。
道教的“顺四时而长生”思想是建立在宇宙运动“天生万物”基础之上的,其内容则具体体现在“春夏秋冬”之“风雨霜雪”的运动变化,生命的运动“无不应时而顺天地”,并体现于“助气候无失”,使生命的运动表现为“得其序名号及时造化”。“四时更变”等对养生之道所具有的影响。同时,也体现在生命长短之“序”“名”“号”等方面,是道教“顺四时而养生”思想的重要的表现。
道教认为四时养生还体现在养生所具有的智慧方面,顺四时而摄养是道教养生智慧思想的重要体现,也是具有科学思想与养生学依据的生态养生观。对此,道教在《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认为:“智者之养生也,必顺四时而适寒暑,和善怒而安居处。然喜怒不常寒暑过度,天真之气何可久长。” 道教将养生之道作为人类智慧与喜善之内容,人们只有充分发挥其在养生中的主观智慧,避免其“喜怒不常寒暑过度”,才可以实现生命“天真之气”久长,使生命之树常青。曾慥在《道枢》曰:
养生者多矣。少思寡欲者,可以养心而已;绝念忘机者,可以养神而已;饮食有节者,可以养形而已;劳逸有度者,可以养乱而已;入清出浊者,可以养气而已;绝淫戒色者,可以养精而已。华阳子曰,斯非养生之至者也,善养生者,于王之时则养而取之,衰之时则养而补之。春则养其脾,秋则养其肝,夏则养其肺,冬则养其心,炼形则起火矣。
这里的“养心”“养神”“养形”“养乱”“养气”“养精”是对于道教养生之内容的高度概括,是道教养生思想内涵的多样性和统一性的高度概括。养生之道必须坚持“王衰兼养”“因时而养”“取补并重”的原则,使养生之道顺时而为之。即“王之时则养而取之,衰之时则养而补之”。同时,可根据一年四季之变化,顺“春秋夏冬”四时而养其“脾肝肺心”,则可以成为“养生之至”。
道教“将‘天人合一’作为自己的宇宙观,并将自己养生的实践放在这一基础上,追求人的生活同自然的和谐,注意年龄变化、季节变化、环境变化对人体的影响。” 道教认为:“天有四时五行以生寒暑燥湿,人有五脏以生喜怒悲乐有恐惧。故喜怒伤气,寒暑伤形。故曰喜怒不节,寒暑过度,生乃不固。重阴必阳生,重阳必阴生。故曰冬伤于寒,春必病温;春伤于风,夏必餐泄;夏伤于暑,秋必痎疟;秋伤于湿,冬必咳嗽。人能依此四时摄养,故得免其夭枉也。” 所以,曾慥《道枢》认为:“冬避寒,夏避暑,寒避风,暑避热。动勿劳其支体,闲勿怠其肌肤。五日一浴,十日一沐,气王之时勿动,血王之时勿息。此补益于气者也。” 道教关于“四时摄养”的养生之道,除了符合生命科学及养生学的有关内容之外,还体现出生命自身所具有的“生物学”“生理学”的相关内容,是道教辩证生命哲学思想的典型代表。“动勿劳其支体,闲勿怠其肌肤”则体现出生命本性本质之理,表现了道教自然观所特有的生命观与养生观。
道教认为:“春气发生,施无求报,故养生者,必顺于时也。” “顺于时”即是道教生命之养的必然要求,又是合理而科学的养生之道。反映出道教在天人合一思想指导下,对于生命及养生之道所具有的智慧,以及对于生命之养的理解和尊重。“人能应四时和气而养生者,天地恒畜养之,故为父母。四时阴阳者,万物之根本也,所以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故与万物沉浮于生长之门也。” 只有将养生之道与自然之道结合起来,才能体现出“四时阴阳者,万物之根本”,实现道教“应四时和气而养生”乃长生之目的。圣人则根据“四时”变化具有的“万物之根本”之特性,实施“春夏养阳,秋冬养阴”的养生之道,具有万物生命与天地生长之本质统一性,是道教关于养生方面所具有的“天人感应”“天人合一”思想的重要内容。这种“四时摄养”的养生之道不但是道教长生之道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道教对于中国哲学史上天人关系内涵的扩展和补充,是道教对于养生学和生命科学的历史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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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心性圆融自长生”的养生体验
“圆融”又称“圆融三谛”其内容源于佛教天台宗的基本教义,体现了世界万有因缘和合而成。而“心性”则是儒家重要的哲学理论之一,汉代董仲舒认为人性有善有恶,并广泛深入地探讨“心”(意志)与人性、情欲的关系,把心分为道心和人心,认为道心使人遵守秩序,人心放纵人的欲望,主张用道心控制人心。马库斯•图利乌斯•西塞罗在《论善恶》一书中认为:“修养心性是供给人之灵魂的食粮。” 道教则将“佛”“儒”思想融入于其养生长生思想之中,提出了在养生过程中使“心性圆融”而可以达长生之说。
道教在《太上灵宝首入净明四规明鉴经•修身章》认为:“以心达心,以性化性,性止于一,心止于神。心性圆融而自长生,得长生而自变化。” 然而在养生过程中由于人之“心”“意”“神”的存在和运动变化,会使养生之道遇到“心狂意乱”等许多困难,并直接影响长生目的的实现。《老子想尔注》认为:“求长生者,不劳精思求财以养身,不以无功劫君取禄以荣身,不食五味以恣,衣弊履穿不与俗争,即为后其身也,而自此得仙寿。” 道教并进一步认为:“‘天地自倾,我命自然。’元无者,道体虚无自然,乃无为也。无为者,乃心不动也。不动也者内心不起,外境不入,内外安静,则神定气和。神定气和,则元气自至。元气自至,则五脏通润。五藏通润,则百脉流行。百脉流行,则津液上应,而不思五味,饥渴永绝,三田道成,则体满脏实,童颜长春矣!” “我命自然”的过程是通过“心不动”开始的,这个过程则具体表现为“心不动”—“内心不起”—“内外安静”—“神定气和”—“元气自至”—“五脏通润”—“百脉流行”—“津液上应”—“不思五味”—“饥渴永绝”—“体满藏实”—“童颜长春”。这里通过克服“心不动”“内心不起”等方面达到养生“童颜长春”,从而实现长生之目的。
道教认为养生在于心之“清静”“和精”“蓄神”,只有“修道”守“自然”才可以实现长生之目的。唐代范翛然在《至言总》认为:“养生之术绝俗事,约归清净养元气,和精蓄神还返生,审欲修道守自然,慎无道引劳尔形,辟谷不食饿子精,六甲阴阳勿扰倾,心狂意乱神去形,枯骨独立归黄泉,静处冥室养尔神,精熟思之道自然,其三一之篇,乃元气之祖,酌自然之和。” 这里的“欲修道守自然”“酌自然之和”乃为道教养生观的典型体现。具体表达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养生之道体现在“绝俗事,约归清净养元气,和精蓄神”则可以“还返生”,这种“绝俗事”“归清净”之行为是“养气”“蓄神”“还返生”的必然条件;二是养生之道的本质要求乃为“欲修道守自然”,只有在养生中“阴阳勿扰”“静处冥室养”,才能实现“神精熟思之道”“酌自然之和”而达到长生之目的;三是如果违背养生“守自然”“酌自然之和”的原则,就会导致“心狂意乱”“乱神去形”,与养生长生目的相悖使生命运动“枯骨独立归黄泉”。
如何防止“心狂意乱”,道教提出了心“不危”“不乱”“不邪”“不浊”“不秽”“不反”“不暗”“不窒”等则可使生命运动演化“皆本自然”,并克服在养生过程中所具有的“心”之狂乱,才是生命长生之必然。唐代张禹福撰《传授三洞经戒法籙略说》认为:
虚心者,遣其实也;无心者,除其有也;定心者,令不动也;安心者,使不危也;静心者,令不乱也;正心者,使不邪也;清心者,令不浊也;净心者,使不秽也。此皆已有,今使除也。直者,不反覆也;心平者,无高低也;心明者,不暗昧也;心通者,不窒碍也。此皆本自然也。
这里的“虚心”“无心”“定心”“安心”“静心”“正心”“清心”“净心”等则是克服并抑制“危乱邪浊,秽反暗窒”之心的主要方法和必要手段,而检验这种“本自然之心”的标准,可以通过“心平”“心明”“心通”等心之“平明通”三性来实现。道教养生而达长生之道的重要思想是通过心之“三性”,使人之“心性”符合生命运动所具有的本质属性,从而实现生命之长生目的。
道教认为克服“心狂意乱”心理状态的重要方法在通过“心性”之修炼,以及意念的控制可以实现“任物”自然之目的。《云笈七签》认为:“自一禀形谓之性,所以任物谓之心,心有所忆谓之意,意之所出谓之志。事无不知谓之智,智周万物谓之慧。动以营身谓之魂,静以镇形谓之魄。流行骨肉谓之血,保神养气谓之精。气清而驶谓之荣,气浊而迟谓之卫。总括百骸谓之身,众象备见谓之形,块然有阂谓之质,状貌可则谓之体,大小有分谓之躯。众思不得谓之神,莫然应化谓之灵。气来入身谓之生,神去于身谓之死。” 道教通过从“性心”到“生死”运动表明了其“自然之心”对于生命运动的影响与作用,即“性-心-意-志-智-慧-魂-魄-骨-肉-血-神-气-精-荣-衛身-形-质-体-躯-神-灵-生-死”,而这种运动是通过“禀形”“任物”“流行”“应化”等生命自然运动形式来实现的。这种运动形式的本质则体现于宇宙运动的“道体虚无自然”,使生命长养表现为“我命自然”之特性,是道教在养生中克服其“狂心乱意”的重要途径与方法。
五、三业十恶十二多的养生禁忌
道教认为影响人们长生之道的问题与困难还表现在养生方面存在着“三业十恶”“十二多”等大忌,在养生过程中人们如果能够制伏其“三业十恶”“十二多”等方面则可顺利养生而长生。“道教禁忌的目的,一是神化崇奉对象,严格教规教仪。二是逆反人们的正常心理,强制培育道徒的宗教情绪。”
六朝时期的《彭祖摄生养性论》认为:“人之禀生有三业十恶。三业者,一身、二心、三口业也。十恶者,身业有三恶,一杀生、二盗窃、三邪淫;心业亦有三恶,一贪欲、二嗔怒、三愚痴;口业有四恶,一两舌、二恶口、三妄言、四绮语。此三业十恶合为十有三矣。人能制伏三业十恶则可得道长生,可谓生之徒。” 为克服其“三业十恶”对于养生之道的影响,全面提高养生在长生中的作用和效果,道教在《太清道林摄生论》提出了“十一莫”的养生方法,对于实现和提高养生效果及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道教认为:“养性之道,莫久行久立,久坐久卧,久听久视。莫再食强食,莫大醉,莫举重,莫忧思,莫大怒悲愁,莫大欢喜,莫跳踉,莫多哭,莫汲汲于所欲,莫悄悄怀忿恨,皆损寿命,若能不犯则长生也。” 人通过养性之道的“十一莫”,在“心性”与“行为”等方面就能够“制伏”“损寿命”而不犯“三业十恶”,并达到“得道长生”之目的。唐施肩吾《西山群仙会真记•养生》曰:“养生之时,以天地为法,日月为本,阴绝阳生,阳绝阴生,生生不穷,天地所以长久,魄往魂来,来往不已。日月所以长久,是知气在养而不弱,形在养而不悴,内外养之无差,故得与天地日月同长也。” 通过养性之“十一莫”克服并制伏其“三业十恶”实现生命运动“以天地为法,日月为本,阴绝阳生,阳绝阴生,生生不穷”之长生目的。
道教《彭祖摄生养性论》还提出了“七不十九勿”,“七不”包括:“养生之法,不远唾、不骤行;耳不极听、目不久视、坐不至疲、卧不及极。先寒而后衣,先熟而后解,不欲甚饥,饥则败气,食诫过多。” 通过对于其“远唾”“骤行”“极听”“久视”“至疲”等方面的否定来实现养生长生之目的。《彭祖摄生养性论》“十九勿”包括:“勿极渴而饮,饮诫过多深,食过则癥块成疾,饮过则痰癖结聚气风,不欲甚劳,不欲甚逸,勿出汗,勿醉中奔骤,勿饱食走马,勿多语,勿生食,勿强食肥鲜、勿沐发后露头。冬不欲极温,夏不欲极凉。冬极温而春有狂疫,夏极凉而秋有疟痢。勿露卧星月之下,勿饥临死骸之前。勿睡中摇扇,勿食次露头。勿畏热而饮水,勿凌盛寒而逼炎炉。勿沐浴后而迎猛风,勿汗出甚而便解衣。勿畏热而便入冷水淋身,勿对日月及南北斗大小便,勿于星辰下露体,勿卫霜雾及风气。此皆损伤藏腑,败其神魂。” 只要能做到这“十九勿”则可以避免“损伤藏腑败其神魂”实现养生而长生。
道教还提出了影响养生效果和质量的“十二多”,认为“十二多”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乃为“丧生之本”是养生之大忌。杜光庭在《道德真经广圣义》中曰:“多思则神殆,多念则志散,多欲则损智,多事则形劳,多语则气争,多笑则伤藏,多愁则心慑,多乐则意溢,多喜则忘错昏乱,多怒则百脉不定,多好则专迷不治,多恶则憔悴无欢,此十二多者,丧生之本也。” 并进一步主张养生之“十二少”,孙思邈在《枕中记》曰:“夫养生者,当少思、少念、少欲、少事、少语、少笑、少愁、少乐、少喜、少怒、少好、少恶。行此十二少者,养生之都契也。” 是养生之道的重要内容。为此,范翛然在《至言总》中提出了养生之“十九不欲”,这“十九不”囊括了道教养生思想中比较系统的内容,蕴含着“五行自然之理”,是实现养生长生之目的的重要内容,即:
不欲极饥而食,不欲渴而饮食过多,凡食过多即结积聚,饮过多则成痰癣。不欲甚劳,不欲甚远,不欲甚汗,不欲多唾,不欲奔车走马,不欲极目远望,不欲多啖生冷,不欲饮酒当风卧,不欲数沐浴,不欲广志远求,不欲规造异巧。冬不欲极温,夏不欲极凉。不欲露星下,不欲卧中见扇。大寒大热,大风大露皆不欲,胃之五味不欲偏多,故酸多则伤脾,苦多则伤肺,辛多即伤肝,咸多则伤心,甘多则伤肾,此五行自然之理。
因此,道教认为:“罪莫大淫,祸莫大于贪,咎莫大于谗。此三者祸之车,小则危身,大则危家。若欲延年少病者,诫勿施精,施精命夭残。勿大温,消骨髓。勿大寒,伤肌肉。勿咳唾,失肌汁。勿卒呼,惊魂魄。勿久泣,神悲慼。勿恚怒,神不乐。勿念内,志恍惚。能行此道,可以长生。” 元李鹏飞在《三元延寿参赞书》曰:“养生以不损为延年之术,不损以有补,为卫生之经。居安虑危,防未萌也,不以小恶为无害而不去,不以小善为无益而不为,虽少年致损,气弱体枯,及晚景得悟,防患补益,气血有余,而神自足矣,自然长生也。” 充分体现了道教养生自然长生的重要意义。
六、养生过分则生亡的养生诚戒
道教养生思想中的“养之得理”是道教“适度养生”思想的重要体现,是道教养生之道关于“适度”的高度概括。如果养生适度得理而不过分则能“寿千岁、百岁”,体现了道教对于养生自然的基本要求。
唐玄宗李基隆注《唐玄宗御注道德真经》认为:“自然之分定,则生全,若养过其分,分过则生亡矣。故夫唯无以厚其生为者,是贤于矜贵其生。” 生命之养之长的主要依据乃为“自然定分”,若不顾养生之规律而人为“养过其分”则“亡”。因此,要求对于生命应该“贵其生”才可以实现生命之长。但是,杜光庭《道德真经广圣义》曰:“愚迷之人不知,生生者不生,化化者不化,以生为乐,以死为哀,畏死贪生,故养生过分希生乖其道,则反丧其生,十中有三人,约其大数尔。” 由于人们不能正确认识生命存在与演化的本质,“畏死贪生”而故意“养生过分”,最后的结果与其“贪生”之愿望相反,反丧其生。因此,道教的养生思想包含着辩证的“物极必反”的思想,即“养过其分则生亡”的辩证观念,是人们在养生过程中所应该关注的内容。
杜光庭《道德真经广圣义》认为:“人能知和知常也,为明达于道,更求益生过分,是必兆其凶祥,斯则求生之厚为妖祥矣,而不益生者。” 要求人们在生命的运动中尽量避免“愚迷”,而“知和”“知常”则更有益于“生”。唐末五代道士百玄子《金丹真一论》曰:“求生者,必遂其生;昧死者,任纵其死。升沉得失,未可言天,我命在我者也。” 求生而长生之规律要求“必遂其生”顺应生命运动之规律,使人之生命运动在“知和”“知常”的情况下运动与演化,生命的生与养、养与长完全取决于“我”者顺应生命规律的状况。道教通过“栖鸟于火林之上,未念其寒,养鱼于沸鼎之中,本哀其冷”说明养生过分对于生命之危害,并认为养生过分无疑于“养之失理及以伤生,世愚之情”。
道教认为:“但虚心则道臻,窒欲则心守,泰定然后发乎天光,则不求其永自延永矣。若厚于奉养,力以求生,或饵金石以毒其中,或因鼓怒而伤其气,但营难得之货,或求过分之能,本欲希生,反之于死,是生生之厚也,所以栖鸟于火林之上,未念其寒;养鱼于沸鼎之中,本哀其冷,养之失理及以伤生,世愚之情斯可哀矣。圣人欲去其厚而适其分,则道可得矣。” 道教在《养性延命录》中认为:“养性之道,莫久行、久坐、久卧、久听,莫强食欲,莫大醉,莫大愁忧,莫大哀思,此所谓能中和。能中和者,必久寿也。” 这里提出养性之道“能中和”“必久寿”来说明养生的方法及养生的适度状况,“冬温夏凉”“不失四时之和”“所以适身也”。对于生命的影响具有重要作用。
《养性延命录》认为:“彭祖曰:人受气,虽不知方术,但养之得理,常寿一百二十岁。不得此者,皆伤之也。少复晓道,可得二百四十岁。复微加药物,可得四百八十岁。嵇康亦云:道养得理,上可寿千岁,下可寿百岁。彭祖曰:养寿之法,但莫伤之而已。夫冬温夏凉,不失四时之和,所以适身也。重衣厚褥,体不堪苦,以致风寒之疾。厚味脯腊,醉饱厌饫,以致居结之疾。美色妖丽,嫔妾盈房,以致虚损之祸。淫声哀音,怡心悦耳,以致荒耽之惑。驰骋游观,弋猎原野,以致发狂之失。谋得战胜,兼弱取乱,以致骄逸之败。盖圣贤或失其理也。然养生之具,譬犹水火,不可失适,反为害耳!” 人与天地同生于虚无之始,“天地则能长久,人不能长存者何也”,其原因是“保生”及“养生”不够,并且“缘生妄想,移于本性,不执自然,不守其根,自取其劳”等一系列违背自然生命运动规律之行为,导致“人不能长存”。
“人之情性为利欲之所败,如冰雪之曝日,草木之沾霜,皆不移时而消坏矣。冰雪以不消为体,而盛暑移其真;草木以不凋为质,而大寒夺其性;人有久视之命,而嗜欲减其寿。导引能够尽自然之理,就能长寿无极。” 元吴澄注《道德真经注》曰:
生生求以生,其生也;厚,谓用心太重,或仙术以延生而失宜,医药以卫生而过剂,居处奉养谨节太过而骄脆,十类之中,亦有三类如此。其意正欲趋生而其作为反以趋于死地者,为其求生之心太重而不顺乎自然也。
“养生过分”之所以对于长生之道造成各种危害,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不顺乎自然也”,违背了生命运动的内在客观规律,从而导致“物极必反”使养生活动最终“反以趋于死走”。因此,道教认为在养生过程中必须避免“生生之厚”“求生之心太重”,使养生之道建立在生命运动规律基础之上,实现生命长生长养之最终目的。
总之,道教的养生之道是道教生命观的出发点与最终归宿,是道教自然观在生命观方面所具有的自然本质的体现和目标要求。道教将长生的基本思想建立在“生道合一”基础之上,认为只有“生道合一,才能长生不死。”“生,道之别(体)也。”生命的运动与道之运动相协调则可长生。人应该“存神养气,固血炼精”,并通过“金丹之道”而“知天地运”,生命将会顺应生命所具有的内在运动规律而长生。道教还从积极的方面论证了“我命在我”的养生之道,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是道教养生思想的积极内容。“人欲地仙,当立三百善;人欲天仙,立千二百善。” 葛洪的“生命伦理观和汉代道教哲学一样,是儒道结合的产儿,主张修长生之道必须同时解决积善立功问题。” 人可以通过行为之修养而“积善立功”实现生命之长的目的。只要在生命的运动演化过程中做到生命之养,生命的运动演化就能够按照其应该具有的运动规律发展与延续,并实现长生之目的。所以,“道教无论其形态发生何种变化,而他的精华——养生——将伴随人类永远存在,并永远造福人类。”
作者介绍:赵芃 宗教学博士 教授 毕业于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现为山东轻工业学院政法学院教授 硕士生导师 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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