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宿迁市工人医院住院部的走廊内,住着一名79岁的老人,老人名叫郭兰英,她因冠心病发作于7日被送到该院救治。经过救治,老人病情已基本稳定,由于掏不出3500元的医疗费难以出院,而老人的六个子女,没有一个愿意把母亲医疗费结掉。
11日,在住院部的走廊里,记者见到了住在临时床位上的郭兰英老人。老人说,她的老家原来在宿迁市古楚社区前庵居委会,后来老房子拆迁了,她只能跟着小儿子一起生活。上周四晚上,她的冠心病又发作了,小女儿得知消息后把她送到了医院,经过这几天的治疗,病已经好差不多了。
郭老太的床位医生施三娣介绍,老人犯的是冠心病,发病时会气喘、胸闷,严重时容易导致猝死,也容易导致身体重要器官衰竭,总之这种疾病有很高的危险性。她说,因为老人被送到医院时,住院病房已经满员了,所以老人只能被安排在护士站附近加床,等到有病人出院时,就会把老人转入病房内。
“我问她饿不饿,她说不饿,其实怎么可能会不饿。”施三娣称,老人的子女在入院当天来了医院一趟,当晚就在医院内发生了争吵,后来就很少有子女前来看望。
“这应该是老人第四次被送到我们这里了。”市工人医院院长杨鹏告诉记者,老人患有冠心病,每次被送到医院时,都会发生住院费无人结账的事情。最近的一次发生在2015年,那一次经过派出所的调解,老人的一名孙女到医院给奶奶结了账。
“只有当天付了100元。”施三娣告诉说,4月7日,老人被她的小女儿送到了医院,当时,她的小女儿先付了100元住院押金,但是之后的费用却没人肯付。就连医院为老人做的病人家属沟通记录,老人的六个子女也无人愿意在上面签名。
据了解,经过治疗,老人的病情已经基本稳定下来,五天来,老人总共花费了医疗费3600元,除去老人的小女儿先行垫付了100元押金,老人至今欠下医疗费3500元。老人膝下有两个儿子和四个女儿,为了讨要欠下的医疗费,医院多次联系了老人的几个子女,却没有一人肯替母亲结账。
无奈之下医院报了警,宿迁市经开区公安分局黄河派出所的民警同样又多次联系了老人的子女们,他们仍然都坚持认为母亲的医疗费不该由自己承担。
记者随后拨通了老人两个儿子的电话。
老人的大儿子说,他和弟弟在分家时约定,他负责赡养父亲,弟弟负责赡养母亲。而现在是母亲住院,费用当然应该由弟弟承担,自己不会出这笔钱。老人的二儿子则说,母亲平时都是在他家吃住,自己已经尽到了赡养义务了。“她手里本应有一笔存款,这笔钱被她赠与了其他人(子女),我没有拿到一分钱,谁拿了她的钱,谁就该结医药费。”
“只要能把医药费要来就行了,千万不要抓他们(坐牢)啊!”老人叮嘱道。
他是一个面粉厂的老板,49岁得了肝癌,孩子却放弃了对他的治疗,或者说是为了孩子自己放弃了治疗。本应该刚刚要享福的年纪,结果却命入黄泉!
他姓袁,人家都称他为袁老板。袁老板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在90年代就开始做起了加工面粉的生意。
那个时候在农村做生意的人还是比较少,而且加工面粉也是涉及到千家万户吃饭的行业。就是一个利润比较薄一点,但是生意非常红火的一个行业。
特别在逢年过节,面粉是北方家家户户必备的食物原材料之一。即便是现在在北方,几乎家家户户都储存着面粉。
到了2000年以后,面粉的竞争力非常的大,尤其是个体企业加工面粉,已经竞争不过大型企业加工的面粉。至少在价格方面优势比较的差。
大企业开始把面粉送到农村出售,而且价格比个体企业加工的面粉,还要便宜1~2毛钱每斤。这样就使得农民选择了大企业生产的面粉,因为便宜。
在这种情况下,袁老板不得不去找销路,于是天天酒场不断。因为要找那些水饺店,或者食堂,或者是一些大的面食加工点,使用它的面粉。
袁老板能说会道,所以企业运转非常的好,至少生产的面粉供不应求,这样就能够赚到钱。因此,袁老板经常在外面吃饭,而且每天几乎醉醺醺的。
十大伤身,九大伤感,所以一个人长时间的喝酒,对于肝部功能是不利的。所以袁老板经常感觉的腹部有点不适,可是没有时间到医院里去检查,或者说直接拿点止疼药。
那个时候粮食便宜,可是面粉的利润也非常的薄,一斤面粉利润也不过3~5分钱。加上人工以及电费的开支,这样一年剩不下多少了。
就在49岁这一年,袁老板突然感觉到腹部疼痛难以忍受,到医院里检查,结果确诊是肝癌。这个病痛突然如五雷轰顶,直接使得袁老板倒下了。
或许那个时候对于农村人而言,一旦得了癌症,就等于大夫下了死亡通知书,几乎没有选择去治疗的余地,更何况也没有多少钱去治疗。
癌症治疗对于农民而言,就是一个花钱的无底洞,特别家里的储蓄又比较少。即使治疗一段时间,因为没有钱,再放弃了治疗,等于加速了死亡。
袁老板的媳妇和子女进行了商量,最终放弃了对袁老板的肝癌治疗。因为要花很多的钱,担心最终会出现人财两空,毕竟三个子女还没成家。
可是袁老板始终祈求媳妇和子女,拿钱给他治疗癌症。不断的说:治疗好了他可以继续再多赚钱。可是最终家里没有拿钱给他治疗,袁老板只能够待在家里面 。
袁老板得病这个消息的传出,这使得那些用面粉的食堂、饭店,或者是面食加工店,就不再用他的面粉了,因此面粉厂就倒闭了。
面粉是北方面食的主要原材料,必须选择一个 健康 的面粉生产厂家。特别对于老板得了肝癌,这是一种传染性的重大疾病。拒绝购买其面粉,也是可以理解的。
最终袁老板的生命定格在49岁,就目前的生活水平,还是比较年轻的中年人。只可惜因为生意,因为赚钱,不顾 健康 ,丢掉了性命。
通过袁老板的得病,最终导致死亡。我们也可以看出,在农村一旦得了重病,基本上选择不再治疗,只能在家里等死,这就是农民的宿命。
为什么农村人得了重病,特别是老人得了重病,子女会放弃对其治疗呢?
一是农村人平时不注重身体 健康 的检查。在平时每年检查一次,身体一旦查出来有病,可以进行治疗,或者是预防疾病的发生。
但是在农村一般是小病不治疗,最终小病拖成了大病。然后放弃了治疗,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二是农村人的经济收入非常低,一旦得了重病,根本没有能力治疗。这才是农民不愿意选择治疗疾病的一个主要原因。
三是农村老人对于生命也有一定的看开,认为现在生活条件好了,至少比过去那个年代吃得饱穿得暖,可以说是一个享福的年代了,老百姓也知足了。
现在我国平均年龄已经超过了75周岁,这对于这些老人来说,就是做梦也难以活到的年龄。所以大部分农村老人说,活到现在就等于赚了。
四是子女考虑到自己的家庭,或者说也考虑到老人的病情。有时老人因为这样的疾病,一旦进行放化疗、动手术,就会加速其死亡。年轻人基本上能够了解,也懂得这些病情的严重性。
最后我建议:对于农村的老人每年要进行一次查体,这样能够预防疾病的发生。即便是有了小毛病,也可以提前进行治疗,不至于拖成重病。
百善孝为先,一旦有治疗的余地,希望子女还是对父母得的疾病进行治疗。养儿就是为了防老,父母在家就在,父母不在,人生只剩归途。
人生最大的悲痛,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子欲孝而亲不在。所以只有在父母在的时候,要加倍的关心,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的责任和职责,孝敬老人也是 社会 的一种美德。
在农村,有一句话,特别流行:生死由命富贵在天。
我觉得农村的老人们都是很伟大无私的一批人,在捉襟见肘的时代把孩子拉扯大,干最累的活,吃最差的饭,出最大的力,最后终于把子女们拉扯大了。
可是,拿农村里五六十岁的老人,跟城市里五六十岁的老人对比一下,就可以感受到,完全是两种不同的状态。
农村的老人们知道钱来的不易,平时很少去检查身体,倘若不是到了非要去医院的时候,根本就不会说出来,所以一旦有病,发现了,基本上就是癌症晚期。
而这些农村里走出来的农二代们,经济上无所依傍,勉强在城市里站稳了脚步,假如遇见老人得了癌症,往往会有心无力。
现在这个 社会 ,说白了,都在拿命换钱,有时候,命可能还没有钱来的重要。
癌症现在也并非不可治,但是农村的老人们,即便子女想要给治,也会拒绝的,他们觉得,生死有命,不能给自己的子女们添麻烦。
而且如果住院治疗,不管是化疗还是做手术,对老人们而言,身体上也未必能吃得消,最后很有可能罪也受了,病也没治好,钱也花完了。
所以就保守治疗,回家里该吃吃,该喝喝,安心享受剩下的日子。
有时候,不是子女们放弃,而是老人们自己放弃了。
但是随着现在医疗水平的提高,还有农村医保的普及,我觉得不能再谈癌色变。
如果老人得了癌症,还是要去正规的医院检查,听从医生的意见,如果能治,肯定要想尽一切办法治疗,现在人们的平均岁数都很长,把病治好了,未来的路还长着呢。钱没有了可以再挣,人没有了,这一辈子就补不回来了。
如果癌症真的到了晚期,治疗的意义不大,那就遵从老人的心愿,过好剩下的余生,也是一种尽孝的方式。
最难过的不是生离,而是死别。
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谁都不希望自己身边的人离开,富可敌国的何鸿燊不也一样因病去世了吗,生死这件事情,谁也逃不掉,可是活着的人总要往前走。
我大嫂就是在61岁的时候肺癌晚期去世,是在身体疼痛难忍时,父亲从退休工资中拿出一些钱去县医院和省城医院检查后发现患上肺癌并晚期的,当时大的三个女儿均嫁到外省,最小的双胞胎儿女还在省城读大二,嫁在外省的大女儿在得知她的母亲患上癌症时,马上坐飞机飞了回来,决定倾其所有把母亲接到北京的大医院治疗。她说到,她的母亲儿多母苦一辈子在农村为儿女操劳受累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眼看着60岁出头了最小的儿女读上大学好日子就在眼面前,只要有一线希望,也要把母亲送到大医院医治。
然而,大嫂心里面只有儿女,劳累一辈子的最大心愿就是希望自己的儿女过上好日子,说什么也不愿意再花儿女们的钱,固执的回到家里,大约三个多月后吧,大嫂在家里去世了。
我在农村照顾父母多年来,亲眼看到村里不少人患上各种癌症,而且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检查患上癌症时已经是晚期了,他们的子女决定放弃到医院进一步治疗或是老人自己执意放弃治疗,目的是让患上癌症的老人或自己不再遭受治疗过程中的痛苦,不再花费没有多大意义的昂贵医疗费住院费,给自己给儿女增加经济上人力上的巨大压力。
去年初的时候,村里一位我喊舅舅的70岁老人,身体感觉十分不舒服的时候儿女们带到大医院检查,不幸是直肠癌晚期,住院治疗的意义不大,儿女商量的结果是把检查的结果进行隐瞒,一直不让父亲和他们的母亲知道,儿女们轮着尽量多一些时间陪伴父亲,父亲想吃什么想做什么就尽量满足其需求,让直肠癌晚期的父亲相对快乐一些度过有限的时间,直到父亲去世后他们的母亲才知道老伴的真实病情。要知道,这户人家的老人有6个儿女,两个儿子都在县城工作,一个公务员一个教师,4个女儿成家后条件都不错,这样的家庭条件而没有把父亲送到医院并治疗,目的就是让他们的父亲在生命的最后一程过得相对快乐宽慰一些。
我个人也觉得,人老了上了年纪的时候,不幸患上癌症晚期,明知道在医院进一步治疗会给患者老人带来更大的身体上心理上的痛苦,这个时候放弃治疗或特意隐瞒病情似乎更合适一些,因而具体情况具体把握是无可厚非的。
您这问题问得让人不舒服。你把农村“大部分”子女说得这么无情,有何居心?本人可以负责任的说,即便得了癌症,放弃给老人治疗的也只是极少数晚辈。
中国汉民族(别的民族咱不了解)将“孝道”作为其立世基准,尤其是农村,没有几个人愿意背负“逆子”的恶名,否则他将在其生活圈子里难以立信,谁还敢去和“白眼狼”打交道?
但也有个别反常情况。我有一远方亲戚,老太婆养了4个儿子一个女儿,她活到85岁时(2017年时)得了病(没检查过不知何病)卧病在床,阔绰一些的大儿子以老太婆分家时“不公道”为由拒绝给其出钱看病,二儿媳说4个儿子应平等出钱才“公平”,三儿子出外打工“联系”不上,四儿子刚盖完房暂时没钱。可怜的老太婆只好在家“等死”,小女儿一个人无奈的照顾她的生活。有一次,小女儿偷偷请邻村医生给老太婆瞧病,被二儿媳发现后骂了她半天。老太婆最终在自己的床上等了半年多才走,但丧事办得还挺热闹。听说,大家一提到那四个逆子,都会骂他们几个白眼狼,良心让狗吃了。他们之所以不在乎“白眼狼”的名声,与其父母自身的品性也不无关系,自己做得不正,别怪子女们不义。这样的奇葩家庭,我几十年也就见过这一例。
无独有偶,同期,我一个同学在医院陪护她婆婆,她说婆婆得了“癌症”,也没指望医院能治好,子女、媳妇、女婿们尽点孝心以报答其养育之恩。同学还说,老人在医院过世,子女们才有“面子”,才不会有人背后指指点点。问到她住院费如何出,她说她大哥(婆家的)先垫钱,后边谁有钱的话,还大哥点就可以了。彼老太最终住了一个多月院安享辞世,子女们无怨无悔、问心无愧!我们老家绝对大多数的子女们都像我同学一样,在大义方面绝不含糊,不想让别人指脊梁骨骂。
百善孝为先,望大家切莫忘本,对自己的父母和其他亲戚老人好一些。
农村老人得癌后,并不是子女放弃对老人的治疗,而是老人自己不愿意治疗。
举个例子:老房东(城里的农村人),在得知自己有胃癌后,没二个月,自己喝药死了。
在房东发现自己身体不适时,开始并没有去医院,可能以为是老毛病犯了,自己买了点药吃吃,吃了几天后发现没有效果,就让老伴陪着去医院检查,结果发现自己得了癌症,胃癌中期,当天晚上就把全家人召集起来商量对策。
能当房东的人,自然是比较有钱的,两个女儿极力要求治病,就说钱不是问题,可以凑,不用老人负担啥,对老人就一个要求:配合治疗。那天,他们一家人商量得很晚,最终还是被房东一票否决了,老人的意思就是:可以吃药,但是不去医院。
好端端的一个人,就十几天的功夫,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瘦起来好快,只有亲眼见过才知道什么叫骨瘦如柴,什么叫一天一个样。眼看就快要不行了,当天,两个女儿那是跪在地上求,房东才愿意去医院接受治疗,不过也就去了两三天的样子,就又出院回家了。以当时房东的话讲就是:太痛苦了。
在这以后,就很少见到房东出门,再然后就是病逝的消息,据租房的邻居说是自己喝药走的。就这样,才“折腾”几个月?听房东老伴说,前前后后用了十几万。
事后旁人议论:如果老房东在发现时就积极配合治疗,治愈的可能性虽然很小(癌症中期),但至少也可以多活两年以上。
那么为什么老房东会如此选择呢?
可能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癌症治疗是无底洞
两三个月时间,就花费十几万,如果把时间放宽到两年,要花费多少?
就算现在在“有钱”,也很难弥补上这个无底洞。
2,癌症治愈可能性小
癌症几乎是与死亡画上了等号,现在活着也只是等死而已,话虽然难听,但事实就是如此。就目前来说,癌症治愈的可能性实在是太小了,前期还好一点,中、后期几乎是等死的局面。
3,父母的爱,如山。
得了这种病,早晚都会走,又何苦花了钱再走?还不如把用于治疗自己的钱留给子女,让他们过轻松一点。
这一点可以从老房东平时的行为可以看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把自己种的蔬菜,分别打包好,亲自送给两个女儿。
当然,这只是个例,还有不少家庭,是子女主动放弃了治疗,这主要还是钱的原因,子女最害怕的还是钱用完了,人也没了。
无论怎么说,在老人生病后,作为子女的一方都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老人摆脱病痛的折磨,以报父母的生养之恩。
我觉得一部分原因是农村医疗条件差,到大城市住院存在交通,食宿等方面的问题,其次农村的青壮年好多都外出打工,很少能抽出大块时间陪老人住院,另外必不可少地还有经济方面的原因,这个也是很主要的一个方面
不请自来!
相信这就是现如今,农村与城市的差距!农民与工人的差别!享受到国家养老保险政策的红利与没有享受到的巨大差别!
虽然国家正在尽最大努力,缩小城乡差距!也正在大力建设农村宜居环境,城镇化发展!
但是,放眼望去,就算在经济较发达的华东地区,一个真正的靠农业种植的农民家庭,存款能够达到三五十万的人家,肯定是为数不多的!
而如今的国内医疗行业,为了自己的高效益,也为了留得住高端技术人才,不得不开出了天价工资!而这些工资通过哪些渠道而得,相信绝大部份来至于患者的医药费,各项检查化验费!以药养医,以设备养医就成了必然的!
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不得不抬高价格!一瓶进价只有几十块的药,到患者手中就变成了几百上千甚至近万元的都不足为奇!
患者进入大医院后,全身检查化验一遍,动则大几千元,一来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二来还未治疗就掏空了口袋里的银子!
众所周知,得了癌症,就等于被判了死刑!治疗癌症,少则数十万,多则成百上千万元,而农民所参加的新农合与职工社保的区别在于,农保不管你需要多少钱,必须自己全额掏出,而社保除去报销后的费用,出院时才结帐!
现在的农村得了癌症的患者家庭,正应了那句话:得了癌症,治——家破人也亡!而如果子女放弃治疗,顶多是人亡而家不破!
这就是农村老人,得了癌症之后,子女们为什么选择放弃治疗的真实意图——实属无奈之举!
不光是农村,就是很多市里的也都放弃治疗了。不过总体来说农村放弃治疗的多一点吧,我觉得主要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
一、发现癌症基本上都是中晚期!在农村里很少有人每年固定的去医院里体检。除非是身体非常的难受了,才会想起来去大医院检查一下,平时的一点小不舒服,还以为是干活儿累的。这就造成了,很多癌症没有能够及时地被发现,发现以后一般也都是中晚期,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间。我们都知道中晚期的癌症现在的医疗条件还是没有办法治疗的。
二、癌症花费太高!现在的癌症花费是挺高的。农村的家庭里,一般都只是新农合,报销比例也不高。很多花费都需要自己出。最重要的是,癌症中晚期,别说农村大部分没钱了,就是很多有钱人照样看不好。花费那么多钱,也就只是多看几天人,最多的也就是再活3年。与其花这个钱,还不如用这笔钱让老人吃点好的,出去外面转转,还能够安享晚年。
三、癌症治疗时有时候也很受罪!癌症目前治疗,基本上都是进行化疗。化疗在杀死癌细胞的同时也会将人体的正常细胞杀死一部分。有的老人身上可能不止是患有癌症,同时还可能有别的疾病。本来就身体虚弱的老人,根本经不起化疗的折腾。
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文章讲的就是一所著名医院的专家医生。自己的父亲也患了癌症,最后他选择的就是保守治疗。利用有生之年带父亲出去 旅游 ,出去吃 美食 ,好好享受余生的生活,最后,他的父亲走得很安详,也没有痛苦。 文章结尾他说的,很多患有癌症的病人,有很多是痛苦的死在病床上。反正癌症现在的医学条件也治疗不好,在医院里痛苦的接受各种治疗也不过是延长一点点生病,有的人甚至是加快了死亡。当时,读他的这篇文章,我也挺震撼的,反过来一想,还真是这样。
现在的医院,大家都知道有多么的烧钱!医生那种救死扶伤的精神也许是存在的,但是前提是你得有足够的钱。ICU病房一天至少几千块钱,有多少的人一个月才能挣几千块钱了。有的医院,就是一个感冒,也一定会将你卡里充值的一两千块钱给花完,否则,就出不院。
更可笑的是,有一年春节,我家里的亲人有人在医院里住院。我看到他们贴的春联竟然是恭喜发财类的!现在有多少家庭一辈子的积蓄,在ICU病房里住不了一个月。 难道真的可以为了老人能够多活一点点时间,就要将卖房卖车,将自己家庭搞得倾家荡产治疗吗?我相信,就是患癌症的老人,也不愿意看到子女这样为自己治疗不治之症。
父母的心在儿女上,儿女的心在石头上!
农村老人基本没有收入,一旦得病医疗费用承担不起,且在农村医疗水平、医疗条件达不到要求,所以子女基本对老人放弃治疗。
男子称扶摔倒老太反被告 被判赔4万(图)
2007-09-06 05:24:51 来源: 南方网
核心提示:南京一男子彭宇称因搀扶摔倒的老太太,反而被告上法庭。昨天,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彭宇被判赔45876元。判决书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
判决结束后,彭宇一脸郁闷地站在法院门口
徐老太在家人搀扶下出庭
现代快报9月6日报道昨天,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彭宇案做出了一审判决,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10日内给付。
判决书中还称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两个月前庭审期间坚持“以后碰到这种事还会出手相助”的彭宇,在昨天走出法院大门时也没有了当时的坚决,“再不会这么冲动了,”他说。
此案唯一目击证人陈先生高呼:“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彭宇已因此失业
昨天开庭前彭宇见到记者,他说自己为了这个案子已经丢了工作:“从7月6日最后一次开庭以来,我还一直没有去上班。这个事情没有了结之前,我没有心思工作。一个星期之前,我正式辞去了工作。”
彭宇和律师高式东对判决结果的预计都比较乐观,“这个案子我觉得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仅从证据角度出发,老太太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是彭宇撞倒了她。”高式东说,“因为民事诉讼的原则就是这样:谁主张、谁举证。老太太说是彭宇撞倒了她,那她就得拿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而不用彭宇找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撞。”
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法院用逻辑推理和分析的方法做出了认定和判决。
判决书:从常理分析……
首当其冲的就是核心问题:彭宇和老太太到底有没有相撞?
鼓楼区法院认为,老太太是与彭宇相撞受伤。理由是:“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老太太(原文为“原告”)倒地的原因除了被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之外,还有绊倒或者滑倒等自身原因情形。但双方在庭审中均未陈述存在老太太绊倒或滑倒等事实,故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应着重分析老太太被撞倒之外力情形。”
判决书继续说:“人被外力撞倒后,一般首先会确定外力来源,辨认相撞之人;如果撞人之人逃逸,作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应,是呼救并请人帮忙阻止。本案事发地点是公共场所的公交站台,且事发时间是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老太太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而根据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
法院认为,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
“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
,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判决书写道。
“如果不是他撞的,应该不会垫钱”
在和老太太家人一起将老太太送到医院后,彭宇曾掏出了200多元钱给老太太的家人交医药费,彭宇的解释是,“当时老太太家里人急着给老人看伤,又说没带钱。这样我才把钱给了他们,他家里人当时还说要给我打欠条。”而现在这成了他有责任的证据之一。
判决书作了这样的表述:“在事发当天,彭宇曾给老太太200多元钱,且此后一直未要求老太太返还。关于彭宇给钱的原因双方说法不一:老太太说是彭宇先行垫付的赔偿款;彭宇认为是借款。”
“彭宇和老太太素不相识,一般不会贸然借款。即便如彭宇所说是借款,在有承担事故责任之虞时,也应当请公交站台上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证明,或者向老太太家属说明情况后索取借条或说明。但彭宇在本案中未存在上述情况,而且在老太太家人陪同前往医院的情况下,由他借钱给老太太的可能性不大。”
“而如果撞伤了他人,则最符合情理的做法是先行垫付款项,”基于上述判断,法院认为,可以认定这200多元钱并非借款,而是赔偿款。
双方均无过错
“本案中,发生事故时,老太太在乘车过程中无法预见将与彭宇相撞;同时,彭宇在下车过程中因为视野受到限制,无法准确判断车后门左右的情况,故对此次事故,彭宇和老太太均不具有过错。”
但没过错并不代表不负责任。判决书认为:“本案应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分担损失,本院酌定被告补偿原告损失的40%较为适宜。被告彭宇在此判决生效的10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人民币45876元;1870元的诉讼费由老太太承担1170元,彭宇承担700元。
法官在宣读完判决书后即刻离开法庭,彭宇也随即被摄像机包围。现场一片寂静,众记者在瞬间竟没有人发问,只是把目光和话筒递向了埋着头的彭宇。
“意料之外,”高式东律师说了一句话后,便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彭宇还是一言不发,眼眶却已开始泛红。过了好一会儿,他低声说:“我要找说理的地方。”
高式东律师在被问到如何评价结果时,用了“没有以事实为基础”笼统作答。对于是否上诉,他表示将在与彭宇再行商议后决定。
昨天下午,一直为此案出庭作证、也是此案唯一证人的陈老先生依然出现在旁听席上。“我之所以一直坚持作证到现在,完全是凭着自己的良心和当天我的亲身经历。”陈老先生在庭前说,他也希望今天能看到一个结果,还事实一个公道。但陈老先生失望了,他的情绪甚至比彭宇更激动:“朋友们,”他大声对着摄像机说,“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相关连接
7月,南京的一位老太太将青年彭宇告上法庭,称对方撞倒自己,要求其赔偿十几万元的损失。彭宇则称自己好心帮助那位老太太,将她扶起送她去医院,却反被诬。
彭宇称,2006年11月20日,他在公共汽车站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起来,并送其去医院检查。不想,受伤的徐老太太及家人得知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被拒绝后,老人向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13万多元。
7月以来,此案一直是当地最热烈的网上话题,西祠胡同“南京零距离”一个论坛就有上百个帖子讨论此事,网友几乎一边倒相信并支持彭宇,并感慨现在好人不好做。对于以后遇到有老人摔倒的情况是否上前救助,网上展开了激烈辩论。
■各方说法
帮人还是撞人?
彭宇版:我在做好事
彭宇,南京一家通讯公司的技术人员。据《金陵晚报》早前报道,彭宇回忆说,去年11月20日上午9点左右,坐83路公交车,在水西门广场站下车。他第一个走下了车,看到一位老太太倒在离站台不远的地方。出于好心,他忙上前将其扶起。“我也不知道这一扶,会惹出这么多麻烦来!”
事发时,现场有一名50多岁的陈先生也过来帮忙,一起将老太太搀扶到路边。见老太太的侄女、儿子相继赶来,帮忙的陈先生就走了。
当天上午,彭宇帮老太太及其家人叫了出租车,可老太的儿子提出,怕忙不过来,问彭能不能一同去医院。彭宇想了一下,同意了。当得知是胫骨骨折要花费几万元换人造股骨头时,徐老太太一拍大腿对彭宇说:“小伙子,就是你撞的啊!”彭宇当时就蒙了。
徐老太版:他撞了我
而老太太对事实的陈述是另一个版本。据《现代快报》报道,徐老太称,“我当时亲眼看到他撞到我的!”当时她在车站赶后面一辆83路公交车,从前面一辆车后门窜下来的彭将其撞倒。徐老太表示,“我们老两口都有退休金和医保,儿子在公安局工作,不是说承担不起医药费,只是要讨回一个公道。”经鉴定,徐老太的伤势已经构成八级伤残,仅医药费就花去了4万余元。
今年1月4日,徐老太太向鼓楼区法院起诉,以彭宇将其撞倒在地致其受伤为由,要求赔偿总计13.6万余元。
媒体:老太太儿子是警察
4月底,鼓楼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奇怪的是,彭向承办法官申请,向当时出警的派出所调取彭宇、陈先生及高老太的原始询问笔录时,派出所却以正在装修为由,无法提供。后来更是声称笔录遗失。老太太儿子刚好是警察,让网友们不禁猜测,笔录不知去向其中或有蹊跷。
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甲方乙方》节目曾拍到这样一组镜头:当事的派出所长说,“我至少找了6次还是没有找到,不过我拍了笔录纸的照片,”并说,“我为了搞清事实才用手机拍了笔录的。”当被追问到谁的手机拍的,所长拿出手机说就是他的这部手机。紧接着,彭宇当着所长的面调出照片Exif信息证明照片并非所长手机所摄。在记者的追问下,这位所长说出了实情,照片是老人的儿子拍摄的。卢所长说老人的儿子对他说是同行,他就把老太儿子的手机扣下了。
目击者:老太自己摔的
据证人陈先生在今年7月6日第三次开庭时所做陈述,他看到的情况是:老太太手里拎着保温瓶,向第三辆公交车跑去。她跑到第二辆车的车尾时,不知为什么就跌倒了。这时,他看到从第二辆车后门下车的彭宇走了几步,上前帮忙,然后自己也上前帮忙,并打电话叫老人的儿女过来,整个过程大约半个小时。
徐老太太曾在法庭上称不认识陈先生,当时不是他帮助的自己,陈先生非常气愤,提出自己当时曾用自己的手机帮老太太打电话,手机里有通话记录可以证明。
网友:好人做不得
老太太的儿子是警察,派出所不提供关键的证据,证人证明小伙子无辜,媒体采访时老太太态度傲慢,不停地有网友站出来说自己好心帮忙被反咬一口的故事,所有这些综合在一起,大部分网友认定彭宇是好心没好报,无辜受害,对他充满了同情。案件宣判后,在西祠、凯迪等网上论坛,都有网友号召给彭宇捐款
2019年4月的某一天,在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室里,一个身材瘦小的中年男子满脸不屑对执法人员叫嚣:“要我同意搬迁就给我一个亿,其他没什么好谈的,谈都不用谈!”
调解现场
搬迁?一亿?这起纠纷乍一看似乎和拆迁有关系,难道是开发商跟房主之间,因为房屋拆迁的补偿没有谈拢,从而引发了矛盾?
其实跟中年男子产生纠纷的并不是开发商或拆迁办,而是一家医院。中年男子宋某嘴里所说的“搬迁”也不是房屋搬迁,而是他父母的遗体。
宋某的父母在十年前,于崇明区某家医院病逝。而宋某则坚持认为父母的离世是医院造成的,所以要求医院赔偿。而医院则坚称己方没有责任,强烈要求宋某将父母的遗体搬走。就这样,双方因为这个矛盾僵持了十年,宋某父母的遗体也在这家医院停放了十年。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医院在进行救治的时候,又是否存在医疗事故导致老人离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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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离世到底是谁的责任?
2007年的某天,在上海市崇明区的某户人家。正在家里收拾屋子的宋老太突然感到大脑一阵眩晕,然后就双脚发软,身体不由自主地倒了下去。
幸亏当时家里面有人,他们很快就发现了倒在地上的宋老太,于是众人赶紧把老人送到崇明当地的某家医院进行救治。
儿子宋某在办理好入院手续之后,遵照医嘱给老太太做了检查。得知老人之所以晕倒,是因为得了脑梗。
经过医院的救治,宋老太终于从昏迷之中醒来。但脑梗并没有那么容易治好,需要长期住院接受治疗。
宋家兄妹几个一商量,母亲的治疗费用由他们几人共同分担。可宋某却不这么想,母亲的治疗肯定是一个长期过程,自己本来就没什么积蓄,恐怕很难支撑这种巨大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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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宋某向大家提议,由他来照顾母亲,但相应的,自己要少出一点医疗费。兄妹们一听也没人反对,一来大家都有自己的家庭和事情要忙,二来本来就是兄妹之间也都了解彼此的情况,他们知道宋某没钱。
就这样,宋某承担了每日在医院陪护母亲的职责。
一天,宋老太正在输液的时候,突然感觉腿部胀痛难忍。于是叫醒床边正在打盹的小儿子。
宋某一看母亲的腿部出现了明显的水肿,赶紧跑去质问医生,是不是没有好好给母亲治疗。医生在看完之后表示,老太太这是因为血液流动缓慢,再加上长时间输液才出现的水肿,属于正常现象。只要不时地用热毛巾敷一下,慢慢就会好的。
本来宋某以为母亲腿部的水肿,是医护人员的疏忽造成的,想借此找医院的麻烦,逼迫医院给他们免除一些治疗费用。可没想到医生给出了合理的解释,宋某只得悻悻地返回病房。
“妈,你的腿没关系,医生说用热毛巾敷一下就好了”宋某说着就去找毛巾,但是敷了两次之后,他就嫌烦了。
宋某
因为毛巾每次加热之后,用了一小会就会冷却,必须要不断反复加热。于是宋某就想用热水袋,给母亲敷腿。
在他看来,热水袋保温效果更强,效果也肯定比热毛巾更好。可是他没有想到,正是因为热水袋的保温效果太好,如果直接用来给母亲敷腿,很容易会把老人烫伤,造成反效果。
由此可见,宋某虽然是个几十岁的中年人,可生活常识却非常匮乏。
刚开始的时候,老人没有感到太大的不适,可过了一会,老人便受不了了。哀嚎着说:“太烫了,好难受。”可宋某却不顾母亲的痛苦,坚持用热水袋,还说这些都是医生告诉他的,属于正常现象。
在强行敷了一会之后,眼看着老太太烫得实在受不了,宋某才把热水袋拿开。随后他就看到母亲腿上被热敷过的地方,长出了一个大水泡。宋某被吓了一跳,赶紧去找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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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看过之后问宋某是用什么给老人热敷的,宋某指了指床边的热水袋“用这个热水袋敷的”。宋某的话让在场的医护人员全都傻了眼。
医生无奈地说:“你直接用热水袋烫,正常人都受不了,更别说你母亲一个病人了。”宋某支支吾吾:“我以为热水袋比热毛巾效果要好”
“你怎么会有这个想法?难道你没用过热水袋吗?”医生对于宋某的无知十分无语。
在经过一番检查之后,医生告诉宋某,还好烫的时间不长,再久一点老太太的腿可能会被严重烫伤。
就在大家庆幸老太太没啥大问题的时候,没想到宋某突然反咬一口,说老太太腿上的水泡是医院造成的,并且要求医院进行赔偿。
调解现场
对于宋某的谜之操作,不光是在场的医护人员,就连同病房的其他人都看呆了。见过在医院无理取闹的,还没见过这种强行碰瓷的。
可不管医院方面怎么给宋某讲理,宋某都一口咬定医院有责任。“哦呦,你这个人太不讲道理了。你自己把老娘的烫伤了,怎么能来医院呢?照你这么说,那别人做饭的时候不小心把手指切到了,是不是也可以找医院要赔偿的啦。”有的病人和家属都看不下去了,纷纷劝说宋某别闹了。
宋某一看自己势单力薄,于是就回去把自家的兄弟姐妹全都叫来了。他们在医院又哭又叫,搞得大家都没法正常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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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宋家人这么一闹,院方只得出面安抚他们的情绪,并且承诺老人的医疗费用可以暂缓收取。
没想到医院的妥协没有换来宋家兄妹几人的理解,他们反而变本加厉,依然纠缠不放,要求医院赔偿。
正当宋某兄妹几人暗暗窃喜,以为医院快要妥协的时候,噩耗传来了。宋老太由于病情加重,最终还是撒手人寰。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宋某的父亲也突发脑梗,被送进医院。在宋老太离开之后没多久,也离开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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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尸检,到底是出于孝道还是另有目的?
其实宋家老两口都已年过古稀,属于正常病逝。可宋家兄妹却硬说是医院的疏忽,导致母亲病逝。父亲也因为母亲的病逝而伤心过度,没有挺过来。
好家伙,这回不只是母亲了,连宋老爷子的死也想赖到医院头上。宋家兄妹摆明是想借着这个机会,狠狠地敲诈一笔。
医院虽然知道他们的意图,但毕竟涉及到两条人命,所以不得不派出代表跟他们沟通。可无论如何摆事实讲道理,宋某都像是吃了秤砣,铁了心跟医院索要赔偿。
眼看这宋家兄妹油盐不进,医院也只能拿出强硬态度。明确告知他们,可以去对宋母进行尸检,如果查明医院存在疏忽,那院方肯定会给予赔偿绝不推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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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没想到面对院方给出的解决方案,宋某又耍起了心眼。他以本地风俗为由,坚决不同意做尸检。还说老母亲辛辛苦苦把他们兄妹几个拉扯大不容易,如果同意做尸检,对母亲开膛破肚,那他就是个猪狗不如的畜生。
可能宋某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没有想到,老两口走了之后,几个子女不仅没有好好安葬他们,反而把他们的遗体放在医院不管,想要借此进行敲诈。兄妹几人分明就是在利用母亲的离世吃人血馒头。
面对宋家兄妹的强行碰瓷,医院并不慌。他们找到了卫生局的专家,对医院为宋老太提供的治疗进行评估鉴定。根据卫生局专家给出的鉴定结果,医院在治疗过程中,不存在任何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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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没想到宋某在接到院方提供的鉴定结果后,连看都不看就直接撕了,还说他根本就不懂什么鉴定,只知道自己的爸妈死在医院里,医院就有责任。说完便转身离去,也不管父母的遗体还停在太平间。
一开始院方没有强求,想着给宋某一段时间好好想想,说不定哪天他突然就想明白,耍赖是没有用的。可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院方通知宋某去结清停尸费,顺便领走父母的遗体。他不仅拒绝付费,还反过来要求院方赔偿20万,不然就坚决不搬遗体。
当时院方还想用亲情劝说宋某,说他父母的遗体都在医院放了很长时间,如果不赶紧处理身后事,不仅在外人看来不合礼数,老两口泉下有知也死不瞑目。可宋某就是要硬刚到底,说什么也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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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也没办法,家属不来处理遗体,他们也无权处理。所以只能先把宋家老两口的遗体,暂时放在太平间存放。想着宋家兄妹总有一天会想通,来解决这件事。
可谁也没想到,这件事一拖就拖了十年。
在这十年间,院方无数次找宋某沟通,宋某的索赔金额也在不断上涨,从最开始的20万,慢慢涨到了200万。而且不管是司法鉴定还是法律程序,他都不同意,只接受医院私下赔偿。说白了就是,除了拿钱能解决事情,其他的都免谈。
不得不说,宋某这个脑回路确实很清奇,院方一直苦口婆心的跟他沟通,是想心平气和地解决事情。可他却有恃无恐地认为院方不能拿他怎么样,只要自己不去领走父母的遗体,院方就没办法。
宋某
直到2018年,医院实在忍无可忍,决定走司法途径,将宋某告上法庭。
离世十年终于入土为安
医院的诉求是,要求宋某兄妹几人支付父母遗体的存放费用,并且将遗体领走处理。法院在经过审理之后,对院方的诉求予以支持,判决宋某败诉。
然而直到2019年,宋某依然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无奈之下,崇明区人民法院将双方约到一起,想要在实施强制执行前,把这件事处理好。毕竟无论是医院方还是法院,都不希望事情走到这一步。
宋某态度强硬
4月3日下午,双方来到法院的调解现场。随后法院直奔主题,将判决结果向宋家兄妹复述了一遍,并且强调如果他们继续拒不执行的话,那么法院将对他们强制执行。
没想到宋某在听完法院的要求后,表现出相当不屑的态度“我在法院打过官司的,根本不怕,这件事没有商量的余地。”
随后他还表示“想让我同意搬迁也行,给我一个亿的赔偿。要么按医疗事故判决,要么免谈,其他没什么好说的。”
好家伙,宋某直接嚣张到要求法院按他的要求对案件进行判决。他或许还没有意识到他在对抗法院对抗法律,竟然妄图教法院做事!
宋某这么嚣张,他的兄弟姐妹不仅没有劝说,反而在一边帮着摇旗呐喊,宋某的大哥甚至直接站出来反对法院的判决。这一家子实在让人无语。
宋某的兄妹
这时所有人都看清了宋家兄妹的嘴脸,眼看他们如此冥顽不灵,法院也不想在他们身上浪费时间,直接将宋某司法拘留。
没想到法警在把宋某架走时,他依然在叫嚣“不赔钱,遗体就不可能迁走。只要我不点头,谁都解决不了这件事!”
在拘留所待了一天后,宋某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但面对法官的劝解,他还是不松口,坚称医院不赔钱,就不领走父母的遗体。
法官看着这个倔强的大爷,不知该哭还是该笑,他们问宋某:“可是法院已经对此事进行判决了呀,既然你不服法院的判决,为什么不去上诉呢?”
宋某一听还振振有词地说:“我没钱啊!我低保也被取消了,申请不到法律援助。”随后宋某还摆出一副大发慈悲的样子说:“一亿可能确实有点多了,那我也马马虎虎不开高价,就给我一百万好了。”
宋某
当法官问他为什么要一百万,有什么依据时。宋某说十万是母亲的治疗费,剩下90万是父母和自己的精神损失费。
听完宋某的胡言乱语,法官知道这个人已经想钱想魔障了。于是决定把劝说重心放在宋家其他子女身上。
当他们来到宋某大哥家后,宋某的大哥一改当日在调解室里的嚣张态度。原来他们兄妹几个之所以跟着宋某一起胡闹,完全是被逼无奈。
宋某的大哥说,其实自己和妹妹们早就想把父母的遗体领走,但是宋某一直从中阻拦,还威胁他们,谁敢领走遗体就放火烧了谁家房子。
宋某大哥
对于这样的情况,法官承诺如果他们在同意书上签字,当地派出所和村委会保证他们的安全,不会允许宋某胡来。最终在法官的劝说下,宋某大哥同意出面解决这件事,并在遗体领取同意书上签了字。
等到宋某从看守所放出来,发现事情已经解决,无奈之下只得放弃那不切实际的发财梦。至此,宋家老两口终于在离世十年后入土为安,他们终于可以安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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