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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专门为中医药发展安排资金(沈阳市膏珍堂中医药研究院怎么样?)

佚名 2023-08-02 03:22:28

最近,记者从沈阳市卫计委了解到,沈阳市专门为中医药发展安排资金,确保中医药发展有保障。

沈阳市专门为中医药发展安排资金

“2016年~2020年,沈阳市每年将安排2000万元发展中医药事业,其中1000万元用于市中医院的门诊补助,1000万元用于中医药科学研究、人才培养、重点专科建设。”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沈阳市中医药暨卫生健康大会上获得的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沈阳市市长潘利国分别在会上讲话。

会上,沈阳市提出建立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突出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投入6亿元,借助辽宁中医药大学资源合作建设沈阳市中医院,使其综合服务能力达到全国一流水平。加快全市19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建设,力争用3年时间,全部达到辽宁省国医堂建设标准。完成市和区(县)两级7个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建设,推广100项中医适宜技术。积极推进东北地区皮肤病、骨伤病、肛肠病、血栓病治疗中心建设,打造10家沈阳市中医优势专科名院、100名沈阳市名中医、50个沈阳市优秀中医世家。创建1个国家级和3个省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每年开展100名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成1000名城乡基层中医药实用型人才培养。推进“互联网+中医药”行动计划,促进中医药各领域与互联网全面融合。加快中医药服务创新,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养结合中的作用。

沈阳市膏珍堂中医药研究院怎么样?

沈阳市膏珍堂中医药研究院是2018-08-13在辽宁省注册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地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街9甲9号。

沈阳市膏珍堂中医药研究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210103MA0Y0B6P0F,企业法人宁福林,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沈阳市膏珍堂中医药研究院的经营范围是:中医药学研究服务及技术开发、推广服务;技术咨询、服务、转让、培训;中医药文化推广;中医技术的推广与培训;中药制品、保健食品、食品、预包装食品、医疗器械、理疗仪器的批发及零售;理疗服务,刮痧、拔罐、按摩推拿。健康管理咨询,健康营养咨询,健康信息及心理咨询,会议、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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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张氏师承中医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怎么样?

沈阳张氏师承中医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是2016-01-05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24号2-3号。

沈阳张氏师承中医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210103MA0P49TW2T,企业法人张厚甲,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沈阳张氏师承中医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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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中医药的支持政策

提高中医药教育整体水平、加强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优化中药审评审批管理、增强中医药发展动力保障落实政府投入、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实施中医药发展重大工程等。
中医药一般为中医学和中药学的统称。
1、中医学:以中医药理论与实践经验为主体,研究人类生命活动中医学中健康与疾病转化规律及其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和保健的综合性科学。一般以阴阳五行为理论基础,通过四诊,包括望、闻、问、切,收集有关疾病的所有资料,并运用中医基础理论,辨清疾病的病因、病位、病性、病势,然后选择和确定相应的治疗原则和治疗方法,采用“汗、吐、下、和、温、清、补、消”等治法,使用中药、针灸、按摩等手段,使人体恢复阴阳平衡的状态而康复。
2、中药学:中药学是研究中药的基本理论和临床应用的学科,是中医药各专业的基础学科之一。内容包括中药、中药学的概念,中药的起源和发展;中药的产地与采集,药材的概念,以及在保证药效的前提下,如何发展道地药材;中药炮制的概念、目的与方法;中药药性的概念、中药治病的机理,中药配伍的目的、原则、中药配合应用规律;用药禁忌的概念及主要内容;用药剂量与用法,剂量与疗效的关系,确定剂量的依据及中药煎服法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第三条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
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期间,中医药发展顶层设计加快完善,政策环境持续优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2017年,中医药法施行。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召开全国中医药大会。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截至2020年底,全国中医医院达到5482家,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0.68张,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48人,99%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8%的乡镇卫生院、90.6%的社区卫生服务站、74.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占比达到86.75%,备案中医诊所达到2.6万家。中医药传承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中医药防控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重大慢病及重大传染性疾病临床研究取得积极进展,屠呦呦研究员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持续完善,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产品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基本完成,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达20.69%。中医药开放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已传播到196个国家和地区,中药类商品进出口贸易总额大幅增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中医药全面参与疫情防控救治,作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大流行状态,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我国慢性病发病率总体呈上升趋势,传统传染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群众更加重视生命安全和健康质量,健康需求不断增长,并呈现多样化、差异化特点。有效应对多种健康挑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迫切需要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更好发挥其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同时也应看到,中医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中医药优质医疗服务资源总体不足,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仍较薄弱,中西医协同作用发挥不够,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和应急救治机制有待完善,传承创新能力有待持续增强,中药材质量良莠不齐,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质量仍需提升,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政策体系需进一步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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