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昨日,省政府官网公布《广东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16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50%地级以上市,到2017年,全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取消药品加成财政有补偿
以药补医是长期以来困扰医疗行业发展的痼疾之一。《意见》提出,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对于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含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将按照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财政专项补偿10%,医院自我消化10%的原则进行补偿。对欠发达地区医院,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取消药品加成制度后,公立医院也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据《意见》规定,经科学测算,在降低药品、医用耗材费用和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项目价格,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而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将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意见》规定,改变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业务收入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降低药品和卫生材料收入的比重。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以下;医用耗材收入占比二级医院控制在5%左右,三级医院控制在1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
《意见》指出,从2016年起,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设区市,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床位使用率在80%以下的公立医院不再进行扩建。公立医院优先配置国产医用设备。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超标准装修。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在诊疗服务方面,《意见》要求,到2015年底,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要提高到20%以上,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数市域占比明显下降。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各地要制定常见病种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标准,完善对转诊病人的服务衔接,鼓励上级医院出具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医保方面,2015年底前,试点城市要结合分级诊疗工作推进情况,明确促进分级诊疗的医保支付政策,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的起付线可从患者在首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之日连续计算。
试点将入院前检查纳入住院报销
《意见》要求,全面开展以预算管理为核心,在总额控制的基础上,结合门诊统筹实施按人头付费,结合住院、门诊大病保障实施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选择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将入院前检查纳入住院报销范围。
加快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到2015年底,试点城市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2017年达到50%。根据按临床路径的推进情况,同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和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稳步推进按病种付费工作,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逐步达到100个以上。
基本医疗作为一项公共产品,政府无疑应该在这一体系建设中扮演最核心的角色,但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历史中,由于对公益性和市场性辨识不清,导致改革过程历经波折,看病贵、看病难等问题积重难返。
200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由此启动了新一轮医改。新医改最重要的一点是首次明确提出了“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在这样的理念之下,我国医改以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初步建立了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体,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兜底,商业健康保险及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医保体系。新医改三年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获得重大突破,截至2011年底,城乡居民参加三项基本医保人数超过13亿,比医改前增加了1.72亿,覆盖率达到95%以上。成绩的背后,除了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等技术手段之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国家财政增大了对医疗卫生的投入,这使得“看病贵”等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
在新医改启动之前的2008年,全国财政支出中医疗卫生支出为2757亿元,新医改启动之后,国家财政对医疗卫生的投入爆发式增长,2009年的医疗财政投入为3994亿元,比2008年同比大幅增长44.9%,2010年的医疗财政投入为4804亿元,比2009年增长20.3%,2011年的医疗财政投入6429亿元,比2010年增长33.8%,全国财政医疗卫生在过去三年的累计支出达到了1.52万亿元,与2008年同口径支出基数相比,三年新增投入1.2409万亿元,比既定的8500亿元增加了3909亿元。
6月28日,浙江宁波奉化市中医院,护士在给一位小患者输液
国家财政对医疗卫生的投入如此大幅度增长可谓前所未有,在过去相当长时间内,我国财政对医疗卫生的投入相当有限,我国财政收入多年来保持20%以上的高速增长,远远超过同期GDP增长,但医疗卫生的投入远远不及财政增速。作为一项社会公共产品,如果医疗卫生事业无法得到国家财政的大力扶持,任何技术层面的改革措施都难以带来实质性的改善。
在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国家财政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推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中,国家财政通过持续提高财政补助标准予以扶持,从2008年至今,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80元大幅提高到240元。同时,中央财政还帮助地方统筹解决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等各类城镇人口医疗保障问题,进一步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资助困难城乡居民参保。在国家财政补贴的作用下,我国的全面基本医保体系初步形成,城乡居民参加三项基本医保人数超过13亿人,覆盖率达到了95%以上,这样的覆盖率在世界范围也处于领先水平。报销比例也大幅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从2008年的54%、48%,提高到2011年的70%左右。
其次,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上,政府财政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我国新医改的核心内容之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能否顺利推进是决定新医改成败的关键因素。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但由于我国医疗机构长期以来以药养医的积弊,推广基本药物制度具有很大的现实难度。国家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办法推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通过中央财政资金的拨付,激励基层卫生机构实施推广基本药物制度,明显降低了药品价格。新医改3年之后,目前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实施了这项制度,同时,基本药物制度还将向村卫生室延伸,我国基本药物在基层的销售价下降三成,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患者负担。
除了医保体系的搭建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推广,国家财政在医疗卫生事业的作用还体现在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强化中西部和贫困地区的医院能力建设等,比如支持地方妥善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长期债务、帮助地方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后顾之忧、支持部分地区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试点、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城市医院建立远程会诊系统等;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提升居民健康素质。支持中西部地区22个省建立市级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全国县级中医院、民族医院维修改造和设备更新,并重点向陆路边境县、国家级扶贫县以及民族自治县、民族地区倾斜,提升中医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财政投入仍不足
尽管三年新医改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我国对医疗卫生的投入水平仍然较低,群众医疗负担依然较重。
以国际标准来看,衡量一个国家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大小的方法,通常是看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该指标越小意味着居民负担越小,反之则意味着居民负担越大。上世纪80年代,我国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仅为20%多,但是到了2000年左右,我国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曾高达60%,居民的医药卫生支出负担日渐沉重,与此同时,政府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严重不足,2000年左右仅为15%左右,其余25%左右为社会负担。无论以怎样的标准来衡量,我国居民个人卫生支出的比例都远远超出国际水平。
2003年“非典”爆发以后,我国开始增加医疗卫生投入,并逐步降低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尤其是经过三年新医改之后,个人负担比例快速下降至35%左右,按照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末期,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将降低到30%以下。这一比例和2000年左右60%的峰值相比虽然已经大幅下降,但是因为卫生总费用中包含了医疗支出和公共卫生支出,如果扣除公共卫生支出,个人卫生支出的比重即使降到30%,占医疗支出的比重依然很高。如果和国际标准进行比较,30%也还是一个较高的比重,未来仍有进一步下降的空间,这显然需要国家财政的继续倾斜。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也随之上升,我国政府对于医疗卫生的投入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如果以全国的卫生总费用作为一个观察指标,以此来判断一个国家对医疗卫生的投入程度,中国在世界上的排名处于下游水平。以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来看,我国这一指标长期处于较低水平,2011年勉强突破了5%,在其他国家,2010年低收入国家的卫生总费用占GDP的平均比重为6.2%,高收入国家该比重平均为8.1%,“金砖”国家中巴西和印度的比重分别为9%和8.9%。
我国卫生总费用偏低的主要原因,在于政府财政投入力度不足。以我国2011年的数据来看,我国财政支出中用于医疗卫生的投入为6429亿元,占当年GDP的比重仅为1.36%,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为5.9%,这两组数据其实已经是我国几十年来的新高,但即便如此,距离国际水平仍有相当的距离。目前国际上的水平通常为,发达国家的政府医疗卫生支出占GDP比例一般为6%~8%,发展中国家大部分是2%~6%,发达国家的政府医疗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通常在15%~20%,发展中国家的比重也多在10%左右。以此来看,我国财政近年来对于医疗卫生的投入虽然快速增长,但投入水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国家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并非只是一个只投入不产出的概念,除了直接刺激相关医药产业的发展之外,更重要的在于搭建起了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不仅事关民生,也事关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中国经济从投资向消费转型之所以困难重重,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备,如果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民众不再有养老和医疗的后顾之忧,才可能激发出更大的消费活力。以此来看,政府财政在社会保障体系上的每一分投入,对于将来中国经济的转型都可能产生更大的乘数效应。
大病保险如何可持续?
今年8月底,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等部委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大病保险的支付比例不低于50%。大病保险政策在迎来一片叫好声的同时,资金来源也引发了人们的疑问,很多人由此担心是否会提高参保人的负担。按照《指导意见》的办法,大病保险并不会提高参保人的缴费标准,资金来源主要是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从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通过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来予以解决。
1998年开始,我国开始推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用来替代原有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改变了此前由国家和企事业单位包揽的弊端,2003年,我国开始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2007年开始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对象为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目前已经搭建起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采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需要明确的是,此次备受关注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其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参保人,也就是城镇未成年和未就业的人士以及农村居民,并不包括城镇职工。而大病保险的资金来源,也主要是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资金来源,逐步完善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多渠道筹资机制。
但是这样的资金安排,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还有待时间验证。今年8月份,国家审计署发布《新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审计情况》,截至2011年底,全国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三项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1363.78亿元,比2005年底增长25.98倍,其中新农合基金累计结余824.42亿元,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413.57亿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125.79亿元。所以从目前来看,我国的医疗保险基金还有大量结余,这也是大病医保的资金来源主要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主要原因。
但是医保基金出现大量结余本身就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在现收现付制度下,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医保基金在当期全部支付或者略有结余,出现大量结余说明医保对于居民的报销比例不够,医保基金大量结余还会带来其他负面问题,比如如何避免贬值,如何防止被挪用等等。另外,随着医保报销目录持续扩容,以及中国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等,现在看来还有结余的医保基金,将来未必还能持续,比如广州市的居民医保基金近年来就出现了连续亏损的局面,4年累计亏损2.8亿元。所以,长期来看,以医保基金结余作为大病保险的主要资金来源并不是很可靠,政府财政还需要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我国的城镇职工医保资金来源主要靠个人和用人单位缴纳,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其中政府补贴占主要部分,按照审计署今年8月份发布的报告,2011年新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收入中,财政投入、个人缴费和其他投入分别占82.09%、15.83%和2.08%,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大病保险的资金来源靠医保基金结余,某种意义上主要还是靠财政补贴,但是如果考虑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都是收入较低甚至没有收入来源的人群,个人缴费即使有小幅提高,对很多人而言也是很大的负担。最近几年我国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的补助标准虽然从每人每年80元大幅提高到240元,但是个人缴费标准也在随之提高,今年人均筹资达到了300元左右,而在2003年,新农合的人均筹资仅为30元。不仅是这两类人群,收入相对较高的城镇职工,医保筹资也保持了很高的增速,2011年筹资增速达到了25%。随着大病保险进入实施阶段,逐渐吞噬现有的医保基金结余,将来参保人群的缴费水平还是有提高的可能性,所以,在大病保险上,仅仅依靠医保基金结余可能并不够用,财政投入仍需提高力度,尽量减轻参保人的缴费负担。
公立医院改革的财政补偿
2009年启动的新医改距今已经三年有余,当初确定的五项重点任务——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其中前四项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而公立医院改革基本上还是停滞不前,成为我国医改道路上最难攻克的碉堡。
我国医改在确立了“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理念之后,很多公立医院目前仍然难以摆脱对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追求,作为提供了全国超过90%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立医院,只要其追逐经济效益的本质不改,我国的医改就难言成功,无法实现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目标。
公立医院改革之难,归根结底还是利润分配的问题,在现有模式下,公立医院的收入超过一半来自药品销售,医生通过药品加成的方式实现以药养医,最终加重了居民的医药负担,扭曲了医院的公益性质。目前我国对于打破以药养医的试点办法很多,通过取消药品加成,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和财政补贴来予以补偿逐渐成为最主流的模式。
在我国的公立医院改革多年来停滞不前的局面下,深圳市率先打破僵局,成为公立医院改革的吃螃蟹者。今年7月份,深圳市开始启动医药分开的改革,全面取消全市60多家公立医院药品15%~25%的加成,同时提高各公立医院门诊诊金和住院诊查费的标准,门诊诊金每人次平均提高12元,住院诊查费每人次平均提高37元,以此作为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补偿,深圳市也由此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的大城市,成为公立医院改革的先行军。
这种打破以药养医的模式看上去具有很大的可行性,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也面临不少问题。首先是取消药品加成之后,药品价格随之下降,但是医疗服务的价格出现上升,而增加的诊疗费从现有的医保基金支出,这只是一种平移机制,通俗而言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患者实际上并没有享受到太多的实惠。而对医院而言,医疗服务价格的提高往往并不能完全覆盖药品下降带来的损失,由于财政补贴不到位,很多试点医院都陷入了亏损之中,使得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改革面临很大阻力。深圳医改一个多月以来,药价出现了明显下降,但是由于政府财政投入并没有及时跟进——据当地媒体报道,政府财政依然是零投入——深圳公立医院的收入出现了明显下降。如果政府财政投入不能及时到位,深圳的公立医院改革将遭遇很大阻力,作为全国瞩目的医改先行军,深圳公立医院的改革无疑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如果深圳市的公立医院改革失败,对于全国的医改也将是一个不小的打击。如果财政投入不能及时跟进,深圳的公立医院改革可能陷入两面不讨好的尴尬境地,患者没有享受到太多的降价实惠,医生的积极性也因为收入下降而受到影响。
从技术手段而言,公立医院改革还有很多突破路径,比如改革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和运行监管机制,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按照医疗服务监管职能与医疗机构举办职能分开的原则,推进政府卫生及其他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院的属地化管理,逐步实现公立医院统一管理;比如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等。但无论何种手段,如果要回归到医疗卫生作为社会公共品这一本质上来,加大国家财政投入力度永远是最核心的问题所在:国家财政投入越多,公立医院的逐利性也就越弱;反之,国家财政投入越弱,公立医院的市场性就会越强。
2017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全面推开,截至9月底,全国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这意味着不能再依赖药品收入,转变补偿机制,通过医疗服务本身来运营。
这对庞大的公立医疗机构体系来说,着实伤筋动骨。查看历年卫生统计年鉴,药品收入占据公立医院总收入四成以上。按照改革部署,减少的加成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补助来弥补。
大部分城市采用“901”“811”“721”方式来补偿,即90%或80%、70%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10%或20%由政府补助,10%由医院承担。有些地方配套推进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从总体上统筹补偿。改革后,有些地方药品收入占比下降到40%以下。
从目前来看,公立医院还没有出现比较大的波动,外部治理、内部管理都需要转换机制,这需要一个过程。医院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加强内部管理,可以化解由于取消药品加成带来的收入减少。药品流通企业反应比较快,加上两票制、采购政策调整等政策变化,行业兼并重组会加快,下一步,需进一步健全公立医院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对公立医院来说,补偿渠道改变之后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就是药房由利润中心成为成本中心,随着分级诊疗的推进,公立医院会更多关注住院和急诊用药,那么门诊药事服务该往何处去?郑宏建议,推动门诊药事服务社会化,释放集中在公立医院的药学力量,面向药店、社区、医院提供处方审核、用药指导、合理用药等药事服务,缓解基层、零售药店药事服务能力不足、资源配置不合理的局面。
所以,这对行业来说是个好事,可以净化流通环境。
8月马上就要过去,明天就将迎来金秋9月。明天起,又有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三大运营商全面取消手机国内长途、漫游费,从此全国通话一个价;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医疗改革成果惠及全民;全国中小学生将开始使用新版统编教材…….
全国中小学启用新版统编教材
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国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将使用教育部统编版《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到2019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全覆盖。语文教材古诗文数量增加,历史教材注重国家主权意识教育。
民办学校收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向社会公示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自9月1日起施行。决定明确,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应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
三大运营商全面取消手机国内长途、漫游费
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3大运营商9月1日起全面取消手机国内长途、漫游费。由于运营商在3G、4G套餐里早已实现了全国统一通话资费,因而此次改变主要是让2G套餐消费者直接受益。
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可折算为学分
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9月1日开始施行。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等活动,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新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入学后也可以申请休学开展创业。
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量刑更加明确
最高法、最高检发布的《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9月1日起施行,将依法严惩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的犯罪行为。
税务所登记新规9月1日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的公告》自9月1日起施行。规定未经行政登记不得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不能享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境外刷卡超1000元需上报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规定自9月1日起,境内发卡金融机构需向外汇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
全国4000家“月子中心”将实施统一标准
《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将自9月1日起施行,主要从反馈投诉、意见处理等方面给出了相关规定。全国4000多家月子护理机构即将实施统一的国家标准。
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卫计委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在9月30日前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依法加强对公司股东法定知情权的保护
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9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公司不得以公司章程、股东间协议等方式剥夺股东的法定知情权。同时规定公司股东滥用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司法可以适当干预。
北京:提取公积金取消五类材料
《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9月1日起施行。公积金业务办理过程中取消了以往需提交的异地购房证明、社保证明、退休证明、离职证明和补缴证明五项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书》等六项单据也全部取消。
贵州:公务活动全面禁酒
根据《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9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一律禁止公款赠送任何酒类。
山东:严惩“医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备警力
山东省《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9月1日起施行。《意见》规定公安机关需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警务室并配备相应警力,确保警务室有人员24小时值守。
广东:森林防火区全年禁止野外用火
新修订的《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除批准外,广东森林防火区全年禁止野外用火,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广西:设立“独生子女照料假”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9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假,且不得扣减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河北:用人单位“歧视女性”将被约谈
《河北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9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在员工招聘和录用中存在“歧视女性”的单位,所在地妇联可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在约定期限内纠正歧视女性的制度和行为。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可视情况将其纳入不良记录名单。
深圳实现全民医保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下面是我整理的深圳实现全民医保相关内容。
2015年,深圳推出20元重疾险,让老百姓交很少的钱,通过共济的方式,防止因大病致贫。
深圳已实现全民医保,构建三大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医保通过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支持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及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创新,发挥三医联动中的基础性作用,而智慧医保的推行更是深层次变革医保的服务模式。
这些都源于政府部门工作思路和理念的转变,适应并跟上新形势,不断改革创新探索,而延伸健康保险进行医保前置预防又是一次理念的创新、制度的探索。
重疾险推出完善了医保体系
X先生得了重病,很不幸。但幸运的是,他不仅参加了医保,还参加了重疾补充保险,这些医疗保障让他的治疗负担减轻不少。除去正常的医保报销外,由于参加重疾险,X先生又获得26万元的个人赔偿。人生得一场重病本就不幸,但如果因病致贫,则更是雪上加霜。深圳这些年一直进行的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创新,使X先生这样的参保人能通过共济的方式建立起“防火墙”。
2015年,深圳推出20元重疾险,让老百姓交很少的钱,通过共济的方式,防止因大病致贫。20元,对个人说,不算多,但众人拾柴火焰高,四五百万人参保量就很大。去年重疾险有400多万人参保,今年有500多万人参保。防止因大病致贫,就必须靠大家供给互相帮助。去年,重疾险实现最高赔偿个人是26万元,第一笔赔偿是14万元。这对参保人来说,是一大帮助。
深圳医保体系已经实现全覆盖,保障低层次人群,使参保人有基本保障。深圳医疗保障体系三个层次,一是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基本保障,实现全覆盖;二是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三是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而在构建医疗保障体系中,光靠政府力量是不够的,还需要和商业机构一起,进行合作补充,朝着一个目标前进,实现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深圳一直在推进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进一步缓解因病致贫社会问题,不断提高医疗保险保障水平。
深圳重疾补充医保是201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介绍,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坚持政府主导,通过政府采购由商业保险公司自负盈亏、保本微利承办。这一制度覆盖到全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采取自愿参保原则。在国内首创采用医保个账、个人自费、福彩金、残保金支付的多渠道筹资模式。
而重疾补充医保保险待遇范围大、水平高,实现住院合理合规自付部分费用二次报销70%(不封顶)以及治疗肺癌、乳腺癌、肠癌、白血病、强直性脊柱炎、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11个医保目录外药品的报销。另外,实施一站式理赔服务,参保人便捷享受保险待遇。
这一改革极大减轻重特大疾病参保患者医疗经济负担。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医保年度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投保人数为486万人,理赔3万多人次,赔付总额1.2亿余元,医保年度内对参保人单人赔付的最高额达73.5万元;2016年7月-2017年6月医保年度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投保人数为504万人,截至2016年9月理赔总人次4541人次,赔付总额2742万元。
这一改革为罹患重特大疾病参保人提供更为精准、有力的医疗保障,有效缓解因病致贫、返贫社会问题。而这一制度创新首次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实现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深圳政策性医保业务,引入市场资源和竞争机制大幅降低参保成本,有效提高保障效率,促进三方共赢。
勇于探索创新,突破国家大病保险筹资模式,深圳首创采用多渠道筹资,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同时活化医保个人账户,放大其保障功能。对享受低保的非从业居民、孤儿、优抚对象及重度残疾居民等特殊群体给予特殊保障措施,践行精准扶贫理念。截至目前,已有清远、佛山、珠海、厦门、青岛等地前来考察学习重疾险。
三医联动改革医保起撬动性基础作用
看病难看病贵是老百姓意见比较大,改革也比较难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为推动“健康深圳”建设,发挥医保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圳进一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提高改革行动能力。
三医联动中,医疗医药相对来说是静态,医保是活跃因素,也可以说是医保撬动改革。比方说,对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医保是支撑作用,可以调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参保人到大医院看病,还是到社康中心看病,通过医保可以调节。现在70%的参保人要求门诊看病首诊在社康,其他的参保人没强制要求,但到社康看病,可以打7折,通过医保政策的导向作用,从而减轻大医院负担。还有就是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与零售药店的管理,这在医生与患者之间起了协调作用。政府对整个基本卫生体系的管理可以靠医保基金的协调来实现。
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事业是深圳大力发展的重要民生事业,这其中包括引进人才的“三名工程”,还有三医联动改革等。在“三医联动”改革中,医保是基础性作用,这体现在几方面,一是承载,从深圳来讲,要保障1200万人口的卫生与健康;二是负荷,1200万人就医用药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医保协调配置。
三医联动改革中,医保通过几大支点撬动改革,这包括建立与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支持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及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保监管机制建设等。
比如,深圳在政策层面已经实现了全民医保,确保全民医保的对象“有保可参”。2016年10月,深圳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279 .7万,同比增长6.3%,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一、二、三档分别为394.3万、484.4万和401.0万。更不用说深圳重疾险一推出就很成功,医疗保障水平也在稳步提高。2015年深圳参保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记账比例为88.9%,实际记账比例82.6%,记账比例也是很高。
为解决大医院门诊就医紧张问题,促进“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2005年至今,深圳人力资源保障局坚持通过实施医保政策引导参保人基层就医。面向基本医保二档、三档参保人实施“选定社康首诊、逐级转诊”措施,目前共有874万参保人强制基层首诊,占深圳总参保人数的70%。
药品零加成待遇等公立医院改革,更受关注。深圳将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改革扩展到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保人群,参保人群取消药品加成后,定点医院因此减少的药品加成收入,折算成新增门诊诊金和住院诊查费收费标准,由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单独另行支付,参保人无需支付。2015年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共支付定点医疗机构新增门诊诊金和住院诊查费4.69亿元,为参保人减负3.29亿元。
由此可见三医联动改革中,医保起到撬动性基础作用。正如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局长王卫所说,任何改革,无论从哪发端,医药、医疗也好,医保是兜底的。
延伸健康保险进行医保前置预防
在构建医疗保障体系中,深圳正进行延伸和拓展,延伸健康保险进行医保前置预防。在深圳已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提到,鼓励市民积极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建立市民健身激励制度。市民的医保个人账户上一年度余额达到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可以将余额的10%用于个人健身消费。
“十三五”期间,深圳将发挥医保的预防保健功能。比如,完善医保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逐步将符合规定的医养融合、临终关怀、康复护理等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推动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部分余额用于体育健身、预防保健等健康服务消费,探索建立医保支付“总额控制,结余奖励”机制,鼓励医疗机构推进分级诊疗。
在未来,深圳医保个人账户部分余额可用于体育健身、预防保健等健康服务消费,让参保人享受更多的医保惠民政策。
无论是重疾险的推出完善医疗保障体系,还是延伸健康保险进行医保前置预防,都是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创新性改革,是医疗保障思路的创新,是政府服务理念的创新。
而另一项创新也极为重要,那就是推动“互联网+医保”建设,利用互联网技术深层次变革惠民服务,为医疗保障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等。
智慧医保平台深度变革服务方式
长期以来,一些医院存在看病“三长一短”现象,即挂号排队时间长、看病等候时间长、取药排队时间长、医生问诊时间短,为患者就医带来不便。为提高挂号缴费排队效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深圳于6月开展医疗保险移动支付试点,目前有近30家医院参与或申请加入试点,10家医院已提供医保移动支付服务,利用移动支付颠覆传统就医流程,破解群众看病难题。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卫表示,此次试点工作由人社局和多家互联网支付公司及试点医院合力打造移动支付平台,借助移动互联网公司的支付技术及风控体系,一键完成医保与自费的移动支付。
据悉,深圳开展医疗保险移动支付试点后,医疗保险参保人可通过合作方的支付平台,包括支付宝、微信、平安壹钱包等,绑定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即可通过手机完成医保的门诊挂号和缴费,避免长时间排队。
截至2016年11月16日,各支付平台与社保卡累计成功绑定14 .7万次,实现就医过程中的移动支付3.7万人次。
深圳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医保移动支付,是“互联网+”形势下,利用互联网手段改善市民看病就医体验,提升政府服务效能的重要体现。而智慧医保的建设,则利用互联网技术深层次撬动医保改革。
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推出的智慧医保平台包括医保智能审核系统、精算决策分析平台、参保人服务平台等三大系统。医保智能审核系统是要建成一个集事前提醒、事中干预、事后审核全流程于一体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有效监控医保基金欺诈、浪费、滥用等问题,提升医保审核效率、实现有效控费;促进医院对医疗费用合理性进行主动管理。
举例来说,参保人一刷卡看病就可以进行数据分析,比如,10月份,一参保人去3次医院拿了很多药,这个可以分析,拿的药多不多?拿的药是否合理等?就可以对2000多家医疗机构和医药机构有效监控。药品监管也是,比如处方药,药店是不是在没有处方情况下卖给私人等。
精算决策分析平台是通过系统平台和精算模型对医保基金的运行状况、风险管控状况、保障能力等方面进行数据分析。为基金的科学管理及政策调整提供科学依据,为政策评估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可以说,深圳通过多年来的医保体系建设,医保改革创新的不断推进,正在织就一张完美几无疏漏的“保障之网”,绘就了深圳医疗保障体系的宏伟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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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在三医联动中六大基础性作用
为推动“健康深圳”建设,发挥深圳医疗保险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圳进一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提高改革行动能力,其中,医保发挥了六大基础性作用:
一、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深圳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已经覆盖到了深圳单位的职工和本市户籍的居民,同时还将在校在园的非深圳户籍的儿童和学生纳入,在政策层面已经实现了全民医保。2016年8月,深圳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263.2万,同比增长5.9%。
深圳成功构建了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重疾补充保险的三层次医疗保障体系。2015医保年度重疾补充保险自愿参保人数486万,2016医保年度重疾补充保险自愿参保人数504万。截至2016年9月,重疾补充保险已累计理赔3.45万人次,涉及参保人1.26万人,赔付总金额1.47亿元,其中对个人赔付的最高金额为73.5万元。
2015年深圳参保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记账比例为88.9%,实际记账比例82.6%。最高支付限额与连续参保时间挂钩,按深圳2015年社平工资6753元/月的标准计算,连续参保6年以上的,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8.6万元,同时地补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00万元。
二、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按“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要求,解决大医院门诊就医紧张问题,促进“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目前共有874万参保人强制基层首诊,占深圳总参保人数的70%。
2016年,深圳在罗湖区开展试点,在不强制改变签约参保人就医行为的前提下,由罗湖医院集团为签约参保人提供政策规定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并通过整合辖区医疗卫生资源,为签约参保人提供包括家庭医生、动态电子健康档案管理、优先诊疗、慢病管理、社区康复、医养融合养老等十项优惠、优质、便捷服务。
同时,改革医疗保险费用管理方式,实行签约参保人医疗保险费用总支出“总额管理、结余奖励”,医疗保险基金结余部分,罗湖医院集团可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业务工作和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等。这促使罗湖医院集团主动将资源下沉基层,加强社康中心能力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参保人做好预防保健工作,让签约对象少生病、少住院、少负担、看好病。
三、支持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及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改革
将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改革扩展到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保人群,参保人群取消药品加成后,定点医院因此减少的药品加成收入,折算成新增门诊诊金和住院诊查费收费标准,由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单独另行支付,参保人无需支付。2015年,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共支付定点医疗机构新增门诊诊金和住院诊查费4 .69亿元,为参保人减负3.29亿元。
按“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要求,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服务价格、医用耗材的加成费用,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四、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有利于提升医保对医疗费用的控制和对医疗资源的调节两大功能。目前深圳采取的是总额控制下的复合式支付制度,包括按单元、按病种、按人头、按住院床日、按项目等多种支付方式,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偿付模式。深圳门诊以按人头付费为主,住院以按单元付费、病种付费为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并逐步向按病种付费倾斜,现按病种支付的病种数量131个。另外,深圳将探索DRGS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方式改革。
与此同时,加强医保监管,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支出。比如,将医保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2010年开始把对医保医师的管理写入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中,建立了医保医师管理库,截至2015年12月共计备案2万余名社保协议医师。
五、推动“互联网+医保”建设
为方便参保人就医,参保人在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均可使用社会保障卡记账,其费用由社保机构与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直接结算,直接结算资金占参保人医保支付资金的99%以上。2016年6月中旬,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微信、支付宝、平安壹钱包等支付平台与17家试点医院共同推出医保移动支付服务。通过支付平台的支付账号与社会保障卡及绑定后实现移动支付替代传统线下刷卡支付方式,节约参保人刷卡排队的时间。目前有近30家医院参与或申请加入试点,10家医院已提供医保移动支付服务。截至2016年11月16日,各支付平台与社保卡累计成功绑定14.7万次,实现移动支付就医3.7万人次。
在现有医疗保险信息平台上增建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实现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医疗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医保智能监控,促进医疗机构的自我管理和行为规范。同时搭建医疗保险精算决策分析信息平台,开展大数据分析,为医保基金的科学管理及政策调整提供科学依据,为医保政策评估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持等。
六、鼓励支持医药机构发展
为让参保人就医时有更多医疗机构可选择及响应医改相关文件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在约定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时不对医疗机构举办主体性质进行限制,有资质的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享有同等机会为参保人提供服务。纳入医保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一样,执行统一的医保管理政策。截至2016年8月,深圳市内有住院功能的'定点医院132家,其中社会办医院68家,占比51.5%。
另外,深圳将定点医药机构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取消数量限制,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全部纳入医保定点。截至2016年8月,深圳两定机构数量2264家。为支持鼓励更多医药机构发展,享受平等为参保人提供服务的权利,近期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再次启动两定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将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条件、优化申请规程等。
深圳医保一二三档的区别
就医原则
一档参保人:市内任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二档参保人:门诊在绑定社康中心就医,住院在市内任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大病在规定医疗机构就医。
三档参保人:门诊在绑定社康中心就医,住院及门诊大病在规定医疗机构就医。
普通门诊待遇
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普通门诊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社康中心的基本医疗费用,70%由个人账户支付,30%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
属于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属于医保目录的单项诊疗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
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给每位二档、三挡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总额不超过1000元。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一档参保人:个 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超过的部分可以到定点药店购买医保目录范围的非处方药;可以为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支付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可以为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
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无
个人账户不足支付
一档参保人:一档参保人连续参保满一年,在同一个医保年度内自付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地补医疗费用超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70%(年满70周岁以上支付80%)。
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无
门诊大型设备检查和治疗所发生的费用
一档参保人: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80%
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按普通诊疗项目单价最高不超过120元支付。
普通门诊输血费用
一档参保人: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90%
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70%
门诊大病待遇
一档参保人/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根据连续参保时间长短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60%-90%
体检补助
一档参保人:退休时一次性500元,每人每月20元(满70周岁为每人每月40元)
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无
住院待遇
一档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规定支付95%或90%
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
1、可到绑定的社康中心结算医院住院,或经结算医院转诊到规定医院住院,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住院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
一级医院:85%
二级医院:80%
三级医院:75%
2、如果不经过转诊,到结算医院以外的规定医院住院,按就诊医院的住院支付标准的90%支付(即上述第1条支付标准)
在市外就医的待遇
一档参保人:普通门诊费用、大病门诊费用、住院费用都可按规定报销
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普通门诊费用不予报销;符合规定的大病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可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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