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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医生可“走穴”,民营医院呼吁建补偿机制

佚名 2023-07-27 19:00:41

今年4月,昆明市卫生局出台了《昆明医师多点执业(试行)办法》,让一直“潜伏”的医师“走穴”浮出了水面。前去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咨询相关事宜的医师络绎不绝,截至目前仅有15名县乡级医疗机构的医生申请得到办理。在采访中,对这项政策最为关注的许多民营医院都发出呼吁,希望对医生原来所属的医院制定相关补偿和激励机制,让医生多点执业的路走得更顺些。

某些医院存在多点执业“潜规则”

说起推行医师多点执业的进度,云南协和医院院长刘福强无奈地摇摇头。作为昆明市有名的几家民营医院之一,自相关规定出台以来,协和医院遇到了很多阻力。“根据医院自身的需求,我已经联系过很多专家。现在的结果是我谈了十几个专家,一个也来不了,单位不放呀。”

刘福强告诉记者,对于公立医院来说,人才流失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怕他们资源的流失。“一个方面,核心竞争力,或者是核心竞争技术会随着医师的多点执业而流失;二呢,是这些专家有相对固定的患者群,这些患者群也可能会随着专家而流动。”他透露,有些医院甚至还有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不容许医师多点执业。

公立医院不放人成最大瓶颈协和医院的情况只是政策实施现状的一个缩影,很多民营医院都碰到了类似的问题。云南九洲医院院长杨焕南直言:“现在的主要问题还是在公立医院那边。”

杨焕南说:“医生多点执业的文件中规定了申请多点执业的医师,必须经过现执业医疗机构的同意,这就使得一些有意向的医师很难离开医院。作为民营医院,是绝对欢迎这样的政策的,专家来了之后,可以解决民营医院‘两头大,中间小’的问题。对于医院来说,现在最缺少的就是四五十岁的医疗骨干。”

制定补偿机制让医生下得去针对当前出现的一些问题,两位院长均表示,如果医生申请多点执业可以不经所在医院人事部门的审批,就会有更多的医生参与到多点行医中。杨焕南认为“如果医师想多点执业,并且可以不用经过本医院人事部门的批准,作为聘用方的民营医院可以与其签订长期的合同,医院愿意承担潜在的医疗责任”。他希望退休的医师在申请多点执业的时候也可以不经过本医院的审批,同时希望各民营医院集团内部的多点执业可以被批准。

对于这个问题,刘福强也发表了看法:“具有指导能力的相关医疗机构应该按照这个政策制定相关的一些可以实施的方案。同时政府应该对各大型医疗机构,制定一套补偿或者是激励的机制,目的是让优秀的医疗人才能够下得到地方去,以提升整个医疗行业的技术水平。”(记者 王云 实习生 徐苔林)医生建议可用科技手段协调诊疗时间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的赵医生目前正在准备申请多点执业,一直以来他都想用自己的知识和技术为社区基层医疗做一点事,在通知发布之前,他就利用业余时间对基层的医疗做技术支援了。

4月份的“医改新政”一出台,便引起了赵医生的关注。“大家的积极性都更高了,现在有了国家政策法规的支持,就可以放开手脚来做了。”赵医生对记者说。固然,多点执业在具体的实施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平时工作发生冲突的时候,怎样处理才能保证工作质量等等,对于这些矛盾,赵医生说:“当第一岗位和其他岗位发生冲突的时候,就要去协调,争取找到最好的解决办法。现在的科技发达了,电话会诊、可视性远程会诊等方式都可以帮助医生去协调时间。另外,申请多点执业都是自愿的,医生会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申请,医院也会经过权衡之后决定是否批准医生多点执业。所以,工作质量上不会有什么差别,反而会更加的高质量。”

相关部门会有更多医生选择多点执业昆明市卫生局医政处负责人介绍,目前申请办理医师多点执业的人数不是很多,部分医院认为本院医师选择多点执业后对医院的内部管理难度加大,需要制订一系列的配套管理措施,部分医师对多点执业的政策还不太了解,仍处于观望当中。但随着医疗机构间技术协作和对口支援,以及大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作的开展,将来会有更多的医生选择多点执业。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主任吴青表示:“政策的初衷是要搭建一个优质的人才资源交流的平台,造福于老百姓;同时,让优质的医疗技术能够服务于群众。现在我们还处于告知和认识的阶段。很多人在犹豫之中主要是因为对政策的不了解,置疑他们是否有资格申请多点执业。”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2015年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川办发〔2015〕7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从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长远建设出发,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训政策,加强监管,稳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主要目标。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力争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更好服务农村居民健康。
二、主要任务
(一)稳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
1.合理配置乡村医生。乡村医生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1—1.2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严格乡村医生执业准入,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
2.提高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乡镇卫生院可按规定择优考核招聘在村卫生室工作符合条件的执业(助理)医师,派驻到村卫生室服务,探索“乡聘村用”管理使用模式。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统一、规范管理,推动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3.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待遇。各地要综合考虑乡村医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本,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乡村医生合理的收入水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动态调整乡村医生各渠道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水平。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在2014年和2015年将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的基础上,未来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继续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市(州)和县级政府要支持和引导劳动年龄内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退休条件的按规定领取养老金。乡村医生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原则上年满65周岁的乡村医生应退出乡村医生岗位,最高不超过70周岁。
4.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全面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规定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具体标准和保障范围由各市(州)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签约人群结构以及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5.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各地要依托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进一步支持村卫生室房室建设和设备购置。加快信息化建设,将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延伸至村卫生室,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结算管理、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信息联动、绩效考核以及远程培训、远程医疗等工作。建立适合乡村医生特点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采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乡村医生的执业风险。开展中医服务的应配备基本中医诊疗设备。
(二)加大基层卫生人员培养培训力度。
6.强化面向农村基层的医学生培养。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中、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组织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国家规定的考试进入医学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对于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政府对其学费可予以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市(州)政府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7.推进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2〕26号)要求,优先安排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进入临床医师岗位的新录用人员到国家或省级全科医生培养基地接受培养,以“5+3”和“3+2”形式培养全科医生和助理全科医生。
8.实施基层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各地要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市(州)要有计划选派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乡村医生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脱产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乡村医生应学习中医药知识,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优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创新基层卫生人才使用机制。
9.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和财政补助政策。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强化以岗定酬、以绩取酬,加大单位内部分配力度,向一线骨干医护人员倾斜,真正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制度。对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乡镇补贴,激励基层医务人员长期扎根基层服务。完善财政补助方式,实行核定任务与定额补助挂钩、适时动态调整等办法,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强化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和督查。鼓励各地探索建立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新机制。
10.加大补员力度,完善职称政策。各地要抓紧充实一批县、乡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符合岗位条件基本职责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对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实施考核招聘。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11.加强城乡卫生对口支援。组织城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结对帮扶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培育一批适合基层开展的专项技术、专病项目,吸引群众就近就医。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每年安排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医生和管理人员到基层服务,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服务规定,建立青年医师下基层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加大考核力度,提高对口支援效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统筹考虑,加强领导,扎实组织推进。各市(州)要在8月底前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各级财政要切实承担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责任,及时足额下拨相关经费,确保专款专用。省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补助力度。
(三)强化督查引导。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确保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创新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要切实维护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合法权益,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要大力宣传基层医务人员服务群众、守护健康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对在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等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14日

汉译英文件:1、国家宏观经济体制调整,而医院补偿机制不建全。

Country macroscopic economic system adjustment, but the hospitalcompensates the mechanism not to construct ent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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