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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卫计委全面部署2017年中医药工作规划

佚名 2023-07-27 12:02:27

2017年5月10日上午,2017年朝阳区中医药工作会议在朝阳区卫计委一层报告厅正式举行。会议旨在对2016年朝阳区中医药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梳理,并对2017年中医药工作规划进行重点部署。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局长屠志涛、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副秘书长陈立新及北京市中西医结合学会领导出席会议,朝阳区中医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各街乡主管领导、直属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区内中医类医疗机构、区级师承指导老师单位共3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朝阳区卫计委主任师伟主持,主管中医工作的党委副书记陈开红做工作报告,各相关单位分别从中医药分级诊疗、服务贸易等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并梳理了医改以来中医药工作的各项进展。

图为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局长屠志涛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局长屠志涛在会议中指出,朝阳区在振兴发展首都中医药事业中积累了许多先进经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希望朝阳区能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意见》,抓住机遇,整合资源,打造具有朝阳特色的中医振兴发展模式。

朝阳区卫计委主任师伟

朝阳区卫计委主任师伟也表示,朝阳区中医药工作将在医改的大趋势大背景下,凝心聚力,扎实工作,探索中医服务模式,提升中医服务能力,认真落实北京市各项政策及任务,为全市中医药工作增光添彩。

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副秘书长陈立新

据了解,2016年,朝阳区中医药工作按照“常规工作必到位,特色工作有创新”的工作要求,全面打造“5个一”的朝阳区中医药服务模式:即以中医药健康服务联合体为服务体系、以“互联网+中医”为技术支撑,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优质民营医疗机构为基层网底,以行业协会为运行平台,以区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日常运行监管和绩效管理为综合保障的具有朝阳特色的服务模式。

图为朝阳区卫计委党委副书记陈开红

2017年,朝阳区中医药工作将继续围绕“5个1”工程,以“夯实模式、固化体系、项目深化、扩面提升”为整体思路,按照“四联三推进”的工作思路,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在一带一路及京津冀一体化大框架下,充分发挥中医药五种资源优势,突出行业协会的纽带作用,按照打基础、抓创新,建体系的发展思路,推动中医药工作纵深发展。

下一步,朝阳区将继续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联合体建设,并着力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过程化管理。通过中医药服务网底建设、“互联网+中医”支撑体系建设、开展中医机构监管及信访工作,进一步创新中医药工作机制,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县医院刚成立需要省卫健委协调解决哪些事

县级医院作为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龙头,其发展一直影响着整个基层医疗格局的变化。最近,卫健委又发文,县级医院又将迎来一轮新的变革。

近日,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完成第一阶段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国的县(县级市)开展新一阶段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


工作目标

到2020年,500家县医院(包括部分贫困县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分别达到“三级医院”和“三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要求。力争使我国90%的县医院、县中医院分别达到县医院、县中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

其实,早在2014年,国家卫计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就发布过《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该《通知》里分别提到了两个阶段的目标,第一阶段为提升500家县级医院综合能力(2014-2017年);第二阶段为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2018-2020年)。

其中第二阶段的具体目标是到2020年,力争使我国90%的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分别达到县医院、县中医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基本标准要求,50%的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分别达到县医院、县中医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推荐标准要求。

经比较可发现,在第一阶段目标顺利完成的基础上,此次《方案》比2014年的《通知》提到的第二阶段的目标更高了,90%的县级医院都将力争达到规定的服务能力和标准。

具体内容我们来简单看下:

一、院长是第一责任人

强化依法执业。县级医院对本医院依法执业承担主体责任,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医院要明确专门部门负责依法执业管理工作,定期对本医院依法执业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和整改,并向属地卫生监督部门报告自查整改情况。

二、健全一级诊疗科目,完善二级诊疗科目

完善诊疗科目设置。进一步健全一级诊疗科目,逐步完善二级诊疗科目。独立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精神科、传染性疾病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一级诊疗科目。

逐步开设独立的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病学、神经内科、内分泌科、普通外科、骨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妇科、产科等二级诊疗科目。

三、提升专科服务能力

①补齐薄弱专科。根据县域居民诊疗需求、近年县域外转诊率排名等因素,综合确定县级医院薄弱专科,并重点加强儿科、精神科、老年病专业、康复医学科、传染性疾病科等学科建设。

②夯实平台专科。进一步加强临床及其支撑学科建设。重点加强病理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学科建设,提升疑难、急危重症疾病诊断、治疗能力。

③强化核心专科。以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一级诊疗科目为核心,重点提升对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地方病的诊疗能力。

④打造优势专科。进一步加强建设现有实力较强的临床专科。

四、加强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等

加强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等,形成稳定、合理的专业人才梯队。根据县级医院临床专科能力建设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县医院选派符合条件的业务骨干参加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储备高层次临床专科人才。

加强在岗全员针对性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强化县级临床骨干医师培训,积极开展儿科、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和产科医师、助产士培训,着力解决儿科、产科医师短缺问题。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专业人才培养培训,解决老年医护人才短缺问题。

五、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加强教学能力和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创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和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内农村基层医务人员教学和培训中的优势作用,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大对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

六、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

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县级公立医院要为基层转诊患者提供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

依托县级公立医院建立医学影像诊断、检查检验、病理诊断等中心,推进县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七、加强县域内医共体建设

在县域内加强医疗共同体建设,重点探索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与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以多种方式建立长期稳定的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三级公立医院分工协作机制。

八、开展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向下辐射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开展远程医疗系统建设,以县医院为纽带,向下辐射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向上与城市三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对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通过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示教等多种形式,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九、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

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

实施阶段(2018年11月-2020年12月)

启动阶段(2018年10月)

省级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主管部门,结合医疗实际情况和申报意愿,遴选推荐具备一定数量有较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县级医院,以及部分具有一定能力基础的贫困县县级医院。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在地方推荐的基础上,各确定500家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作为项目单位。

实施阶段(2018年11月-2020年12月)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与评估,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召开工作会议,交流有益经验。每年10月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分别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评估考核

1.基线调查(2018年10-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分别对500家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综合能力基础情况进行基线调查,摸清区域医疗服务需求,为开展对口支援工作提供依据。

2.年度考核(每年度10-11月):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按年度对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进行评估与指导,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效果,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中期评估(2019年10-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对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进行中期评估,掌握工作中期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抽查,完善配套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4.总结评估(2020年10-12月):按照工作要求和目标,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召开工作总结会议,推广有益经验。

附全文:

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8〕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决定在完成第一阶段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国的县(县级市)开展新一阶段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现将《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报送有关工作信

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有关要求,在完成第一阶段500家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满足县域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着眼于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落实健康扶贫有关要求,全面提升县级医院(含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下同)综合服务能力,满足县域居民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6〕12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县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县级医院人才、技术、重点专科等核心竞争力建设,提升县级医院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落实县级医院功能定位,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有效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任务,力争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

到2020年,500家县医院(包括部分贫困县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分别达到“三级医院”和“三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要求。力争使我国90%的县医院、县中医院分别达到县医院、县中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

三、工作内容

(一)提升医院管理水平。

1.强化依法执业。县级医院对本医院依法执业承担主体责任,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医院要明确专门部门负责依法执业管理工作,定期对本医院依法执业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和整改,并向属地卫生监督部门报告自查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2018年版)》要求,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与工作机制,运用医疗质量管理工具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严格落实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完善医院用药管理、处方审核制度,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加大对异常、高额医疗费用的预警和分析。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3.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树立医疗安全风险管理意识,建立医疗风险防范机制。落实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预警制度,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持续改进机制,定期分析医疗安全风险点。建立临床科室医疗安全上报与反馈、改进机制。落实患者安全目标,严格落实医疗安全责任制,细化职能科室、临床科室及相关人员责任。

4.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贯彻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有关要求,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为重点改进医疗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增强群众获得感,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加强医疗行风建设,廉洁行医。

(二)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县医院。

(1)完善诊疗科目设置。进一步健全一级诊疗科目,逐步完善二级诊疗科目。独立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精神科、传染性疾病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一级诊疗科目。逐步开设独立的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病学、神经内科、内分泌科、普通外科、骨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妇科、产科等二级诊疗科目。

(2)提升专科服务能力。

①补齐薄弱专科。根据县域居民诊疗需求、近年县域外转诊率排名等因素,综合确定县级医院薄弱专科,并重点加强儿科、精神科、老年病专业、康复医学科、传染性疾病科等学科建设,通过改善硬件条件、引进专业人才、开展适宜技术、加强与上级医院合作等措施,补齐薄弱专科能力短板。加强急诊科建设,并与院前急救体系有效衔接,提升对急危患者抢救与转运能力。

②夯实平台专科。进一步加强临床及其支撑学科建设。重点加强病理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临床微生物学,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血清学,分子生物学等专业组)、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CT诊断、磁共振成像诊断、超声诊断、心电诊断、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等专业组)等学科建设,提升疑难、急危重症疾病诊断、治疗能力。加强手术室建设,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开展适宜的手术操作技术项目,提升手术操作技术能力。

③强化核心专科。以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一级诊疗科目为核心,重点提升对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地方病的诊疗能力。加强血液净化中心建设,提高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等服务能力,提升对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患者的长期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麻醉科建设,扩大麻醉医疗服务领域,积极推动围手术期急性疼痛治疗,加强术后监护与镇痛,加快患者术后康复进程。在保障手术麻醉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手术室外的麻醉与镇痛,不断满足群众对舒适诊疗的新需求。进一步加强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建设,提升对呼吸、循环等重要生命系统的支持能力,为急危重症患者救治提供有力支撑。

④打造优势专科。进一步加强建设现有实力较强的临床专科,根据区域内重点疾病等,适当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提升微创等技术能力,提升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诊断治疗能力,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不断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看病就医需求。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等,形成稳定、合理的专业人才梯队。根据县级医院临床专科能力建设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县医院选派符合条件的业务骨干参加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储备高层次临床专科人才。加强在岗全员针对性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县级临床骨干医师培训,积极开展儿科、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和产科医师、助产士培训,着力解决儿科、产科医师短缺问题。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专业人才培养培训,解决老年医护人才短缺问题。加强教学能力和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创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和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内农村基层医务人员教学和培训中的优势作用,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大对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

(4)推广适宜技术项目。结合当地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围绕常见病、多发病因地制宜地开展医疗服务,加强与上级医院的技术合作,引进并推广适宜技术项目。重点提升微创技术临床应用能力,逐步推广内镜、介入治疗等微创技术,不断提高微创技术临床使用比例。

2.县中医医院。

(1)进一步健全临床和医技科室。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针灸科、推拿科、骨伤科、肛肠科、皮肤科、康复科、急诊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临床和医技科室,在内科基础上逐步开设独立的肺病科、脾胃病科、脑病科、心血管科、肾病科、内分泌科、肿瘤科等临床科室。

(2)提升专科服务能力。

①补齐薄弱专科。根据县域居民中医诊疗需求、近年县域外转诊率排名等因素,综合确定县中医医院薄弱专科,并重点加强外科、儿科、康复科、传染性疾病科等学科建设,通过改善硬件条件、引进专业人才、开展适宜技术、加强与上级医院合作等措施,补齐薄弱专科能力短板。加强急诊科建设,并与院前急救体系有效衔接,提升对急危患者抢救与转运能力。

②夯实平合专科(同县医院)。

③打造中医特色专科。加强针灸科、推拿科、骨伤科、脑病科、脾胃病科、妇科、儿科、肛肠科、肿瘤科等具有中医特色的专科建设,引进应用中医医疗技术,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

④提高医院综合服务能力。重点提升医院外科手术能力、医院感染控制水平、重症医学科能力、血液透析水平、麻醉医疗能力和急诊急救水平,推广适宜的微创诊疗技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构建有序的就医格局。

1.落实县级医院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县级医院主要承担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依托诊疗服务普及健康知识,提供健康指导,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结合实际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教活动。加强对辖区内慢性病防治的技术指导,做好慢性病信息报送工作,统筹协调做好死亡病例死因医学诊断和报告,建立健全医院死亡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2.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县级公立医院要为基层转诊患者提供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依托县级公立医院建立医学影像诊断、检查检验、病理诊断等中心,推进县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3.加强医联体建设。在县域内加强医疗共同体建设,重点探索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与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以多种方式建立长期稳定的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三级公立医院分工协作机制。针对区域内疾病谱和重点疾病诊疗需求,城市三级公立医院派出医务人员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基层,重点帮扶提升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

(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1.加快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各级各类医院接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强化县级医药卫生信息资源整合,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业务、医疗保障和综合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快县级医院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以患者为中心的医院信息化流程再造,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相衔接。逐步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开展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强化信息系统运行安全,保护群众隐私。

2.积极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开展远程医疗系统建设,以县医院为纽带,向下辐射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向上与城市三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对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通过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示教等多种形式,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3.稳步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有关要求,大力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发展,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促进医院、医务人员、患者之间的有效沟通,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与效率。

(五)认真落实健康扶贫要求。

1.强化贫困县县级医院能力建设,要充分借鉴援疆援藏经验,深入推进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建立稳定的对口支援关系,明确对口支援目标,签订对口支援协议,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目标管理。上级支援医院要在县级医院院长、医务部主任、护理部主任、重点学科带头人等重要岗位人员的选派和培养方面给予支持,重点提升贫困县县级医院管理水平和专科能力,推动一批有基础的贫困县县级医院达到“三级医院”能力要求,重点帮扶、加速达标。

2.深入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提升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大病救治能力,按照“定临床路径,定定点医院,定单病种费用,定报销比例;加强责任落实,加强质量管理”的“四定两加强”工作模式,推进“一站式”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切实降低贫困患者负担。

(六)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任务。全面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县级公立医院投入政策,逐步化解县级公立医院长期债务。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对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要严格按照当地改革方案确定的补偿途径和比例执行,确保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在前期取消药品加成并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基础上,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空间,进一步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做好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相互衔接,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重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

四、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8年10月)。

1.遴选确定项目单位。省级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主管部门,结合医疗实际情况和申报意愿,遴选推荐具备一定数量有较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县级医院,以及部分具有一定能力基础的贫困县县级医院。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在地方推荐的基础上,各确定500家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作为项目单位。

2.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召开工作启动会。

3.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

4.各项目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制定能力提升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与支援医院达成协作意向。

(二)实施阶段(2018年11月-2020年12月)。

1.签订责任书和对口支援协议。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县政府、支援医院、县级医院签订四方责任书,确定各年度和3年总体目标,明确各方的责任与权力,细化任务措施。建立对口支援关系的双方医院、职能部门、临床科室间签订对口支援协议。

2.县级医院和有关单位落实工作任务。县级医院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快提升综合能力。支援医院有计划、分步骤落实对口支援工作。

3.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与评估,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召开工作会议,交流有益经验。每年10月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分别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4.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对各地工作进行抽查、评估,适时修订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指导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

(三)评估考核。

1.基线调查(2018年10-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分别对500家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综合能力基础情况进行基线调查,摸清区域医疗服务需求,为开展对口支援工作提供依据。

2.年度考核(每年度10-11月):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按年度对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进行评估与指导,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效果,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中期评估(2019年10-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对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进行中期评估,掌握工作中期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抽查,完善配套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4.总结评估(2020年10-12月):按照工作要求和目标,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召开工作总结会议,推广有益经验。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完善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有力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发挥政策叠加作用,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有条件省份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协调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启动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针对区域实际情况,提升县级医院专科服务能力。

(二)明确目标责任。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此项工作与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对口支援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对辖区内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配套政策,务求实效。

(三)加强督查评估。要通过调研、专项督查、定期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指导各地有序推进工作。要建立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效果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方法,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要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发挥典型带动作用,调动地方积极性。

(四)强化宣传培训。要开展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要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加强政策宣贯和典型宣传,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中医药文化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重点任务

(一)深化中医药文化内涵研究
对中医药文化内涵、核心理念、价值观念等进行深入挖掘、整理和研究,深入探讨中医药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内容和方法。做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加大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力度。
1.中医药核心价值体系的研究与构建:总结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与理解,从精神、行为、物质等层面提炼中医药文化精神实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医特点、行业特征并体现时代精神的中医药核心价值体系。
2.中医药文化源流及内涵研究:普查全国中医药、民族医药文献、文物、古迹资源,系统研究中医药典籍、文物、古迹和古今名医人文精神及其文化素养。梳理中医药文化源流脉络,挖掘、整理、研究中医药文化内涵和原创思维,为搭建中医药文化理论构架提供资源和依据。
3.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普查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创造良好传习条件,推动中医药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或“世界记忆名录”。
(二)加强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
通过分类指导,加强中医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等机构文化建设,塑造中医药行业特有的人文环境。强化中医药文化教育,提高各级各类中医药人员的文化素养,弘扬“大医精诚”传统职业道德,提升中医药人员的职业能力和水平。
1.中医医疗、保健机构文化建设:研究制定有利于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政策措施。在全国所有公立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开展文化建设,加强价值观念、行为准则、职业道德、环境形象等方面的建设。
2.中医药科研机构文化建设:研究制定鼓励科研机构加强文化建设和文化研究的政策措施。增强科研工作者文化底蕴,促进科学态度和人文精神有机结合,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3.中医药教育机构文化建设:明确教育机构在文化传承中的重要责任,研究制定中医药教育机构文化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设富有中医药特色的校园文化,逐步构建中医药教育机构文化体系,将中医药文化理念和实践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发挥教育机构知识密集、人才密集和文化氛围浓厚的优势,研究探索中医药文化建设、人才培养与传承的思路和方法。
4.中药产业机构文化建设:调查分析国内中药企业文化建设现状,筛选一批具有中医药文化特色的企业作为中医药文化建设试点单位,带动中药产业文化建设。
(三)推进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
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加大中医药文化传播与普及力度,加强中医药传播能力建设,在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形成“信中医药、爱中医药、用中医药”的浓厚中医药文化氛围。
1.中医药文化精品创作:汇集古代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精华,融合当代科学文化和中医药学术最新成果,创作科学准确、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中医药文化精品(包括科普图书、音像、网络、动漫等多种形式),广泛传播中医药文化知识。
2.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建立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长效机制,继续实施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深入推进“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举办中医药科普知识讲座等形式多样、效果显著、群众欢迎的活动。
3.中医药媒体传播能力建设:加强中医药报社、期刊社、出版社、网站等媒体的软件和硬件建设,提高中医药信息采集和发布能力,增强舆论主动权。
(四)加快中医药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造就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培育一批中医药文化与科普专门人才,培养一批中医药文化管理工作者,建立一支适应中医药文化发展需求的人才队伍。探索建立从事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的人才激励机制。
1.中医药文化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开展中医药文化课程与教材建设,加强对学生中医药文化教育,巩固专业思想,树立事业信心。开展针对中医药从业人员的文化培训,提高全员中医药文化素质。建立健全各级中医药文化建设与科学普及专家组,对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进行研究、指导、咨询和评价。实施中医药文化名家工程,遴选并培养国家级中医药文化科普名家、省级中医药文化科普名家,建设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的专业队伍。
2.中医药文化人才制度建设:设立中医药文化工作岗位和专职人员,保障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探索建立中医药文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激发中医药文化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研究建立有利于中医药文化工作者研究创作的政策和制度,对高水平中医药文化创新团队和个人给予长期稳定支持。研究建立国家中医药文化工作者荣誉称号制度,表彰在中医药文化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人士。
(五)巩固中医药文化机构和设施建设
支持中医药新闻出版及现代传媒机构的发展,使之成为传播中医药文化知识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利用已有文化设施,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推进中医药文化研究与传播专门机构建设,打造弘扬中医药文化的主阵地。
1.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制定基地建设标准,遴选建设一批全国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以及一批省级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使之成为展示和传播中医药文化、培养中医药科普人才、普及中医药知识的重要阵地。
2.中医药文化专门机构建设: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探索充满活力的中医药类报刊社和出版社等文化机构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和新模式。积极推动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研究与传播专门机构建设,开展培训和学术交流等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中医药文化机构建设工作。
(六)推进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
发掘中医药文化资源,优化中医药文化产业结构。开发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发展中医药新兴业态,培育中医药文化特色产业,逐步形成中医药文化产业链。
1.建立中医药文化产业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探索开发富有特色的主题旅游产品、主题公园、专题会展、生态园区、音像出版物等中医药文化及其衍生产品,形成并延伸中医药文化产业链。
2.发展中医药文化新兴业态:利用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等高新技术,促进中医药文化产业结构升级。积极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业态。
(七)扩大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与交流
丰富传播内容,提高中医药国际影响力。拓展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快中医药走向世界的进程。
1.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与交流体系建立:加强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和海外知名文化传播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借助海外孔子学院、中国文化交流中心以及中外互办“国家年”等多种平台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体系。
2.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载体建设:制订中医药名词术语翻译标准,做好中医药教材、古典医籍和现代科研成果的翻译工作。编制一批高质量的中医药文化宣传外文读本和音像材料,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播手段,丰富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内容,提高中医药文化国际影响力。
(八)重视民族医药文化保护和传承
制定民族医药文化保护传承优惠政策,在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设立民族医药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经费,资助民族医药文化建设重大项目,加强濒临失传的民族医药文化遗产的抢救性保护工作。
民族医药文化保护与传承:加强民族医药文化研究,开展民族医药文化资源普查,为民族医药文化传承人创造良好传习条件,对濒临失传的民族医药文化遗产进行抢救性保护,建设有代表性的民族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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