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2岁的男孩在医院诊疗过程中,突发传染性疾病,不治身亡。七八个身着孝服的“家长”,将写有“杀人偿命”字样的白色条幅横悬在医院门前,围着火盆为死者烧纸祭奠,两只花圈端正地摆放在医院门口,中间是男孩的黑白照片。其间几名“家属代表”与院方发生激烈争吵,并声称与医院和解的唯一条件是赔钱,引得过往行人驻足围观。只有靠边坐着的男子一言不发,医生说,他才是死者的父亲。这是近日发生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某三级甲等医院门前的一幕。
“医闹”的出现,字如其名,就是对医疗系统的一场闹剧。其危害不容小觑,不仅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破坏医院的医疗设施,还威胁到医护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社会影响极坏。
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首次将破坏医疗秩序行为纳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也意味着“医闹”正式入刑。
“这是我国法治向前迈进的一大步。”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市第四医院老年病科主任高广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据了解,“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中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彼此间有一套分工流程,利用医院的责任,借机闹事,甚至有些人把这当作一个行业来牟利。“医闹”经常采取毁坏财物、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殴打医务人员或者在医疗场所滞留等方式向医院索取高额赔偿。“医闹”是一个特殊人群,他们每天穿梭于各大医院之间努力寻找“商机”,甚至发展成为一项新的“职业”。
“有些患者原本不想使用暴力解决问题,但被一些职业‘医闹’利诱甚至裹挟,从而扰乱了公共秩序,使正常的医疗秩序受到破坏,使医务人员的生命健康受到威胁,因此‘医闹’是非常恶劣的。”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指出,医患关系紧张,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不和谐的突出表现,所以把“医闹”入刑,对严重的“医闹”行为进行刑事制裁,是十分必要的。
“医务工作者本身就属于高风险、高压力、高强度的职业,如果再不严厉打击日益猖獗的‘医闹’,长此以往,可能造成医生集体辞职或医生职业无人问津的严重局面。我国有十三亿人口,医生数量相对不足,如果继续流失下去,会造成病人就医更加困难的局面,更谈不上不断提高医疗科技水平了,这种情况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而言将是灾难性的。”高广生说。
赵秉志认为医疗行业比较特殊,是一种服务,而且是特殊的服务。以前对“医闹”行为很少按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处罚,所以这次修改刑法将“医闹”行为明确纳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具有积极意义,既响应了民众的呼声,也明确了刑法适用范围,在执行上更加有法可依,也起到了宣传作用,对不法分子也会起到威慑作用。
之前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否包括医院存在一些争议,但随着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将医疗机构纳入此罪适用范围,这些争议也得到了平息,使法律适用更加统一。但是,病人及其家属毕竟不是医疗专业人士,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闹一闹就可以得到更多利益的社会纠纷处理方式,还是很大程度上导致“医闹”行为的发生。
对上述现象,赵秉志指出,如果医院出现重大医疗责任事故,需要依法解决,不论是调查取证环节、还是审判执行环节都需要按照司法程序进行,患者或受害一方都不能通过极端方式来处理问题。这种方式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会使矛盾更尖锐,甚至会让寻衅滋事的人有机可乘。
“医疗秩序也不能只靠刑法来维护,真正解决医患矛盾,还需要多方的努力。”赵秉志说。
赵秉志称,现在医患关系很紧张,不排除医院负有一部分责任,少数医生态度冷漠、蛮横,甚至极其不负责任,造成患者不可挽回的损失,或者出了事故没有处理好,就会埋下隐患,引起患者的不满情绪,从而引发“医闹”。医院方面有很多情况还需要改善,希望院方做到治病救人、救死扶伤,能真正贯彻把病人当亲人看,真正做到人道主义。
1、医闹影响医疗秩序,长期下去可能会影响医务人员的积极性,造成医务人员流失,那就会加重目前医务人员缺乏的局面。
2、医生收红包也是要判刑的。
3、目前医患关系的主要原因不在患、亦不在医,而在于整体的社会制度,医保不能满足患者就医费用,而医生又要靠看病挣钱。一个人收红包是德的问题,一个人群都收红包那是制度问题。
1月26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医院发生恶性伤医事件。该院医生胡淑云,被一名男子持匕首捅伤。在网友发布的视频中可以看到,医院病房内的墙上、床上布满血迹,被捅医生倒在靠近门一侧的病床上,浑身都是血迹。
吉安新闻网显示,胡淑云是该医院心内科副主任医师。一名目击者称,胡医生是在查房时遭到一名穿灰条纹棉服男子持刀捅刺。“(持刀男子)上来直接朝颈部刺一刀,接连背部,胸部,又在颈部刺了好几刀,最后(医生)倒床上,我看那歹徒走时还在胸口捅了一刀,太残忍,太恐怖了。”
随后,吉水公安发布警情通报,嫌疑人被警方控制,伤者正在接受救治,案件正在审理中。
据财新网消息,吉水人民医院一位医生称,嫌疑人系受伤的胡医生的病人,患有心脏病,2020年疫情期间因病情还未完全好转,胡医生曾建议对方不要出院,但其不配合治疗擅自离院,回家过年,5月复发后跑回医院,怪罪医生没治好,治疗效果不佳。此次嫌疑人持匕首赶往医院行凶,尚不确定此次行凶是否与前述情况有所关联。
1月27日,吉水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1年1月26日上午9时许,吉水县人民医院心内科医生胡淑云在病房查房过程中突遭歹徒持刃袭击受伤,吉水县人民医院第一时间实施紧急抢救。省、市、县高度重视,组织多方专家联合救治,但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1月27日凌晨3:12在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不幸去世。对此吉水县人民医院深表痛惜和哀悼。目前,相关善后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当前,中国的防疫形势虽然比去年同期大为好转,但距离彻底结束,为期尚远。在黑龙江,在吉林,在河北,在北京,无数的医务人员依然在严寒中一批又一批地冲上前线。而在疫情尚未完全控制的当下,夺命屠刀再一次砍向医生!这距离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的扔爆炸物事件仅4天时间,尤其在这特殊时期,实在令人愤怒!
伤医事件一再发生,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如何才能被保护?《中国医学论坛报》历数了近年来为保障医务人员的安全,我国出台和完善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我国出台和完善的法律法规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和原国家卫生健康委五部委共同出台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明确了对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包括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等,要求对这些行为进行严厉依法处理。虽然依据的是当时已有的法律,但表明了国家的决心和态度。
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在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中增加了“医闹”行为,医闹正式入刑。
2016年7月起,国家9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018年,国家28部门印发了《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通过限制担任国企高管、限制招录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制乘坐高铁和飞机等16项惩戒措施,让医闹和伤医行为者无路可走。
2019年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被审议通过,并于今年(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第一步综合性、基础性法律,里面用了3条来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2020年7月,《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规定》明确了殴打伤害医务人员、携带刀具、聚众滋事等七类严格禁止的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院安全秩序的行为。
可以看出,国家保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措施是越来越严格的,有越来越多的法律法规依据,措施是明确的,决心也是坚定的。2020年两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到,涉医的刑事案件数量明显下降。可见,这些立法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恶性伤医事件仍然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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